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课件(共30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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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课件(共30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30张PPT)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 用民法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学习目标
1.掌握人身权利的内容,维护人身权利的依据、要求及意义。2.把握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的区别及在生活中的体现。
自学指导
请认真阅读课本第P7-11,思考以下问题,并用笔勾画出关键字、词、句,4分钟后比谁能准确作答。
1、阅读课本P7第1段,民法优先维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原因和要求是什么?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哪些权利?
2.阅读课本P7第2段,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地位、依据、侵权表现,侵权责任分别是什么?
3.完成P8探究与分享中的问题,阅读课本P8正文,姓名权的含义、地位、要求、具体内容分别是什么?它的侵权表现,侵权责任分别是什么?
4.阅读课本P9第2段,自然人享有肖像权,什么是肖像?肖像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5.阅读课本P10正文,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什么是名誉?名誉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名誉和荣誉的区别在哪?
6.阅读课本P11正文及相关链接,法律保护个人隐私,什么是隐私?隐私权的要求是什么?侵犯隐私权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保护个人隐私的意义是什么?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注意:人身自由权涉及物质即身体本身层面,人格尊严权涉及精神层面。非法绑架,违反了人身自由权;造谣中伤、辱骂等,违反了人格尊严权。
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原因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要求——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人身权利
2、人身权利:(有哪些)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亲权、配偶权、亲属权
自然人
二、主要的人身权
地位
法律 依据
侵权 表现
侵权 责任 (补充)
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主体:自然人)
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生命权(侧重生命延续)——
身体权(侧重身体完整)——
健康权(侧重机能健全)——
损害健康,致人患病(致病)
致人死亡,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伤害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P7相关链接 + 第四课——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
侵权责任。
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三项人格权 身体权 健康权 生命权
甲为了要回赌债,将乙的一截手指砍断
强行剪掉他人毛发
疫情期间,甲明知道感染新冠病毒,还到处乱跑,造成10几人感染
医院误摘患者肾脏,导致患者死亡






对点训练
3、姓名权
(1)含义: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2)地位: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3)要求: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4)具体内容:
①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
②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③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普通人可以重名)
【特别提醒】:以侮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均属于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相关链接
(5)侵权表现:
①干涉他人姓名的决定,强迫或阻碍他人使用姓名的。
②强迫他人使用或不使用某个姓名的,如强迫他人放弃笔名或者艺名等。
③盗用他人姓名发布非法言论、参加社会活动、抬高自己身份或者谋求不当利益等。
④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参与民事活动以谋取私利,冒用他人姓名发表作品,假冒他人名称缔结合同,等等。(假冒)
(6)侵权责任:
①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权利侵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②除上述责任外,如果存在获利行为,侵权人则应适当赔偿他人损失;如果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4、肖像权
(1)含义: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法律规定:
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3)侵权表现
①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制作和使用他人肖像。如擅自拥有他人照片,利用肖像做广告、商标和装饰橱窗等;利用他人肖像制作“表情包”或者用手机任意抓拍人像上传网络。
②民法典的新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是确定侵权责任大小的情节,而非决定性条件。
③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的,或者或者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并且往往同时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同时侵犯两项权利】
电影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他们,就不算侵权。
(4)侵权责任
①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②除上述责任外,如果存在获利行为,侵权人则应适当赔偿他人损失;
如果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①新闻报道拍摄照片和影像。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使观众了解真相。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曝光者肖像权(如报道政治活动时使用了某政治家的肖像)
②通缉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
③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因为公民参与此类活动中,就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处分了自己的肖像权,对其肖像在此活动中加以使用,不构成侵权。
④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如为医学试验、法医学教学在课堂上向学员展示病人或者接受法医鉴定的受害人的肖像。
⑤为肖像权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如为肖像权人具备某种特殊技能所做的广告中使用其肖像;在寻人启事中使用失踪人的肖像等。
下列情况属于合理使用他人肖像,不构成侵权
5、名誉权
(1)含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相关链接】:“英烈条款”
《民法典》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①主观上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的故意
②客观上实施了贬损他人人格的行为
③上述行为为不特定的第三人知晓
④侵权对象指向了特定的个人或群体
(3)名誉权侵权要件
(1)侮辱:书面、口头、暴力形式进行人身攻击;
(2)诽谤: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
(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的;
(4)批评文章内容基本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的;
(5)批评文章反映问题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致他人名誉受损的;
(6)描写真人真事或事实上以特定人为描写对象的文学作品,对其进行侮辱、诽谤或披露隐私,致他人名誉受损的。
(4)侵权形态:
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5)侵权责任
名誉 荣誉
不同 社会公众随意进行的评价,没有严格程序、专门要求 国家和社会给与民事主体的正式评价,授予、剥夺都有严格程序,否则就是侵犯荣誉权
来源于社会公众的一般评价 政府、单位或社会组织给与的评价,非一般评价。
社会对民事主体的综合评价,有批评、有中性评价 国家和社会积极的、褒奖性的、非消极评价
生活活动中自然产生 不可能自然产生
相同 ①都属于一种社会评价 ②名誉包括荣誉,荣誉是名誉的一种表现。名誉权公民出生就有,无法被剥夺或限制,荣誉权要靠努力去争取,可基于法定事由予以剥夺 ②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
6、隐私权
(1)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保护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要求
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例如——偷拍;擅入他人民宅、侵入他人邮箱;监视、跟踪、发送垃圾短信、拨打骚扰电话;擅自泄露、公开他人的隐私。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③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分处理。
(3)侵权责任:
①公民的隐私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②公民的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情节较轻的,适用民法;情节严重的,适用刑法。
(4)保护隐私权的意义:
①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③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特别提醒】 区分名誉权和隐私权
二者均以尊严性精神利益为客体,我国民法对于公民的隐私,是与名誉权一并保护的。但二者又有明显的区别:
(1)二者涉及的内容不同。
隐私是公民不愿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是一种社会评价。
(2)侵害的方式不同。
侵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而侵害隐私表现为公开散布。
(3)权利主体不同。
名誉权的主体为公民或法人,而隐私权只能为公民所有。
人身权总述:①原因②内容③要求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①地位+主体②法律依据③※侵权表现④侵权责任
姓名权:①主体②※法律依据③※决定、使用、变更、许可③ ※侵权表现④侵权责任
肖像权:①主体②法律依据③※侵权表现④侵权责任
名誉权和荣誉权:①※主体② ※区别③ ※侵权表现④侵权责任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①主体② ※侵权责任③ ※要求④保护意义⑤侵权责任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小结】
易错易混练习:
1.我国民法调整公民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
×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  )

