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单元整体教学】思想政治选必二5.1《家和万事兴》单元整体分析+课时课件+课时教案+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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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二一教育资源

【大单元整体教学】思想政治选必二5.1《家和万事兴》单元整体分析+课时课件+课时教案+素材

资源简介

(共54张PPT)
大单元主题设计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部编版高中政治选必二《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教学目标与核心素养
【教学目标】
1.能清晰阐述亲属关系、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权利,初步提高材料分析能力,树立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意识。
2.明确赡养的义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侵害行为,提高理论联系实际能力,树立赡养观念。【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家庭关系既需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家庭美德的引领,又要落实全面依法治国。
科学精神:全面认识家长对孩子进行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明确孩子健康成长离不开正常的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法治意识:用法律规范家庭关系与家庭成员的行为,追求家庭幸福,在此基础上实现社会和谐。
公共参与:学会运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内容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
学习活动设计
教学环节和内容设计:(深、透、活)
总议题:第三调解室中的民事法律关系
教学环节 导入新课 议题一: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责任 议题二:成年子女应如何对待父母
议学情境 思维导图 视频《第三调解室——育儿篇》 视频《第三调解室——养老篇》
议学问题 第三调解室中的民事法律关系 如果你是一名法官,运用结合议学情境和教材内容,针对家庭教育出现的问题对家长进行劝诫。 请你结合议学情境和教材内容分析说明杨大爷的诉求缘何会得到法院支持?
学生活动 小组合作讨论分析回答议学问题 材料分析,小组合作讨论分析回答议学问题 材料分析,小组合作讨论分析回答议学问题
学科内容 家和万事兴 育小职责大 敬老是义务
第一单元知识体系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珍惜婚姻关系
法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保护、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家庭生活
法律守护
家庭与婚姻
家和万事兴
薪火相传有继承
育小职责大
敬老是义务
法宝继承有顺序
遗嘱继承重意愿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夫妻地位平等
珍惜婚姻
离婚要慎重
平等的人身关系
平等的财产关系
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
遗嘱继承的特点;遗嘱的种类;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结婚的法定程序
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裁判离婚;
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关系平等的表现;
夫妻财产关系的分类;夫妻财产关系的处置方式
物质上的赡养扶助;精神上的关心照料;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遗嘱继承的要求
结婚的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
离婚的情形
导入新课
继承顺序;
遗产分配原则
继承人范围;
法定继承有顺序
薪火相传
有继承
遗嘱继承重意愿
敬老是义务
家和
万事兴
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育小职责大
保护、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家庭法律制度
继承制度
共 同构 成了 创 建 和 睦 家 庭 的 基 石
物质上的赡养扶助;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精神上的关心照料;
遗嘱继承的要求
遗嘱继承的特点;
遗嘱的种类;
议 题 设 置
总议题:第三调解室中的民事法律关系
议题一: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责任
议题二:成年子女应如何对待父母
育小职责大
Part 1
议题一: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责任
新知讲解
第三调解室——育儿篇
议学情境一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家庭结构的变迁,家庭教育及其支持体系的重要性更加凸显。2022年1月1日我国正式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该法大力弘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力支撑。
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一年来,北京市法院在对案件的调研中发现,家庭教育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部分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成长不上心不尽心,致使子女没有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甚至出现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是存在“不会管”问题,部分家长教育理念落后,教养未成年子女方式失当,方法严厉粗暴,动辄对子女实施体罚;三是少数离婚的父母只顾自己的利益诉求,推卸家庭教育责任,严重影响了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感和归属感。
议学情境一
如果你是一名法官,运用结合议学情境和教材内容,针对家庭教育出现的问题对家长进行劝诫。
议学问题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父母有权对子女进行必要的约束、引导、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但体罚子女是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离婚后的父母仍有保护、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不得以离婚为由推卸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议学提示
1、生活中的亲属关系
一、育小职责大
(1)内容: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
(2)体现:体现着浓浓的亲情与爱情,但亲情与爱情的背后,还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3 )法律规定:父母只生不养违法,父母只生养不教育也违法,抚养与教育是父母对子女的最重要的义务。父母虐待子女更要担责。
议学小结
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责任
(1)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①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②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议学小结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责任
(2)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议学小结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责任
(2)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又不是我们伤的你!
