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教学设计统编版(2019)高中历史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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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教学设计统编版(2019)高中历史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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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课标要求:通过了解隋唐时期封建社会的高度繁荣,认识隋唐时期的制度变化与创新
导入:自东汉末年以来,战乱频仍、分分合合的中华帝国至隋重获统一。与秦朝出奇地相似,隋王朝虽对于制度的改革和创建颇有作为,却如昙花一现,二世而亡,其间的教训发人深思。继之而起的唐王朝,不仅在制度安排上承前启后,续有创置,而且时以隋亡为前车之鉴,多有更张,经前期数朝努力,终将帝国推向全盛。
——王家范等:《大学中国史》
适合国情,又能调动人们积极性的制度是一个国家或政权兴盛的关键。隋唐时期被作为中国历史上的盛世,究竟有哪些制度的创新呢?从这些制度的创新中,我们能够总结哪些历史规律和人生智慧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本课。
选官制度
解说:选官用官制度从有了政府和国家之后就已经出现,粗略来讲,夏商周时实行世卿世禄制度,春秋战国时期,世袭的贵族制满足不了时代的需要逐渐瓦解,秦朝实行的是军功授爵制度。军功只有的战争频繁的时候才会产生,在和平统一时期如何选拔官员呢?秦朝由于二世而亡没有机会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汉朝立国70年后就不得不处理这一问题,这就是察举征辟制。
1、汉代的察举制(B134~AD220年)
(1)含义:察举制是根据皇帝诏令所规定的科目,由中央或地方的高级官员,通过考察向中央推荐士人或下级官吏的选官制度。
(2)影响:
①积极:冲破了先秦贵族世袭制的藩篱,有利于人才的选拔。
②消极:推举人才具有很强的主观性,随着政治日益败坏,东汉后期被世家大族所操控,削弱了中央集权。
解说:察举制存在明显的弊端,举荐的方式容易导致任人唯亲和腐败;以品德为主要依据,主观性太强,难以做到客观公正。所以,随着政治日益败坏,到东汉后期选拔官吏中钻营请托、结党营私和弄虚作假之风盛行,社会上出现了“士家大族,累世公卿”、“汝南袁氏,四世三公”的现象以及“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歌谣。 察举征辟制渐趋败坏,必须加以变革。
活动设计:阅读下列材料,指出察举制存在的弊端。
材料1:东汉人许武自己做了官,为了他的两个弟弟也取得做官资格,在分家的时候故意欺负两个弟弟,把家产都据为己有。而弟弟们尊重兄长,毫无怨言,成了 “悌”的典型,声名远扬,也被举为孝廉。之后,许武才公布了自己私藏的分家文书,说明是为了使弟弟们成名才这样做的,结果许武也受到了赞扬。原因是他为了弟弟们的前途,自己甘愿被人误解,承担骂名,于是他也被举为孝廉,一门三孝廉,美名遍天下。——许武教弟的故事
材料2:河南尹田歆曰:今当举六孝廉,多得贵戚书命,不宜相违,欲自用一名士以报国家。——《后汉书·种皓传》
2、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220~587年)
解说:曹操出身低微,父亲是一个宦官的养子,少年时又沾染了流氓习气,虽然大权在握,却被世家大族所不齿。魏文帝曹丕篡汉,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意见,于黄初元年 (220年)命其制定了九品中正制。
(1)内容:中央委任中正官为各地人才评定等级,共分九等,朝廷依此授以相应的官职。选官标准从初创时期的重视家世、道德和才能,发展到西晋时期主要看重家世。
解说:九品中正制是在州、郡设大小中正官,负责按家世门第、道德和才能,并博采舆论,从上上至下下分九等品评地方士人,供朝廷按品级授官。人都是理性自利的,在可能的条件下往往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中正由本州郡的世家名门、贵族官僚来担任,他们在确定人才的等级时,往往会倾向于与自己有关系的人,因而所定为上品者,大都是世族名门。
(2)影响:
