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学案 2023-2024学年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学案 2023-2024学年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资源简介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复习学案
【课前练手 这题我会】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近年来,邻里间因为琐事产生纠纷的不少。王阿姨家和小陈家是上下楼层的关系,近期,小陈给房屋的外墙都搭建了雨棚,位置正好在王阿姨家的阳台下面。王阿姨说,雨棚给她晾晒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并且下雨天雨水打在雨棚上面“啪嗒啪嗒”的声音很吵,严重影响了她的睡眠。
为此,王阿姨多次找到小陈进行协商,小陈根本就不理会王阿姨,还扬言“我的地盘我做主,在自己家搭建雨棚是对自己房屋的合理使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上述案例进行评析。
【课标要求 核心素养】
课标要求 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核心素养 1.政治立场与理想信念:支持和拥护我国关于侵权责任与权利维护方面的各项法律政策 2.思想品质与道德情操:提高社会公德素养,构建和谐邻里关系 3.科学认知与求真务实:明确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理解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明确民事权利行使的限制,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要求 4.价值判断与行为选择:树立维护或服务集体利益的价值观念 5.法治思维与法治实践:围绕着侵权责任和权利界限而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法治意识素养 6.公共参与与责任担当:积极参与自觉履行责任方面的公众活动,勇于承担维护邻里关系的责任
【体系构建 思维导图】
【必备知识 复习整合】
考点一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1.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原因: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承担方式
方式 含义 案例
停止侵害 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其停止侵害行为 加害人一直威胁受害人,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其停止不正当行为
排除妨碍 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享有民事权益的,被侵害人有权请求侵害人排除妨碍 小区公共楼道堆放杂物,影响他人正常通行,杂物堆放者应当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危险的,权利人可以要求其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汽车厂商有义务召回已售因设计、质量等原因造成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返还财产 侵占他人财物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返还财产 抢劫、盗窃、强行占有他人财物等侵占行为需要返还财物。拾得别人遗失物,应返还不当得利
恢复原状 恢复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其适用以须有恢复的可能与必要为前提 房屋装修中对房屋进行结构性改造,因而影响其他住户的房屋安全,须承担恢复原状责任
赔偿损失 合同当事人给对方造成财产上的损失时,由违约方以其财产赔偿对方所蒙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甲使用乙提供的掺假的原料生产,造成经济和名誉等损失,乙负有赔偿责任
赔礼道歉 对他人利益造成妨碍或损害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向对方表示歉意进而请求对方原谅的一种情感表达行为 自然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侵权人在侵权行为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不良后果、恢复受害人名誉的一种补救措施 散布损害他人名誉的言论,在什么范围内给他人造成损害,就应当在什么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诉讼时效
①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2.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过失)。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过错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①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②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③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提醒 一般认为,对于一般主体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对于动物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提醒 特殊侵权责任
(1)八种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提醒: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九种无过错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关键能力 重点突破】
1.民事责任形式
停止侵害 侵权人要立即停止对原告的权利侵害
排除妨碍 侵权人要立即停止对原告的行为或物件妨碍
消除危险 侵权人应立即改善消除掉所有物可能造成的隐患危险
返还财产 侵权人应立即归还原告人的财产
恢复原状 侵权人要将破坏的财物恢复成原貌
修理、重做、更换 侵权人将损坏的物件进行修理、重做还有更换
赔偿损失 侵权人对原告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
支付违约金 侵权人赔偿违约对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侵权人对原告进行名誉损毁必须澄清事实消除影响,恢复原告的名誉
赔礼道歉 侵权人向原告当面赔礼道歉
以上10条每条都能单独适用,如果存在多种民事侵权的,多条条款同时适用
2.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的相关规定
一般情形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客观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主观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必备条件 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其他情形 过错推定 行为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无过错 侵权责任 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责任
3.无过错承担侵权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的区别
无过错承担侵权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虽然受害人对加害人主观上的过错都不负举证责任,但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过错推定 无过错承担 侵权责任
条件 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因而它仍属于过错责任的范畴,是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的一种特殊形式 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
对行 为人 的要求 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加害人只要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对加害人的抗辩事由没有任何限制 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
【火眼金睛 易错辨析】
1.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是多样的,这些承担方式往往单独适用。( )
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没有诉讼时效。 ( )
3.行为人因过错而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侵权责任的最重要的规定。 ( )
4.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 )
【考点击破 针对训练】
