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权利保障于法有据课件(共37张PPT)2023-2024学年高二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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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权利保障于法有据课件(共37张PPT)2023-2024学年高二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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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7张PPT)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1.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哪些?
2.一般情况下,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多少年?
3.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4.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区别在哪?有哪些典型的例子?
自主浏览教材内容,并回答理解已下问题:
小壮和小杰是高一同班同学。在观看学校运动会比赛时,小壮跑过来,从身后抱住小杰打闹玩耍,将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小壮赶紧和老师一起将小杰送到医院,经诊断,小杰右腿骨折。小杰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为此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1万余元。
案例中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小壮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小壮是高一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小壮的父母须承担侵权责任,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学校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为小杰人身受到伤害的事情发生在学校运动会期间,学校对学生存在管理上的疏漏,所以学校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注意:侵权责任(侵犯民事权利)≠违约责任(不履行合同义务)
既构成侵权责任又构成违约责任时,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选其一)
1.李某到某餐厅就餐,在一盘菜肴中吃到一只蟑螂,其因受到惊吓晕倒,经抢救才得以脱险。该餐厅( )
A.构成违约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只承担违约责任
B.构成侵权行为,不构成违约行为,只承担侵权责任
C.既构成违约行为,又构成侵权行为,既承担违约责任,又承担侵权责任
D.既构成违约行为,又构成侵权行为,根据李某的请求,或承担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
D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1)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2)注意问题:
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注意: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承担方式
惩罚性赔偿:
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
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使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正在进行或继续状态。 各种侵权行为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妨害时 物权(相邻权)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人身财产安全隐患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和管理他人财产,该财产仍存在,不存在赔钱 财产所有权
(1)停止侵害:如甲整天造谣乙是坏人,乙可以要求甲闭嘴(停止造谣),停止对自己的侵害。
考法注意及解读
(2)排除妨碍:如甲将自己的车放到乙家车库,阻碍了乙,乙可以要求其排除妨碍,将车开走。
考法注意及解读
(3)消除危险:邻居的树伸到自家院墙,眼看就倒了,可以要求其将树砍了消除危险。
考法注意及解读
(4)返还财产:如捡了别人手机,别人可以要求返还。
考法注意及解读
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使用范围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害或者变形 财产损害
赔偿损失 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损害人身权财产权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责任 人身损害的情形
(5)恢复原状:如手机被别人弄坏可以要求其修好、恢复原状。
考法注意及解读
(6)赔偿损失:手机被别人弄坏修不好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考法注意及解读
(7)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如在外造谣、诋毁他人,可以要求其赔礼道歉,如登报或者微博发布置顶消息致歉,让别人知道,要消除坏的影响,恢复名誉。
考法注意及解读
侵权内容
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
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
损害他人财物的
承担方式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
相关链接: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2.Z公司在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在互联网专栏的“媒体训练营”中发布文章肆意诋毁R公司,造成消费者对R公司品牌信誉及服务能力的恐慌。据此判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Z公司侵犯了R公司的名誉权 
②Z公司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③R公司可以请求Z公司恢复荣誉 
④Z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违约金责任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③ D. ③④
A
2018年2月1日,甲借给乙20000元钱,约定1年后还款,后因乙失业,生活拮据,甲并没有向乙提出还款的要求。2022年6月,甲结婚需要用钱,便向乙索要欠款,乙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还款。甲决定向法院起诉乙。
你觉得甲还能通过法院要回钱吗?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有一定的诉讼时效,如果乙提出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再支持其诉讼请求。
3.诉讼时效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特殊的4年:①国际货物买卖 ②国际技术进出口)
(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民法速递: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不是从有侵权行为时开始起算。
知识拓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
13岁(2020年)男孩小亚的父母离异,他常年跟随母亲在北京生活,父亲詹某在广西南宁生活。2020年6月,小亚将父亲告上法院,追讨10年的抚养费。詹某辩称小亚的追讨已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并未认可,因为未成年人追讨抚养费并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判决詹某支付66.5万元的抚养费给小亚。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3.某村村民甲、乙订立借款合同一份:2019年10月11日甲借给乙10万元,乙交付甲一件做工精美的黄金饰品作担保,约定乙归还本金和利息时里归还该饰品,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2020年5月11日,乙归还5万元,余款一直拖着不还,甲多次催要无果。据此( )
A.甲可以根据合同条款直接占有乙的黄金饰品
B.甲可以将乙质押的黄金饰品变卖后优先受偿
C.2022年10月12日甲起诉乙法院不再支持
D.乙拖欠借款不还,违背协作履行、诚信的原则
B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甲自多次催要无果的三年后起诉乙,法院不再支持,C错误。
乙拖欠借款不还,违背全面履行、诚信的原则,没有涉及协作履行,D排除。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某中学的初中生小杰和小涛因琐事发生争吵,在打斗过程中,小杰故意踢中小涛的腹部,致其脾脏破裂,住院治疗。小涛的父母对小杰的父母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医疗费用5万元。
小杰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请以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加以分析。
答案 (1)小杰的行为构成侵权。
(2)小杰行为侵权的构成要件有:
①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小杰和小涛在打斗过程中,小杰踢中小涛的腹部,致其脾脏破裂。
②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小杰故意踢中小涛腹部。
③民事主体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构成了因果关系。
1.一般侵权责任:过错侵权责任
(谁举张、谁举证)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3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损害事实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主观过错
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
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
4.小赵跑步时撞倒老张,两人关于责任承担产生争执。根据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①小赵主观上存在故意
②老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
③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④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要求: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据此可知,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属于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③④正确。
2.侵权责任的特殊规定
(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责任理解: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如果自证成功,则不需承担责任。
例如:动物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游客赵某在某野生动物园游览时不听劝阻下车,以致于被动物咬伤,动物园要担责吗?