①积极:将评议权收归中央,一定时期内加强了中央集权。
②消极:逐渐成为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阻断了社会的阶层流动。
解说:九品中正制后期造成“高门华阀有世及之荣,庶姓寒族无仕进之路”,世胄(世家子弟)蹑高位,英俊(有才能的人)沉下僚。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社会现象,实际上变成了一种准世袭贵族制。
活动设计:阅读下列材料,指出九品中正制的弊端有哪些。
材料1:今立中正,定九品,高下任意,荣辱在手。操人主之威福,夺天朝之权势。爱憎决于心,情伪由于己。————《晋书卷四十五刘毅传》
材料2: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地势使之然,由来非一朝。——西晋左思《咏史》
材料3:(王凝之是王羲之的儿子,王羲之的伯父是东晋大将军王导。在家族庇佑下,才华平庸的王凝之承袭为东晋官员)凝之,仕历江州刺史、左将军、会稽内史。……孙恩之攻会稽,僚佐请为之备。凝之不从,方入靖室请祷,出语诸将佐曰:“吾已请大道,许鬼兵相助,贼自破矣。”既不设备,遂为孙所害。——《晋书·王凝之传》
3、隋唐至明清的科举制(587~1905年)——最早的文官考试制度
(1)发展历程:
①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员。
②隋炀帝:开设进士科,科举制正式形成。——有利于文学的繁荣,人才的选拔。
材料1:《太平广记》卷一七八引唐李肇《唐国史补》:"进士科,始於隋大业中,盛於贞观永徽之际,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
材料2:科举以进士科为主,考试诗赋,以声病对偶定优劣,完全着眼于文字形式方面。——范文澜、蔡美彪著《中国通史》
③唐太宗: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科和明经科为主。
材料1:唐太宗在金殿瑞门见新科进士鱼贯而出,得意地说:“天下英雄,入吾毂中。”
④武则天:扩大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了武举和殿试。
材料1:武氏本身为关陇集团外之山东寒族,复欲纠集人群以攫取政权,因缘际会,遂大崇文章之选,破格用人,于是进士词科为全国干进者之鹄的。当时山东、江左人民之中,有虽工于为文,但以不预关中集团之故,致遭屏抑者,亦因此政治变革之际会,得以上升朝列,而西魏、北周、杨隋及唐初将相旧家之政权尊位遂不得不为此新兴阶级所攘夺替代。故武周之代李唐,不仅为政治之变迁,实亦社会之革命。若依此义言,则武周之代李唐较李唐之代杨隋其关系人群之演变,尤为重大也。
——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
材料2:在革命前五个月——天授元年(690)四月,女皇亲策贡士于洛成殿,开创了贡士殿试的制度;……前一项与政府选拔人才的风气有关,唐朝贡士称主试官为座主,座主视他们为门生,以后在仕途中几乎休戚与共,关系密切。如今女皇亲自殿试,不膏要当天下考生―-未来政府官员一一的总座主,让他们都成为天子门生,互相拥有密切的政治关系,而且恩由己出。——雷家骥著《武则天传》
⑤唐玄宗: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的地位。
(2)影响作用:
①政治:扩大了统治基础,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加强了中央集权。
②社会:有利于社会的公平公正,促进社会阶层的流动。
③文化:有利于文化教育的发展,促进了儒学的传承与普及。
④弊端:忽略了人的品德才能,所考诗赋等并不实用,难以保证选拔真正的政治人才。后期八股取士钳制思想,扼杀人才,阻碍了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材料:国家乃专以辞赋取进士,以儒义取诸科,士皆舍大方而趋小道,虽济济盈庭,求有才有识者十无一二。况天下危困,乏人如此;将何以救?在乎教以经济之业,取以经济之才(范仲淹所谓“经济”,即指本于儒家的“经义”或“经旨”而经国济民)。
——范仲淹《答手诏条陈十事》
小结: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发展的特点:选官范围不断扩大、选官方式由封闭垄断到公平开放、选官多种方式长期并存。
三省六部制
