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8张PPT)1.3.1 订立合同学问大教学目标一、合同的含义、类型、合同自愿原则二、订立合同的过程、合同效力三、合同形式生活离不开合同1.合同的含义、种类与订立原则(1)含义: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2)种类: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特别提醒】①“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②“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从管理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是不平等主体,不属于“民事主体”。合同自愿原则是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则。(3)订立合同的原则——自愿原则无论哪种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2.订立合同的意义①交易者角度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就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②社会财富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③社会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3.合同的法律保障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思考:是否所有的合同都是当事人双方事先约定好的?为什么?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格式条款(1)含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火车站背面关于“乘车须知”的规定。(2)作用与不足: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民法典首例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案王某乘坐公交车时,由于司机突然刹车,王某在车内摔倒受伤。经司法鉴定,王某的伤情构成人体损伤十级残疾,与该车突然刹车系直接因果关系。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交公司赔偿85467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王某搭乘被告运营的公交车,双方形成客运合同关系,被告作为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2726.15元。思考:王某与公交公司的合同是如何订立的呢?1.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2.订立合同的步骤:(1)第一步:要约含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要求: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邀约承诺订合同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必须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3. 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必须包括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其内容必须明确,不能含糊不清。4. 要约必须有订立合同的意图。知识拓展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要约 要约邀请含义订约意图内容法律约束力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一般较明确不一定有具体且明确,包括主要条款通常缺乏一些主要条款,内容含糊有无现实生活中,属于要约邀请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2.订立合同的步骤:(2)第二步:承诺:含义: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这件衣服特别配你,便宜点算你200拿走你看这衣服做工150,不卖我走了3. 承诺对要约的变更【相关链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标的额—标的物的价钱知识拓展①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订立合同无效情形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注意: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即便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也属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订立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无效和被撤销的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 。 订立有效合同的要求《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如甲把乙交由他保管的价值10万元的手表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知情的表哥)(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为逃避国家税收,表面上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并办理赠与公证书,但私下却交付房款)(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代孕合同,贬损人格尊严、包含下跪条款的合同等)(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归还赌债,买卖毒品、枪支弹药、国家文物的合同等)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经典案列: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典例:小张刚刚大专毕业,买了一个假的本科学历证书和一个知名院校硕士学历证书,被某企业作为技术人员录用,月薪8 000元,双方签订了一个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一个月后,企业发现了事情的真相,提出解聘小张。企业已经和小张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中途解聘是否违法?提示: 小张在与企业签订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有虚假内容,因此,签订的这份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企业解聘小张并不违法、是合理合法的。[想一想]:未成年人外出打工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还是无效合同?提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立字有据更可靠镜头二 王某因租房找到房主张某。 两人在短信往来中明确了房屋租赁的价格及期限后,王某入住。入住后不久,周围房租大涨,张某反悔并给王某发函,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遭到王某拒绝。张某为此诉至人民法院。诉讼中,王某以短信记录为证据,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镜头一 某商家在现场营销中口头声称,集够一定数量的“赞”可兑换礼品,小羽参加了该活动结果与商家联系兑换礼品时,商家却称一个月后兑换”,后又以“礼品兑换完毕”为由拒绝履行承诺。 上述镜头分别涉及哪种形式的合同?合同形式是否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合同形式不会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但是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1.合同的形式和意义(1)合同的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P27相关链接)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2)合同的形式: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直接履行的行为(3)合同形式的意义(影响):何种形式订立合同,有时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2.要求“空口无凭”未必正确,“立字为据”确有意义。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口头合同(1)含义: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2)适用范围:在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3)优点: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4)缺点:口头合同的问题在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合同的履行期限越长,当事人忘记约定内容或者条件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就越大,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就越容易产生争议。书面合同(1)含义: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视为书面形式。(2)适用对象: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3)优点:①书面合同内容清晰: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②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特别提醒】:(1)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网购)(2)除了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合同还可以以其他形式订立。如默示合同等。此类合同是指当事人未用语言或者文字明确表示合同成立,而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推定合同成立的合同。(3)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甲公司在得知某办公大楼消防工程招标信息后,与乙公司合作并以乙公司名义中标承接上述工程。中标后,由乙公司将消防工程当中的部分转给甲公司施工。因双方关系较好,未订立书面合同。工程完工后,乙公司在收到工程款后拒不支付甲公司的工程款,故甲公司起诉至法院。对于甲公司而言,诉讼中最为不利的因素是A.和乙公司不存在合同关系B.甲公司没有实际履行义务C.和乙公司没有订立书面合同D.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保留证据C巩固练习含义和类型课堂小结谢谢大家!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