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课件(共28张PPT)-2023-2024学年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课件(共28张PPT)-2023-2024学年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28张PPT)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法律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教材知识脉络
自主预习提示
阅读课本P2---6,找出相关内容,并划出来。
1、民法的重要性
2、民法调整的范围(含义)
3、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4、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原因和表现
5、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规定的原因和内容
一个人出生时就与父母形成亲子关系,并享有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在他未成年是,监护人保护其人身、财产权利,使其顺利地生活、学习和成长;成年之后,他具备了独立处理自己事务的能力,可以自主地从事各种民事活动,如买卖商品、租赁房屋等,从而形成各种各样的财产关系;他要结婚、生育,从而形成婚姻家庭关系;在他去世之后,还会发生财产继承关系。
探究与分享
思考:结合材料,体会民法对我们的重要性,并思考民法调整的范围。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的作用
(1)民法为我们的一生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与每个人的一生密切相关。
(2)民法在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就业创业无不需要民法的规范。
(3)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4)《民法典》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1)平等主体: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即不能强制、命令别人做什么,若题干表示为“国家机关强制、命令某人做什么”,则不归民法管,民法强调的是平等。
考试中可能会以“国家机关”来干扰大家,问“国家机关是否可以作为民法的主体”,若国家机关在对公民进行罚款、收税则不归民法管,若国家机关去商店买办公用品,则可以归民法管,因此主要分析国家机关在做什么,行使公权力、收税、罚款不归民法,若是与买卖有关,则归民法管。常见的坑:恋爱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刑事犯罪;国家赔偿。
2.民法调整的范围(含义)
思辨训练:下列情形中适合民法调整吗?
1.张某与前妻因为离婚产生的财产纠纷。
2.李某拒绝缴纳交警罚款金额。
3.小米在微信朋友圈辱骂班上某同学。
4.某老师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

×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立学校、
公立医院等
政府机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自然人:生物意义上的人(你我他)。
法人不是人,而是组织!
(2)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民法调整的范围(含义)
(3)民法调整的内容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是指平等主体间基于人格或身份而发生的,与人身不可分离(例如: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亲权,亲属权、配偶权)
财产关系 是指平等主体之间以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Eg: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如所有权关系;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继承关系等)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注意:其他关系【如恋爱关系、好意施惠关系、行政关系、劳动合同关系、犯罪(刑事法律关系】不调整
2.民法调整的范围(含义)
(1)平等主体: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管理与被管理等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适用刑法、行政法、治安管理条例等)
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畴的是( )
A.甲公司的生产部门与公司签订了生产责任状
B.某市场监管局与自然人乙之间进行办公用品买卖
C.丙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D.丁许诺其女友如果求职成功就陪其出国旅游
【详解】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某市场监管局与自然人乙之间进行办公用品买卖,系平等主体之间产生的财产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B 正确。A反映的是公司与其隶属的内部生产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C反映的是税务管理机关与自然人的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D属于男女之间的恋爱关系(或好意施惠关系)等由道德规范层次调整的社会关系,不会在当事人之间形成民事法律关系,不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这三个选项反映的关系都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B
易错提醒:国家机关作为平等主体参与民事活动时也属于民法调整范畴
含义: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
法律
关系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生命、身体、健康、姓名、肖像、名誉、
荣誉、隐私等人格利益
配偶权、亲权、亲属权
人格关系
身份关系
物权、他物权、知识产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财产所有
财产转移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
①民事主体
②民事客体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①含义:
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主体:
②权利: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根据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精神病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精神病人)
注意: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为。
注意:
①可以独立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②进行的纯获利(过年红包、赠与)行为有效
③其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同意后有效,不追认、同意则无效
注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任何民事活动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
判断2:某网络音乐直播平台主播向其粉丝索要“打赏”。13岁的中学生小S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将妈妈微信钱包中的5万元陆续转账给该主播。
小S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可通过法律渠道追回钱款。
判断1:17岁的小王初中毕业后,自己外出打工,购买了价值8000元的苹果手机,其父母以孩子未满18周岁为由要求退回,法律是否支持其父母的这一行为
不支持,小王自己打工挣钱,已属于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不可要求退回。
判断3:2023年12月22日,四川广安,女童在幼儿园收到男童送的200g金条,家长看到后吓一跳,立刻联系了对方家长让带回去。请问,男童的赠送行为有效吗?
