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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4.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认同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性。坚持权利义务统一原则,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科学精神:结合具体案例理解侵权责任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情形,明确民事权利的界限。辨清不同民事权利的法定界限,明确作品的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的条件。
法治意识:正确处理情、理、法的关系,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不动产权利人在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同时,应该注意到相邻方的合法权利。树立依法承担责任意识
公共参与:在生活中正确处理复杂的利益关系,用法律的手段处理各种纠纷,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有限制地行使民事权利。
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课程标准】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1、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内容)
一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⑴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⑵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财物受到侵害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财物受到侵害 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
阳台上的花盆等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财物受到侵害 一般适用于所有权。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
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可能另外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 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行为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 有损害事实(前提条件) 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合同当事人违约。
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承担责任的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姚某旅游途中,前往某玉石市场参观,在唐某经营的摊位上拿起一只翡翠手镯,经唐某同意后试戴,并问价。唐某报价18万元(实际进货价8万元,市价9万元),姚某感觉价格太高,急忙取下,不慎将手镯摔断。关于姚某的赔偿责任,唐某的下列诉求合理的是
A.要求姚某承担违约责任
B.要求姚某恢复原状
C.要求姚某赔偿唐某9万元损失
D.要求姚某赔偿唐某18万元损失
“经唐某同意后试戴,并问价”说明唐某自身也有告知消费者防止损坏风险的义务。“感觉价格太高,急忙取下”表明了姚某的真实意思在不同意这项交易。“不慎将手镯摔断”,表明姚某侵犯了唐某的财产权。 A混淆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B恢复原状要注意被损害的物是否有恢复到原状的可能性。C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D实际进货价8万元,市价9万元,要求姚某赔偿唐某18万元损失违背了民法公平原则。
C
王某设计的茶叶包装盒获国家外观设计专利。该茶叶包装盒推向市场后,因其外形美观而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产品销量直线上升。但王某在茶叶批发市场发现,W茶叶公司未经许可大量制造、销售、使用王某享有专利权的茶叶包装盒。由于W茶叶公司的仿制品充斥市场,王某的专利产品销量直线下滑。为此,王某收集、保全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W茶叶公司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W茶叶公司侵犯了王某的专利权,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王某享有专利权的茶叶包装盒,并赔偿王某的经济损失。
3、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及要求(权利限制之一)
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③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①权利人在实现自己的权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王某和李某是朋友。2016年8月18日,王某因给儿子找工作一时钱不够用,遂向李某借款15 000元,并立字据约定在2019年8月18日前还清。很快三年过去了,王某却一直没有还钱,其间李某虽几次想向王某提出还钱之事,但考虑到和王某是朋友,加上王某经济条件确实不是太好,始终没能把话说出口。不料2022年10月,李某王某二人因其他事情发生纠纷,友谊破裂,李某遂向王某索要借款,王某却称,他的一个律师朋友告诉他欠李某的钱可以不还了。无奈,李某于2023年1月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偿还15 000元欠款。
法院会支持李某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吗?为什么?
