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课诉讼实现公平正义课件(共43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第十课诉讼实现公平正义课件(共43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43张PPT)
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科学精神:理解诉讼权利的内容、原因和作用,明确法律援助的原因、措施、内容、主体、审查、处理。理解起诉、立案登记、开庭审理、二审程序等相关内容。理解证据的作用和含义,明确举证责任的具体情形。
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意识,依法分析、认识、参与诉讼活动。树立法治观念,提升证据意识。
公共参与:树立法治观念,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善于用证据说话,明确举证责任。
课标要求
核心素养
1.诉讼权利的主要内容及作用?
2.法律援助的目的?不同诉讼类型的法律援助的获得方式、适用范围?
3.说说你对诉讼程序的认识?
4.证据的重要作用?
5.不同诉讼类型中举证责任?
6.诉讼的基本原则、灵魂?
问题导学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诉讼权利
寻求法律援助
1.含义(内容)
2.设立依据
3.申请(适应情形)
4.审查与办理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处处留心皆证据
主张权利靠举证
1.起诉: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2.立案
3.应诉
4.开庭审理: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5.上诉与二审程序
6.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
1.证据的含义、作用及种类
2.证据的收集与保存
——举证责任
体系构建
核心考点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夯实基础
1.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该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
2.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的范围 ①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②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于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或代理
③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法律援助的程序 ①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1.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帮助当事人打赢官司。
纠正: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2.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其进行诉讼。
纠正: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3.国家设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任何公民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纠正: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于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
易错矫正
考向一 诉讼权利
典例1 某婚庆公司网购80只花瓶,在收货后第6天申请退货。商家同意退货申请后开箱验货,发现多只花瓶均留存有水渍,于是拒绝退款。买家要求商家按照“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退货并承担退货运费,因协商未果,遂将商家告上法庭。该类案件
①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诉讼,并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
②原告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被告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③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双方都要注意留存证据
④若不服人民法院判决,应在15日内提起上诉以启动再审程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考向训练
②错误,原告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被告也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④错误,公民有上诉的权利,本案属于民事诉讼,若不服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但不是启动再审程序,而是启动二审程序。
变式1 2022年4月,被告人邹某、罗某利用面包车和摩托车等作案工具,在市区范围内盗窃电动车电瓶,并将盗窃而来的电动车电瓶集中存放后,联系唐某(另案处理)收购。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罗某、邹某拥有的程序权利包括
①委托诉讼代理人为其辩护②在一审判决后提起上诉
③申请有关审判人员回避④申请变更管辖法院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①错误,本案属于刑事案件,罗某、邹某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而不是诉讼代理人;②正确,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罗某、邹某拥有的程序权利包括在一审判决后提起上诉;③正确,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罗某、邹某拥有的程序权利包括申请有关审判人员回避;④错误,当事人没有申请变更管辖法院的权利。
考向二 法律援助
典例2 法律援助,可以解决百姓“急难愁盼”,体现了法治温情的一面,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已由我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法律援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任何公民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②国家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③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④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必须立即提供援助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C
①错误,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条件;④错误,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请后,应该进行审查,而不是立即提供法律援助。
变式2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明确规定:“本法所称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由此可见,法律援助
①深入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
②解决百姓急难愁盼,体现法治温情
③保障公民各项权益,化解社会矛盾
④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坚持公平正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①错误,法律援助不是为民普法、宣传教育;③错误,法律援助有利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而不是各项权益。
核心考点二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1.起诉与应诉
(1)起诉,俗称“告状”,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在我国,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2)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
(3)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
(4)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夯实基础
2.审理与判决
(1)我国实行公开审判制度。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一律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
