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订约履约诚信为本课件(共35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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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课订约履约诚信为本课件(共35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35张PPT)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一轮复习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生活离不开合同
合同的含义、类型
订立合同的原则、意义
要约承诺订合同
订立合同
学问大
立字有据更可靠
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书面合同(含义、优点、适用场景)
口头合同(含义、优点、适用范围、缺点)
要约(含义、要求)
承诺(含义、要求、变更)
合同无效的情形
合同履行的原则、关键
合同的变更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违约免责
【体系构建】
课程标准 考情预测
1.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 2.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 3.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 4.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1.从命题内容上看,合同的实质、合同成立的决定因素、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合同的效力、合同履行的原则、违约责任、法定免责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考纲考情分析】
2023年“十一”假期前夕,民众出行热情高涨。然而假期未至,“民宿毁约涨价潮”却率先登上热搜榜,遭遇毁约退房的消费者怨声连连,自爆被“毁约”的经历。
一名网友王女士称在2023年9月中旬通过某平台以每晚299元的价格预订了一间民宿客房并全额支付了房款;9月26日,王女士接到民宿工作人员电话,谎称由于民宿换了老板,正在装修,她预订的房间已被强制取消,房款会全部退还。王女士表示不同意,并坚持要求对方按约定继续履行,民宿商家拒绝履行。双方经过协商,依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结合材料,王女士坚持要求民宿商家按约定继续履行,你觉得合法吗?为什么?如何正确认识合同呢?
议学情境
核心考点一
订立合同学问大
1、合同的含义、类型、订立原则、意义?
2、合同订立的过程(两个阶段)、怎样理解要约和承诺、有效合同的条件?
3、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的不同(含义+特点+适用条件)、订立合同的要求?
1、生活离不开合同
含义
原则
类型
法律特征
约束力
订立意义
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合同关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
只要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就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①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②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社会财富;
③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自愿原则(最基本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守信原则
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格式条款
(1)含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火车站背面关于“乘车须知”的规定。
(2)优点与缺点: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3)要求: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并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注意:格式条款不等于“霸王条款”!
【突破拓展】
2、要约承诺订合同
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订立 过程 要约
承诺
变更
有效合同的要求
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书面、口头、行为),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不能随意撤销或更改)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P25相关链接)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标的: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
标的的种类总体上包括财产和行为,其中具体表现为动产、不动产、债权、物权等;行为又包括作为、不作为等。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突破拓展】
标的和标的物的区别
广告一:不是要约。因为内容不确定、不具体。没有具体到烤鸭多少钱?所以其广告是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广告二:是要约。因为内容具体确定,在宣传材料上配图并明确规定:烤鸭一只58元、半只38元等,则属于要约,不得反悔。(具有法律效力)
思辨训练:判断下图是不是要约?
正宗北京烤鸭便宜啦,快来买呀!
广告一
广告二
要约 要约邀请
含义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举例 ①超市标明其商品的出售价格,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 ②★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内容 内容具体明确 含糊、不明确
对象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效力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突破拓展】
关键是看要约人发出的意思表示中是否包含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
以案释法
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电子邮件:“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3月3日,乙公司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甲公司收信后当日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000件。”乙公司在3月5回复:“如果降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甲公司没有回复。
根据你的理解,上述场景如何体现要约与承诺 合同订立是否完成
甲公司
乙公司
要约
“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
“ 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
新要约
“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000件。”
“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
没回复。
新要约
新要约
合同处在反复协商阶段。
合同订立没有完成
注意:订立合同≠合同的生效?