你家孩子伤了我,你们得赔偿我!
议学小结
3、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议学小结
敬老是义务
Part 2
议题二:成年子女应如何对待父母?
新知讲解
第三调解室——养老篇
议学情境二
议学情境二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以来,因“常回家看看”被写入法律,老年人据此维权的案件数量逐渐增多。现年87岁的杨大爷育有3个子女,其中现年56岁的杨某系其长女。近年来,老人年事已高,身患残疾。经人调解,在外地居住的杨某曾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好好对待杨大爷,经常照顾、看望父亲,但未履行保证书内容。后来,杨大爷把女儿杨某告上法庭。杨大爷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将女儿抚养成人,然而女儿却未尽到做女儿的责任,一直未履行保证书内容,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与自己签订的保证书,保证在生活中看望并照顾自己。经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决女儿每两个月至少回家探望父亲一次。
请你结合议学情境和教材内容分析说明杨大爷的诉求为何会得到法院支持?
议学问题
议学提示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成年子女对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杨某要关心父亲的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人,应当经常回家看望或者问候老人。所以,法院依法支持了杨大爷的诉讼请求。
1、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二、敬老是义务
(1)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2)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议学小结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防止老年人合法权益受损):
(1)内涵: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2)目的: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3)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4)必要性: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
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力下降。
(5)意义: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
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6)缺点: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
(7)建议: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议学小结
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1)表现: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
(2)处理: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议学小结
拓展提升:比较虐待与家庭暴力
虐待 家庭暴力
区别 最基本特征:持续性和经常性 一次或短期的殴打、捆绑等行为可以构成家庭暴力,但不一定构成虐待
在表现方式上主要是进行肉体上的摧残或精神上的折磨 在表现方式上主要是肉体上的摧残
联系 两者都是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都给家庭成员造成伤害,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议学小结
拓展提升:比较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关系
抚养 赡养 扶养
区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
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
联系 ①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②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议学小结
必要的约束和引导
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敬老是义务
家和
万事兴
权利
义务
育小职责大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
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的行为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亲属关系的内容
处理家庭成员关系的法律
抚养与教育
监护职责
板书设计
课堂练习
1.吴某为智力残疾三级,1岁时被收养,其养父母先后于2012年和2014年因病死亡,后由其唯一的亲人养祖母陈某作为监护人抚养。近年来,陈某年事已高,并有疾病在身,亦无经济收入来源,系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吴某的监护人变更为民政部门。下列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监护人职责不可推卸,法院将不予支持陈某的申请
②陈某不宜继续承担监护职责,法院将支持其申请
③该案的判处有利于推动多元监护格局落实落地
④该案的判处有利于警示监护人的职责落实落地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课堂练习
【答案】C
【详解】②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②③符合题意。
①:监护人职责不可推卸,但本案中陈某年事已高,并有疾病在身,亦无经济收入来源,法院将支持陈某的申请,①说法错误。
④:材料并不涉及“监护人的职责落实落地”,而是监护人的更换,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课堂练习
2.周某与张某育有二子,因家庭负担过重,次子小邱(85年生)出生后被周某送人,养父母邱某和李某无亲生子女。此后,邱某和李某以收养关系为小邱进行户籍登记。2020年,周某与张某的长子意外去世,遂与邱某联系。邱某征得小邱同意后,让小邱与周某、张某“认亲”。不久后,双方因观念、琐事常发生纠纷,周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小邱支付赡养费。在本案中( )
①小邱与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从被收养时解除
②小邱对亲生父母依法负有赡养和扶助的义务
③小邱无法定或约定赡养周某与张某的义务
④认亲后小邱与周某、张某重续父(母)子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课堂练习
【答案】B
【详解】①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小邱与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从被收养时解除,小邱无法定或约定赡养周某与张某的义务,①③正确。