引言:尚书为汉朝时期皇帝的文书,东汉时期尚书权力加大,专门开辟衙署而成为中枢机构——尚书台。尚书台设置的初衷是制约相权,但随着尚书台职权的扩张,相权实际上又转移到了尚书令的身上,这不能不引起皇帝的猜疑,于是又设置其它机构,以分割尚书的权力。三国时,魏文帝又将尚书台变成单纯的执行机构,另外设置了中书省执掌机要,审理奏章,发布诏令。西晋时又设立了门下省,作为皇帝的侍从和顾问机构。到了南北朝,门下省又变成了参与决策的机构。这一状况发展到隋唐时期,演变成三省六部制度。
1、内容:三省的职权分工明确,又彼此制约。中书省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诏令,有不妥者驳回;尚书省负责执行。三省长官共议国事,执宰相之职。宰相会议召开的地方叫政事堂,后改称中书门下。
材料1:“凡军国大事,则中书舍人各执所见,杂署其名,谓之五花判事。中书侍郎、中书令省审之,给事中、黄门侍郎驳正之。上始申明旧制,由是鲜有败事。”——《资治通鉴 唐纪》
影响作用
材料:三省之间相互限制,避免了权臣独揽大权,有利于加强皇权。机构更趋细致,分工细密,职责明确,条目清晰,提高了行政效率,充分发挥了国家机构的效能,同时扩大了议政人员的名额,收到了集思广益的效果,以减少君主专制下政令之失误。以分层决策 为特征的政务运行模式在三省六部制体系下最终完成,国家体制从皇帝贵族体制到皇帝官僚体制的过渡最终完成并趋于成熟。——陈亚峰
积极:
①分工细密,职责明确,提高了行政效率;
②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皇权专制,减少了决策失误。
消极:
①相权一分为三,从而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
②宰相们彼此牵制也降低了工作效率。
材料:上(唐太宗)谓黄门侍郎王珪曰:“国家本置中书门下以相检察。中书诏敕或有差失,则门下当行驳正。 人心所见互有不同,苟论难往来,务求至当,舍己从人,亦复何伤?比来或护己之短,遂成怨隙;或苟避私心,知非不正。顺一人之颜情,为兆民之深患, 此乃亡国之政也。炀帝之世,内外庶官,务相顺从,当是之时,皆自谓有智,祸不及身。 及天下大乱,家国两亡, 虽其间 万一有得免者,亦为时论所贬,终古不磨。卿曹各当徇公忘私,勿雷同也 。”——《贞观政要》
解说:三省制会导致决策效率的降低。所以,在唐太宗后期,就出现了三省合署办公的情况,这样宰相们就可以一起决策,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
赋税制度
魏晋南北朝的租调制
魏晋时期,开始实行租调制,按户征收粮和绢帛。
解说:曹魏租调制规定,百姓上缴之田租,按每亩四升米上缴;每户上缴两匹绢和两斤棉,除此外,别无其它上缴。对比曹魏租调制和两汉田租制,可以看出,曹魏租调制是定额田租,两汉田租制是定率田租(十五税一或三十税一)。因此,曹魏租调制的田租上缴额度,要低于两汉田租制。据两汉田租制,只要亩产高,则上缴田租也多;而曹魏租调制,则是无论亩产多少,上缴田租划一,皆为每亩四升。曹操在汉末发布的租调制,整整在后世延续了四百多年,历经魏晋南朝,以及隋唐。
材料:晋武帝(265~290在位)统一后,于280年颁布《占田令》,规定:丁男(十六至六十岁)按五十亩缴田租,丁女按二十亩缴田租。如户主为次丁男(十三至十五岁,六十一至六十五岁)按二十五亩缴租,为次丁女的不缴租。五十亩,收租税四斛,即每亩八升。除田租外,还要缴纳户调,丁男作户主的,每年缴绢三匹、绵三斤;户主是女的或次丁男的,户调折半交纳。——360百科《占田令》
北魏孝文帝改革,颁布均田令,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一夫一妇每年纳粟为租,纳帛或布为调。成年男子负担一定的徭役。
材料1:太和八年,始准古班百官之禄,以品第各有差。先是,天下户以九品混通,户调帛二匹、絮二斤丝一斤、粟二十石;又入帛一匹二丈,委之州库以供调外之费至是,户增帛三匹,粟二二石九斗,以为官司之禄。后增调外帛满二匹,所调各随其土所出。
——(北齐)魏收:《魏书·食货志》
材料2:九年,下诏均给天下民田: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奴婢依良。丁牛一头受田三十亩,限四牛。所授之田率倍之,三易之田再倍之,以供耕作及还受之盈缩。 诸民年及课则受田,老免及身没则还田。……诸桑田皆为世业,身终不还,恒从见口。有盈者无受无还,不足者受种如法。盈者得卖其盈,不足者得买所不足。不得卖其分,亦不得买过所足。 ——(北齐)魏收:《魏书·食货志》
唐前期的租庸调制
内容:唐初,将赋税征收对象定为21—59岁的成年男子。除租、调外,男子不去服徭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称为庸。如果朝廷因故加派徭役,就必须免除调、租的一部分乃至全部。