不会。
权利人在实现自己的权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中,要注意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这一规定,民事权利在三年后法律一般不再予以保护。因此,法院不会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一般侵权责任:
⑴一般侵权(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⑵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王女士乘坐公交车去上班,车价2元,车至半路,该司机突然紧急刹车,导致王女士失去平衡摔倒,腿骨骨折,花去治疗费用2万元。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司机不是故意刹车,在主观上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
②公交公司认可侵权,但拒绝王女士同时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要求
③紧急刹车与王女士的损害有因果关系,公交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公交公司没有全面履行合同,王女士可以选择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故意与过失都是主观过错的表现,司机存在过错,排除①。
侵权责任可以合并使用,排除②。
侵权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③入选。
合同履行要坚持全面诚信原则,④入选。
D
案例分析
某中学的初中生小杰和小涛因琐事发生争吵,在打斗过程中,小杰故意踢中小涛的腹部,致其脾脏破裂,住院治疗。小涛的父母对小杰的父母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医疗费用10万元。
小杰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请以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加以分析。
(1)小杰的行为构成侵权。
(2)小杰行为侵权的构成要件有:
①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小杰和小涛在打斗过程中,小杰踢中小涛的腹部,致其脾脏破裂。
②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小杰故意踢中小涛腹部。
③民事主体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构成了因果关系。
●你认为老李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为什么
老李赶着驴车进城卖自家种的西瓜。正当他忙着做生意时,旁边商店老板的一条斗牛犬跑过来,把驴咬伤了。驴受惊猛扬后蹄,将路边停着的一辆小汽车踢了一个大坑。车主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修车需花费2万元。有人认为老李应负全责,老李认为这样不公平。
不应当。案例中老李的驴踢坏车主的车,是因为商店老板的狗咬伤老李的驴,老李疏于对驴的管理,致使驴给车主造成损害,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商店老板疏于对狗的管理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也应对损害结果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特殊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
例如,动物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高空坠物….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例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2.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2)无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高空坠物)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无过错侵权责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
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7、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8、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9、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10、医疗机构违反告知义务,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承担无过错责任。
11、因医疗产品致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与产品提供者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的,为无过错责任。
12、在道路上倾倒、堆放、遗撒妨碍通行物的,行为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①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划定界限。
②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③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4、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作用):
一般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构成条件 民事主体合法权利受到侵害,行为人主观存在过错,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直接推定侵权人存在过错由其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
承担方式 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 承担方式主要为赔偿损失
适用范围 没有范围限制 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
【知识整合】全面理解侵权责任
下列属于过错推定责任的有( )
①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
②生产者因产品质量致人损害的
③因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C
2023年10月16日,四川成都某小区内,一名女童遭唐某饲养的大型犬只袭击,受伤严重。监控视频显示女童及其母亲在小区正常行走,期间并未逗惹该犬只,且该大型犬未拴绳,唐某也不在场。民法典有关“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的条文如下: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根据上述条文,结合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唐某作为狗的饲养人,养狗不拴绳,应该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唐某不在案发现场,女童被狗咬伤,应该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③女童被咬不是因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唐某应承担责任
④唐某认为自己的狗从不咬人,女童被咬伤,与自己无关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唐某作为狗的饲养人,养狗不拴绳,应该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①正确
女童被咬不是因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因此,唐某作为狗的饲养人,养狗不拴绳,应承担责任,③正确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
不适用于过错推定侵权
安徽某公司营销部经理杨某分三次将102.44吨废碱液,以每吨1300元的价格交给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李某等人处置,李某等人又以每吨500元、600元不等的价格转交给无资质的孙某、丁某等人。上述废碱液未经处置,排入长江水系,严重污染环境。其中,排入长江的20吨废碱液,导致江苏省靖江市城区集中式引用水源中断取水40多个小时;排入新通扬运河的53.34吨废碱液,导致江苏省兴化市城区集中式饮水源中断取水超过14个小时。靖江市、兴化市有关部门分别采取了应急处置措施。杨某、李某等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评估,三次水污染事件共造成环境损害1731.26万元。
(1)杨某、李某等人污染环境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什么原则?
绿色原则。
(2)分析杨某、李某等人污染环境行为的构成要件。
损害的事实(严重污染环境,江苏省靖江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中断取水、江苏省兴化市城区集中式饮水源中断取水),主观过错(以低价把危险废物交给无资质人员),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
(3)杨某、李某等人认为自己主观上不是故意污染环境,请求免除责任。如果你是法官,怎么认识杨某、李某免除责任的请求?