②④:小邱与生父母周某、张某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解除收养关系须养父母与养子女对此达成一致协议,或经法院判决,周某、张某与小邱的“认亲”行为,显然不具有解除收养关系的效力,不能基于该行为自动恢复法定的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该“认亲”行为亦不意味着周某、张某与小邱自愿达成以赡养为内容的权利义务明确的合同关系,故小邱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和扶助的义务。②④错误。
故本题选B。
课堂练习
3.小姜系12岁的学生。由于父母工作忙无暇照看,小姜使用母亲姜某的手机并以母亲名义注册账号打游戏,短短数周就向游戏充值了7600元。小姜父母发现后,第一时间联系该游戏公司客服人员反映未成年人充值问题,要求全额退款,但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 )
①小姜父母要求全额退款的诉求会得到法院支持
②小姜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父母同意、追认
③小姜父母因监管缺失存在过错,理应承担部分损失
④游戏公司未履行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的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课堂练习
【答案】C
【详解】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①③:本案中小姜父母工作忙无暇照看小姜,母亲姜某也未看管好自己的手机,导致小姜成功充值,说明小姜父母存在监管缺失,应承担相应责任,小姜父母要求全额退款的诉求没有理由,不会得到法院支持,③符合题意,①排除。
②:小姜系12岁学生,其向游戏充值的行为应由其父母同意、追认。小姜父母明确拒绝追认的,应该按照无效合同处理,双方互负返还义务,②符合题意。
④:本案中小姜是以母亲名义注册账号并充值的,游戏公司是在不知道对方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提供消费的,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
课堂练习
4.要构建和睦家庭,让家成为乐土,成为我们温暖的港湾,需要( )
①反对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
②父母与子女相互履行扶养与教育的义务
③父母对子女承担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④子女对父母要履行抚养和赡养的义务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课堂练习
【答案】C
【详解】①:我国法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符合题意。
②④: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抚养”与“赡养”不同,②④错误。
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③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课堂练习
5.21岁的杨某和15岁的陆某在某公司开发的游戏注册账号,创建角色昵称分别为“杨贵妃”和“陆天虹”。因双方存在矛盾,陆某在用于游戏玩家交流的微信群中带动多名群成员多次对杨某创建的游戏角色“杨贵妃”进行侮辱,并公布“杨贵妃”QQ账号信息。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陆某没有指明道姓,其发表侮辱性言论的行为未侵犯杨某的人格权
②陆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必对其侮辱杨某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③陆某在微信群中擅自公布杨某的QQ账号信息,侵犯了杨某的隐私权
④陆某的言行客观上导致了杨某的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杨某的名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课堂练习
【答案】D
【详解】①④:网络游戏中的虚拟人物使用网名、昵称在游戏中活动,虽然未指名道姓,但如果可以同现实社会中的自然人相联系、相对应,对虚拟人物的名誉评价便可直接指向对应的自然人。陆某在微信群、游戏端中使用污言秽语直接侮辱杨某,贬低杨某人格意图明显,具有主观过错。陆某发表的案涉言论引起了其他游戏玩家的评议和附和,客观上降低了杨某的社会评价。故陆某的行为构成对杨某名誉权侵权,名誉权属于人格权,④正确,①错误。
②:陆某15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②表述错误。
③:陆某擅自对外公布“杨贵妃”QQ账号信息,侵犯了杨某的隐私权,③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课堂练习
6.“孝”是中华传统美德的核心内容,《尔雅》指出“善事父母为孝”。孔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下列选项符合题意的是( )
①尊亲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
②事亲、尊亲仅是婚生子女的义务
③孝是法定人伦关系,是不可放弃的
④事亲要求子女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课堂练习
【答案】B
【详解】①④:尊亲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事亲要求子女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①④正确。
②:民法典规定:子女的赡养义务适用于婚生父母子女之间、非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构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养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②错误。
③: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成年子女法定的义务,但不能说是法定人伦关系,③错误。
故本题选B。
课堂练习
7.围绕法律知识的学习,同学们有如下讨论,其中合理的是( )
A.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但基于自愿原则,赡养义务可因被赡养人自愿的书面承诺而免除
B.北京冬奥会会徽“2022”右上角标注着“TM”表明该会徽图形是作为商标使用的,擅自使用该会徽图形会侵犯知识产权
C.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一方发出要约之后,另一方就必须做出相应的承诺
D.教育类自媒体未经版权方授权,出于善意主动向中小学师生转发电子课本,不会侵犯版权方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课堂练习
【答案】B
【详解】B:“TM”表示所标注的是商标。北京冬奥会会徽“2022”右上角标注着“TM”表明该会徽图形是作为商标使用的,擅自使用该会徽图形会侵犯知识产权,B正确。
A: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义务的履行不能基于自愿原则,赡养义务不可因被赡养人自愿的书面承诺而免除,A错误。
