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建筑物水平位移观测 课件(共23张PPT)-《建筑工程测量》同步教学(中国石油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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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建筑物水平位移观测 课件(共23张PPT)-《建筑工程测量》同步教学(中国石油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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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3张PPT)
模块11 建筑物变形观测与竣工测量
11.1
建筑物沉降观测
11.2
建筑物倾斜观测
11.3
建筑物水平位移观测
11.4
建筑物裂缝观测
11.5
建筑物竣工测量
技能目标
能够进行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水平位移和倾斜变形观测。
能够进行变形观测成果的数据处理及分析。
知识目标
了解建筑物变形观测的内容。
掌握建筑物沉降观测的方法和要求。
掌握建筑物水平位移观测的内容和方法。
了解竣工总平面图的编绘方法。
掌握竣工测量的工作内容和方法。
模块11 建筑物变形观测与竣工测量
11.3 建筑物水平位移观测
建筑物水平位移观测概述
11.3.1
水平位移观测的内容
1.
建筑物水平位移观测包括位于特殊性土(具有特殊成分、结构、构造和特殊物理力学性质的土)地区的建筑物地基基础水平位移观测、受高层建筑基础施工影响的建筑物及工程设施的水平位移观测,以及挡土墙、大面积堆载等工程中所需的地基土深层侧向位移观测等,应测定在规定平面位置上随时间变化的位移量和位移速度。
11.3 建筑物水平位移观测
观测点的布设
2.
(1)水平位移观测点位的选设
观测点的位置,对建筑物应选在墙角、柱基及裂缝两边等处,地下管线应选在端点、转角点及必要的中间部位,护坡工程应按待测坡面成排布点。测定深层侧向位移的点位与数量,应按工程需要确定。控制点的点位应根据观测点的分布情况来确定。
11.3 建筑物水平位移观测
(2)水平位移观测点的标志和标石设置
建筑物上的观测点可采用墙上或基础标志,土体上的观测点可采用混凝土标志,地下管线的观测点应采用窖井式标志。各种标志的形式及埋设,应根据点位条件和观测要求设计确定。
控制点的标石、标志应按《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中的规定采用。对于如膨胀土等特殊性土地区的固定基点,也可采用深埋钻孔桩标石,但须用套管桩与周围土体隔开。
11.3 建筑物水平位移观测
水平位移观测的方法及成果提交
11.3.2
水平位移观测的方法
1.
基准线法测量水平位移的原理是以通过大型建筑物轴线(如大坝轴线、桥梁主轴线等)或者平行于建筑物轴线的固定不变的铅直平面为基准面,根据它来测定建筑物的水平位移。如图11-8所示,进行深基坑监测时,可在支护结构的锁口梁轴线两端基坑的外侧分别设立两个稳定的工作点A和B,两个工作点的连线即基准线方向。
(1)基准线法
图11-8 基准线法观测位移
11.3 建筑物水平位移观测
(2)全站仪坐标法
当工程场地受环境限制,不能采用基准线法时,可用其他类似控制测量的方法测定水平位移。首先在场地上建立水平位移监测控制网,然后用控制测量的方法测出各测点的坐标,将每次测出的坐标值与前一次坐标值进行比较,即可得到水平位移在x轴、y轴方向上的位移分量(Δx,Δy),则水平位移量为 位移的方向根据Δx、Δy求出的坐标方位角来确定。x轴、y轴最好与建筑物的轴线垂直或平行,这样便于以Δx、Δy来判定位移方向。
11.3 建筑物水平位移观测
(3)GPS与三维激光扫描法
当需要动态监测建筑物的水平位移时,可用GPS卫星定位测量的方法来观测点位坐标的坐标变化情况,从而求出水平位移。还可用三维激光扫描测量仪对建筑物进行全方位扫描,以获得建筑物的空间位置分布情况,并生成三维景观图。将不同时刻的建筑物三维景观图进行对比,即可得到建筑物全息变形值。
11.3 建筑物水平位移观测
水平位移观测成果提交
2.
水平位移观测工作结束后,应提交水平位移观测点位布置图、水平位移观测成果表和水平位移曲线图。
11.4 建筑物裂缝观测
裂缝观测的内容及周期
11.4.1
裂缝观测应测定建筑物上的裂缝分布位置,裂缝的走向、长度、宽度及其变化程度。观测的裂缝数量视需要而定,对主要的或变化大的裂缝应进行观测。
裂缝观测的周期应视裂缝变化速度而定。通常开始时可半月测一次,以后一个月左右测一次。当发现裂缝加大时,应增加观测次数,直至几天或逐日一次的连续观测。
11.4 建筑物裂缝观测
裂缝观测点的布设
11.4.2
对需要观测的裂缝应统一进行编号。每条裂缝至少应布设两组观测标志,一组在裂缝最宽处,另一组在裂缝末端。每组标志由裂缝两侧各一个标志组成。
裂缝观测标志,应具有可供量测的明晰端面或中心。当观测期较长时,可采用镶嵌或埋入墙面的金属标志、金属杆标志或楔形板标志;当观测期较短或要求不高时可采用油漆平行线标志或用建筑胶粘贴的金属片标志。当要求较高、需要测出裂缝纵横向变化值时,可采用坐标方格网板标志。对于使用专用仪器设备观测的标志,可按具体要求另行设计。
11.4 建筑物裂缝观测
裂缝观测方法及成果提交
11.4.3
裂缝观测方法
1.
