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课件(共47张PPT) 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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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课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课件(共47张PPT) 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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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7张PPT)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一轮复习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
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
第三单元:就业与创业
依法受着处理纠纷
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民法典》
的基础知识
婚姻与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构成完整的民事法律权利与义务教学体系
劳动法律制度
市场经营法律制度
侧重人格权和财产权
侧重身份权
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维护民事主体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实现
全书逻辑框架的大思路
明确合同内容
变更合同要求
违约方应付出的代价
对守约方给予救济
免责情形
实质
第三课知识体系
自愿原则
合同
要约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承诺
合同履行
违约责任
承担方式
约定免责
不可抗力
继续履行
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
付违约金
定金罚则
要求
原则
订立
形式
生效
全面
诚信
合作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课时3
订立履行合同
民事权利与义务
意义: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过程
要约(第一阶段):希望与他人 _________的意思表示
承诺(第二阶段):受要约人 _________的意思表示
履行: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 ____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变更: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 ________,可以变更合同
违约
责任:继续履行、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免除: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 _________时,可免除全
部或部分责任
明确
侵权责任
方式:停止侵害, ________,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_______,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单独(合并)适用
构成要件:损害合法权益与主观过错存在 _________
分类: ________与 _______________
要求
权利界限
设定: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 _____
意义:保护权利人的 ________、维护社会秩序
订立合同
同意要约
约定
协商一致
不可抗力
排除妨碍
赔偿损失
因果联系
过错推定
无过错侵权责任
界限
合法权益
有利于维护
核心考点一 
订立合同学问大
1.合同的基本知识
含义
种类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原则
合同订立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自愿原则(最基本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守信原则
①条件: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②目的:实现各自的利益
③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提醒: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从管理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与企业之间、 企业与职工之间都是不平等主体,都不属于“民事主体”。
2.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3、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①合同的设立,是使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变更,是使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发生变化;
终止,是使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
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提醒
(3)合同的设立、变更与终止——特点
合同都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意义
限制
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①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②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相关链接)
格式条款:
(1)含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火车站背面关于“乘车须知”的规定。
(2)优点与缺点: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注意:格式条款不等于“霸王条款”!
相关链接
(3)民法典对格式条款的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霸王条款。反对霸王条款,如设置最低消费、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特价商品概不退换均无三包等)
2.订立合同过程
(1)合同的订立过程:要约与承诺。
①要约
含义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当事人 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要求 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①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如数量、质量、单价等,否则就不能构成要约。
② 要约的构成条件: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要约不能随意撤销或更改,要约一般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提醒:
要约≠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商业广告和宣传等大多不符合要约条件,不构成要约,
广告一:不是要约。因为内容不确定、不具体。没有具体到哪件商品、到底多少钱?所以其广告是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广告二:是要约。在宣传材料上配图并明确规定:春装一件7.8折,两件6.8折等,因内容具体确定,则属于要约,不得反悔。(具有法律效力)
易混易错: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广告一
广告二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 P25相关链接
内容明确、具体的为要约,内容模糊的为要约邀请。(内容不同)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性质不同)
一般情况下,公告、商业广告、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拓展延伸:要约与要约邀请
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正宗的北京烤鸭,快来尝,快来买!”
◇“正宗的北京烤鸭,288元一只,快来尝,快来买!”
要约 要约邀请
含义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举例 ①超市标明其商品的出售价格,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 ②★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内容 内容具体明确,具备使合同订立所必须的主要条款 含糊、不明确
对象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效力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
要约
②承诺
含义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求 a.承诺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b.如果受要约人的“承诺”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标志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注意:有效承诺的条件: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
实质性变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即形成新要约)。
小华去超市购物,从货架上拿了两个水杯,
然后在收银台结账走人。小华和收银员全程未发一言。
案例分析
思考:1、该案例中,有没有要约?有没有承诺?
2、合同订立是否完成?