C: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一方发出要约之后,如果受要约人同意订立合同的话,是需要及时做出相应承诺的,否则无须做出相应的承诺,C错误。
D:教育类自媒体未经版权方授权,向中小学师生转发电子课本,侵犯了版权方的信息网络传播权,D错误。
故本题选B。
课堂练习
8.老李中年丧偶,在将合法收养的养子小李抚养至成年后准备与陈某结婚,此事遭到小李的极力反对。无奈之下老李与小李签订书面协议,老李再婚后小李不需要尽赡养义务。几年后,老李病重,生活困难,小李以签订过协议为由对老李不管不问,老李遂将小李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协议有效,且二人无血缘关系,小李可不履行赡养义务
②小李极力反对老李再婚不符合成年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要求
③协议无效,养子女对养父母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④小李对陈某具有赡养义务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课堂练习
【答案】D
【详解】①:老李和小李之间是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适用民法典对父母与子女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规定,该协议因免除了小李的法定赡养义务而无效,①说法错误。
②:赡养父母要求成年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小李极力反对老李再婚不符合成年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要求,②说法正确。
③:老李和小李之间是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适用民法典对父母与子女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规定,该协议因免除了小李的法定赡养义务而无效,③说法正确。
④:陈某没有抚养小李,小李对陈某没有赡养义务,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D。
课堂练习
9.周某(女)与张某(男)于2017年3月3日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子,现年仅2周岁。婚后两人矛盾日深,经常吵闹,张某甚至动手殴打过周某,最终两人离婚。法院判其子归周某抚养,张某每月承担抚养费10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时止,后被执行人张某拒不履行。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张某的行为已构成虐待,应承担刑事责任
②张某的行为构成遗弃,周某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③张某应当执行法院判决,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
④张某不直接抚养孩子,可减轻其抚养责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课堂练习
【答案】B
【详解】①:张某在家庭纠纷中动手殴打周某属于家暴,不是虐待,①说法错误。
②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这一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给付抚养费是父母履行义务的重要形式,因而被执行人张某拒不履行父母对子女的法定义务,其行为构成遗弃,周某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②③说法正确。
④: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子女仍有抚养责任,这种责任并不因直接抚养而减轻,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课堂练习
10.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力下降。在现实生活中,不乏老年人被骗取钱财的案例,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助于解决此类问题。以下有关“成年意定监护”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成年人均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监护事项
B.经事先协商后,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C.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D.监护人在成年意定监护协议订立后立即依协议履行监护职责
课堂练习
【答案】C
【详解】A: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监护事项,A说法错误。
B:经事先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B说法错误。
C: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C说法正确。
D: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课堂练习
11.某法院公开受理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原告在其子女年幼时,与妻子离婚后并未尽到抚养义务,现年近古稀,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长期居住养老院,故请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用。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赡养费用。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成年子女的义务
②这起案件涉及双方当事人的隐私,不应该公开审理
③法院的判决保护了老年人等被扶养人的合法权益
④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课堂练习
【答案】B
【详解】①: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赡养费用,因为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成年子女的义务,①符合题意。
②:这起案件并不涉及双方当事人的隐私,应该公开审理,②说法错误。
③:法院的判决保护了老年人等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③排除。
④:法院的判决使被赡养人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的体现,亦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课堂练习
12.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力下降。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我国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选择“意定监护人”。“意定监护人”( )
①应当是其近亲属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
