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课件(共41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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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课件(共41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41张PPT)
民法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模块逻辑框架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法律

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
一 轮 复 习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
2、结婚:条件、登记
3、离婚:协议离婚和裁判离婚
4、夫妻地位:
①法律规定
②平等的人身关系
③平等的财产关系
1、父母的权利和义务:抚养、教育、监护
2、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赡养;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承担法律责任
家庭
家庭与婚姻
婚姻
继承
1、继承
2、意义
3、继承中的要素:①被继承人
②继承人③遗产
4、遗产继承和债务清偿
5、取得继承权的根据:①法定继承;②遗嘱继承;
6、遗嘱:①遗嘱继承、②遗赠、
③种类:六种 ④意义
单元知识体系
第五课 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长
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一 轮 复 习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构架体系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家和万事兴
薪火相传有继承
育小职责大
敬老是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1.义务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3.侵权行为
4.法律责任
法定继承有顺序
遗嘱继承重意愿
继承的含义
继承制度
继承关系
继承权
行使法定继承权的要求
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
1.遗嘱的含义、特点、类型
2.遗嘱的效力、作用
3.非继承遗产处理形式
1.义务:抚养、教育、监护职责
2.权利:教育和保护
课标要求
高考评价体系与课标要求
考情概览
课标内容要求 2.家庭与婚姻 2.1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2.2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高频考点:
1.《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考点。
2.父母对与子女的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3.继承(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4.法律规定的不能结婚的情形。
5.婚姻中的人身关系平等。
6.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意义。
难点:
1.抚养、扶养与赡养的区别(万金油陷阱)。
2.到底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夫妻各自财产?(容易搞错)
3.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课标教学提示 ◆以“常回家看看为什么要立法”为议题,引用自己的经验或家人的感受,说明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法治与德治)
宣传片《家和万事兴》
第五课 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长
一 轮 复 习
考点一 家和万事兴
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基于婚姻、血缘等关系,由一定范围的亲属组成的共同生活的单位。
婚姻:婚姻是由法律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以及由此产生的夫妻关系。
对婚姻幸福和家庭美满的追求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
温馨幸福的婚姻家庭既需要亲情和爱情的精心维护,也离不开法律的有力保护。
幼有所教、老有所养、夫妻和谐相处、家庭成员之间敬老爱幼,这是婚姻家庭法律立法宗旨的集中反映。
精讲点拨
必备知识一 家和万事兴
一、育小责任大
(一)家庭关系
1.内容:
夫妻关系、亲子关系、祖孙关系、兄弟姊妹关系。
2.处理准则: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
问:这些亲属关系在法律上表现为什么关系?
法律上表现为:权利义务关系
精讲点拨
必备知识一 家和万事兴
一、育小责任大
(二)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内容 要求 注意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义务
①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抚养义务)
②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教育义务)
(2)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①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这里的“教育”是指保障子女享有教育的权利
这里的“教育”是指对未成年子女的必要约束、管教和引导
(3)父母对子女有教育和保护的权利
情景探究
案例: 父母离婚后,小芙跟随母亲生活。父亲一直希望探望小芙,但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予以拒绝。母亲要求父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亲则以母亲长期阻止他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
思考: 上述情形中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 为什么?
(1)不成立。
(2)原因: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主干句)
小芙的父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所以母亲的理由不成立;虽然小芙的父亲不直接抚养子女,但仍承担抚养的义务,应支付抚养费,所以父亲的理由不成立。(材料分析)
注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注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这些近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
注3: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②尚在校就读的;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注4:①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②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为50元钱赡养费起诉儿子合理、合法吗?为什么?