无效合同 有效合同
主体
意思表示
内容
【突破拓展】
主体不适格(无权处分、不具备法定的资格等)
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
内容合法
法律鼓励交易的原则,从严认定无效合同。
1.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
2.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
3.甲年满9周岁,经过讨价还价,将自家手机卖给邻居乙。
4.为了扩大生产规模,甲公司与原材料供货商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5.甲公司以扣押人事档案相要挟,与吴某续签劳动合同。
6.甲以较低价格购买李某生产的盗版书籍,有书面合同。
无效
无效
效力待定
有效
可撤销
无效
【辨识判断】
判断下列合同的法律效力
(1)合同订立的判断: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
(2)合同的形式:
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直接履行的行为。
(3)采用不同形式合同的意义:
何种形式订立合同,有时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4)合同的成立条件: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4、合同订立的判断与合同形式
P24镜头二:
从货架上拿了两个水杯……
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5、立字有据更可靠(合同形式)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含义
适用对象
优点
缺点
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它是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能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
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适用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的或重要的合同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有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书面合同还可以作为仲裁机构、司法机关仲裁、调解、处理合同纠纷的证据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订立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稍复杂
提醒:树立合同意识——“空口无凭”未必正确,“立字为据”确有意义。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1.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要约就是要约邀请。
2.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与承诺是固定不变的。
3.法律采用鼓励交易原则,从宽认定无效合同
4.我们常说“空口无凭”,订立合同必须是白纸黑字的合同书才可以。
【易混易错辨析】
【解析】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意义。
【解析】合同订立的过程可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但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则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可见,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与承诺是可以变化的。
【解析】法律采用鼓励交易原则,从严认定无效合同,当合同效力发生争议时,尽量解释为有效。
【解析】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无论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C
1.(2024·高三联考)陈先生欲向李先生购买一套总价120万元的房子,为避税,陈和李约定,陈先生先支付80万元首付给李,李收到首付款后将房子交付给陈居住,等半年后房满5年,双方再正式签订合同,再办理过户手续。等到过户时,房价已经出现较大涨幅,李宁愿赔偿违约金也不卖。陈先生无奈,将李告上法庭,要求李尽快与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该房子的所有权归陈先生所有
②该房子的所有权归李先生所有
③陈先生和李先生约定的协议无效
④陈先生和李先生约定的协议有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属于恶意串通,损害了国家利益,也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是无效合同。
2.(2022·山东高考真题)廖某在甲家具公司的网站上看到“本店所有家具凭优惠券打折30%,当日有效”的弹窗,遂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下单第二天,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廖某表示反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②廖某付清价款时买卖合同成立
③无论廖某是否表示反对,甲公司均有权直接取消订单
④甲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间交货延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3.(2023年浙江卷)2023年2月1日,红星酒店向大华渔场订购鳜鱼200千克,单价100元/千克,要求1周内将鳜鱼送到红星酒店,大华渔场当日回复红星酒店:单价变更为103元/千克,分两批交货,第一批100千克鳜鱼,1周内送达酒店;第二批100千克鳜鱼,1周后2周内由酒店到大华渔场自行提取,因连日大雨,2月10日晚上,附近的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溢,污染了大华渔场,导致渔场内鳜鱼大量死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指出红星酒店与大华渔场之间是否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说明理由。(3分)
没有。大华渔场对红星酒店的回复做出了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而红星酒店未做出承诺回复,二者没有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赵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了5万元重大疾病险,后被医院诊断出患精原细胞瘤,住院接受手术治疗。出院后,赵某向保险公司提出总计5000元的赔付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受理申请时发现,赵某此次所患精原细胞瘤属于恶性肿瘤,可以同时申请重大疾病赔付。核实无误后,保险公司在合同范围内赔付给赵某4.5万元。
议学任务:赵某向保险公司提出总计5000元的赔付要求,但是保险公司赔付给赵某4.5万元,保险公司是根据什么履约原则处理赔付的?
议学情境
全面履行原则
诚信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核心考点二
有约必守违约有责
1、什么是履行合同?履行合同要遵守什么原则?
2、履行合同的关键是什么?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哪些?
3、已生效的合同能变更、修改或解除吗?如何进行变更、修改或解除?
3、什么是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哪些违约行为可以免责?