②在该老年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③是与该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通过书面形式确定
④与成年子女一样要承担对老年人的赡养、扶助、照顾义务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课堂练习
【答案】B
【详解】①②③④:根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意定监护人”既可以是近亲属,也可以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非赡养义务,②③正确,①④排除。
故本题选B。
作业布置
1.整理知识点
2.完成书面巩固练习
3.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父母陪伴养育我们长大,作为儿女我们必须竭尽所能善待孝敬回报父母,请以“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人生遗憾”为主题写一篇短评。
要求:围绕主题,逻辑清晰论据充分,学科术语使用规范,字数在150字左右。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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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设计:第五课 第1框 《家和万事兴》
课题 5.1家和万事兴
课时教学内容分析 本课时教学内容在本课中的位置: 本单元共设两课,第五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分两个框题,相课为第一框题——“家和万事兴”,主要从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两方面分析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并对遗弃、家庭暴力、虐待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进行了说明 (2)学习内容对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的功能价值: 政治认同:家庭关系既需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家庭美德的引领,又要落实全面依法治国。 科学精神:全面认识家长对孩子进行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明确孩子健康成长离不开正常的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法治意识:用法律规范家庭关系与家庭成员的行为,追求家庭幸福,在此基础上实现社会和谐。 公共参与:学会运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内容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
课时教学目标: 1.能清晰阐述亲属关系、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权利,初步提高材料分析能力,树立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意识。 2.明确赡养的义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侵害行为,提高理论联系实际能力,树立赡养观念。
课时重难点: 【教学重点】了解亲属关系、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权利。 【教学难点】理解赡养的义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侵害行为。
学习活动设计 (1)议题设置: 教学环节和内容设计:(深、透、活) 总议题:第三调解室中的民事法律关系教学环节导入新课议题一: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责任议题二:成年子女应如何对待父母议学情境 思维导图视频《第三调解室——育儿篇》视频《第三调解室——养老篇》议学问题第三调解室中的民事法律关系如果你是一名法官,运用结合议学情境和教材内容,针对家庭教育出现的问题对家长进行劝诫。请你结合议学情境和教材内容分析说明杨大爷的诉求缘何会得到法院支持?学生活动小组合作讨论分析回答议学问题材料分析,小组合作讨论分析回答议学问题材料分析,小组合作讨论分析回答议学问题学科内容家和万事兴育小职责大敬老是义务
评价任务 参与小组讨论,回答问题。 小组讨论评价表(个人)项目评价内容自评(50%)组评(50%)综合评价交谈(25分)发言紧扣主题,声音较低,与每一个小组成员都能有效交流。倾听(25分)耐心倾听,尊重不同的声音,并能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分享(25分)与他人一起分享资源、材料、观点。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那部分工作,对小组做出贡献。合作(25分)乐于和同学在一起,能够和而不同求同存异,对有困难的同学提供帮助。
学习活动设计
环节一: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评价活动
(一)导入 学生讨论回答思考问题。 教师根据学生研究交流的表现,认真给予评价
设计意图:通过本册和本课知识结构的介绍,使学生了解本册教材的主要内容,使学生有个整体把握;通过自主学习环节,引导学生带着问题阅读教材,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环节二: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评价活动
新授课 出示课题——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总议题:第三调解室中的民事法律关系 议题一: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责任 议题二:成年子女应如何对待父母 第一幕:育小职责大 议题一: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责任 议学情境一:观看视频《第三调解室——育儿篇》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家庭结构的变迁,家庭教育及其支持体系的重要性更加凸显。2022年1月1日我国正式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该法大力弘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力支撑。 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一年来,北京市法院在对案件的调研中发现,家庭教育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部分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成长不上心不尽心,致使子女没有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甚至出现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是存在“不会管”问题,部分家长教育理念落后,教养未成年子女方式失当,方法严厉粗暴,动辄对子女实施体罚;三是少数离婚的父母只顾自己的利益诉求,推卸家庭教育责任,严重影响了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感和归属感。 