五年前,老李的老伴去世。去年,老李与刘大妈再婚。此后,三个成年儿子以父亲再婚为由,拒绝提供赡养费,也不回家探望老李。今年年初,老李突然病倒,昏迷中还喊着三个孩子的名字。病好后,老李委托律师起诉三个儿子,要求儿子们每人每月亲自给父亲送50块钱的赡养费。刘大妈说:“老李没指望这钱养老,他的本意是借这个,让他们经常回家团圆。”在法院的调解下,三个儿子重新迈进了父亲的家门,同时,保证每月亲自给父亲送50元赡养费。老李看到一年多未见的儿子们,高兴极了。
合理、合法。
我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子女要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一些中年或老年丧偶的父母如果想重新找伴侣,子女不应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不能因为他们再婚而不尽赡养义务。
精讲点拨
必备知识一 家和万事兴
二、敬老是义务
(一)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1.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2.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常回家看看】
家庭成员应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精讲点拨
必备知识一 家和万事兴
二、敬老是义务
(二)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自己选的监护
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监护人在该成年人(即被监护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通俗地说,意定监护就是自己在意识清楚的时候,书面指定一个人,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分自己的财产、权利等。
意定监护优于法定监护。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目的:
含义:
要求:
意义:
情景探究
以案释法
2022年2月23日,江苏省委省政府“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组发布通报。
2022年1月31日,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董某民立案侦查。据董某民亲属和村民证人证言、勘验检查、司法鉴定、书证、铁链等物证以及董某民的供述,2017年以来,董某民在杨某侠发病时对其实施布条绳索捆绑、铁链锁脖,有病不送医治疗等虐待行为。2022年2月18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虐待罪对董某民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任务2】独立思考:公安机关为什么对董某民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董某民对杨某侠实施家庭暴力、虐待等行为,涉嫌虐待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精讲点拨
必备知识一 家和万事兴
二、敬老是义务
(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法律禁止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表现:
(2)追责:
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
家庭暴力 虐待 遗弃
区别 含义 行为人实施的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其它手段,对其家庭成员身体或精神,造成具有一定损害后果的行为 经常性、持续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
特征
联系
偶发性、间断性(1次殴打)
经常性、持续性
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都给家庭成员造成伤害,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知识拓展
抚养、扶助、扶养和赡养的关系
抚养 赡养(扶助) 扶养(狭义)
区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
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
联系 ①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②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注】:“广义扶养”指一定范围内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没有身份、辈分之分,是抚养、扶养、赡养的统称。
在民法典、刑法具体法律条文中使用“扶养”一词,即采用广义的解释。
知识归纳
家和万事兴
育小责任大
亲属关系
权利与义务
赡养义务
敬老是义务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的行为: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监护职责
教育和保护的权利与义务
抚养与教育的义务
【典题研磨】
【典例1】(2022·辽宁沈阳·三模)父母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和保护的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中学生小飞在学校把同学打伤,其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可以拒绝赔偿
②小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家庭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承担监护责任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必须选择其近亲属且以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
④对侵害未成年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的行为,监护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中学生小飞在学校把同学打伤,小飞作为未成年人,其父母是监护人,有监护职责,应承担赔偿责任,故①不选。②:依据题意,小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家庭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承担监护责任,故②入选。③:《民法典》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故③不选。④:依据题意,监护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对侵害未成年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的行为,监护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故④入选。故本题选C。