含义
原则
关键
合同的变更修改解除
1、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二、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全面履行原则
诚信原则
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明确合同内容是履行合同的关键。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它来体现。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注意:如缺少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协作履行原则
(注意:做题时,容易混淆的是全面履行和协作履行两个原则,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强调正确履行义务,后者强调向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2、言而有信,违约有责
含义
限度
承担方式
违约免责情形
二、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约定免责、法定免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免除违约责任≠免除合同义务)。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依据民法典,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收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违约责任 表现
继续履行
赔偿损失
采取补救措施
支付 违约金
适用定金罚则
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他方法代替履行;
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具有典型的补偿性。赔偿损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比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定金按担保法规定执行,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
【突破拓展】
违约责任
违约金 定金 赔偿金 押金 保证金
依据 合同中违约金条款(需事先约定/不需预交)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 实际造成的损失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或第三方
条件 有违约事实 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的性质,不属于定金 违约造成实际损失
功能 惩罚性 约定责任 补偿性 质押担保(优先受偿) 保证合同履行
请求时 守约方不承担举证责任 给付方过错,无权要求返还;收受方过错,双倍返还(定金罚则) 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合同履行结束退还
注意:违约时,违约金与定金二者只能选一,而违约金与赔偿金可以同时要求。
【突破拓展】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须同时具备;
②范围:客观情况——自然事件(天灾)、社会事件(人祸)
③效力:影响全部的:全部免责
影响部分的:部分免责
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能免责
④当事人的义务:及时通知对方、及时提供有效证明、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突破拓展】
全面理解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免责免的是什么责?——违约责任
而非合同本身约定的一方的合同义务。
比如:在买卖合同中不可抗力免责仅仅是指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而非供货责任,疫情过后,供货方依然有供货责任。
再如,房屋租赁合同中,若有不可抗力,大多是免除迟延交付房租的违约责任,而并非不用交房租。
免责≠免除义务
突破提升
以案释法
2023年6月5日,在青海做水果批发生意的王某与水果经销商赵某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赵某在王某处订购1万公斤榴莲,价值14万元,交货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赵某向王某支付了7000元的定金,双方约定违约金2万元。7月14日,王某的货车由于天气原因遭遇泥石流,价值14万元的榴莲全部被毁,与赵某的合同也无法如期履行。赵某提出王某违约,要求其支付违约金2万元。王某不同意,双方遂诉至法院。
1、王某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2、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怎样处理二者的合同纠纷?
不应当承担。王某因为泥石流的原因无法按期交货,已经构成了不可抗力的免责事由,因此王某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该案件的处理可尊重王某与赵某双方的意见。如双方同意延期履行,合同约定可继续履行;如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王某应退还赵某的7000元定金,但不必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免责)。
1.当事人应当遵循遵守约定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解析】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及保密等义务。
2.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同时选择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解析】在合同订立时,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合或者定金条款,而不能同时选择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3.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还须再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解析】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再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直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
【易混易错辨析】
C
4.(2023·海南高考真题)某电脑商城做开学季促销宣传,预付200元订金即可享受本年度8月18日特惠活动。以现价8.8折购买某热销款电脑1台,小李当即预付了200元订金。活动当日,小李去该店选电脑时被告知因厂家产能不足,该款电脑暂时无货,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电脑商城应向小李支付违约金
②小李有权请求电脑商城继续履行合同
③小李无权要求电脑商城双倍返还订金
④厂家产能不足属于不可抗力,电脑商城可以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双倍返还定金
双方事先没有约定违约金
5. (2023·河北模拟)2023年5月5日,A企业向B工厂发邮件称“需工装1000套,120一套,5月11日前送达,货到付款”,B工厂回复“价格没问题,需款到发货,并且因天气原因要5月20日前才能送达”。次日,A企业邮件回复“同意”,并用微信转账全部货款,B工厂随即准备发货,但当天雷击导致仓库工装全部烧毁,无法按时送达。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B工厂的回复属于承诺
②合同成立的时间为2023年5月6日
③双方订立的合同属于书面合同
④可以免除B工厂的违约责任和合同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新要约
可免除违约责任但不能免除合同义务
6.(2023·广东卷)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二 2022年12月15日,甲方(××预制菜有限责任公司)与乙方(××商场)签订预制菜买卖合同,合同金额100万元,交货时间为2023年1月5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1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如约向甲方支付了定金10万元。后因临近春节,预制菜价格上涨,2022年12月25日,甲方致电乙方要求提价,乙方不同意,甲方遂要求解除合同,乙方亦拒绝。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
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A市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请分别说明理由。
(1)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A市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
(2)甲乙双方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合同成立并有效,甲方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全面诚信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既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违约金和定金罚则不能同时运用,所以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的要求不合法,可以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返还定金。
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A市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请分别说明理由。
归纳总结
合同
订立
履行
1、过程:要约和承诺、要约邀请
2、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
3、无效合同与有效合同
4、合同订立与合同成立
1、是什么
2、原则;全面、诚信、协作
3、关键、内容
4、变更
5、违约有责(承担方式与免责)
6、不可抗力
1、是什么
2、种类
3、原则
4、意义
合同订立、合同成立、合同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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