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素养目标】9.1认识调解与仲裁 教案-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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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素养目标】9.1认识调解与仲裁 教案-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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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一框题 认识调解与仲裁
一、理论基础和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综合作用,做到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人民内部矛盾。”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重要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人类社会的纠纷和纠纷解决需要是第一性的,纠纷解决方式是第二性的,纠纷和纠纷解决需要决定纠纷解决方式,有什么样的纠纷和纠纷解决需要,就有什么样的纠纷解决方式。纠纷解决方式的生存和发展必须依赖和满足纠纷解决的需要,这是人类社会纠纷解决实践进步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指一个社会中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程序或制度(包括诉讼与非诉讼两大类)共同存在、相互协调所构成的纠纷解决系统。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针对不同的社会需求,根据社会主体的选择,建立适应本国或本地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规律。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必须遵循社会治理的基本规律,广泛动员全社会的纠纷解决力量,形成科学合理、功能齐全、协调联动的运行体系。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洽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这因应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准确把脉矛盾纠纷的发展与化解趋势,为推动多元化纠纷化解体系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调解是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适用范围广泛、类型丰富,能够在不同领域、不同层面与不同阶段,充分发挥化解矛盾的作用。我国目前依法设置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它们分别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国家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法院作为第三方,在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沟通、协调、说服、教育,以促进纠纷及时有效解决。它们共同构成了形式灵活多样,覆盖范围广泛的较为完备的调解制度体系,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仲裁是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最为常见的仲裁形式有商事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具有自愿性、专业性、灵活性、快捷性、经济性等显著特征,能够比较充分地满足市场主体纠纷解决多元化的社会需求。在我国,仲裁已经成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课标要求
《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内容要求:4.1识别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明确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程序。4.2列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经济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确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教学提示:模拟治安纠纷、医疗纠纷等争议解决活动,归纳不同调解方式的功能和作用,或参观劳动争议仲裁、经济仲裁机构,讲解建立仲裁制度的意义。
三、学情分析
通过初中道德与法治的学习,学生对公民权利、调解、诉讼、法律援助的渠道等知识有所了解;在日常生活中,学生通过传媒了解与解决纠纷相关的新闻报道,自己和家庭可能遇到过民事纠纷。因此,学生对解决纠纷的方式有一定感受和积累。但是,大多数学生对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的特点及其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等知识缺乏系统认识,不清楚这些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而且对理解不同调解类型的主要差异、商事仲裁的基本制度、司法为民理念等缺乏深入的思考和有意识的认同。这是教学中需要关注和提升的地方。
为了更好地了解学情,我们可以在课前进行简洁、必要的问卷调查或访谈,了解学生是否清楚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内容,了解到什么程度,等等。依据调查结果确定学生认知、思维和情感,为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奠定基础。
四、教学目标
(一)核心素养培育目标
1.政治认同
通过生活观察,探究纠纷解决的路径、方式,理性看待矛盾纠纷,合理表达诉求,了解多元解决纠纷机制应遵循情理法统一的价值准则,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为贵”的价值理念。
通过问题引领,深入探究伟大的“东方经验”,了解人民调解的特征、原则与调解协议的效力,深刻理解人民调解在化解纠纷、促进和谐、保障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增强对中国特色解决纠纷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认同,增强制度自信。
2.法治意识
通过案例分析,阅读人民调解法、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分析不同纠纷解决方式的主要差异与相互关系,学会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将法律知识内化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依法维权意识、规则意识、程序意识,加深对我国法律制度的认同与敬畏。
