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3.1订立合同学问大课件(共37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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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3.1订立合同学问大课件(共37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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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7张PPT)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订立合同学问大
订立合同学问大
订立合同学问大
议题一:合同的分类与要求——什么是合同
议题二:要约与承诺——如何订立合同
议题三:立字有据更可靠——合同有哪些形式
议题一
什么是合同
合同的分类与要求
01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分析以上活动存在哪些合同关系。
房产赠与
使用共享单车
乘坐公交车
超市购物
提到合同,我们脑海中可能会浮现出一幅幅庄重的合同签字仪式的画面。其实,在每天的生活中,我们都会与合同打交道,乘坐公交车、买文具、点外卖,都是在与他人订立合同。
买卖合同
运输合同
租赁合同
赠与合同
大到国际贸易小到生活点滴,合同渗透在经济生活的各个环节,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1. 含义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特别提醒】
①“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从管理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 企业与职工之间都是不平等主体,都不属于“民事主体”。
②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的种类
—— 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种类繁多,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会与他人之间形成合同关系。下列双方之间形成了合同关系的有()
①甲在楼下的商店买了一瓶水 ②乙将自己的相机租给某影楼使用
④丁拜托同事帮忙向公司请病假③丙和朋友相约一起去看电影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解析】①∶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甲在楼下的商店买了—瓶水,甲与商店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①符合题意。 ②∶乙将自己的相机租给该影楼使用,乙与该影楼之间形成了租赁合同关系,②符合题意。③明显不符合题意。 ④∶丁拜托同事帮忙向公司请病假,属于情谊行为,丁与其同事之间没有形成合同关系,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
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3.合同订立的原则
——(自愿原则)
名词点击: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注意:
⒈意思表示需要有表示,要求将内心意愿表达于外,只是“胸有成竹”(存于内心)不行。
⒉意思表示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甚至没有语言的行为(直接履行的行为)。
(汇款、答应、表示购买、把车停在收费停车场、传真邮件订货、向自动贩卖机投币、签名或手印…都属于意思表示。)
3.意思表示不同于客套的情谊表达。(如考上大学请吃饭)
4.订立合同的意义
(1)交易者角度: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就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2)社会财富: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3)社会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5.合同的法律保障:
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思考
视频中所说的“格式条款”是什么?
为什么要使用格式条款?
情境一
生活中不是所有的合同都是当事人双方约定好的。
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的一方。
相关链接:格式条款
含义:格式条款是一方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交易条件,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火车站背面关于“乘车须知”的规定。
作用与不足: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议题二
如何订立合同
要约与承诺
02
情境探究
能救我,予尔百金!
吾来救汝!
合同订立完成
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愿意!
合同订立完成
这就是要约承诺订合同!
要约
承诺
要约
承诺
订立合同的两个阶段
1.要约
(1)含义:
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2)要求:
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能随意撤销或更改)
要约
承诺
受要约人
要约人
【知识拓展】要约的构成条件:
①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如:数量、质量、价格等);
②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约束;
③要约一般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合同的订立的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
判断下列广告是不是要约?有没有法律效力?
广告一
广告二
情境探究
广告一:没有法律效力,因为内容不确定、不具体。没有具体到哪件商品、到底多少钱?只是说9.9元起,也就是最低9.9元。所以其广告是要约邀请。
广告二:有法律效力,因为它是要约内容具体确定,在宣传材料上配图并明确规定:烤鸭一只58元、半只38元等,则属于要约,不得反悔。
要约 要约邀请
含义
举例
内容
对象
效力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超市标明商品的价格,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具体明确,即是合同订立所必需的主要条款。
内容只是表达了行为人愿意订立合同的意图并不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
(含糊、不明确)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1)含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2)生效时间: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合同成立)
【知识拓展】
有效承诺的条件:
a.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
b.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作出。
c.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2.承诺
指要约人
“承诺” 转化为新要约的情况 (内容+超时)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3.新要约
货架上的杯子是50元,你以50元价格买下。
要约
新要约
你:老板杯子可否便宜点?如果杯子卖30块。那我就买下它。
老板:好吧,30块卖给你吧。
老板:卖30块我就亏本了,不卖。
合同订立
你得不到老板承诺,合同未订立
P25相关链接2: 什么是实质性变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订立合同的阶段: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第一阶段
承诺:
第二阶段
新要约
新要约: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
订立合同的过程结束
讨价还价
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注意】合同订立≠合同有效
以上合同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吗?为什么?
