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权利行使注意界限课件(共25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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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权利行使注意界限课件(共25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25张PPT)
选必二
政治
统编版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二框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生活中常见的民事权利越界的事例
广场舞扰民:广场舞的声音放得很大,或占据公共场所……
2023.4哈尔滨一健身房老板私拆承重墙,导致整栋居民楼住户被疏散,总计损失金额约1.68亿元
某果业公司与叶某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叶某向果业公司购买12万斤冰糖橙,叶某负责运输,后双方因货款的支付问题产生分歧,叶某表示不再取货。果业公司对堆放在仓库的冰糖橙不采取任何措施,放任其霉变、腐烂。此后,果业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叶某支付剩余10万斤冰糖橙的货款。
……
1. 权利的含义:
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
2. 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要求):
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遵循诚信原则;
不违法;
不违背公序良俗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P35案例:林某在某电商平台注册了一家店铺,并通过了实名认证。云某通过网络在该店铺订购了一条某品牌的裤子。收到货品后,云某发现货品与网页宣传不符,就发表了买家评论并给予差评。之后,双方为此产生争议,云某又追加评论,谈了自身感受。林某对此大为不满,以云某恶意差评,侵犯该店名誉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云某侵害名誉权。
想一想:你在网购时给过差评吗?
你认为云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网购平台设置评论区的目的是什么?
小云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要具体分析。
网络交易中买家给“差评”若不是出于恶意诋毁商业信誉的目的,则不属于侮辱诽谤行为。
案例中云某对商品质量及经营者服务的评价仅是个人对商品及服务的情感表达,并没有诽谤、诋毁、损害等违反法律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给不满意的商品和服务打差评是我们每个消费者的权利,同时,我们给评价也不能“太任性”,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如果小云追加的评论中有诽谤、诋毁的,则构成侵权。
点评: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
3. 法律对不同民事权利的限制:
(人身权,以名誉权为例;知识产权,以著作权为例;物权,以不动产所有权为例
(1)民法对名誉权(人身权)设定的界限: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背诵点1
【案例】记者实地探访插旗菜业得知,该企业标准化腌制池腌出来的酸菜是用来加工出口产品的,老坛酸菜包里的酸菜则是从外面收购来的“土坑酸菜”。
记者跟随公司的货车,在附近一片农田里,找到了腌制酸菜的土坑。工人们有的穿着拖鞋,有的光着脚,踩在酸菜上,有的甚至一边抽烟一边干活,抽完的烟头直接扔到酸菜上。而这些酸菜在被插旗菜叶收购时,插旗菜业并不对卫生指标进行检测。
有人为插旗喊冤,表示如果抵制插旗就是让无数农民绝收、工人失业、利用传统手法腌制为什么不行,媒体夸大负面报道。
思考:记者实地探访并进行新闻报道,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民法典》第1025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相关链接 P35
《民法典》第1027条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案例】 2021年12月7日,89岁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赵德馨与“中国知网”运营方的侵权纠纷案引发大众热议,话题冲上热搜。
老人接受媒体采访谈起维权缘由:“把我100多篇文章收录(到)数据库,还通过电脑、手机这些端口来传播,不仅不告诉我,读者包括我自己下载还要付费,我本人却从没拿到过一分钱稿费。”“为什么我创造的知识成果得不到尊重?”2020年8月,老人选择了维权。在随后的官司中,赵德馨教授全部胜诉,获得相应经济损失和维权合理开支费用,法院判决知网赔偿赵教授70万元。
中国知网侵犯了作者的知识产权(著作权)
在作业中引用他人文章的一大段话。
从同学那里拷贝一份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
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载到自己手机上。
中学语文教材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散文。
以上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为什么?
P36 探究思考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
(2)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主要是非营利性行为
3. 法律对不同民事权利的限制:
背诵点2
《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已经刊登的作品;
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
大都是营利性行为
3. 法律对不同民事权利的限制:
(2)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著作权法》
第二十五条 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图形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第四十二条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第四十六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主要表现 具体情形
合理使用 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法定许可使用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已经刊登的作品;
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知识整合】区别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在作业中引用他人文章的一大段话。
从同学那里拷贝一份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
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载到自己手机上。
中学语文教材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散文。
以上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为什么?
P36 探究思考
合理使用
如正规网站下载,合理使用
如下载盗版,则侵权
法定许可使用
如该正版软件被规定只能安装在一台电脑上,则构成侵权
如果允许安装在多台电脑上,则不构成侵权
2022年腊月28,在平阳县却发生了一起让人头皮发麻的惨案,一男子将邻居一家五口杀害,然后又将村支书杀害,据说起因就是因为一块地。
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1.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必要性:
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
3.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意义: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2. 相邻关系的实质: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4. 相邻关系的主要类型:
①相邻用水、排水关系;
②相邻通行关系;
③相邻不动产利用(土地、房屋、林木、地上的固定物)与管线安设关系;
④相邻通风、采光、日照关系 ;
⑤相邻有害物质排放关系,等等。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P38探究分享:徐某在住宅楼三层的自家阳台上搭建了鸽舍,饲养、放飞信鸽。鸽粪给楼下住户造成严重的污染,放飞的信鸽也严重地影响邻居的休息。几户邻居与徐某协商无效后,将他告上人民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赔偿。徐某则认为自己有权在自家阳台养信鸽。
思考:徐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吗 请说明你的判断理由。
徐某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①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②公民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循公平原则、绿色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1)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法律依据: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3)具体要求: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一方提供便利;另一方尽量避免损害)
5.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背诵点3
《民法典》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二百九十四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二百九十五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相邻权纠纷中当事人基本上都是邻居,甚至有些还是亲戚,在生产生活中朝夕相处,本着和平友好相处的态度互相退让、协商一致,是最佳的解决方式。
一般情况下发生居民间的相邻权纠纷,可以通过自主协商,或者找如物业公司、居委会、片区民警等的第三方介入调解,解决矛盾。
相邻权纠纷的正确解决方式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民事权利有限制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权利的含义
权利行使的限制的内容、界限
必要性
含义
实质
类型
课堂小结
相邻关系
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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