4.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课件(共31张PPT+2个内嵌视频)-2022-2023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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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课件(共31张PPT+2个内嵌视频)-2022-2023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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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1张PPT)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在沈阳铁西区西部汽配城附近一起令人哭笑不得的交通事故,刷爆了大家的朋友圈。据报道,一辆驴车停在路边,驴主人在卖水果,一辆奥迪车鸣笛,吓到了一只法国斗牛犬,狗一口就咬到了驴唇上,驴负疼挣扎,把奥迪踢坏了,车主称修理费大约在10万元左右。
如果驴负全责,那么就要驴主人承担这10万元修车费,驴主人表示不服,“我就是牵驴路过,是狗先咬我的驴。”
车鸣笛,笛惊狗,狗咬驴,驴踢车,狗逃逸……10万修车费找谁赔?
导入:假如你是法官,如何于法有据保障合法权益?
【导入新课】
总议题:看民法典如何于法有据保障合法权益
议题一:如何有理有据的承担侵权责任
议题三:如何理解公平公正的侵权责任规定
议题二:如何合情合理的的判定侵权责任
议题一:
如何有理有据的承担侵权责任
守一而治万物者,法也。
小壮和小杰是高一同班同学,在观看学校运动会比赛时,小壮跑过来从身后抱住小杰打闹玩耍间,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小壮赶紧和老师一起将小杰送到医院。经诊断,小杰右腿骨折,小杰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在医保之外还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一万余元。
议学活动:结合《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谈案例中谁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承担哪些侵权责任?赔偿多少合适?由于当时疏忽,三年后小杰和家人才想起要索赔,可以吗?
【分组讨论2分钟,代表发言展示议学成果】
【议学情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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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案例中实施侵害行为的小壮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由于小壮是高一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小壮的父母须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的规定,学校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为小杰人身受到伤害的事情发生在学校运动会期间,学校对学生存在管理上的疏漏,所以学校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
案情分析: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侵权责任: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
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议学总结】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财物受到侵害 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
阳台上的花盆等
返还财产 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财物受到侵害 一般适用于所有权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
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可另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知识拓展: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2.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特殊诉讼时效4年,最长诉讼时效20年。
13岁男孩小亚的父母离异,他常年跟随母亲在北京生活,父亲詹某在广西南宁生活。2020年,小亚将父亲告上法院,追讨10年的抚养费。詹某辩称小亚的追讨已超过了诉讼时效。
案例分析: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法院并未认可,因为未成年人追讨抚养费并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判决詹某支付66.5万元的抚养费给小亚。
议题二:
如何合情合理的的判定侵权责任
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
某中学的初中生小涛和小杰放假时间因琐事在校外发生争吵,在打斗过程中,小涛故意踢中小杰的腹部,致其脾脏破裂,住院治疗。小杰的父母对小涛的父母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医疗费用10万元。
【议学情境二】
议学活动:1.结合《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谈小涛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请以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加以分析。学校要承担侵权责任吗?
2.有人说只要是学生的事情,学校都要承担侵权责任,合情、合理、合法吗?
【分组讨论1分钟,代表发言展示议学成果】
分析:
(1)小涛的行为构成侵权。
(2)小涛行为侵权的构成要件有:
①有侵权行为并造成一定损害:小杰和小涛在打斗过程中,小涛踢中小杰的腹部,致其脾脏破裂。
②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小涛故意踢中小杰腹部。
③侵权人的行为与权利人受到的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案情分析: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一般侵权责任: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01
构成要件
02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03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议学总结】
知识拓展:故意与过失
含义 表现
故意 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某一损害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该后果发生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 行为人对损害后果的追求、放任心态
过失 行为人因疏忽而使自己未履行应有注意义务的一种心理状态。 行为人不希望、不追求、不放任损害后果的心态
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在沈阳铁西区西部汽配城附近一起令人哭笑
不得的交通事故,刷爆了大家的朋友圈。据报道,
一辆驴车停在路边,驴主人在卖水果,一辆奥迪
车鸣笛,吓到了一只法国斗牛犬,狗一口就咬到了驴唇上,驴负疼挣扎,把奥迪踢坏了,修理费大约在10万元左右。
如果驴负全责,那么就要驴主人承担这10万元修车费,驴主人表示不服,“我就是牵驴路过,是狗先咬我的驴。”
那么究竟是驴主人赔偿,还是和狗主人共同赔偿?抑或是鸣笛吓到狗的奥迪车司机也要担责?……
车鸣笛,笛惊狗,狗咬驴,驴踢车,狗逃逸……10万修车费找谁赔?
议学活动:1.结合《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你认为此案该如何合理划定侵权责任?如何赔偿?合情、合理、合法吗?
2.假如你是法官,谈谈如何于法有据保障合法权益?
【分组讨论3分钟,代表发言展示议学成果】
【议学情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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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驴扬蹄踢坏了小汽车,致使小汽车主人的财产受到了损害,驴的主人要为此承担任。
但是,驴扬蹄是被小狗咬伤受惊所致,因此,还应当考虑小狗的主人是否存在过错,小狗主人也可能要承担责任。
狗是因为车鸣笛而受惊咬狗,司机要承担一定责任。
此外,还应考虑小汽车在此处停放是否也存在过错,是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存在这些情节,可以据此减轻行为人老李的责任。
案情分析:
第一节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2.特殊侵权责任:
法律也规定了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例如: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无过错侵权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议学总结】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知识拓展】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活动:请在《民法典》第七篇 侵权责任中找出常见的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知识拓展】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议题三:
如何理解公平公正的侵权责任规定
制治于未乱、保帮于未危。
【议学情境四】
议学活动:
法院为什么判决杨帆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合情、合理、合法吗?这样判决,有什么积极意义?
【分组讨论2分钟,代表发言展示议学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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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帆劝阻方某在电梯内吸烟的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属于正当劝阻行为。吴某没有侵害方某生命健康的故意或过失,其劝阻方某吸烟的行为本身不会造成方某死亡的结果。吴某的劝阻和方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杨帆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体现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序良俗等法律精神,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促进文明、卫生城市建设,鼓励公民积极同不良风气及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案情分析:
个人角度: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社会角度: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社会角度: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三、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议学总结】
二十大金句
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议学提升】
议学活动:请以“侵权责任“为主题写一个法律公益广告词。
【正能量,20字以内】
1.保护知识产权 打击假冒伪劣
2.勇于承担侵权责任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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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知识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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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课堂巩固
1.陈某居住的小区的一台电梯出现故障,物业管理人员周女士得知后,立即联系维修人员将电梯修好恢复使用。但业主陈某却觉得电梯故障是因为物业管理不到位,不分青红皂白用各种侮辱性言语在业主微信群对周女士一顿臭骂。这一案例中( )
①陈某侵犯了周女士的名誉权,应当向周女士赔礼道歉
②周女士因是物业管理人员,不能向业主陈某主张权利
③陈某的行为给周女士造成不良影响,侵害了其隐私权
④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周女士有权追究陈某法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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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课堂巩固
2.2020年11月3日,69岁的王某在自己居任的小区附近的公园散步,江某在这个公园遛狗。忽然,江某的宠物狗冲向远处的王某,王某被撞倒后被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王某的伤已经构成伤残九级。以下有关江某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说法合理的是()
A.如果他不是故意纵狗伤人,就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B.根据过错推定原则,江某如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不必承担侵权责任
C.不论江某有无过错,都应承担侵权责任,需赔偿王某损失
D.如果系第三人故意招惹江某的宠物狗致使其伤害了王某,江某不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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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学情境五】
议学活动:民法典的“自甘风险”“好意同乘”等这些法律规定,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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