案例一:王某与李某签订合同,购买李某二手小汽车一辆。汽车使用期间毛病不断,经检测发现李某隐瞒事实,该车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故障车辆。
案例二:刘某夫妻俩委托一女子代孕,签下合同约定事成后付给该女子50万元酬劳。
案例三:9岁的小明瞒着父母用自己的压岁钱到商场买了一台2万元的游戏机。
存在欺诈
违反我国法律和公序良俗
行为主体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4.合同的效力(注意:订立合同≠合同的生效,合同成立不一定合同有效)
(1)无效和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
①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②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2)有效合同的要求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内容合法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自己得知识能力和认知水平不一致的合同。(不追认无效)
可撤销的合同(撤销之前有效,撤销之后无效)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从行为人看
从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是否一致看
从内容看是否合法、合理看
★4.订立有效合同的要求:P26
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
4.合同的效力(注意:订立合同≠合同的生效,合同成立不一定合同有效)
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认的
意思表示真实
④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⑤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无效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存在违约问题,但并非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只是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如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仍可能存在财产返还、赔偿责任、追缴财产等。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特别提醒
1.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①主体不合格效力待定合同:
主要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②无权代理人订立效力待定合同: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被代理人追认,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否则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
③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拓展延伸】
议题三
合同有哪些形式
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
03
案例分析
案例一:一某商家在现场营销中口头声称,集够一定数量的“赞”可兑换礼品。小羽参加了该活动,结果与商家联系兑换礼品时,商家却称“一个月后兑换”,后又以“礼品兑换完毕”为由拒绝履行承诺。
案例二:王某因租房找到房主张某。 两人在短信往来中明确了房屋租赁的价格及期限后,王某入住。入住后不久,周围房租大涨,张某反悔并给王某发函,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遭到王某拒绝。张某为此诉至人民法院。诉讼中,王某以短信记录为证据,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上述案例中分别涉及哪种形式的合同?
合同形式是否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1.合同的形式与意义
(1)合同的成立判断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还有一些特定形式见27页相关链接
(2)合同的形式
无论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3)采用不同形式合同的效力
何种形式订立合同,有时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P24镜头二:从货架上拿了两个水杯……
2.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区别 含义
优点
缺点
使用情形
联 系 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
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
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不易分清权责,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不宜采用
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
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
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
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都会对 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合法权益产生影响,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4)书面合同成立条件: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3.订立合同的要求
特别提醒:电子合同
(1)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网购)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课堂小结
1. 某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电子邮件:“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3月3日,乙公司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甲公司收信后当日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 000件。”乙公司在3月5日回复:“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甲公司没有回复。关于这一过程,分析正确的是(  )
A.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了一个要约
B.3月3日乙公司的电子邮件回复是一个承诺
C.甲乙双方最后完成了合同的订立
D.甲乙双方的合同效力待定
2.停车收费后剐蹭丢失概不负责,代金券、积分卡消费限制期限,手机订购的套餐期满后被自动续期扣费……在网购等领域,一些不公平格式条款更具隐蔽性和迷惑性:有的单方面变更服务协议,以消费者默认等形式代替消费者同意;有的以“清仓”“特殊商品”等名义擅自扩大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范围等。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诚信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意义,应健全社会信用机制
②格式条款的使用限制了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自由,应予以禁止
③如果格式条款中存在欺诈等内容,消费者可以依法要求撤销合同
④面对消费者和商家地位不对等的状态,消费者需要增强维权意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 小李在某网店购买一部手机,下单后店家一直没有发货。小李与网店客服联系后被告知:销售人员对销售方案理解有误,标错价格,无法发货,希望小李能主动取消订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店在网站上展示所售货品信息,并明确定价,属于拍卖公告类的要约邀请 
②小李了解相关商品或服务的信息后,提交相应的订单,属于对要约作出承诺 
③因为销售人员理解有误而标错价格,所以该合同并没有生效,卖家可以撤销 
④小李下单成功,双方电子合同成立,商家如拒绝发货属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022年7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购买乙公司牛肉的意向书。随后,乙公司回复称:“牛肉每公斤75元,500公斤起售,如果同意,请于7月10日前回复。”2022年7月12日,甲公司回复:“如果价格降低至每公斤70元,则愿意购买1500公斤。”随后,乙公司回函同意甲公司的条件,但需要货到立即支付货款,不得拖欠。据此( )
①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购买乙公司牛肉的意向书属于要约邀请
②乙公司对甲公司的第一次回函属于要约,不具有法律效力
③乙公司回函同意甲公司条件并提出支付货款方式,属于新的要约
④甲公司与乙公司的牛肉买卖合同已经成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2022年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购买1吨纸皮核桃的函件,价格为25.00元/公斤,要求乙公司在10日内回复。2022年2月5日,乙公司同意甲公司的要求,但要求价格提高到27元/公斤。2022年2月7日,甲公司回函同意乙公司的提价要求,当日乙公司收到回函。关于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购买核桃的函件属于要约邀请
②乙公司提价属于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的新要约
③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的提价要求属于承诺
④该买卖合同成立日为2022年2月5日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甲从国外带回一部刚上市的某品牌手机。得知朋友乙需要,于是在2022年5月24日给乙发了封电子邮件,表示愿以6 400元人民币的价格把该手机转让给乙,并要求乙在3日内给予答复。6月1日乙打开邮箱才发现甲的邮件,立即发短信表示同意,并让甲把手机快递给他。不料,甲已于前一天把手机转让给了他人,乙很生气,要求甲给予违约赔偿。
(1) 从民法典角度看,本案中的要约和承诺分别是什么?
(2) 从订立合同的过程看,乙要求甲给予违约赔偿是否恰当,并说明原因。
【答案】
(1) 要约是甲发给乙的电子邮件。承诺是乙发给甲的短信。
(2) 不恰当。因为本案中的合同并没有成立。原因是受要约人乙没有在要约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甲作出承诺,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关系并没有成立,甲没有违约,不存在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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