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权利保障于法有据课件(共31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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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权利保障于法有据课件(共31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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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1张PPT)
选必二
政治
统编版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以案说法
案例中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小壮和小杰是高一同班同学。在观看学校运动会比赛时,小壮跑过来,从身后抱住小杰打闹玩耍,将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小壮赶紧和老师一起将小杰送到医院,经诊断,小杰右腿骨折。小杰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在医保之外还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1万余元。
小壮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小壮是高一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小壮的父母须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侵犯民事权利)≠违约责任(不履行合同义务)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1)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2)注意问题:
①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②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P33相关链接)
惩罚性赔偿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
承担方式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
侵权内容
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
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
损害他人财物的
知识拓展: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例子
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
甲造谣乙,乙可以要求甲停止造谣,停止侵害/侵害著作权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甲将自己的车放在乙家车库,阻碍了乙,乙可以要求排除妨碍,将车开走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财物受到侵害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财物受到侵害/(不涉及善意第三人)
在报刊上或者网络上发表文章损害他人名誉权的,就应当在该报刊或者网站上发表书面声明,对错误内容进行更正
一般适用于所有权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
弄坏他人手机,修不好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将他人手机弄坏,可以要求修好,恢复原状
甲强行扣留乙的手机,乙可以要求其返还
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阳台上的花盆、有问题的汽车等
知识拓展:区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特点
责任
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不限于侵权责任,还可能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注意:既构成侵权责又构成违约责任时,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
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选其一)
对点训练1
“茶颜悦色”奶茶店经营者湖南茶悦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茶颜观色”洛旗公司起诉至天心区人民法院,法院最终判决“茶颜观色”洛旗公司败诉,洛旗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应是
①消除危险,停止侵害
②恢复原状,支付违约金
③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④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姚某旅游途中,前往某玉石市场参观,在唐某经营的摊位上拿起一只翡翠手镯,经唐某同意后试戴,并问价。唐某报价18万元(实际进货价8万元,市价9万元),姚某感觉价格太高,急忙取下,不慎将手镯摔断。关于姚某的赔偿责任,唐某的下列诉求合理的是( )
A.要求姚某承担违约责任
B.要求姚某恢复原状
C.要求姚某赔偿唐某9万元损失
D.要求姚某赔偿唐某18万元损失
侵权责任
没有可能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违背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则
C
(2017·浙江11月选考)画家叶某在家中宴请好友,席间挥毫作墨竹图一幅,署名“醉石”。好友王某十分喜欢此画,未经叶某同意,悄悄携该画离开。是夜,王某将“醉石”添笔为“醉后”,并送去装裱。裱画师陆某认为该画作甚佳,全幅临摹下来后,将临摹作品售出
结合材料,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著作权角度,说明本案中的当事人侵犯了叶某的哪些权利。
(2)若叶某通过民事诉讼维权,可提出哪些诉讼请求
王某未经叶某许可更改其署名,侵犯了叶某的署名权;
陆某未经叶某许可临摹其画作并售出摹本,侵犯了叶某的复制权。
返还画作(财产)、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以案说法
2016年5月1日,甲借给乙10000元钱,约定1年后还款,后因乙失业,生活拮据,甲并没有向乙提出还款的要求。2020年6月,甲结婚需要用钱,便向乙索要欠款,乙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还款。甲决定向法院起诉乙。
甲还能通过法院要回钱吗?为什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乙拒绝偿还10000元欠款,甲将不能通过法院要回原本属于他的钱。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3.诉讼时效
①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注意】
①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被侵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不是从有侵权行为时开始起算。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②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可能丧失胜诉权。
13岁男孩小亚的父母离异,他常年跟随母亲在北京生活,父亲詹某在广西南宁生活。2020年,23岁的小亚将父亲告上法院,追讨10年的抚养费。詹某辩称小亚的追讨已超过了诉讼时效。
法院并未认可,判决詹某支付66.5万元的抚养费给小亚。
案例分析:
《民法典》
196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995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对点训练2
2019年5月1日,张某从丁某处借款5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日期。2020年10月25日,丁某通知张某还款,张某拒绝。于是丁某欲将张某诉至法院。
丁某能要回借给张某的5万元吗?
