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素养目标】2.1 保障各类物权(课件)-2023-2024学年高二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课件(共35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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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素养目标】2.1 保障各类物权(课件)-2023-2024学年高二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课件(共35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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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5张PPT)
思考:野地里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案例
分析
野地里的兔子
市场上的兔子
私人财产
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面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情境导入
第一课《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框:保障各类物权
第一目:定分止争——所有权
第二目:物尽其用——他物权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政治认同:保护财产权,激发经济活力。
科学精神:尊重他物权,保护知识产权,创造社会财富。
法治意识:明确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公共参与:为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立法建言献策。
核心素养
1、财产权(含义、意义、法律保护、种类)
2、物权(含义、原则、分类)
3、所有权(含义、类型、取得方式)
4、他物权含义、类型、目的
5、用益物权的法律规定、分类
6、担保物权含义、类型?抵押、质押的区别
自主预习:结合优化设计,预习书本p.2-p.6
1、财产制度的含义、地位
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1)法律规定财产权意义
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2、财产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2)如何保护财产权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①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③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赔偿。
2、财产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2、财产权
(3)含义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3、物权
(1)含义: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2)物权分类:所有权、他物权。
(3)原则: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4)物的分类:动产和不动产。
①不动产:指不能移动或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具有固定、耐久、保值增值等特征)
②动产:除了不动产以外的物。
动产与不动产
动产 不动产
教材
手机
自行车
学校的房子
房子下面的土地
校园的树木
仓库里的木材







名词点击
4、所有权
(1)含义
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权能 含义 举例 联系
占有 是指对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 老王购得商品房一套,房屋已交付给他控制 所有权是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在内的完整权利体系。这四项权利可以完全由物的所有权人行使,有时也可以与所有权人相分离。
使用 是指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 以便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 老王将此套房装修后自住或出租 收益 是指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经济效益 老王收取出租房屋的租金 处分 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 老王将此房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等 4、所有权
(2)所有权分类
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
①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如文物、矿藏、城市土地等)
②集体所有(如农村土地等)
③私人所有(房子、车子等)
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3)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小王将一套商品房卖给小丁,小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支付;小王将房屋钥匙交给小丁,使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小王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小刘名下。小刘与小丁就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执。
思考:谁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王某
丁某
刘某
先出售(已付钱)
先行入住
过户登记
后出售
情境探究
小刘
4、所有权
(4)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注: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其所有权的取得通常也需要办理产权登记,如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善意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要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1.出让人无权处分,但目前又占有该动产; 2.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4.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已经登记或交付给受让人。
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制度与善意第三人
知识拓展
2、善意第三人:是指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的人,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的权利人。
善意取得制度与善意第三人
【案例】甲出差托付乙保管其电动车,在甲出差期间,乙把电动车卖给了丙,而丙事前并不知道乙没有处置权,而且以合理的价格构成交易。该案例中就属于善意取得。甲回来后,电动车归丙,甲没有权利索要,甲可要求乙交出交易金额,而且还可以要求乙赔偿事宜。
情境探究
【2022年山东卷】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②汪某可主张李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③刘某甲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
④若刘某甲与汪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登记,李某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遗产继承人不仅可以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p83
A
链接高考
画家李某在朋友宋某家画了一幅画,因墨水未干就寄放在宋某家中。不久后,沈某到宋某家做客,看上了此画。宋某因手头拮据,谎称此画归自己所有,以合理市价卖给了不知情的沈某,两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据此我们可以判断( )
①沈某取得了该画的所有权 ②李某有权要求沈某归还画作
③李某拥有该画的所有权 ④宋某侵犯了李某的财产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课堂练习
小陈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准备以目前市价的三折出售。小陈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要将电脑作为赃物扣押,小陈不同意。
思考:小陈是否可以善意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①电脑属于动产,此类动产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②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并不是真正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与之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价格,则同样能够取得该动产所有权。
③由于该电脑是赃物,且小陈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小陈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
课堂练习
2022年7月,妻子陶某背着丈夫李某,借用哥哥陶某某的名义在市区买了一栋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哥哥陶某某的名字。没想到一年后哥嫂闹离婚,陶某的嫂子竟然要分割这栋房子。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2023年8月1日,陶某诉至法院。
思考:这栋房子的所有权属于谁?陶某的嫂子是否有权分割此房?