【典题研磨】
【典例2】(2022·山东威海·二模)2022年2月9日,被告人小强(15岁,化名)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平谷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法院认为,小强的父母对小强缺乏必要的家庭教育,向小强父母发出北京法院首份《家庭教育令》,以法的形式督促父母“把爱带回家”。该判决( )
①旨在规范家庭教育主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②说明受教育权是未成年人享有的最基础权利
③为增强父母的家庭教育意识提供法治引导
④通过法律强制性发挥道德在家庭教育中作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①③:法院向小强父母发出北京法院首份《家庭教育令》,以法的形式督促父母“把爱带回家”。该判决为增强父母的家庭教育意识提供法治引导,旨在规范家庭教育主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①③符合题意。②:生命健康权是未成年人享有的最基础权利,②错误。④:通过法律强制性发挥法律在家庭教育中作用,④错误。故本题选A。
【典题研磨】
【典例3】(2022·山东淄博·二模)杨某顺,30岁,身体健康,系杨某洪、吴某春夫妇的儿子,出生后一直随其父母在农村同一房屋中居住生活。该房屋经拆迁征收补偿后置换楼房三套,出售一套房屋所得款项用于帮助杨某顺偿还赌债,一套出租给他人,一套供三人共同居住生活。后因产生家庭矛盾,夫妇不再允许杨某顺在二人的房屋内居住。杨某顺遂将夫妇诉至法院,请求对用于出租的房屋享有居住的权利。法院的判决和依据应该是( )
①驳回,子女强行“啃老”,侵害了父母的民事权利
②驳回,杨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但有违传统美德
③驳回,司法裁判要维护公平,引导人们自立自强
④支持,父母必须履行对子女的抚养和保护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①④ D.②③
【答案】B
【解析】①:如果父母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向成年子女提供物质帮助,子女强行“啃老”,就侵害了父母的民事权利,父母有权拒绝,①正确。②:杨某顺成年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应当为了自身及家庭的美好生活自力更生,而非依靠父母,杨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且违背传统美德,②错误。③:对于成年子女自己“躺平”却让父母负重前行的行为予以否定,这有利于维护公平,引导人们自立自强,③正确。④:杨某洪、吴某春夫妇虽为父母,但对成年子女已没有法定抚养义务,④错误。故本题选B。
女儿能继承遗产吗?
如何对待被继承的债务呢?
第五课 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长
一 轮 复 习
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1)含义: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保证代际传承)
注意: 被继承人死亡赔偿金或死亡抚恤金是其亲属获得的经济赔偿金,不是可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遗产
(3)内容
精讲点拨
必备知识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4)要求:(先析产,后继承)(提醒)
遗产的认定
继承权认定
CFO
CEO
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精讲点拨
必备知识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5)继承遗产与债务清偿责任(提醒)
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精讲点拨
必备知识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是法律规定的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的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
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否则不生效力)。
遗嘱继承
(6)继承权的取得
【特别提醒】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精讲点拨
必备知识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情景探究
大壮27岁已结婚成立了自己的小家庭,他还有一个姐姐,已经出嫁,妈妈在一家医院工作,他的爸爸从小是一个孤儿,现在是某市副市长,死于一次交通事故,名下有两套房子和5 000万元存款,经查其中有4 300万元是贪污受贿所得。大壮爸爸去世后,一男孩找上门来,据说是大壮爸爸在外的非婚生子。
提示:大壮有继承其父亲合法财产的权利,贪污受贿所得的4 300万元不是合法财产,不能得到。
大壮认为爸爸名下的合法财产,都应由他一个人继承,你赞同他的观点吗?
提示:不赞同。
(1)大壮的爸爸是被继承人,大壮是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大壮有权继承其父的遗产。
(2)其父留下的遗产是大壮父母的共同财产,应将属于大壮妈妈的那一份财产析出,大壮的妈妈、大壮的姐姐和大壮都是遗产继承人,有继承权。
(3)另外,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所以找上门来的男孩如果证实确是大壮爸爸儿子,也是遗产继承人,有继承权。
大壮有权得到爸爸名下的财产吗?大壮能得到其父贪污受贿所得的4 300万元吗?
精讲点拨
必备知识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二、法定继承
含义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特点 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范围和 顺序
原则
①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②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③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维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①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协商同意可以不均等);
③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④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第一顺序)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第二顺序)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不到财产
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予侄女黄丙。
【探究与分享】P48页
思考:黄丙能够分得遗产么?