动物园如果能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明确的提示、劝阻等),不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规定(相关链接P34)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5.彭某将自家小轿车停放在某广场所有的停车位内,被该广场上因大风刮落的巨大铁皮门牌砸中,致车辆受损,彭某为此支出修理车辆费用5300元。下列关于本案责任承担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由于大风为不可抗力,广场可以免责,修车费用由车辆所有人彭某自行承担
②广场拥有停车位所有权,应当尽到妥善管理责任,否则应当承担责任
③按照过错推定责任,广场无法证明尽到管理责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④按照无过错原则,无论广场能否证明尽到管理责任,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从案件事实来看,停车位为广场所有,广场应尽到妥善管理的责任,如广场无法证明尽到管理责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②③符合题意。
过错推定适用情形 推定责任承担方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 教育机构
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动物园
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
④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 堆放人
⑤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 行为人
⑥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 所有人、管理人
⑦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 施工人
⑧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 医疗机构
⑨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 所有人、管理人
2.侵权责任的特殊规定
(2)无过错侵权责任(无论如何都是你的错)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责任理解:无论有无过错,损害他人民事权益,均需承担责任
例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适用情形 责任承担方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 监护人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 用人单位
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 接受劳务一方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 生产者
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机动车一方
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 污染者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 经营者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
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
老李赶着驴车进城卖自家种的西瓜。正当他忙着做生意时,旁边商店老板的一条斗牛犬跑过来,把驴咬伤了。驴受惊猛扬后蹄,将路边停着的一辆小汽车踢了一个大坑。车主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修车需花费2万元。有人认为老李应负全责,老李认为这样不公平。
你认为老李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为什么?
本案中驴扬蹄踢坏了小汽车,致使小汽车主人的财产受到了损害,驴的主人要为此承担责任。
但是,驴扬蹄是被斗牛犬咬伤受惊所致,因此,还应当考虑斗牛犬的主人是否存在过错,斗牛犬的主人也可能要承担责任。
还应考虑小汽车在此处停放是否也存在过错,是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存在这些情节,可以据此减轻行为人老李的责任。
结论:老李无须承担全部责任
《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例如:甲不顾狗主人的劝阻,故意挑逗狗导致被咬,则狗主人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
第一千两百四十八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6.张某饲养了一只宠物狗,拴在自家院内。小周(15周岁)路过时拿棍子戏逗,宠物狗受到惊吓挣脱绳子冲出院门,把路过的王爷爷撞倒在地,造成其左腿粉碎性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爷爷的生命权受到侵犯
②王爷爷的身体权受到侵犯
③王爷爷有权请求张某支付医疗费
④王爷爷有权请求小周父母支付医疗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王爷爷被宠物狗撞倒在地,造成左腿粉碎性骨折,其健康权受到侵犯,不是生命权、身体权受到侵犯,①②不符合题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小周(第三人)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王爷爷有权请求张某或小周父母支付医疗费,③④符合题意。
无过错侵权: 我养的狗,我养的孩子(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我的工人,我生产的产品,环境污染
过错推定:在有管理职责的某个区域(学校/餐馆/幼儿园/动物园/果树),先推定你有错,同时给你自证清白的机会,你举证,不是受害者举证。
温馨提示:区分开两种动物伤人的情况:
动物园动物伤人的——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饲养人或动物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一般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构成条件 同时具备过错、损害行为;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直接推定侵权人存在过错由其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承担方式 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 承担方式主要为赔偿损失
适用范围 没有范围限制 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个人角度: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社会角度: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社会和谐: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
行为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责任构成要件责条件 有损害事实(前提条件) 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合同当事人违约。
除了法定免责与约定免责的情况。
承担责任的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也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不限于侵权责任,还可能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
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1.一般侵权责任:
2.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依据、构成要件
7.N市一中学生李某从出生到2016年10月间一直居住在某石化炼油生活区。厂内的液化气罐装站经常漏气,炼油厂排放出的火炬气含有害物质。2020年李某被诊断出患了急性混合型白血病,其家人认为是周围环境污染造成的。在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将石化炼油厂告上了法庭。对该石化炼油厂的侵权责任分析正确的是( )
① 适用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
② 适用于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
③ 该厂存在故意或过失,往往直接影响其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④ 该厂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之一是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
B
8.(2022·北京·高考真题)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是对这一问题的积极回应。下面是该法的部分条文:
第69条第1款:“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第70条:“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条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B.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在民事上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均可适用第70条的规定
D.发生第70条规定情形的,该条规定的机构和组织有提起诉讼的职责
D
9.张女士携带小孩在小区散步,不幸被高空抛下的花盆砸伤头部颅骨。警方虽未能找到肇事方,但实地勘察后,根据花盆抛下的轨迹确定系该居民楼702~1602住户所为。于是,张女士到法院起诉,要求这10户住户赔偿自己所受的经济损失8000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1万元。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有( )
①如702~1602的住户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不论702~1602的住户是否存在着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③本起伤害属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法院理应支持张女士的诉求
④本起伤害不能确定侵权责任人,故法院不应支持张女士的诉求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该案中居民楼702~1602的住户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法院应支持张女士的诉求,①③符合题意,④排除。不论是否存在着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无过错责任,而试题反映的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②排除。
知识可以给你重量,而成就则会给你添上光泽,大多数人只看得见光泽而掂不出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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