环境污染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有无过错不影响其是否承担责任。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林某在某电商平台注册了一家店铺,并通过了实名认证。云某通过网络在该店铺订购了一条某品牌的裤子。收到货品后,云某发现货品与网页宣传不符,就发表了买家评论并给予差评。之后,双方为此产生争议,云某又追加评论,谈了自身感受。林某对此大为不满,向人民法院起诉云某侵害名誉权。
你在网购时给过差评吗?你认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二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小云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要具体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就名誉权纠纷案件所作的司法解释指出,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小云发现货品与网页宣传不符,发表了买家评论并给出了差评,不构成侵权;如果小云追加的评论中有诽谤、低毁的,则构成侵权。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1.合理界限
(1)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 的界限。
(2)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①对经营者的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产品质量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
2.人身权的界限
遵循诚信原则;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1.肖像权的内容—自由(在肖像上的人身权法律规定:)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2.但肖像权行使有限制:
(1).政治家、影视和体育明星以及其他公共人士,在公开露面时,不得反对他人拍照;
(2).参加游行、示威和公开演讲的人,因其活动目的具有公共性,则不得反对他人对上述活动拍照;
(3)、嫌疑犯不得反对司法人员为司法证据目的的拍照。
甲因家中失火,在情急之中,甲将乙晒在外面的被子泡湿,披在身上抢救家中物品。后来,乙以该被子是其结婚纪念物为由向甲索赔1万元。乙的行为( )
A.是合法的,财产权被侵犯理应索赔
B.是符合社会公德和国家政策的
C.是不合法的,不能因维护财产权而滥用权利
D.是不合法的,甲因紧急避险占用他人财产不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要明确乙的财产权被侵害,有权提出赔偿。乙行使合法权利不能建立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索赔1万元”是滥用财产权的表现。排除判断错误的A、B,再排除判断正确但依据错误的D。故选C。
C
2023年5月,江西某小区一位居民被高空坠落的半个梨头砸中后脑勺。民警走访没发现目击者,也没有监控拍到。后当地公安在梨头的咬痕上提取到一女性DNA样本,经排查发现与小区居民陈女士有关联,从而揭开真相:那天,陈女士把吃剩的半个梨放在桌上,转身离开,6岁的女儿将梨从楼上扔下,正巧砸中楼下邻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应按照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②陈女士的女儿年幼,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③陈女士主观上不存在过错,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④陈女士应向砸中者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关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并非因邻里关系引发的侵权纠纷
不能按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处理
6岁女儿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其侵权责任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
陈女士作为6岁女儿的法定监护人,要承担相关侵权责任
某报社发表多篇文章,如《矿泉壶的“神力”有待商榷》《当心矿泉壶的副作用》《矿泉壶也有害》等,称有关研究表明,矿泉壶的矿化、磁化、灭菌装置有害,提醒消费者“慎用”“当心”,并对几家矿泉壶生产企业的广告提出批评。被点名批评的企业向法院起诉,认为报社的行为侵犯了其名誉权 报社是否侵犯了矿泉壶生产企业的名誉权?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捏造、歪曲事实;②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③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此案件中报社是否侵犯了企业的名誉权,关键要弄清报社报道内容是否属实。若属实则不构成侵权,否则构成侵权。
a.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b.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3.著作权的界限
a.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b.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c.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d.为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科研人员使用。
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①含义
(1)作品的合理使用
②特定情形:
⑵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①含义
②情形:
--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需要指明作者和作品的出处
在作业中引用他人文章的一大段话。
从同学那里拷贝一份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
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载到自己手机上。
中学语文教材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散文。
以上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为什么?
