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消费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确定 教学讲义《税务会计(第三版)》(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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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消费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确定 教学讲义《税务会计(第三版)》(高教版)

资源简介

授课计划
课程名称:税务会计 授课时间:×××× 编号:3-1
教师姓名 ××× 授课班级 ×××
授课形式 讲授 课 时 1
授课项目学习任务 项目三 消费税会计业务操作 任务3.1 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确定
教学目标 1.掌握消费税的概念、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基本知识;2.熟悉应税消费品的税目、征税范围;3.熟悉消费税税率,会根据应税项目选择适用税率。
教学重点 1.消费税纳税人和应税消费品的确定2.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的选择
教学难点 相关税目所含应税消费品的具体规定
教学场所及教具 ××号教室:黑板、粉笔、课件、多媒体投影
教学方法 讲授法、案例教学法、讨论法
课内外作业 课内:配套实训教材×××× 课外:在当地市场上选择各税目的具体应税消费品并指出其具体的适用税率
课后体会与建议 卷烟批发环节税率的确定、各类酒税率的选择、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税率的选择。
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
【教学导入】从日常生活中的卷烟、白酒、化妆品等价格为什么比较高从而引出消费税。【讲授新课】〖知识准备与业务操作〗一、消费税纳税人的确定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征收的一种税。二、征税范围的确定1.征税范围的确定原则2.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征税范围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14个税目三、消费税税率的选择消费税实行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3种形式,共设置了20档不同的税率(税额)。①多数消费品采用比例税率,最高税率为56%,最低税率为1%;②成品油和黄酒、啤酒等实行定额税率;③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实行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课堂小结】【作业布置】
课程讲义
任务3.1 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确定
【知识准备与业务操作】
一、消费税纳税人的确定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征收的一种税。具有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征税环节单一、计税方法灵活、实行价内征收等特点。
二、消费税征税范围的确定
消费税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从消费税的征收目的出发,目前应税消费品被定为14类货物,即消费税有14个税目。
1.烟:包括卷烟(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丝三个子目。
卷烟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甲类卷烟、乙类卷烟
卷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自2009年5月1日起,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相关内容如下:
要 素 规 定
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关注的问题:(1)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2)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计税依据 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按其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5%的消费税
  
2.酒及酒精:酒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果啤和其他酒。酒精包括各种工业用、医用和食用酒精。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3.化妆品。本科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不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应税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是指以金、银、珠宝玉石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及镶嵌饰物,以及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5.鞭炮、焰火: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6.成品油: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7个子目。
7.汽车轮胎:包括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不缴纳消费税的轮胎:①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②农用拖拉机、收割机和手扶拖拉机专用轮胎不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汽车轮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8.小汽车:小轿车、中轻型商用客车
不包括:①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②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座位10~23座(含);③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
9.摩托车:包括2轮和3轮。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50ml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
10.高尔夫球及球具: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等。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11.高档手表: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12.游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
13.木制一次性筷子
14.实木地板:以木材为原料。
三、消费税税率的选择
消费税实行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3种形式,共设置了20档不同的税率(税额)。多数消费品采用比例税率,最高税率为56%,最低税率为1%;对成品油和黄酒、啤酒等实行定额税率;对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实行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
(1)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1%至56%;
(2)定额税率:只适用于三种液体应税消费品,它们是啤酒、黄酒、成品油。
啤 酒  
①每吨出厂价格在3000元以上的 250元/吨
②每吨出厂价格不足在3000元的 220元/吨
③娱乐业和饮食业自制的 250元/吨
  (3)白酒、卷烟2种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
应税消费品 定额税率 比例税率
卷烟 每标准箱150元/每条0.6元/每支0.003元 56%(每条价格≥70元)
36%(每条价格<70元)
白酒 每斤0.5元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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