(2)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归纳提升:开庭审理的基本程序
(1)开庭准备: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准备是开庭审理的最初阶段。
(2)法庭调查:全面调查案件事实。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重心。
(3)法庭辩论: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
(4)休庭评议:审判人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结论。
(5)宣告判决: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内容。
3.二审和再审程序
(1)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2)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拓展提升:一审、二审、再审、终审的区别
一审 人民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我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终审
二审 上级法院按上诉程序对下级法院的第一审案件所作的审理。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第二审就是终审
再审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终审 人民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审判。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终审
1.社区邻居甲与乙之间存在经济纠纷,甲持一纸诉状告到人民法院,诉讼就成立了。
纠正:起诉并不必然导致诉讼成立,人民法院接收诉状时要审查,登记立案后诉讼才能成立。
2.依法判决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纠正: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3.人民法院审查起诉状后应在10日内立案。
纠正: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要进行审查。审查后应在7日内立案。
易错矫正
考向训练
考向一 起诉与应诉
典例1 (2022·浙江6月选考)吴某家住西城区,在东城区经营一家炒货店,经调查认定,吴某在经营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据此,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吴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本案由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②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
③本案既可以由东城区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④吴某如果对判决不服,还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该案例中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应由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①正确,③错误。行政诉讼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法院指定,或受当事人委托,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活动,但其诉讼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承受的人。《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因此,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②正确。对法院判决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依法可提起上诉和再审程序,④错误。故本题选A。
变式1 河南安阳一名80岁老人在小区遛弯时,被迎面扑来的两条大狗咬伤,当时养狗人王某也在场并且还被监控拍到,但事后王某却拒不承认咬伤一事。后来,养狗人王某一家想委托社区来和解,但老人家属要求在媒体见证下赔礼道歉,老人家属未与养狗人王某见面。老人家属表示,已就此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起诉应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②和解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法定要求和程序
③两犬造成的人身损害,应由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④老人家属如不服一审判决,可以要求重新再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题中老人家属已就此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是通过和解来解决纠纷,并且和解不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法定要求和程序,②错误。老人家属如不服一审判决,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④错误。
考向二 审理与判决
典例2 为了让思政课堂灵动起来,济南市某中学开展了以“人格权纠纷”为主题的模拟法庭活动,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法定代理人、原告人、被告人等均由学生组成,使学生更加直观地了解审判过程。通过这次活动,学生可以学习到
①本案件的诉讼可以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②开庭准备是诉讼过程当中最重要的环节
③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要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④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裁判的,可立即申请再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②错误,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当中最重要的环节;④错误,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变式2 关于两审终审制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①二审判决就是终审判决,当事人不能再上诉
②依两审终审制度,所有的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③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④二审程序与一审程序大不相同
A.①④  B.②③   C.①③  D.③④
C
本题考查两审终审制度。由于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因此二审裁判就是终审裁判,当事人不能再上诉,①正确;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②错误,③正确。
④说法错误。
核心考点三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1.证据及其重要性
(1)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诉讼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2)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夯实基础
2.证据的种类
民事诉讼的证据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的证据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刑事诉讼的证据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3.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诉讼 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行政诉讼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刑事诉讼 承担举证责任的应该是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 个别的罪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证明自己无罪;对于由公民提起的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1.王五向赵六借款1万元,并写下借条,这里的借条属于物证。
纠正:王五向赵六借款1万元,并写下借条,这里的借条是通过文字记载的信息来支撑一定事实的物品,属于书证。
2.路人甲收到交警的罚款,原因是他闯了红灯。路人甲不服,告到人民法院。路人甲要对他未闯红灯进行举证。
