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素养目标】4.1权利保障于法有据-2023-2024学年高二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共32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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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素养目标】4.1权利保障于法有据-2023-2024学年高二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共32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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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2张PPT)
情境导入
2023年12月23日,浙江一男子将行李箱从15楼扔下,因涉嫌高空抛物罪,已被刑拘。思考:这体现了什么民法知识?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一框: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第一目: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目: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政治认同: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认同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性。
科学精神:结合具体案例理解侵权责任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情形,明确民事权利的界限。
法治意识:正确处理情、理、法的关系,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公共参与:在生活中正确处理复杂的利益关系,用法律的手段处理各种纠纷,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
核心素养
1、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2、诉讼时效有多久?
3、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是什么?
4、侵权责任的其他规定是什么?
结合书本p.32-p.34,自主预习以下内容
小壮和小杰是初一同班同学,在观看学校运动会比赛时,小壮跑过来从身后抱住小杰打闹玩耍间,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小壮赶紧和老师一起将小杰送到医院。经诊断,小杰右腿骨折,小杰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在医保之外还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一万余元。
思考:你认为材料中谁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
(1)小壮的父母;
(2)学校;
小壮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父母是其监护人,对孩子要承担监护人的责任
管理不善的责任
情境探究
1、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注意:侵权责任(侵犯民事权利)≠违约责任(不履行合同义务)
知识拓展:既构成侵权责任又构成违约责任时,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选其一)
李某到某餐厅就餐,在一盘菜肴中吃到一只蟑螂,其因受到惊吓晕倒,经抢救才得以脱险。该餐厅( )
A.构成违约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只承担违约责任
B.构成侵权行为,不构成违约行为,只承担侵权责任
C.既构成违约行为,又构成侵权行为,既承担违约责任,又承担侵权责任
D.既构成违约行为,又构成侵权行为,根据李某的请求,或承担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
课堂练习
D
2、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1)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2)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3)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案例中的小壮的父母和学校应该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应该是什么?
赔偿损失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注意: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承担方式
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使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正在进行或继续状态。 各种侵权行为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妨害时 物权(相邻权)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人身财产安全隐患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和管理他人财产,该财产仍存在,不存在赔钱 财产所有权
(1)停止侵害:如甲整天造谣乙是坏人,乙可以要求甲闭嘴(停止造谣),停止对自己的侵害。
考法注意及解读
(2)排除妨碍:如甲将自己的车放到乙家车库,阻碍了乙,乙可以要求其排除妨碍,将车开走。
考法注意及解读
(3)消除危险:邻居的树伸到自家院墙,眼看就倒了,可以要求其将树砍了消除危险。
考法注意及解读
(4)返还财产:如捡了别人手机,别人可以要求返还。
考法注意及解读
易混易错
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使用范围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害或者变形 财产损害
赔偿损失 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损害人身权财产权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责任 人身损害的情形
(5)恢复原状:如手机被别人弄坏可以要求其修好、恢复原状。
考法注意及解读
(6)赔偿损失:手机被别人弄坏修不好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考法注意及解读
(7)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如在外造谣、诋毁他人,可以要求其赔礼道歉,如登报或者微博发布置顶消息致歉,让别人知道,要消除坏的影响,恢复名誉。
考法注意及解读
易混易错
侵权内容
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
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
损害他人财物的
承担方式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
相关链接: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Z公司在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在互联网专栏的“媒体训练营”中发布文章肆意诋毁R公司,造成消费者对R公司品牌信誉及服务能力的恐慌。据此判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Z公司侵犯了R公司的名誉权 
②Z公司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③R公司可以请求Z公司恢复荣誉 
④Z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违约金责任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③ D. ③④
课堂练习
A
王某于2019年3月9日向赵某借款1万元,并于当日出具借条一份,借条上注明一年后还款。2023年5月,赵某讨债无果,遂欲去当地法院起诉王某。
思考:你认为法院会支持赵某的主张吗?
