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增值税纳税申报 教学讲义《税务会计(第三版)》(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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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增值税纳税申报 教学讲义《税务会计(第三版)》(高教版)

资源简介

授课计划
课程名称:税务会计 授课时间:×××× 编号:2-4
教师姓名 ××× 授课班级 ×××
授课形式 讲授 课 时 1
授课项目学习任务 项目二 增值税会计业务操作 任务2.4 增值税纳税申报
教学目标 1.掌握增值税征收管理的相关知识,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纳税地点;2.熟悉纳税申报的相关内容,会填报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表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表;3.熟悉纳税申报的工作流程,应提交的材料,办理上门申报和网上申报的具体工作。
教学重点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2.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相关附表的填制;
教学难点 特殊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特殊情况纳税地点的确定
教学场所及教具 ××号教室:黑板、粉笔、课件、多媒体投影
教学方法 讲授法、案例教学法、讨论法
课内外作业 课内:配套实训教材×××× 课外:调查1个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申报业务的具体处理办法
课后体会与建议 目前增值税一般采用网上申报,企业通过专用发票认证、抄税、报税之后,纳税申报表中的大部分数值由系统自动调入。
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
一、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纳税期限3.纳税地点二、增值税的纳税申报1.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1)申报程序一般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需要经过专用发票认证、抄税、报税、办理申报等工作。(2)申报资料(3)主表格式与内容2.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申报(1)申报资料(2)申报表的格式与内容(3)申报缴税〖任务设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课堂小结】【作业布置】
课程讲义
任务2.4 增值税纳税申报
【知识准备与业务操作】
一、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1.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见下表。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具体情形 纳税义务时间 备注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为收到销售款或者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不论货物是否发出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 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 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销售应税劳务 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行为 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委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的除外
进口货物 报关进口的当天 ----
2.纳税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进口增值税专用缴纳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3.纳税地点
一般情况下,增值税实行“就地纳税”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1)固定业户:机构所在地。
(2)非固定业户: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
(3)进口货物:报关地海关。
(4)扣缴义务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
二、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1)提供纳税申报资料
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时,应提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其两个附表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及其他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时,应提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普通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资料。
(2)办理税款缴纳手续
上门申报流程为:申报受理→IC卡报税→票表比对→IC卡清零解锁。
网上申报流程:网上传送申报数据→网上划缴税款→申报数据导入→IC卡报税→票表比对→IC卡清零解锁。
【任务设计——增值税纳税申报】
(具体内容见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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