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保障各类物权课件(共23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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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保障各类物权课件(共23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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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3张PPT)
1.2.1 保障各类物权
教学目标
1.阐述物权的含义和主要种类,明确所有权及其取得和变更方式。
2.举例说明用益物权的含义和主要种类,比较担保物权的分类及其区别,提升财产权意识和法治意识
3.解释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遵循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4.确认完善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增强对我国财产制度的认同,提高制度自信。
探究与分享
“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为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商君书》
问题:为什么在不同情境下,人们对兔子的态度不同?
名词点击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问题:社交媒体账号、网络游戏装备等受法律保护吗?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我国为什么要保障各类物权?
物权
1.含义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1)物权的客体:特定的物(不动产和动产)
名词点击
不动产: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动产:不动产以外的物。
01
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房子、树木。
不动产
02
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存折、书籍、钢琴、汽车
动产
物权
物权法定原则
: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
(是我的就不是你的)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有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物权(小结)
(1)含义: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2)物权包括:所有权、他物权。
(3)物权基本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特别提醒】: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动产 不动产
教材
手机
自行车
学校的房子
房子下面的土地
校园的树木
仓库里的木材







所有权
(1)含义:
(2)所有权分类:
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如文物、河流、矿藏等)
集体所有(如农村土地等)
私人所有(房子、车子等)。
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完整最全面的一种物权形式,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的特征
【特别提醒】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纳入财产权保护范围
(3)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提醒】:
(1)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特别提醒】不动产所有权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的几种特殊情形:
①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②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③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所有不动产所有权都需要经登记才能发生效力吗?
【特别提醒】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但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所有动产所有权都不需要产权登记,只要交付完成,就发生效力。这种观点对吗?说明理由。
为什么他物权有物尽其用的作用?
他物权
1.含义: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2.分类: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使用价值
(1)含义: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主要内容:
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注意】:用益物权不是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其基本特征是:
①没有所有权;②不能处分;③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④以占有为条件。
探究与分享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问题一:在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
问题二: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答案一:建筑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
答案二:有权获得补偿(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七条)
为什么他物权有物尽其用的作用?
担保物权
①含义
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②种类
抵押权
质权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类型 抵押 质押
财产或物的范围 动产、不动产 动产、权利
是否转移占有 不转移财产的占有 转移财产的占有
权利效力 债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债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2.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3.物权公示公信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有恒产者有恒心,经济主体财产权的有效保障和实现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大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我国基本形成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和产权保护法律框架,全社会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
连一连
土地承包经营权
抵押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质押权
房子所有权
汽车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动产所有权
不动产所有权
所有权
他物权
保障各类物权
含义
所有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物权公示公信原则
他物权
类型
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抵押权
质权
课堂小结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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