(二)学科能力目标
1.学习理解
知道调解制度、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理解不同调解类型的主要差异,商事仲裁的基本制度;领悟多元解决纠纷机制所应遵循的情理法统一的价值准则。
2.实践应用
能在具体的生活情境中进行辨析、判断并选择合法、合理、有效的方式有效化解遇到的矛盾纠纷。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3.迁移创新
明确在纠纷解决目的方面追求人际关系的文明和谐、诚实守信;理解新时代“东方经验”的重要性和价值。坚定对司法为民理念的认同。
五、教学重难点
1.教学重点:正确理解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的特点及其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理解不同调解类型的主要差异
(1)正确理解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的特点及其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地位和作用。
为及时、有效解决纠纷,当事人应根据纠纷情况和个人需求,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前提是明确不同纠纷解决方式的特点和作用。人类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渐形成的纠纷解决方式,优势不同、功能各异,又相互协调、互为补充,共同构成了立体多元、能够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纠纷解决机制。
和解具有自愿性、灵活性、成本低、社会效益高等特点。调解具有自愿性、灵活性、彻底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特点。仲裁具有自愿性、专业性、灵活性、快捷性、经济性、高效、经济等特点。它们都是多元解决纠纷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诉讼具有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等特点,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居主导地位,是解决纠纷的重要与最后途径。
(2)正确理解不同调解类型的主要差异。
调解是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适用范围广泛、类型丰富,能够在不同领域、不同层面与不同阶段,充分发挥化解矛盾的作用。学会运用不同调解方式解决日常生活中的纠纷需要解析不同调解类型的主要差异。
人民调解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的调解,广泛适用于债权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各种各样的民间纠纷,在节省行政与司法资源的情况下有效化解大量民间纠纷,主要通过人民调解法加以规范。行政调解是由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调解,主要适用于民事纠纷或轻微刑事案件中的纠纷,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及时调处各类平等主体间的纠纷,主要通过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加以规范。仲裁调解是由仲裁机构进行的调解,主要适用于已经进入仲裁程序的商事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以和谐方式结案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主要通过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加以规范。诉讼调解是由人民法院进行的调解,主要适用于诉讼过程中的民事纠纷和特定行政争议,以和谐方式结案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主要通过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加以规范。
2.教学难点:正确理解商事仲裁的基本制度
仲裁是指有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纠纷交由中立的第三方审理并做出对争议双方均产生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商事仲裁是常见且重要的经济纠纷解决方式,是通过仲裁机构的居中裁决来定分止争,这与诉讼具有一定的相似性。相比之下,商事仲裁更为灵活、便捷、经济。商事仲裁基本制度,或裁或审、协议仲裁、不公开审理、一裁终局,它们是商事仲裁特点的集中体现。这一内容距离学生生活较远,学生理解有一定困难,应结合具体案例加以说明。
六、教学方法
1.选取典型案例,开展辨析式教学
本节课涉及的专业概念较多,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商事仲裁等,通过选取教材中和生活中的典型案例设计富有思维张力的问题,如“你认为事例中的哪种纠纷解决方式更好?为什么?”“这种方式有什么特点和优点?”“当事人双方为什么会选择在仲裁协议上写明这些内容?”教师引导学生在亲情、法理中辨析选择,体会法律的温情与威严,提升思维水平和判断能力,发展学科核心素养。
2.坚持价值性与知识性相统一
通过案例分析,帮助学生了解人民调解的特点和意义,弘扬“以和为贵”的传统美德,崇尚人际和谐的社会环境,倡导文明、和谐、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助于学生在生活中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解决社会争议、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七、教学流程
(一)课堂导入
社会生活纷繁复杂,人们在交往过程中难免因权利受侵害、义务未履行而产生争议,引发纠纷。纠纷发生后,我们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解决?不打官司能解决纠纷吗?被国际社会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的奥秘究竟在哪里?今天,我们带着这些问题,共同学习“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第一框题“认识调解与仲裁”
【设计意图】创设问题,引入课题,引起学生注意,激发学习兴趣,让法律课堂变得生动活泼,也为学生学习新内容打下认识基础。
(二)讲授新课
环节一:生活观察 了解解决纠纷的多种方式
教师:指导学生阅读教材第82页的“探究与分享”,思考并回答问题:你认为事例中的哪种纠纷解决方式更好?为什么?
学生活动:阅读事例,探究问题。
学生1:这个事例,调解方式比诉讼方式更好。经过王大妈的调解,双方在不伤和气的前提下,有效化解了矛盾,同时避免了人力、精力、财力成本的过度消耗与司法资源的浪费。
学生2:诉讼方式更好,具有强制执行力,避免协议达成后,出现一方反悔的现象。
教师:生活中你还经历过或者看到过哪些解决纠纷的方式?这种方式有什么特点和优点?