1.胡女士在楼下停放自行车时被高空抛下的烟灰缸砸伤头部颅骨。警方虽未能找到肇事方,但实地勘察后,根据烟灰缸抛下的轨迹确定系该居民楼206-706住户所为。据此,胡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六户赔偿自己所受的经济损失8000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1万元。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有( )
①206-706住户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本起伤害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几住户有无过错均应赔偿胡女士损失
③本起伤害属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法院理应支持胡女士诉求
④本起伤害不能确定侵权责任人,故法院不应支持胡女士的诉求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2.4名行人正常经过北方牧场时跌入粪坑。1人获救3人死亡,据查,当地牧民为养草放牧,储存牛羊粪便用于施肥,一家牧场往往挖有三四个粪坑,深者达三四米,之前也发生过同类事故,关于牧场的责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应当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③本案情形己经构成不可抗力
④牧场管理人可通过证明自己尽到管理职责而免责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3.2017年5月1日,赵某从钱某处借款5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2019年4月26日,钱某要求赵某还款,赵某拒绝。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若钱某于2020年5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肯定不予受理
B.若钱某于2022年4月27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不再支持其诉讼请求
C.若钱某于2022年4月27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D.若钱某于2020年5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不再支持其诉讼请求
4.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是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项必备条件。法律规定了过错推定与无过错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下列属于过错推定情形的是( )
①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②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③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④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5.小学生甲与乙假期结伴玩耍,甲对乙说:“我不敢经过王家的门前,因为他家养了一条狼狗。”乙答:“不要怕,你若被狗咬了,由我负责!”结果,甲、乙经过王家门前时同时被该狼狗咬伤。本案中( )
A.甲、乙明知有狼狗而不绕道,应自己承担责任
B.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
C.王家应承担对甲的全部赔偿责任
D.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应共同承担责任
【必备知识 复习整合】
考点二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考点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1.民事权利有限制
含义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对不同民事权利的限制 名誉权的限制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需承担民事责任
著作权的限制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必不必支付使用费 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③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2.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含义 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主要类型 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处理原则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处理依据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承担责任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提醒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关键能力 重点突破】
1.权利行使有界限
(1)对不动产权的保护作出限制
不动产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应当注意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利益,否则就可能侵犯他人的正当权益。(“相邻关系”的规则)
(2)对有关人身权的保护作出限制
目的:解决人身权与公众知情权、消费者批评监督权等之间的冲突。
(3)对知识产权也规定了一定的限制
不是在任何情况下,使用作品、发明创造等都必须经过权利人同意,都必须付费。
2.全面理解相邻关系
(1)相邻关系是指土地、土地上的自然物或建筑物的相邻所有人在使用或经营这些相邻的不动产时,相互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相邻关系的主要类型包括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3)在相邻关系中,一方在使用或经营自己的不动产时,负有不得妨碍对方合理行使权利的义务,同时也有权要求对方不妨碍和侵犯自己权利的合理行使。在相邻关系中的这种权利称相邻权。相邻权的实质既表现为相邻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使财产权的一种限制,也同时表现为相邻不动产所有人的财产权的一种扩大。
3.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
(1)有利生产。有利生产就是要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生产的发展。如果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冲突阻碍了生产的发展,就违背了社会发展的基本原则。所以相邻权利人应该从有利生产的角度处理相互之间的权利冲突。如果双方协商、调解不成,而不得已进行仲裁和诉讼时,仲裁机构和审判机关裁判相邻关系的权利冲突时,将会按照有利生产原则进行处理。
(2)方便生活。方便生活是相邻权利人生活便利的基本权利,即一方权利人在行使物权时原则上不能造成相邻权利人的生活不便。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而发生仲裁和诉讼,裁决机关会按照方便生活的原则处理纠纷。
(3)团结互助。团结互助是我国民间长期倡导的相邻关系处理原则,基于这样一个社会道德要求,对于因相邻关系发生的权利冲突,有关部门的处理原则是通过调解促进相邻权利人实现团结互助。
(4)公平合理。公平合理是解决一切民事纠纷的基本原则,相邻权利冲突的处理也应该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无论是民间调解组织、有关行政机关,还是仲裁和审判机关,在处理和解决相邻权利冲突和纠纷时,都必须做到公平合理,只有公平合理,才能真正实现平息争诉,促进相邻关系的和谐解决。
【火眼金睛 易错辨析】
1.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 )
2.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可以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 )
3.相邻关系是对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 )
4.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 )
【考点击破 针对训练】
6.张先生与梁女士是楼上楼下的邻居。梁女士称,张先生家经常制造噪音,特别是早上六七点左右小孩多次敲砸地板、跑动,有时晚上十一点后往地上扔东西,存在超出正常相邻关系的噪音,致使其不堪其扰,并诊断为焦虑障碍。张先生则认为自家声音并不大,是梁女士自己的问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支持梁女士观点,应该对张先生家产生噪音的行为进行法律制裁
②张先生因制造噪音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梁女士应根据相关法律,证明张家行为与自己相邻妨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④相邻关系一方在行使自己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7.何老师计划上一节公开课,从网上多人的文章中截取并下载了与教学内容的相关资料,设置了若干教学问题,印发40份供学生和听课老师使用。何老师的这一做法( )
①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是一种侵权行为
②不必经著作权人的同意,属于合理使用
③应按规定支付相应费用,属于法定许可