纠正:材料中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行政交警部门负有举证责任,应提供路人甲闯红灯的证据,即交警对路人甲进行行政处罚合理性的证据。
3.在诉讼中,我国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纠正: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不实行这一原则。
易错矫正
考向训练
考向一 证据
典例1 2022年2月,一家保健品公司组织包括王大爷在内的多名老人包车前往河北旅游。返途中,因车辆行驶过快,剧烈颠簸,导致坐在后排的王大爷摔伤致骨折。但到人民法院起诉时,由于病历、票据等一部分非常重要的材料丢失,人民法院判决时只支持了有证据的部分损失。打官司其实就是打证据,这是因为
①诉讼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②决定官司胜负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
③足够的证据可以把虚假的变成事实
④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书证、物证等不同的种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③错误,证据可以把客观事实变成法律事实,但虚假的不能变成事实;④不符合题意,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书证、物证等不同的种类,是表达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的种类,不是打官司其实就是打证据的原因。
变式1 近期,李某与王某在某公园发生口角,进而双方有身体接触,李某倒地并头部受伤,经司法鉴定为重伤,随之对王某提起诉讼。王某说自己没有打人,李某的伤是自己摔倒造成的。现场两名目击证人的证言相互矛盾:证人徐某称王某没有殴打行为,而证人吴某的证言则与之相反。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下列对这一案件认识合理的是
①公民遇到纠纷时,要通过合理合法手段,理性维权
②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遵循罪刑法定原则
③对于缺乏充分证据的案件,司法机关应当不起诉或判处被告人无罪
④司法程序公正,要求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准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②错误,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④错误,司法结果的公正意味着法律适用准确、案件事实清楚、裁判结果合理合法。
考向二 举证
典例2 (2019·浙江4月选考)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导致楼下林女士家的壁纸受潮霉变。林女士屡次要求张先生解决渗水问题并补偿她所受的损失,均遭拒绝。林女士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张先生承担侵权责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林女士主张壁纸霉变是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所致,应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②如果林女士与审判长有师生关系,张先生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③在法庭调查阶段,书记员应查明原被告是否到庭
④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若不服判决,可以上诉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A
在开庭准备阶段,书记员应查明原被告是否到庭,③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④错误。故选A。
变式2 2022年4月,A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进行食品安全质量常规检查中发现B食品厂生产的罐装咸菜有大肠杆菌超标现象,遂将不符合质量规定的产品全部扣押并处以5万元罚款。B食品厂对处罚不满,故诉至人民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A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被告负有举证责任
②B厂如发现审判法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申请其回避
③A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可委托辩护人出庭进行辩护
④B厂如对一审结果不服,在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③错误,本案属于行政诉讼,A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可委托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④错误,B厂如对一审结果不服,可以申请上诉,但必须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内,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一审裁判生效后,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
1.(2022·全国·高三专题练习)甲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乙公司侵犯其商标权,该局受理后展开调查,经查明事实,对乙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乙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维持该行政处罚决定,驳回了乙公司的诉讼请求,乙公司未上诉。这体现了该局( )
①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地行使了行政权力
②对争议事实进行查证,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
③运用了行政裁决、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
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公平正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详解】①④:甲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乙公司侵犯其商标权,该局受理后展开调查,经查明事实,对乙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这体现了该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地行使了行政权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公平正义,①④符合题意。②:材料反映该局对乙公司侵犯其商标权进行了查证,并对侵权者作出行政处罚,不存在化解行政争议问题,②与题意不符。③:材料反映该局运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处理商标侵权,不涉及运用了行政裁决、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③与题意不符。
素养测评
2.(2022·辽宁·高考真题)某区在下辖乡镇打造多家“和顺茶馆”,邀请党员、群众及法律工作者担任人民调解员。当居民、商家、游客发生利益纠纷时,调解员以茶馆为载体,为其提供便捷、专业的服务,从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这种做法( )
①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援助
②充分体现了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理念
③实现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
④创设了舒缓环境,使社会治理有温度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详解】①:材料体现的是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并没有体现法律援助的知识,①不选。②④:“和顺茶馆”的建立,让矛盾双方,可以在专业调解员的调解下,有效解决矛盾,使社会治理更加有温度,同时邀请党员、群众及法律工作者担任人民调解员,便捷、专业的矛盾处理,也有体现了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理念,②④入选。③:该区在乡镇打造“和顺茶馆”,为矛盾的解决提供专业人员和地方,但这并不是基层群众自治,没有体现自治,③不选。
3.(2022·浙江·高考真题)陈某在H市白沙区某超市挑选了些糖果准备付款,由于找不到收银台,想找超市员工询问,不知不觉间走到了超市门口。保安却以为他偷窃,把他抓了起来,并挂上“小偷”的牌子当街示众。关于本事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陈某已获得糖果所有权,带到超市门口不构成偷窃
B.超市侵犯了陈某的隐私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C.陈某以名誉权受到侵害提起诉讼,须承担对其主张的举证责任
D.陈某既可以在白沙区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H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