学生活动:结合生活经验,交流分享生活中解决纠纷的事例。
学生1:我们邻居把他家自行车和鞋架放在楼道内,影响到我们家出行。我家长与邻居协商,将自行车与鞋架搬进他们家屋内。我们这种解决方式是没有第三方介入,双方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自行协商解决的。这样解决不伤和气。
学生2:早晨我爸开车送我上学,遭遇剐蹭,我们原本着急上学,想双方协商解决,但对方不同意,最后找交警解决的。我们这种解决方式是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找第三方的。
学生3:记得咱们在“做个明白的劳动者”一课学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这种方式是劳动仲裁。
学生4:我看到一则新闻:被告人仇子明歪曲卫国戍边官兵的英雄事迹,诋毁贬损卫国戍边官兵的英雄精神,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责令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这种解决方式是起诉。
教师总结:同学们观察到的生活中纠纷的解决方式具体有这样几种: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无法和解时找第三方如交通警察调解,还有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诉讼等方式,
教师:在分享的基础上,引导学生对不同纠纷解决方式的特点与作用进行比较。
学生活动:结合分享,列表比较不同纠纷解决方式的特点与作用。
纠纷解 决方式 主体 依据 特点 适合类型 作用
和解 当事人 当事人实力、意 愿等 自愿性、灵活性、成 本低、效益高 私密性强、争议标的金 额不大或对抗程度不高 解决纠纷的 重要途径
调解 当事人与非司 法机构的第 三方 风俗习惯、道德 伦理、法律 自愿性、灵活性、维 护社会和谐稳定 难以靠自身力量解决, 对抗程度相对较低 解决纠纷的 重要途径
仲裁 当事人与非司 法机构的第 三方 法律、法规与行 业规则、习惯 自愿性、专业性、便 捷性、经济性 商事领域平等主体间的 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 益纠纷、劳动争议 解决纠纷的 重要途径
诉讼 当事人与人民 法院 法律法规 公权性、程序性、强 制性、终局性、裁判 效力高 适用各类纠纷 解决纠纷的 重要与最后 途径
教师:相比之下,诉讼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伤和气,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调解符合我国传统法律文化倡导的“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崇尚人际和谐的社会环境。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调解的内涵:第一,双方当事人自愿是调解的正当性基础,自愿选择、自愿达成协议。第二,第三方中立是调解的必然要求。第三方介人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排解疏导、说服教育,消除双方误解或对立情绪。因此,无论何种性质的第三方,都应始终不偏不倚、保持中立。
教师:指导学生阅读教材第83页相关链接“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学生活动:阅读相关链接“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了解我国建设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教师总结:对于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纠纷,相关主体应该在综合考虑纠纷的性质、造成的实际损失、解决难易程度等多重因素的基础上,尽量采用合适的方式解决纠纷,而不应因一时冲动采取成本与效益不相匹配的纠纷处理方式。人类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纠纷解决方式,优势不同,功能各异,又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立体多元、能够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纠纷解决机制。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国开始建设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为纠纷主体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教师:展示案例,指导学生结合教材第83页相关链接“调解的分类”,探究问题。
材料一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调解的某音乐公司与某直播平台的音乐侵权案件。甲公司是一家专注音乐制品的文化公司,享有市场流通中众多音乐制品的著作权。甲发现乙直播平台在其运营的移动客户端软件上,未经甲公司授权许可,擅自在线播放和用作视频制作素材的方式,向用户提供甲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大量音乐歌曲。故甲公司将乙直播平台诉至法院,并请求判令巨额的侵权赔偿金。乙直播平台认为涉案歌曲系用户自行上传,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承担任何责任,故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后经法官沟通调解与释法明理,双方最终同意进行调解。北京互联网法院将双方所有涉案事项制作了表格式调解书,从双方上线商议调解事项到最后出具表格式调解书,整个流程用时不到二十分钟。
问题:结合前面同学分享的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事例和老师补充的案例,根据相关链接的内容,比较这几种调解有哪些不同。
学生活动:结合相关链接,比较分析案例,总结不同调解类型的特点和作用。
学生1: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调解的某音乐公司与某直播平台的音乐侵权案件,用线上诉讼调解,极大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解决纠纷的时效。诉讼调解机构是人民法院,主要适用于诉讼过程中的民事纠纷和特定行政争议。诉讼调解主要通过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加以规范。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学生2:人民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适用于民间纠纷,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人民调解可以在不占用行政与司法资源的情况下,有效化解日常生活中大量情节较为简单、争议数额不大的民间纠纷。
学生3:交警解决交通剐蹭案件,尽快恢复道路畅通,属于行政调解,是诉讼外调解。行政调解是由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调解,行政调解及时调处遇到的各类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从而尽快恢复社会秩序、有效减少仲裁和诉讼案件数量。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教师总结: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调解制度,根据介入纠纷解决过程的第三方机构的不同,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多种调解类型。不同的调解方式,共同构成了形式灵活多样、覆盖范围广泛的调解制度体系,它们在不同领域、不同层面与不同阶段,为解决纠纷发挥着重要作用。