材料:武德七年,始定律令。以度田之制:五尺为步,步二百四十为亩,亩百为顷。丁男、中男给一顷,笃疾、废疾给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若为户者加二十亩。所授之田,十分之二为世业,八为口分。世业之田,身死则承户者便授之;口分,则收入官,更以给人。赋役之法: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兼调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佣,每日三尺。有事而加役者,旬有五日免其调,三旬则租调俱免。通正役,并不过五十日。若岭南诸州则税米,上户一石二斗,次户八斗,下户六斗。若夷獠之户,皆从半输。蕃胡内附者,上户丁税钱十文,次户五文,下户免之。附经二年者,上户丁输羊二口,次户一口,下,三户共一口。凡水旱虫霜为灾,十分损四已上免租,损六已上免调,损七已上课役俱免。——《旧唐书·食货志上》
作用:以庸代役保证农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政府的赋税收入也有了保障。
唐后期的两税法
原因:
①土地兼并盛行,均田制无法推行。
②安史之乱后,在籍户口大幅减少,政府财政收入锐降。
解说:唐中后期,土地兼并严重,政府直接控制土地减少;贫富差距拉大;依附地方豪强的逃户变多;人口帐籍造册马虎,政府授田难以维持。
内容: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规定:由中央政府确定总的税额,分配到各地征收;户不分主户和客户,以当时的居住地,编入户籍;每户按人丁和资产缴纳户税,按田亩缴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3)作用:
①经济:简化了税收名目,扩大了收税对象,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②政治: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百姓负担,放松了对百姓的人身控制。
解说:放松了对百姓的人身控制有些扯淡的味道,有些历史学者并不认同,因为这种观点的理论假设是唐朝前期均田制下的农民是国家的农奴,显然这个说法不靠谱。需要提及的是,由于两税法允许缴纳更多的货币,从而促进了唐代后期商品经济的发展。
③弊端:税额过高,苛捐杂税合法化,百姓负担并未真正减轻。
活动设计:阅读下列材料,思考两税法的历史影响。
材料1:建中元年二月,遣黜陟使分行天下,其诏略曰:“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行商者,在郡县税三十之一。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各有不便者,三之。余征赋悉罢,而丁额不废。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数为准。征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违者进退长吏。令黜陟使各量风土所宜、人户多少均之,定其赋,尚书度支总统焉。”三年五月,淮南节度使陈少游请于本道两税钱每千增二百,因诏他州悉如之。八年四月,剑南西川观察使韦皋奏请加税什二,以增给官吏,从之。——《旧唐书·食货志上》
材料2:每州各取大历中一年科率钱谷数最多者,便为两税定额,此乃采非法之权令以为经制,总无名之暴赋以立恒规。——陆贽《翰苑集》
材料3:国家定两税,本意在忧人。厥初防其淫,明敕内外臣:税外加一物,皆以枉法论。奈何岁月久,贪吏得因循,浚我以求宠,敛索无冬春。——《白居易集》卷2《重赋》
结束语:高度发达的隋唐政治文明兼容并蓄、综采汉魏南北朝以来不同区域、不同族群的制度文化,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改革创新。在选贤与能上,结束了中华帝国上半段的乡举里选制,开创了下半段的科举考试制;在中央政务制度上,结束了中华帝国上半段的三公九卿制,开创了下半段的尚书六部制;在赋税制度上,结束了上半段分项征收制,开创了下半段单一税收制。这些制度都是在继承前代政治文明的基础上有所改革和创新,使之更加完善、更符合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现实需要,从而创造出了更为发达、灿烂的文明,其成就因而超迈往古。
【课堂小结】本课的重点是科举制的作用、三省六部制的作用、两税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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