议学问题:如果你是一名法官,运用结合议学情境和教材内容,针对家庭教育出现的问题对家长进行劝诫。 学生讨论回答:结合教材关于新时代党建总要求进行梳理回答。 教师活动:点评学生的回答,引导学生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 议学提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父母有权对子女进行必要的约束、引导、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但体罚子女是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离婚后的父母仍有保护、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不得以离婚为由推卸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议学小结: 育小职责大 1、亲属关系——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1)内容: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 (2)体现:体现着浓浓的亲情与爱情,但亲情与爱情的背后,还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3 )法律规定:父母只生不养违法,父母只生养不教育也违法,抚养与教育是父母对子女的最重要的义务。父母虐待子女更要担责。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责任: (1)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①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②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2)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相关链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这些近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②尚在校就读的;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3、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第二幕:敬老是义务 议题二:成年子女应如何对待父母? 议学情境二:观看视频《第三调解室——养老篇》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以来,因“常回家看看”被写入法律,老年人据此维权的案件数量逐渐增多。现年87岁的杨大爷育有3个子女,其中现年56岁的杨某系其长女。近年来,老人年事已高,身患残疾。经人调解,在外地居住的杨某曾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好好对待杨大爷,经常照顾、看望父亲,但未履行保证书内容。后来,杨大爷把女儿杨某告上法庭。杨大爷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将女儿抚养成人,然而女儿却未尽到做女儿的责任,一直未履行保证书内容,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与自己签订的保证书,保证在生活中看望并照顾自己。经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决女儿每两个月至少回家探望父亲一次。 议学问题: 请你结合议学情境和教材内容分析说明杨大爷的诉求为何会得到法院支持? 教师活动:点评学生的回答,引导学生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 议学提示: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成年子女对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杨某要关心父亲的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人,应当经常回家看望或者问候老人。所以,法院依法支持了杨大爷的诉讼请求。 议学小结: 二、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1)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2)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防止老年人合法权益受损) (1)内涵: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2)目的: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3)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4)必要性: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力下降。 (5)意义: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6)缺点: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 (7)建议: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1)表现: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 (2)处理: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拓展提升:比较虐待与家庭暴力 拓展提升:比较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关系 学分析生观看材料,学生自主交流,回答问题 学生观看材料,学生自主交流,回答问题 教师根据学生交流情况和交流的深刻程度,进行恰当评价。 点评学生的回答,引导学生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
设计意图:通过对议学情境的分析,引导学生分析材料,深入浅出地理解本课时知识点,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
板书设计
课后作业 基础作业: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父母陪伴养育我们长大,作为儿女我们必须竭尽所能善待孝敬回报父母,请以“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人生遗憾”为主题写一篇短评。 要求:围绕主题,逻辑清晰论据充分,学科术语使用规范,字数在150字左右。 实践作业:请以“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人生遗憾”为主题为你所在的社区出一期板报。
教学反思 重视“引言”一注意前后两课之间的联系。 现行政治课教材,每一课都有一个引言。这个引言,既概括了该课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也言简意赅地点拨了该课与前一个课之间的有机联系。重视引言, 能帮助我们在宏观上把握知识板块之间的联系,对知识的理解更加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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