调解分为诉讼调解和诉讼外调解(出示表格内容),这些调解方式互相联动、配合,共同构建行之有效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使得大量矛盾纠纷能够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了社会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推进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调解的类型 主持机构 适用纠纷类型 法律效力 适用法律规范 主要作用
诉讼调解 人民法院 诉讼过程中的民事纠纷和特定行政争议 法院调解书与判 决书有同等效力 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以和谐方式结案进而促进社会和谐 稳定
诉讼 外调 解 人民 调解 人民调解 委员会 债权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各种各样的民间纠纷 调解协议书具有 法律约束力 人民调解法 在节省行政与司法 资源的情况下有效 化解大量民间纠纷
行政 调解 国家行政 机关 民事纠纷或轻微刑事 案件 调解协议具有法 律约束力 相关行政法律 法规 在行政管理过程中 及时调处各类平等 主体间的纠纷
仲裁 调解 仲裁机构 进入仲裁程序的商事 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 调解书与裁决书 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仲裁法、劳动 争议调解仲裁 法等 以和谐方式结案进 而促进社会和谐 稳定
【设计意图】通过对生活中纠纷的观察,学会在具体情境中进行辨析、判断并选择合法、合理、有效的方式有效化解遇到的矛盾纠纷。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环节二:问题探究 理解伟大的“东方经验”
教师:提供法律资料包,出示案例,指导学生结合法律条文,分析案例,探究问题。
材料二 第三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第四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材料三2020年12月,张女士去一家超市购物,因超市地面结冰而摔骨折,入院接受手术治疗。为了赔偿的事儿,张女士去超市找了好几次,都没能得到满意的答复。于是,她向所在区消协进行了投诉,请求就其在消费过程中人身安全权受侵害纠纷进行调解。该区消协与超市方进行了沟通,了解到超市地面结冰应由外包的保洁公司来负责,邀请该保洁公司负责人与张女士到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面对面调解。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向区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该区法院依法对调解协议进行了有效确认。
问题:案例中的调解属于哪种调解方式?从案例中能否看出这种调节方式有哪些特点?
学生1:属于人民调解,双方是在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从法律条文看到,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通过这样的方式有效地解决了双方的纠纷。
学生2: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平等、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学生3: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
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教师总结:通过案例分析和法律条文的问题探究,我们理解了人民调解的特征、原则及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东方之花”、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人民调解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继承和发扬我国民间调解的传统,经过实践不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该制度有利于纠纷早发现、早解决,避免矛盾激化,缓解行政、司法机关的解纷压力。
教师:指导学生结合教材第84页相关链接“枫桥经验”,补充材料,思考回答问题。
材料四 人民调解制度的发展历程:
第一次 新中 党的
古代 国内革 现代 命战争 抗日 战争 国成 立后1954 1982 十八大 2010 以来 2018
和为贵 中国共产 人民调解 《人民调 人民调解作 审议通过《法治政《关于加
息讼止争 党领导下 委员会 解委员会 为基层群众 人民调解 府建设实 强人民调
的农会组 暂行组织 自治的重要 法,我国 施纲要 解员队伍
织中设调 通则》首 内容写人 第一部全(2015-建设的意
解组织 次在全国 宪法 面规范人2020年)》见》
范围内确 民调解工《关于完
立了人民 作的法律善矛盾纠
调解制度 纷多元化 解机制的
意见》
材料五 1963年,毛泽东主席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这要求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跨越半个多世纪的实践充分证明,“枫桥经验”是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创新完善了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促进了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实质性化解。
问题:(1)人民调解历史悠久,“枫桥经验”是人民调解的典型代表。根据材料,分析新时代发展“枫桥经验”的意义。
(2)请谈谈新时代如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学生活动:阅读教材第84页“相关链接”中“枫桥经验”及材料,探究问题。
学生1:“枫桥经验”追求“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以优质高效便捷的调解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新时代不断发展,形成了党领导下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和方法,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保障发展。
学生2: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创新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教师总结:从毛泽东主席开始大力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到习近平总书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跨越半个多世纪的实践充分证明,“枫桥经验”是深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也是基层治理的有效经验,发挥了多元化纠纷解决作用,满足了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求,具有极强的时代价值。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就要始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就要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设计意图】通过问题引领,引导学生深入思考,深刻理解人民调解在化解纠纷、促进和谐、保障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明确在纠纷解决目的方面追求人际关系的文明和谐、诚实守信;体会“枫桥经验”作为伟大的“东方经验”的当代价值,增强制度自信。
环节三:案例分析 理解商事仲裁的基本制度
教师:提供仲裁法第二条、第三条,指导学生完成教材第84页“探究与分享”活动。
材料六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学生活动:结合法律条文,完成教材第84页“探究与分享”活动。