丁某在起诉的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丁某可以要回5万元借款。但是要注意,应在2023年10月25日前起诉,否则法院将不再支持其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的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义务时起算,丁某应在2023年10月25日之前起诉,否则法院就不再支持其诉讼请求。
1.一般侵权责任:过错侵权责任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损害事实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主观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应注意的、能注意的、未注意)
故意还是过失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注意:过错侵权,受害人需要举证。
以案说法(导学案情境一)
方某在小区居民楼电梯内吸烟,邻居吴某劝阻,二人因此发生言语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40余万元。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劝阻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鼓励; 吴某的行为方式理性、平和,并无不当,与方某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
说一说法院这样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判决要点:
(1)损害事实:
(2)主观过错:
(3)因果关系:
方某猝死(生命权丧失)
吴某没有侵权的故意或过失,劝阻行为理性平和,未超必要限度。
劝阻行为与猝死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以案说法
案例一:张先生购买了某小区3号楼的一个地上车位,某日准备取车时,发现车前挡风玻璃被楼上坠落的花盆砸碎,而花盆来源不明。张先生向物业要求查看监控,却被告知3号楼附近的监控已经坏了一个多月,无法查看。
案例二:阿黄是刘大哥家养的一只中华田园犬,平常被拴在自家的院子里。某日,赵大妈骑着电动车路过刘大哥家门口,阿黄听见声响突然跃起,挣脱绳索扑向赵大妈。赵大妈一时躲闪不及,摔倒在地,全身多处受伤,花去医疗费数万元。刘大哥认为自己栓了狗绳,狗挣脱绳索伤人纯属意外,只愿意支付三千元作为补偿。
张先生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
刘大哥是否需要承担赵大妈数万元的医疗费用?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
(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2.特殊侵权责任
无/限制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谁主张,谁举证
【知识拓展】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过错推定:在有管理职责的某个区域(学校/医院/餐馆/幼儿园/动物园/果树),先推定你有错,同时给你自证清白的机会,你自己举证,不是受害者举证。
(2)无过错侵权责任(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的特殊规定
例如: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
温馨提示:区分:
动物伤人的两种情况: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饲养人或动物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动物园动物伤人的——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
例如:甲不顾狗主人的劝阻,故意挑逗狗导致被咬,则狗主人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两百四十八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两百五十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P3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知识拓展】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无过错侵权(最严格的责任):我养的动物,我养的孩子,我的工人,我生产的产品,我的车,环境污染,
7周岁的小茹和同岁的小宣在体育课上玩闹,虽然老师进行了适当的管理但小宣还是撞倒了小茹,导致小茹的门牙掉落。下列关于此事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茹的人格权受损,小宣和学校均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事件发生在体育课上,任课老师须承担民事责任
③小茹、小宣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此事件中不能承担责任
④此事件中小宣是侵权人,其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B.③④C②③D.①④
①错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小茹的人格权中的健康权受损,但小宣是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学校体育课老师进行了适当管理,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错误,材料中老师己进行了适当的管理,无须承担民事责任;
③④正确,题干所述事件中,侵犯小茹健康权的小宣和被侵权的小茹均是7周岁,他们都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承担民事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B
老王在小区遛狗
情境1:宠物狗突然发怒,把旁边玩耍的小明咬伤了。
---饲养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明找老王赔偿。
情境2:李某上去挑逗宠物狗,结果把宠物狗惹怒,宠物狗挣脱狗绳,把李某咬伤了。
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李某故意挑逗狗导致被咬,狗主人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
情境3:李某上去挑逗宠物狗,结果把宠物狗惹怒,宠物狗挣脱狗绳,把旁边玩耍的小明咬伤了。
李某故意挑逗狗导致小明被咬,小明可以向李某请求赔偿,也可以向老王请求赔偿。老王赔偿后,有权向李某追偿。
你认为在这三个案例中谁应该对"狗咬人"事件负责,被侵权人可以找谁进行赔偿?
B
B
肖某如果不能证明丁某有错,则肖某必修承担侵权责任
对点训练4(导学案情境二)
情境二:小雨与小明均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体育课上,老师组织学生绕学校操场走一圈。期间,小明突然推倒小雨,导致小雨摔倒受伤。事后,老师发现小雨手臂不能动弹,遂上报学校,通知其家长带其去医院检查。经诊断,小雨系右侧肱骨外侧髁撕脱骨折。经专业医师鉴定,小雨的伤已经构成法律规定的十级伤残。”因当事人未能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
本案中的侵权人是谁?侵犯了小雨的什么权利?
本案中的责任人应承担什么侵权责任?请说明理由。
(1)侵权人:小明;侵犯小雨的身体权和健康权。
(2)小明的监护人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小明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其侵害行为导致小雨受伤致残,其侵权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小雨与小明均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若学校和老师不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当推定其在教育、管理方面存在过错,应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对点训练5
老李赶着驴车进城卖自家种的西瓜,正当他忙着做生意时,旁边商店老板的一条斗牛犬跑过来把驴咬伤了。驴受惊后猛扬后蹄,路边停着的一辆小车踢了一个大坑,车主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修车需花费2万元。有人认为老李应负全责,老李认为这样不公平。
你认为老李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为什么?
本案中驴扬蹄踢坏了小汽车,致使小汽车主人的财产受到了损害,驴的主人要为此承担责任。但是,驴扬蹄是被狗咬伤受惊所致,狗的主人也要承担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
还应考虑小汽车在此处停放是否也存在过错,是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存在这些情节,可以据此减轻行为人老李的责任。(过错侵权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个人角度: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社会角度: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社会角度: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课堂小结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
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1.一般侵权责任(一般过错责任原则)
2.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
无过错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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