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营业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确定 教学讲义《税务会计(第三版)》(高教版)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4-1 营业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确定 教学讲义《税务会计(第三版)》(高教版)

资源简介

授课计划
课程名称:税务会计 授课时间:×××× 编号:4-1
教师姓名 ××× 授课班级 ×××
授课形式 讲授 课 时 1
授课项目学习任务 项目四 营业税会计业务操作 任务4.1 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确定
教学目标 1.掌握营业税的概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征税范围的基本知识;2.熟悉营业税的征税范围;3.熟悉营业税税率,会根据应税项目选择适用税率;4.掌握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并能灵活运用;
教学重点 1.营业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征税范围的确定2.营业税税率的运用3.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教学难点 特殊业务营业税征税业务范围的确定
教学场所及教具 ××号教室:黑板、粉笔、课件、多媒体投影
教学方法 讲授法、案例教学法、讨论法
课内外作业 课内:配套实训教材×××× 课外:在当地市场上选择营业税的项目进行分析
课后体会与建议 是混合销售还是兼营非应税劳务容易搞错,是缴增值税还是缴营业税容易搞错。
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
一、营业税纳税人的确定
(一)营业税的纳税人 (二)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二、征税范围的确定 三、税目、税率的选择四、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运用(一)营业税法规定的免税项目(二)国务院规定的免税项目(三)营业税起征点【课堂小结】【作业布置】
课程讲义
任务4.1 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确定
【知识准备与业务操作】
一、营业税纳税人的确定
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具体规定见下表所示:
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项 目 基本规定
一般规定 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税劳务有五大类: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
特殊规定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应税劳务的非居民也是营业税的纳税人
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的,分包者为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 ①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②演出经纪人为个人性质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③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④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⑤分保险业务,其应纳税款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
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1.营业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与特殊业务的规定见下表所示: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项目 基本规定 具体规定
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的无形资产或销售的不动产。【提示】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提示】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①提供或者接受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②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③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境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①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②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殊业务的征税规定 ①水利工程单位向用户收取的水利工程水费,按“服务业”税目征营业税;②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征增值税;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其取得的收入中,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属于基他收入的,照章征收营业税;③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不销售汽车的,应征收营业税;④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征收营业税。
2.营业税的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比较见下表所示
营业税的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
经营行为 含义 税务处理 举例
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又涉及增值税的货物。 原则:根据纳税人的经营主业判断,只交一种税。以经营营业税应税劳务为主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营业税,营业额为应税劳务营业额与货物销售额的合计。 ①电视机厂在销售电视机时发生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②歌厅在提供娱乐服务时发生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营业税。
兼营非应税劳务 纳税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同时,还经营非应税(即增值税征税范围)货物与劳务。 ①分别核算,分别交增值税、营业税;②未分别核算或者未准确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 酒店经营餐饮和住宿业务,又在店内大堂开设了独立核算的商品部,则该酒店的经营活动属于兼营行为,餐饮和住宿征营业税;商品部收入征增值税。
兼有不同税目 营业税纳税人,经营活动涉及营业税不同的税目税率 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饭店经营餐饮业(5%营业税),同时开设歌舞厅(20%营业税)。
三、营业税税目、税率的选择
营业税税目税率见下表所示
营业税税目税率
税 目 税 率
1.建筑业  3%
2.金融保险业  5%
3.文化体育业  3%
4.娱乐业  5%-20%
5.服务业  5%
6.转让无形资产  5%
7.销售不动产  5%
四、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运用
(一)营业税法规定的免税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二)国务院规定的免税项目
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农业、科技、教育信息类
(2)金融、保险类
(3)军人、残疾和下岗再就业类
(4)机关、团体类
(5)其他业务类
(三)营业税起征点
(1)按期纳税的,月营业额5000-20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