要约人:超市
货架上超市标明商品价格
受要约人:顾客
顾客从货架上拿商品去结账
要约
承诺
买卖合同订立完成
(2)生效: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主体不适格或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
提醒: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均构成有效合同。
( 1 )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是合同有效,所以如果合同无效则不存在违约责任, 但并非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 只是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如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仍可能存在财产返还、赔偿责任、追缴财产等责任。
注意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或部分无效、存在瑕疵、效力不确立)
主体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不适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认的)
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真实 一方以欺诈、 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内容 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
可撤销的合同 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
合同法采用鼓励交易的原则,从严认定无效合同,当合同效力产生争议时。尽量释为有效
核心归纳-----合同效力总结
提醒:
(1)民法典还规定: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不得作为保证人,否则无效。上述单位没有担保的主体资格。
(2)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即便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也属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订立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无效和被撤销的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 。
3、合同形式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签订形式 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
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①内容清晰:利于督促履行和追究责任;
②有据可查: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缺点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履行期限越长,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就越容易产生争议。 订立书面合同较口头合同稍复杂
适用范围 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如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结论 采用何种形式订立合同,有时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特别提醒】电子合同成立条件
①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
②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在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网购)
拓展延伸:
以下两种情形口头合同无效:
(1)依据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如劳动合同、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仲裁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建设工程合同、抵押合同等。
(2)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之前,口头约定的合同内容无效。
若非上述两种情况,当事人双方的口头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空口无凭”未必正确,“立字为据”确有意义。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不要认为受要约人一旦作出承诺,不管什么内容,都不能再改变。如果受要约人的承诺和要约人的意思表示内容一致,承诺到达对方后,就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发生法律效力。
易错提醒
不要认为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更好。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各有优点,采用何种形式订立合同,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易错提醒
核心考点二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考点二知识体系
明确合同内容
变更合同要求
违约方应付出的代价
对守约方给予的救济
免责情形
实质
合同履行
违约责任
承担方式
约定免责
不可抗力
继续履行
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
付违约金
定金罚则
要求
原则
1.履行合同
(1)含义:
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2)履行合同的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 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者适当履行原则,即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协作履行原则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3)履行合同的关键:
明确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4)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含义: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的实质
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有违约行为 ;
②有损害事实;
③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④无免责事由
2.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注意】
①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②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3)限度:
依据民法典,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3)承担方式:
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二者只能选其一;定金条款/罚则即双倍返还定金)
③没有约定违约金和定金条款的,就按照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
提醒:
①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②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违约免责: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法定免责)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注意:(免除违约责任≠免除合同义务)
拓展延伸:约定免责与法定免责
◇约定免责:不能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定免责:遭遇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须同时具备;
②范围:客观情况——自然事件(天灾)、社会事件(人祸);
③效力:影响全部的:全部免责
影响部分的:部分免责
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能免责;
④当事人的义务: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突破提升:违约的种类
实际违约 预期违约
不能履行 债务人在客观上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有关债务的履行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
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
延迟履行 履行义务期限届满后才履行
不完全履行 只履行部分合同约定,或者履行义务不完全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
拒绝履行 通常说的是恶意毁约
违约责任:除法律规定或者 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子守约方的救济。 注意:法律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 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违约损害赔偿也有一一定的限制, 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想见或者应当现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小试牛刀:以下情形属于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吗?
⑴小华在送货途中,突遇大风吹断路边树木,砸伤小华,而延误送货。
⑵某房产公司因夏季天气炎热延迟交房。
⑶小明事急坐出租车去西城,双方约定,车价加倍且安全事故王某概不负责。
⑷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而无法按时交货。
⑸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该公司应当免除交货义务。
法定免责
可预见,不免责
约定免责
法定免责
免责≠免除义务
不要混淆违约金和定金。违约金以违约为生效条件,不需要预先给付,而是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才进行给付。定金以预约先付为条件,定金交付之日起定金条款即生效。
易错提醒
拓展延伸: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承担方式 表现
继续履行 要求违约方完全按照合同条款继续履行义务。
采取补救措施 要求违约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赔偿损失 具有补偿性,损害赔偿应相当于违约时所造成的损失(含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支付违约金 ◇违约方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
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是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给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违约时,当事人在违约金和定金罚则只能二选一。
◇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
二选一
突破提升:违约金和定金
违约金 定金
条件 以违约为生效条件,不需要预先给付,而是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才进行给付 以预先给付为条件,定金交付之日起定金条款即生效
责任承担方式 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的, 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该约定支付违约金 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的,则要按照“定金罚款”来处理,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数额规定 约定的违约金以实际损失为基准,但对于占总价款的比例没有规定,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和实际损失没有关系,只是规定不能高于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其它 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
拓展深化
违约金 定金 赔偿金 押金 保证金
依据 合同中违约金条款(需事先约定/不需预交)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 实际造成的损失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或第三方
条件 有违约事实 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的性质,不属于定金 违约造成实际损失
功能 惩罚性 约定责任 补偿性 质押担保(优先受偿) 保证合同履行
请求时 守约方不承担举证责任 给付方过错,无权要求返还;收受方过错,双倍返还(定金罚则) 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合同履行结束退还
违约时,违约金与定金二者只能选一,而违约金与赔偿金可以同时要求
方法技巧
---“三步法”解答有关违约责任的试题
界定材料涉及的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订立有效合同的要求,界定材料涉及的合同
是否有效
判断合同履行过程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结合合同履行的原则(遵守约定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判断材料中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分析违约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违约方违约事实,分析违约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易错点 误认为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同时选择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提醒
在合同订立时,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而不能同时选择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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