提示:黄乙是法定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
黄丙是受遗赠人,属于遗赠。黄乙分得房屋,黄丙分得存款。
精讲点拨
必备知识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三、遗嘱继承
1.效力: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扶弱: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遗嘱形式:
(1)形式:民法典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2)效力: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3.遗嘱继承的意义: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4.遗赠
含义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
注意
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要根据取得遗产的人的身份区分)
精讲点拨
必备知识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精讲点拨
必备知识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5.遗赠扶养协议
①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②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易混辨析
比较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
不同点 相同点
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抚养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成年意定监护——近亲属、其他人、组织(负有监护职责,书面形式)
课堂小结
薪火相传有继承
法定继承有继承
继承制度
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
法定继承顺序和范围
继承与债务
做法与意义
遗嘱继承重意愿
意义
遗嘱继承
遗赠
遗嘱
【典题研磨】
【典例4】(2022·山东潍坊·模拟预测)苏先生夫妇早些年购买了一套四居室住房,登记在苏先生名下。苏先生有三个儿女,小儿子一家没有住房,一直跟苏先生老两口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老伴儿去世后,苏先生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将自己所有的房产只给小儿子一人。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苏先生可以订立书面遗嘱,将整套房产留给自己小儿子
②苏先生可办理赠与公证,将合法房产份额赠送给小儿子
③真实有效的遗嘱,自遗嘱人订立遗嘱之时起便开始生效
④子女若对苏先生所留遗嘱有争议,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①:房产属于苏先生夫妇共同财产,苏先生老伴死后,苏先生可以分得属于老伴的一部分房产,另外的部分,属于苏先生的三个儿女,所以苏先生只能订立书面遗嘱将房产中自己的那部分留给小儿子,而不是所有的房产,①不选。②:苏先生可以办理赠与公证,将房产中属于他自己的那一份,赠送给自己的小儿子,②入选。③:真实有效的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时才开始生效,③不选。④:老伴儿去世后,苏先生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将自己所有的房产只给小儿子一人,子女若对苏先生所留遗嘱有争议,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④入选。故本题选D。
【典题研磨】
【典例5】(2022·山东菏泽·二模)王某夫妇早些年共同购买了一套四居室住房,登记在王某名下。王某有两个女儿,小女儿一家没有住房,一直跟王某老两口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王某的老伴去世后,对于该房产的继承,观点正确的是( )
①作为不动产该房产登记在王某名下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
②王某可通过订立自书遗嘱的方式将该房产留给小女儿
③若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小女儿在继承该房产时可以多分
④王某可签订买卖合同将自己享有的房产份额过户给小女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②:四居室住房属于王某夫妇早些年共同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该房产登记在王某名下,但不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王某也不能通过订立自书遗嘱的方式将该房产留给小女儿,故①②错误。③: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材料中小女儿一直跟王某老两口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故若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小女儿在继承该房产时可以多分,故③正确。④:王某自己享有的房产份额是合法房产份额,王某可签订买卖合同将自己享有的房产份额过户给小女儿,故④正确。故本题选D。
【典题研磨】
【典例6】(2022·山东泰安·三模)三年前,陆老太赶上房屋拆迁,拆迁安置对象只有自己和她的儿媳林某、孙女李某三人。三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约定拆迁的三套房全部归孙女李某所有,李某则需提供一套房子给奶奶无条件居住,同时需承担对奶奶的赡养义务。然而,孙女李某拿到拆迁房后却从未探望照顾老人。2020年2月,老人将房屋租了出去,自己搬至养老院生活,房租用来贴补养老院费用。孙女李某得知后,认为奶奶无权将房屋出租并受益。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行为及诉讼主张是错误的,违反了公序良俗
②陆老太与租客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非法无效的
③李某拥有对出租房屋的所有权因而陆老太对此房无出租权
④陆老太可以起诉孙女李某要求撤销对孙女的老宅拆迁份额赠与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材料中“孙女李某拿到拆迁房后却从未探望照顾老人”,李某未尽赡养义务,因此李某的行为及诉讼主张是错误的,违反了公序良俗,①说法正确。②:陆老太与租客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有效的,②说法错误。③:李某拥有对出租房屋的所有权,但陆老太拥有此房居住权,而李某未尽赡养义务,因此陆老太有权出租此房屋,③说法错误。④:三人签订的有人民调解协议,而李某未尽赡养义务,因此陆老太可以起诉孙女李某要求撤销对孙女的老宅拆迁份额赠与,④说法正确。故本题选B。
【典例7】(2022·浙江·高考真题)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不符合题意。
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与钱某没有扶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④不符合题意。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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