用于个人学习使用他人作品不侵权。属合理使用。
多台电脑安装软件。属侵权。
用于个人欣赏不侵权。属合理使用。
属法定许可使用,不侵权。
【知识拓展】常见软件侵权行为
1.生产商仿制软件光盘。
2.销售商在所售计算机中预装软件。
3.互联网在线软件盗版。
4.用户未经著作权人授权使用软件。这里所说的用户包括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例如:张三买了一张正版软件,软件使用协议只许可在一台电脑上使用,他却将软件在几个朋友的电脑上安装;李四应朋友的要求,将软件制作备份复制品交朋友安装;王五将自己得到的只供个人学习使用的非零售版软件,出售给他人或单位;局域网服务器超出所限用户数量范围使用软件等等。
5.将只读光盘中的软件进行复制并销售。
李老师在期中考试题目中引用王某的一幅漫画,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老师引用某乙的一幅漫画命题,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一般情况下不构成侵权;
②应该在命题时注明作者的姓名和作品的出处,否则也会形成侵权。
③李老师引用王某的漫画,未经王某同意,构成侵权。
④李老师引用王某漫画未向王某付费,构成侵权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③ D. ③④
为课堂教学使用作品,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但引用时应注明作者的姓名和作品的出处,否则也会形成侵权。故选A。
A
张某和李某各买了一张音乐CD。张某用来自己欣赏,有时也借给好朋友听;李某经营一家酒吧,他在营业时间播放CD,作为背景音乐。
张某和李某的行为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为什么?
①张某播放CD供自己和朋友欣赏,不构成侵权。因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出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的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属于合理使用。
②李某在营业时间播放CD,作为酒吧的背景音乐,构成侵权。因为用于营业场所播放,具有商业性,不属于合理使用。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在某些情形中,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作品,但应当按规定支付使用费。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这种情形的是( )
A.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作品片段
B.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短小的文字作品
C.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摄影作品
D.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他人作品,供教学科研人员使用
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是合理使用,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作品,但应当按规定支付使用费是法定许可, A、B、C属于法定许可使用,D是合理使用,不属于法定许可
D
主要表现 具体情形
合理使用 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③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④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等等
法定许可使用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①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②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等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知识整合】区别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实质:
(2)主要类型: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①相邻用水、排水, ②相邻通行,
③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
④相邻通风、采光、日照,
⑤相邻有害物质排放,
⑥农村自建房,等等。
1.相邻关系
“相邻”意味着只要他人不动产的使用对自己不动产的使用产生影响,或者说对本人不动产的使用影响到他人不动产使用的整个辐射面积和空间,都可称作“相邻”。如一楼产生噪音,六楼被感知,仍可谓一楼与六楼相邻,可基于相邻关系行使相邻权。
①原则: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②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③具体要求: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a.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 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
b.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 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2.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原因
①相邻关系如果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
②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2)如何妥善处理(怎么办)
徐某在住宅楼三层的自家阳台上搭建了鸽舍,饲养、放飞信鸽。鸽粪给楼下住户造成严重的污染,放飞的信鸽也严重地影响邻居的休息。几户邻居与徐某协商无效后,将他告上人民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赔偿。徐某则认为自己有权在自家阳台养信鸽。
徐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吗 请说明你的判断理由。
(1)徐某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2)理由:
①公民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循公平的基本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徐某在自家阳台搭建鸽舍,却给邻居带来了严重污染,并严重影响邻居休息,这违背了公平原则,也不符合社会公德的要求。
②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徐某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没有贯彻这一原则,因此徐某应该立即拆除。
甲村和乙村相邻,一条小河流经甲乙两村,一年天旱,上游的甲村便在小河上筑起水坝,将水截住,乙村对此不满,两村发生纠纷。关于此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村位于河道的上游,有权截水自用乙村不能干涉
B.甲村将水截住违反了民法典关于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C.甲村用水须经乙村许可
D.乙村用水须经甲村许可
B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用水排水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B
在下列民事纠纷中,应按相邻关系处理的有( )
①甲在乙的房屋后挖菜窖,造成乙的房屋基础下沉,墙体裂缝,引起纠纷
②甲为了取得更好的营利,把乙流转的土地由种植变更为养殖遭乙拒绝
③甲新建的房屋滴水在乙的房屋上,引起纠纷
④甲村在河流上流修建拦河坝,使乙村用水量骤减,引起纠纷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C
甲与乙是某村村民,甲栽种的一棵树木离乙的房子很近,今年大风季节,甲的树木碰坏了乙的房子,影响到乙的生活,乙屡次跟甲交涉未果,终将甲告上法庭。第二年初甲建房时,需要在乙的使用地上搭建脚手架,乙坚决反对,致使两家矛盾进一步恶化。
甲乙两人的纠纷属于什么纠纷?处理这种纠纷应该坚持什么原则?甲乙各自应该负什么责任?