C
【详解】A:交易并未完成,陈某并未获得糖果所有权,A错误。BC:本案中超市侵犯了陈某的名誉权,而没有侵犯陈某的隐私权,陈某应以名誉权受到侵害提起诉讼,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承担对其主张的举证责任,B错误,C正确。D:法律规定,对于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可以直接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案中陈某不能在H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D错误。
4.(2022·全国·高三专题练习)某私立高中招聘的语文教师万河,出版《蓓蕾诗选》时采用了自己所教学生小童的两首诗歌。小童认为万老师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学校因此解除与万河的劳动合同。万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因两起案件相互牵连,法院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
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
④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则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详解】①:这是两起不同的民事诉讼,适应的法律不同,法院不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①错误。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②正确。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③正确。④:因万河在《蓓蕾诗选》中采用小童的两首诗歌属于商业性质,即使指明作者和出处,也不是合理使用,可以是法定许可使用,④错误。
5.(2022·浙江·统考高考真题)吴某家住西城区,在东城区经营一家炒货店,经调查认定,吴某在经营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据此,东城区市场监督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吴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由东城区市场监督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②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
③本案既可以由东城区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④吴某如果对判决不服,还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详解】①: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该案例中东城区市场监督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应由东城区市场监督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①正确。②:行政诉讼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法院指定,或受当事人委托,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活动,但其诉讼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承受的的人。《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因此,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②正确。③:本案应由东城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③错误。④:对法院判决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依法可提起上诉和再审程序,④错误。
6.(浙江·高考真题)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导致楼下林女士家的壁纸受潮霉变。林女士屡次要求张先生解决渗水问题并补偿她所受的损失,均遭拒绝。林女士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张先生承担侵权责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林女士主张壁纸霉变是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所致,应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②如果林女士与审判长有师生关系,张先生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③在法庭调查阶段,书记员应查明原被告是否到庭
④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若不服判决,可以上诉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A
【详解】林女士主张壁纸霉变是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所致,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该有林女士提供证据加以证明,题肢①说法正确;如果林女士与审判长有师生关系,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制度要求,张先生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题肢②说法正确。在开庭审理的开庭准备环节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题肢③说法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一审判决生效后,则不可以上诉了,题肢④说法不准确。本题选择A选项。
7、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小红(化名)应聘到杭州某公司上班。1个月后,小红在车间工作时,因包装带突然断裂,她手里的美工刀不慎伤到了眼睛,鲜血直流。同事见状,赶紧将她送到医院救治。单位利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一有利条件,不承认小红是单位员工,对医药费撒手不管。焦急的小红只好找到妇联,寻求帮助。市妇联联系了一知名律师办理此案。尽管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律师四处搜寻铁证,找到单位工资单并发现夹在账簿中的一张小红借款的借据,最终打赢了这场官司。
材料二 某市市民周先生被一名执勤交警以逆向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由开出处罚决定书,不容申辩,周先生被罚款200元扣3分。交纳了罚款的周先生一纸诉状将交警大队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决定书。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周先生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周先生未能提交其他证据,证实自己的行为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周先生不服,上诉至市中院。市中院认为,交警并未提供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现在周先生否认存在“逆向行驶”、交警对此举证不足的情况下,交警所作行政处罚应依法认定为没有任何事实根据。据此,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交警大队作出的处罚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1)同样是诉讼,两案中的举证责任有什么不同?为什么?
答案 ①材料一中的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这是由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的。
②材料二中的行政诉讼,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原因在于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这种行政行为是由行政机关单方作出的,公民只有被动服从;较之行政机关的财力、物力、人力,普通公民显然势单力薄,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2)有人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从诉讼角度,应如何看待这句话?
答案 ①证据是证明的根据,用已知的事实证明未知的事实离不开证据。
②在诉讼中,我们强调“以事实为根据”,而证据又是确认事实的支柱。所以,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谁证据充分谁就能赢得官司,否则就要败诉。
③从诉讼角度看,“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这句话是一种误解。有理没有证据未必走遍天下,无理证据充足未必寸步难行。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