不会,因为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是三年,赵某的权利受到侵害已经超过了三年,即使起诉,也不会胜诉。
情境探究
3、诉讼时效
权利人在实现自己的权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中,要注意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速递: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注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权利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其可能会丧失胜诉的权利。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王某和李某是朋友。2019年8月18日,王某向李某借款5000元,但借据上并未标明还款日期。2023年10月,李某王某二人因其他事情发生纠纷,友谊破裂,李某遂向王某索要借款,王某拒不归还。无奈,李某于2023年12月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偿还欠款,王某却称,过了这么多年,借款早就失效了,去法院起诉也没用。
会。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两人的借款条并未注明还款时间,因此李某是在2023年10月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因此,他在2023年12月起诉王某时,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思考:法院会支持李某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吗?为什么?
课堂练习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知识拓展
老李赶着驴车进城卖自家种的西瓜,正当他忙着做生意时,旁边商店老板的一条斗牛犬跑过来把驴咬伤了。驴受惊后猛扬后蹄,路边停着的一辆小车踢了一个大坑,车主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修车需花费2万元。有人认为老李应负全责,老李认为这样不公平。
不应该。本案中驴踢坏了小汽车,驴主人确要为此承担责任。但驴扬蹄是受斗牛犬咬伤受惊所致,因此还要考虑斗牛犬的主人是否存在过错,如未将斗牛犬拴住。另外,还要考虑汽车主人是否有过错,如是否停在了不予停车的位置。如果存在以上情况,则可适当减轻老李的责任。
思考:你认为老李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吗?
情境探究
1、一般侵权责任(过错责任)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小郑与父母假期一同到动物园游玩,在游览至灵长类动物展区时,小郑向猴子喂食,不慎右手被猴子咬伤。事发时,动物园无工作人员在场,因情况紧急,小郑父母自行带小郑到医院救治。事后,小郑父母联系动物园要求赔偿损失。
思考:动物园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一般而言,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情境探究
但是,动物园如果能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明确的提示、劝阻等),不承担侵权责任。
2、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自己是否有过错。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知识拓展】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④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⑤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⑥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⑦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镜头一:小女孩甲(9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路经的王家因昨日买了一条狗让甲害怕,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
镜头二:王某家有一恶犬,张某明知此事,但其半夜潜入王某家中欲偷狗贩卖,不幸被咬伤。
镜头一:甲和乙都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对自己的“勇敢行为”是负不了责任的(尽管其很自信),故应由狗主人承担侵权责任。
镜头二:张某被咬伤属于被侵权人自己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因此王某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思考:上述两个案例中,应该分别由谁承担侵权责任?
情境探究
2、特殊侵权责任
(2)无过错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相关链接
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3、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知识拓展】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1)个人角度: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2)社会角度: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3)社会角度: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一般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构成条件 同时具备过错、损害行为;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直接推定侵权人存在过错由其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承担方式 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 承担方式主要为赔偿损失
适用范围 没有范围限制 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
知识整合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责任中
的情理法
一般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
侵权责任和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侵权行为的
法律责任
知识小结
1、下列属于过错推定责任的有( )
①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
②生产者因产品质量致人损害的
③因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C
课堂练习
2、王某和李某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一次,王某因做生意资金不够,便向李某借了2万元,并说好一年后一定归还。可是,后来王某做生意亏本无力偿还债务,李某碍于情面也没有要求王某还钱。一晃五年过去了,若李某对此事提起诉讼的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一定要出示证据
B.法院不再支持李某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
C.法院会为李某讨回借款
D.王某在法院的要求下返还借款
B
课堂练习
3、王女士乘坐公交车去上班,车价2元,车至半路,该司机突然紧急刹车,导致王女士失去平衡摔倒,腿骨骨折,花去治疗费用2万元。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司机不是故意刹车,在主观上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 
②公交公司认可侵权,但拒绝王女士同时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要求 
③紧急刹车与王女士的损害有因果关系,公交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公交公司没有全面履行合同,王女士可以选择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解析】故意与过失都是主观过错的表现,司机存在过错,排除①。侵权责任可以合并使用,排除②。侵权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③入选。合同履行要坚持全面诚信原则,④入选。
D
课堂练习
4、甲路过乙家时,看见乙家门口拴着一条狗,甲用石头砸去,狗挣断绳子,将路过的丙咬伤。侵犯丙的健康权并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A.丙 B.甲与乙
C.乙 D.甲
【解析】D:据材料信息丙受到的损害(生命健康权受损害)与甲的行为过错(用石头砸狗)之间存在因果联系,因而甲负侵权责任。乙的狗在门口拴着,并无过错,不负侵权责任。
D
课堂练习
感谢聆听,下节课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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