无效,因为男童不足8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学习目标
(7分钟)
注意:自然人要想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活动,既要有民事权利能力资格,还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有的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资格,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如:继承权、悬赏广告收益)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例:赡养老人,不能高空抛物。)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强调资格 →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能不能,强调能力→受年龄、智力限制)
注意事项1: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法律关系类型 客体 案例分析
所有权关系 物(静态) 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债权关系 行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具体行为) 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商业标记 上海市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店。法院判决:立即停止使用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李某在微信朋友圈辱骂张某。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及时删帖并向张某赔礼道谢。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指向的对象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例如:(1)某有限责任公司和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50万元。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获得银行提供的50万元贷款;义务--承担向某银行还款的义务
某银行的权利--要求某有限责任公司还款的权利;义务--提供某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贷款
(2)李某的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李某作为专利权人享有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自己使用来收取费用、获得利益的权利。未经李某许可不得随意使用该专利;也不可以就同一内容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就是他人应承担的义务。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⑴结合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谈谈你对张某不顾父母反对购买二手
手机的行为看法。
探究活动:
张某今年21岁,在某公司上班,每月有28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某小区租了一间房。7月份,张某欲花2万元从李某处买一辆二手汽车,此事遭到了张某父母的强烈反对,但张某还是买了下来。同年10月,张某因车祸死亡。随后,张某父亲找到李某,认为张某与李某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开走汽车。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分析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2.张某向李某买汽车的行为是否有效 为什么
(1)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别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一张某和李某;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李某向张某给付汽车的行为和张某向李某给付车款的行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张某和李某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2)有效。购车行为发生时张某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法律行为,无须征得其父母同意。张某因车祸死亡是在购车行为成立之后,这并不影响他在此前所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请你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
探究活动:
《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⑴“拾金不昧”是指拾得他人物品不占为己有。它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材料中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的行为弘扬了传统美德,凸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符合道德层面的拾金不昧。(道德要求)
⑵ 《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材料中的失主主动提出悬赏,领取遗失物时应按承诺支付给拾得者一定报酬。在法律上构成“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小林接受或放弃报酬都是行使权利的方式。所以,小林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也是合法的。
4.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依据: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体现:
①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②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基本原则的内涵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2.民法确定基本原则的原因
(1)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必要性)
(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意义)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P6 探究与分享】孟某、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燕南飞”,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该姓名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孟某认为其女儿享有姓名权,且父母有为子女取名的自由。有人则认为,这种取名方法不带有父母任何一方姓氏,过于任性,与习惯做法不符,不应提倡。
结合生活中通常的取名方法,讨论案例中的取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并说明理由。
点评:《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仅凭个人喜好随意自创姓氏的确有违公序良俗。我国没有姓“北”的,也没有复姓“北燕”的,所以这样起名不符合“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起名字首先你要决定姓什么,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民法典》又增加了可以去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比如,起名字可以姓奶奶的姓氏或者姓姥姥的姓氏,这都是可以的。除此以外,如果是你亲生父母以外的抚养人把你抚养大的,还可以选取实际抚养人的姓氏。
此案例说明,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是任意的,要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那么,我国民法有哪些基本原则呢?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前提和基础,是民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主要标志。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诚信原则作为民法最为重要的基本原则,
(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
违背公序良俗
(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
环境
3.民法的基本原则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思考:以下案例是否违反民法基本原则?
1.以游客在旅游期间遭遇强卖强卖。
2.高铁霸座
3.父母为孩子取名“王者荣耀”,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
4.某老板在招工合同中写着“发生工伤或死亡概不负责”。
5.工厂距离居民区太近,引发嗓声污染和灰尘污染。
6.某饭店门口竖着“农民工恕不接待”的牌子,拒绝农民工就餐。
7.某男子隐瞒患有重大疾病,与女方进行结婚登记。
自愿
公序良俗

公平
绿色
平等
诚实信用
【案例】寒假期间,10岁的刘某将积攒的压岁钱取了出来,瞒着父母去买游戏机。某商店售货员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卖给了刘某一台游戏机。父母知道后带着他到商店要求退货,遭到商店的拒绝,刘某父亲将商店告上了法院。
(1)售货员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所从事的重大行为由监护人负责行使。在本材料中刘某明显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售货员无视刘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损害了刘某的利益,违反了公平原则。售货员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卖游戏机给中学生,违反了诚信原则。售货员在家长不在场的情况下卖游戏机给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学生,会影响孩子的学习和健康成长,违反了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原则。
⑴商店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哪些基本原则?说明理由。
(2)如果你是法院的审判人员,你准备怎样裁决这一纠纷?
(2)刘某明显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家长不同意,商店应该退货。因其违背了诚信原则和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应该降低其信用评级。
1.民法仅调整自然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解析】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因此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固定不变的。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 )
4.自愿原则,就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可以不受限制地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解析】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即民事主体还应该遵循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等其他的民法基本原则。
【易混易错】
5.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一致的。
解析: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不是不一致的。自然人有享有民事权利的能力,不一定有民事行为能力。
6.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为主,辅之以必要的德治。
解析: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能有主次之分。
思维导图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透视民法和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的重要性
2、民事法律关系调整范围
3、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
4.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原因、含义
2、民法基本原则的内涵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