3.在法治社会,人们只要遵守法律就行了,社会就能够和谐。(  )
×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4.人格尊严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身自由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
×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5.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享有姓名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
× 姓名权是自然人的权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的是名称权。
6.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
7.用电影明星的照片做QQ头像,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  )
× 使用明星照片,如果只是用于娱乐,不算侵犯肖像权。如果行为人利用明星的照片,适用于营利。或者是故意的侮辱,扭曲事实等恶劣的行为的,那么这样的行为,算得上是侵犯肖像权。
8、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

易错易混练习:
C
交易并未完成,陈某并未获得糖果所有权,A错误。本案中超市侵犯了陈某的名誉权,而没有侵犯陈某的隐私权,陈某应以名誉权受到侵害提起诉讼,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承担对其主张的举证责任,B错误,C正确。法律规定,对于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可以直接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案中陈某不能在H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D错误。
典型试题透析
1.(2022·浙江·高考真题)陈某在H市白沙区某超市挑选了些糖果准备付款,由于找不到收银台,想找超市员工询问,不知不觉间走到了超市门口。保安却以为他偷窃,把他抓了起来,并挂上“小偷”的牌子当街示众。关于本事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陈某已获得糖果所有权,带到超市门口不构成偷窃
B.超市侵犯了陈某的隐私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C.陈某以名誉权受到侵害提起诉讼,须承担对其主张的举证责任
D.陈某既可以在白沙区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H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
2.(2021·浙江·高考真题)一天傍晚,小明(12周岁)将宠物狗牵出来玩,途经小区公园时,放开了牵引绳,狗在奔跑中将散步的七旬老人张某绊倒,导致张某身体多处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张某的生命和健康权受到侵犯
②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张某有权请求小明的父母支付医疗费护理费
④小明无需承担责任,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补偿责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B
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但生命权未受到侵害,①错误。
小明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民事行为已经超出其年龄智力状况,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④排除
3(2021·浙江·高考真题)某小区业主吴亮与该小区宠物店老板赵勇因服务问题发生几次争执后,多次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布信息指责赵勇,使用“欺骗客户”“装疯卖傻”“人格分裂”等言辞,并用赵勇的照片作配图。这对赵勇及宠物店经营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如果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有真实成分,则并无不当
②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侵犯了赵勇的名誉权
③吴亮使用照片作配图的行为侵犯了赵勇的隐私权
④赵勇有权要求吴亮在小区范围内消除给其带来的不良影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即便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有真实成分,其做法也不当,故①错误。
吴亮使用照片作配图的行为侵犯了赵勇的肖像权,故③错误。
4.(2022·天津·二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作为第一部专门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 将自然人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全面纳入保护范围。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扩大了公民在个人信息领域的合法权益
②充分体现我国依法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
③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处理公民的个人信息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C
公民的权益是法定的,不能随意扩大,①错误。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而不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处理公民的个人信息”,④错误
1.某小区业主吴亮与该小区宠物店老板赵勇因服务问题发生几次争执后,多次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布信息指责赵勇,使用“欺骗客户”“装疯卖傻”“人格分裂”等言辞,并用赵勇的照片作配图。这对赵勇及宠物店经营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如果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有真实成分,则并无不当
②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侵犯了赵勇的名誉权
③吴亮使用照片作配图的行为侵犯了赵勇的隐私权
④赵勇有权要求吴亮在小区范围内消除给其带来的不良影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课堂练习
课堂练习
2.李某和张某系同班同学,均为7岁。因张某长得矮胖,李某在张某的照片上写上“肉丸子”字样,嘲笑张某。张某发怒,打破了李某的鼻子。本案中( )
A.张某侵犯了李某的健康权,他必须承担侵权责任
B.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姓名权,他无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C.李某侵犯了张某的肖像权,他必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D.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其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责任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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