(1)甲乙两人的纠纷的是相邻关系纠纷;
(2)处理这种纠纷应该坚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
(3)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甲应该伐掉自家树木,消除危害,并赔偿乙的损失。
乙也应给对方建房提供方便,允许对方在自家用地上搭建脚手架。
侵权责任
原因
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法律规定的意义
一般侵权---构成要件
特殊侵权
过错推定
无过错侵权责任
知识体系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合理界限
人身权的限制
合理使用
法定许可使用
实质
主要类型
原因
正确处理
侵权责任与
权利界限
著作权的限制
妥 善 处 理 相 邻 关 系
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情形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
权利界限
权利保障于法有据
1.侵权责任法律依据
2.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3.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时效..三年..及时
1.一般侵权责任
2.特殊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目的及意义 ①目的 ②意义
2.民法对名誉权(人身权)设定的界限
3.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1.相邻关系实质
2.主要类型
4.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3.法律规定相邻关系的意义
(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停止..排除..消除..返还..恢复..赔偿..赔礼道歉、消除..恢复..可单独..也可合并..惩罚性赔偿,依规定。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过错推定 ①含义②典型事例A.B.C
(2)无过错侵权责任 ①含义 ②典型事例A.B.C
⑴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⑵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权益受损
②主观过错
③因果关系
民事权利有限制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合理界限
(1)法律依据: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2)法律+习惯
(3)相邻关系一方……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保护…..稳定……
知识体系
1.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侵权形式不同,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同,举例。)
2.诉讼时效?
3.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过错责任)侵权责任三个构成要件?
4.过错推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含义及情形?(情形要读熟能够区分)
5.法律规范侵权责任的意义?
6.民事权利的限制(合理界限-正当+不得滥用)?
7.民法对名誉权(人身权)的限制有哪些? 8 .民法对著作权(知识产权)设定界限有哪些?
9.相邻关系实质、类型、原因意义(为什么)? 如何处理相邻关系?(原则+具体要求)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4.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侵权责任
结合具体的交通事故案例、医疗纠纷案例或人身伤害案例,理解侵权责任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情形.正确处理复杂的利益关系,用法律的手段处理各种纠纷,维护社会安定。有限制地行使民事权利。树立法治意识,依法承担责任,依法保护权利,做守法的好公民.
1.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
2.树立依法担责观念
一.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P4图) 2.民事权利的类型(P5相关链接) (理解记忆)
★3.民法基本原则(P6,理解记忆)
★4.人身权利的分类及内容、地位、法律允许和禁止行为(课本P7-11)
二.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1.所有权的取得方式(P14) (理解记忆) 2.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理解记忆)
3.物权的主要类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P16-17) 4.知识产权的种类及内容(P17) ★5.著作权的分类、保护期限(P18)6.专利权-明确专利的类型、保护期限、作用(P20)6.商标权 三.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1.合同订立的过程—邀约与承诺(P24-25 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新要约的情形)
★2.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课本P25-26) 3.合同履行的原则:课本P29
★4.合同不履行的后果—违约责任?(P30-31,认真研究、理解,并记忆)
四.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1.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课本P32) (理解记忆)
2.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 (一般规定、过错推定、无过错侵权责任 P33-34,重点理解记忆)
3.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理解记忆)★4.民事责任: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①结合重点题目提纲,对教材重点原理进行自主记忆。②采取自查形式,实现重点原理人人达标。
1.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1.2例举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1.3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了解合同的订立的程序,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1.4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P20-21)
知识回顾
1.合同的含义、类型、订立合同的意义?
2.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3.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4.合同的形式及影响?
5.合同履行的原则、履行合同的关键?
6.合同的内容、变更、修改或解除?
7.违约责任的含义、承担方式?
8.违约免责(约定免责和法定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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