情境探究
(5) 共有财产
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①每个家庭成员可能有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整个家庭则有共有财产,夫妻之间也存在夫妻共有财产。
②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
比如桌子,沙发等家具
夫妻共有财产
比如夫妻共同买的房子
合伙人共有财产
比如合伙人共同出资开的饭馆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他物权的含义与分类
含义: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对他人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
②宅基地使用权;
③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使用价值
交换价值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
①含义: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②为什么维护: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③如何维护: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用益物权
【温馨提示】:用益物权不是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其基本特征是:
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以占有为条件。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2)宅基地使用权
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予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赔偿。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用益物权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3)建设用地使用权
①含义
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②体现
生活中,这些权利往往与房屋所有权相联系。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2、用益物权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思考: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
①商品房和农村老家的三间房的所有权
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老家的宅基地使用权
④土地承包经营权
——所有权
用益物权
(他物权)
情境探究
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例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力就是抵押权、质权。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另外,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
名词点击:
3、担保物权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提醒】:
(1)抵押的对象:动产或不动产。质押的对象:动产
(2)抵押权的设立:①动产: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
②不动产:自登记之日设立
(3)质押权的设立: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注意:债权人——抵押权、质权
债务人——抵押、质押
甲、乙(均为某村村民)订立借款合同一份,作如下约定:甲借给乙10万元,乙交付甲一件做工精美的黄金饰品作担保,3年后乙归还本金和利息,甲归还该饰品,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3年后,乙想给女儿置办嫁妆,想将饰品要回,甲拒绝,声称已经赠给姐姐,乙故以侵犯饰品所有权的名义将其告上法庭。
思考:关于此案,法院应该作何种判决?
答案:甲、乙借款合同是质押合同,质押物为乙交付给甲的饰品,将其作为债权的担保,合同成立。
乙没有按期还款,甲作为债权人有权将饰品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但不能占为己有。
所以法院应该判决乙尽快还清10万元债务,甲将饰品退还,或者甲可通过质押物品的处理优先受偿后,要求乙尽快清偿余下的债务金额。
情境探究
连一连
土地承包经营权
抵押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质押权
房子所有权
汽车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动产所有权
不动产所有权
所有权
他物权
课堂练习
小结比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区别和联系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占有、使用、
收益、处分
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占有、使用、收益、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抵押权、质权
留置权
区别
所有人的权利
分类
三者都属于法律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联系
保障各类物权
财产权
所有权
他物权
原因
法律规定
物权
含义
分类
取得方式
共有财产
含义
分类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
质押
动产
不动产
知识小结
1、某建设单位将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抵押给银行,订立抵押合同,后来又办理的抵押登记。则( )
A.项目转移给银行占有,抵押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设立
B.项目转移给银行占有,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设立
C.项目不转移占有,抵押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设立
D.项目不转移占有,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设立
D
【解析】 抵押不转移财产占有,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课堂练习
2、张某在结婚前花费70万购置了一套婚房。婚后第二年张某儿子出生,张某的父母考虑到孙子将来的入学问题,便出资购买了一套学区房,过户在张某名下。六年后,张某儿子上学,全家搬至学区房居住,便将原婚房出售,此时该房市场价格已涨至200万元。在这里( )
①学区房属于张某夫妇的共同财产
②出售前的婚房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
③婚房增值的130万元属于张某夫妇的共同财产
④出售婚房所得的200万元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
A.①④ B.②③ C.①③ D.②④
D
课堂练习
3、甲因无力履行与某银行签订的按揭合约,该银行经合法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甲抵押给该银行的A处房产进行拍卖,乙购得该法拍房。几天后,乙发现刚买的法拍房的门墙上遭人涂鸦写字,据查,涂鸦者为丙。该案中( )
①该银行拥有抵押权,拍卖之后优先受偿
②丙侵犯了甲的所有权
③丙应承担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违约责任
④乙购得法拍房,取得所有权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C
课堂练习
4、甲向乙借款,并将其一辆奔驰汽车交给乙作为担保,一旦甲未按期还款,乙可以将该财产折价或拍卖优先受偿。这种担保方式是( )
A.抵押 B.质押 C.留置 D.定金
5、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对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债权人的这项权利称为( )
A.抵押权 B.质押权 C.留置权 D.所有权
B
A
课堂练习
感谢聆听,下节课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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