学生1:商品房购买者因所购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与开发商发生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属于平等主体间的经济纠纷。根据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因购买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引发的争议属于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学生2: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发生的孩子抚养权归属的纠纷,属于平等主体间的人身权纠纷。根据仲裁法第三条的规定,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纠纷不能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
学生3:企业因发明专利申请被驳回与行政机关发生的行政争议,属于不平等主体间的行政纠纷。根据仲裁法第三条的规定,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
教师总结: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商事仲裁。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虽然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也发生在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但这些纠纷都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对其进行处理应严格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不能主要以纠纷当事人的自由意志为转移;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是发生在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并不处于平等地位,纠纷处理过程中需要通过严格的程序设置确保相对弱势的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免遭侵害。因此,这两类纠纷都不适宜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教师:展示一份仲裁协议的部分内容,指导学生结合教材第85页“相关链接”,探究问题。
材料七
·仲裁协议书
甲方:xx省xx贸易公司
地址:xx省xx市xx路x号
法定代表人:王xx职务:经理
乙方:xx省xx县xx路x号
法定代表人:于xx职务:经理
当事人双方愿意提请XX市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如下争议:
双方于1999年3月签订购销鲜磨合同。合同履行中,因买方对卖方提供的鲜蘑的质量等级提出异议,导致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选择xx市仲裁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该会仲裁规则,对双方合同中所涉鲜磨的质量等级和双方如何继续履行合同作出裁断。
甲方:xx贸易公司(盖章)乙方:xx县xx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王xx 法定代表人:于xx
200x年x月x日
问题:
(1)当事人双方为什么会选择在仲裁协议上写明这些内容?
(2)双方为什么用这种方式处理可能遇到的纠纷?
学生活动:结合教材第85页“相关链接”,阅读仲裁协议内容,思考回答问题。
学生1:这份协议中有双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以及载明事实和理由,这表明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事项提交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符合法定形式的仲裁协议才是有效的。当事人申请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学生2:从协议看出属于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这类纠纷往往涉及大量商业秘密,当事人大多为同在某一经济领域长期从事交易活动的特定主体,通常希望妥善、快捷、经济地化解矛盾纠纷,尽快使交易活动恢复正常。而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可以保障商业秘密和商事交易信息不因仲裁活动而泄露。
学生3:这份协议涉及的合同标的是鲜蘑,其性质决定了双方的纠纷需要迅速有效解决,和诉讼等方式相比,商事仲裁能够降低纠纷解决成本、提高效率,而且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学生4:这种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终局性。
教师总结:商事仲裁是常见且重要的经济纠纷解决方式,与诉讼具有一定的相似性,相比之下,商事仲裁更为灵活、便捷、经济。或裁或审、协议仲裁、不公开审理与一裁终局四项商事仲裁基本制度是商事仲裁特点的集中体现。或裁或审,是在商事仲裁和诉讼二者之间选择其一加以适用,不能像劳动争议仲裁一样对仲裁裁决不服后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采取该制度的原因主要是节约纠纷解决成本、提高效率,让当事人在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上具有充分自主权。当事人双方申请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仲裁程序上,一般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以保障商业秘密和商事交易信息不因仲裁活动而泄露,而且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商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不予受理。与劳动争议仲裁或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裁决做出后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第一审裁决不服时提起上诉相比,商事仲裁通常能够在较短的周期内作出终局性裁决,从而解决纠纷,这是商事仲裁高效、经济的最突出表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商事仲裁高效、经济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设计意图】本环节采用案例分析法,指导学生阅读仲裁法有关商事仲裁适用范围的具体规定,引导学生结合法律条文及其立法意图,形成对商事仲裁适用范围及其法理基础的正确认识。通过分析比较,帮助学生认识商事仲裁的基本制度,明确仲裁协议应载明的内容,进一步提高主动学法的意愿、自觉用法的能力。在案例讨论过程中,师生间、生生间交流互动,让不同主体在交流碰撞中深化认识、辨别真伪、提升能力,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尊重程序,依法解决纠纷的意识。
(三)课堂总结
通过本节课的共同探讨,我们回答了课前的一些疑问,了解到和解、调解、仲裁、诉讼都是解决纠纷的有效手段,要更为理性地看待生活中的矛盾纠纷。以情、理、法相结合的多元解决纠纷准则,改善纠纷解决的效果,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大道之行,天下为公;良法善治,民之所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国家着眼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设计意图】总结教学核心内容,促进学生认识和情感升华,坚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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