(1)石膏板标志
将厚度为10 mm、宽度为50~80 mm的石膏板(长度视裂缝大小而定)固定在裂缝的两侧。当裂缝继续发展时,石膏板也随之开裂,从而观察裂缝继续发展的情况。
11.4 建筑物裂缝观测
(2)白铁皮标志
用白铁皮标志进行观测的方法是:用两块白铁皮,一片取150 mm×150 mm的正方形,固定在裂缝的一侧,另一片取50 mm×200 mm的矩形,固定在裂缝的另一侧,使两块白铁皮的边缘相互平行,并使其中的一部分重叠,如图11-9所示。
图11-8 基准线法观测位移
11.4 建筑物裂缝观测
(3)金属棒标志
金属棒标志一般用于测量裂缝的宽度。在实际应用中,可根据裂缝分布情况,对重要的裂缝,选择有代表性的位置,在裂缝两侧各埋设一个标志点。如图11-10所示,标志点采用直径为20 mm、长约80 mm的金属棒,埋入混凝土内60 mm,外露部分为标志点,标志点上各有一个保护盖。两个标志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0 mm,用游标卡尺定期地测定两个标志点之间的距离变化值,以此来掌握裂缝的发展情况,其测量精度一般可达到0.1 mm。
1—标志点;2—钻孔线;3—裂缝
图11-10 金属棒标志
11.4 建筑物裂缝观测
裂缝观测成果提交
2.
裂缝观测工作结束后,应提交下列成果:裂缝分布位置图、裂缝观测成果表、观测成果分析说明资料。当同时观测建筑物裂缝和基础沉降时,可选择典型剖面绘制两者的关系曲线。
11.5 建筑物竣工测量
竣工测量概述
11.5.1
竣工测量指工程建设竣工验收时所进行的测量工作。它主要是对施工过程中设计有所更改的部分,直接在现场指定施工的部分,以及资料不完整无法查对的部分,根据施工控制网进行现场实测或加以补测。其提交的成果主要包括竣工测量成果表,竣工总平面图(简称总图)、专业图、断面图及细部点坐标和细部点高程坐标明细表等。
11.5 建筑物竣工测量
(1)在施工过程中可能由于设计时没有考虑到的问题而使设计有所变更,这种临时变更设计的情况必须通过测量反映到竣工总平面图上。
(2)便于日后进行各种设施的维修工作,特别是地下管道等隐蔽工程的检查和维修工作。
(3)为建筑场区的扩建提供了原有各项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和地下各种管线及交通线路的坐标、高程等资料。
编制竣工总平面图的目的如下:
11.5 建筑物竣工测量
竣工测量的内容
11.5.2
(1)工业厂房及一般建筑物:房间坐标,各种管线进出口的位置和高程,并附房间编号、结构层数、面积和竣工时间等资料。
(2)铁路和公路等交通路线:起始点、转折点、交叉点的坐标曲线元素,桥涵等构筑物的位置和高程,人行道、绿化带界线等。
(3)地下管网:检修井、转折点、起始点的坐标,井盖、井底、沟槽和管顶等的高程,并附注管道及检修井的编号、名称、管径、管材、间距、坡度和流向。
11.5 建筑物竣工测量
(4)架空管网:转折点、结点、交叉点的坐标,支架间距,基础顶面高程。
(5)特种构筑物:沉淀池、污水处理池、烟囱、水塔等的外形、位置及高程。
(6)其他:测量控制网点的平面坐标及高程、绿化环境工程的位置及高程等。
11.5 建筑物竣工测量
竣工总平面图的编绘
11.5.3
竣工总平面图编绘的内容
1.
竣工总平面图反映场地的边界,表示出实地上现有的全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平面位置及高程。它是工程项目的重要技术资料。竣工总平面图的编绘包括室外实测和室内资料编绘两方面的内容。竣工总平面图上应包括建筑方格网点、水准点、厂房、辅助设施、生活福利设施、架空及地下管线、铁路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坐标和高程,以及建筑场区内空地和未建区的地形。有关建筑物、构筑物的符号应与设计图例相同,有关地形图的图例应使用国家规定的地形图图式符号。
11.5 建筑物竣工测量
竣工总平面图的编绘方法
2.
(1)对于工业厂区,一般应从主厂区向外分幅,避免主要车间被分幅切割,并要照顾生产系统的完整性,尽可能将其绘制在一幅图纸上。
(2)竣工总平面图一般包括比例尺为1∶1 000的综合平面图和管线专用平面图及比例尺为1∶500~1∶200的独立设备与复杂部件的平面图。
11.5 建筑物竣工测量
实测竣工总平面图的编绘
3.
(1)对凡有竣工测量资料的工程,若竣工测量成果与设计值相比差值不超过规定的建筑允许限差时,应按设计值编绘竣工总平面图,否则应按竣工测量资料编绘。
(2)对于各种地上、地下管线,应用各种不同颜色的墨线绘出其中心位置,注明转折点及井位的坐标、高程及有关注记。
(3)在一般没有设计变更的情况下,墨线绘出的竣工位置与按设计原图用铅笔绘的设计位置应重合。
11.5 建筑物竣工测量
竣工总平面图的附件
11.5.4
(1)建筑场地及其附近的测量控制点布置图、坐标与高程一览表。
(2)建筑物和构筑物沉降与变形观测资料。
(3)地下管线竣工纵断面图。
(4)工程定位、放线检查及竣工测量的资料。
(5)设计变更文件及设计变更图。
(6)建筑场地原始地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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