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19张PPT)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第二单元知识结构:第二单元知识结构: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第五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第六课:珍惜婚姻关系法律保护下的婚姻夫妻地位平等婚姻与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民法典》第5-6编:婚姻家庭、继承家和万事兴薪火相传有继承一、本课知识体系构建:宏观把握(课前预习完成)第五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家和万事兴薪火相传有继承法定继承有顺序遗嘱继承重意愿育小责任大敬老是义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家庭中的侵犯行为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关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与义务继承相关知识法定继承遗嘱相关知识通过遗嘱或协议等方式处分遗产二、本课考点梳理:考点一:家和万事兴1、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关系---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亲情与爱情的背后,还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父母与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自然血亲: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亲子关系)近亲属关系祖孙关系:兄弟姐妹关系:抚养教育A赡养扶养C监护继承B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与义务义务 (1) 抚养 义务(2) 教育 义务(3) 监护 职责权利①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②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③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三不得)①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②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②承担因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民事责任。③代理未成年子女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注:若父母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由近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的个人与组织(需所在村居委会或民政部分同意)承担(1)抚养、教育和监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2)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4)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但是对成年子女是有条件的。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②尚在校就读的(高中及以下);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拓展:有关父母与子女的关系(2)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地位上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3)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5)父母对子女不履行义务的处理:①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②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敬老是义务成年子女 对父母的 赡养义务成年 意定监护制度家庭侵权行为的 法律责任①要求: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②要求: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①内涵: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②优点(目的):适应老龄化社会需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③缺点: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P45相关链接)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①表现: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②法律责任: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注意:意定监护优于法定监护。拓展:比较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关系 抚养 赡养(扶助) 扶养(狭义)区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适用 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联系 ①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②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注:“广义扶养”指一定范围内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没有身份、辈分之分,是抚养、扶养、赡养的统称。在民法典、刑法具体法律条文中使用“扶养”一词,即采用广义的解释。二、本课考点梳理:考点二:薪火相传有继承1、全面认识继承含义继承关系要求 (先析产,后继承)与债务清偿责任继承权的取得方式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在继承关系中:①死者是被继承人,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②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 ③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①析产:继承遗产需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②平等原则: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不继承遗产不承担债务)①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②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P46 相关链接2:继承权的丧失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2、法定继承前提范围 和 顺序遗产分配原则要求 与意义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根据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①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②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注意:维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注: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协商同意可以不均等);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④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①要求: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②意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课堂巩固1、(2023·江苏·统考高考真题)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D课堂巩固B2、(2022·浙江·高考真题)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3、遗嘱的相关知识含义形式意义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民法典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③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失效,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注意:①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须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不需见证人);公证遗嘱:证明力最强。如要变更公证遗嘱,须到国家公证机关再行变更,否则无效;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②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为准。4、通过遗嘱或协议等方式处分遗产不同点 相同点遗嘱 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国家、组织、个人,遗赠不属于继承。受遗赠人并不承受被继承人的债务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注:优先顺序: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或遗赠)>法定继承成年意定监护——近亲属、其他人、组织(负有监护职责,书面形式)比较: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和法定继承内涵 主体 适用条件 权利与义务 效力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 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立有有效遗嘱 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如偿还债务) 低于遗赠扶养协议高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 依照法律规定的 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继承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 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如偿还债务) 效力最低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通过遗嘱赠与 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财产义务 低于遗赠扶养协议高于法定继承遗赠抚养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继承人外的组织或个人订立书面遗赠扶养协议 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最优先效力1. (2023·广州模拟)李先生夫妇早些年购买了一套住房,登记在李先生名下。李先生夫妇育有儿子李甲,李甲大学毕业后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亲侄女李乙一直跟李先生夫妇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老伴去世后,李先生经过考虑决定将该房产给李乙。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①李乙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作为法定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②李先生可以设立书面遗嘱将该房产全部赠与侄女李乙 ③李先生可以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将其房产份额留给李乙 ④李先生所做决定无法改变李甲对其母亲遗产的继承份额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课堂巩固D2.(2023·湖南·统考高考真题)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课堂巩固B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