④应注明作者和作品出处,不需要支付费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民事权利行使,要注意边界,否则就会造成权利滥用,损害相应主体的合法权益。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滥用民事权利的是 ( )
A.甲将自己废弃不用的汽车置于马路中央的行为
B.乙拒绝接受丁馈赠给其一台洗衣机的行为
C.某小区居民丙在自家唱卡拉OK直到凌晨的行为
D.丁在自己承包耕地上建造坟墓的行为
9.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下列选项中属于这种情形的是( )
A.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作品片段
B.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短小的文字作品
C.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音乐作品
D.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他人作品,供教学科研人员使用
10.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范围的是( )
①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
②以个人学习为目的使用他人作品
③在为实施义务教育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短小的文字作品
④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2年5月14日,刘某经人介绍为姚某装修商店,并达成口头协议:刘某为姚某安装塑料扣板,每平方米8元,面积约1 00平方米。同年5月17日晚,姚某为不影响其商店白天经营,要求刘某晚上作业,并在安装扣板过程中拆除旧卷闸门遗留的挂件。刘某在拆除挂件前,因店内货架的摆设妨碍人字梯的架设,曾向姚某提出货架碍事,姚某称“不好弄,就这样将就着干”,刘某于是一脚蹬在人字梯上,一脚踏在货架上,身体悬空作业,挂件钢板突然断裂,刘某从高处摔倒在地,经诊断为右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姚某是否该对刘某的损伤后果承担责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复习学案
【课前练手 这题我会】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近年来,邻里间因为琐事产生纠纷的不少。王阿姨家和小陈家是上下楼层的关系,近期,小陈给房屋的外墙都搭建了雨棚,位置正好在王阿姨家的阳台下面。王阿姨说,雨棚给她晾晒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并且下雨天雨水打在雨棚上面“啪嗒啪嗒”的声音很吵,严重影响了她的睡眠。
为此,王阿姨多次找到小陈进行协商,小陈根本就不理会王阿姨,还扬言“我的地盘我做主,在自己家搭建雨棚是对自己房屋的合理使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上述案例进行评析。
【答案】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保障不同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小陈享有对自己房屋合理使用的权利。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但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规定了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处理规则,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小陈搭建雨棚显然侵犯了邻居王阿姨的权利,应拆除雨棚,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分析】背景素材:邻里纠纷
考点考查:所有权、相邻关系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评析题。需要调用所有权、相邻关系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房屋的外墙争议→可联系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关键词②:搭建了雨棚,位置正好在王阿姨家的阳台下面→可联系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保障不同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小陈享有对自己房屋合理使用的权利;
关键词③:我的地盘我做主,在自己家搭建雨棚是对自己房屋的合理使用→可联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等相结合。
【课标要求 核心素养】
课标要求 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核心素养 1.政治立场与理想信念:支持和拥护我国关于侵权责任与权利维护方面的各项法律政策 2.思想品质与道德情操:提高社会公德素养,构建和谐邻里关系 3.科学认知与求真务实:明确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理解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明确民事权利行使的限制,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要求 4.价值判断与行为选择:树立维护或服务集体利益的价值观念 5.法治思维与法治实践:围绕着侵权责任和权利界限而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法治意识素养 6.公共参与与责任担当:积极参与自觉履行责任方面的公众活动,勇于承担维护邻里关系的责任
【体系构建 思维导图】
【必备知识 复习整合】
考点一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1.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原因: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承担方式
方式 含义 案例
停止侵害 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其停止侵害行为 加害人一直威胁受害人,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其停止不正当行为
排除妨碍 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享有民事权益的,被侵害人有权请求侵害人排除妨碍 小区公共楼道堆放杂物,影响他人正常通行,杂物堆放者应当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危险的,权利人可以要求其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汽车厂商有义务召回已售因设计、质量等原因造成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返还财产 侵占他人财物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返还财产 抢劫、盗窃、强行占有他人财物等侵占行为需要返还财物。拾得别人遗失物,应返还不当得利
恢复原状 恢复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其适用以须有恢复的可能与必要为前提 房屋装修中对房屋进行结构性改造,因而影响其他住户的房屋安全,须承担恢复原状责任
赔偿损失 合同当事人给对方造成财产上的损失时,由违约方以其财产赔偿对方所蒙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甲使用乙提供的掺假的原料生产,造成经济和名誉等损失,乙负有赔偿责任
赔礼道歉 对他人利益造成妨碍或损害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向对方表示歉意进而请求对方原谅的一种情感表达行为 自然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侵权人在侵权行为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不良后果、恢复受害人名誉的一种补救措施 散布损害他人名誉的言论,在什么范围内给他人造成损害,就应当在什么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诉讼时效
①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2.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过失)。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过错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①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②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③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提醒 一般认为,对于一般主体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对于动物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提醒 特殊侵权责任
(1)八种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提醒: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九种无过错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关键能力 重点突破】
1.民事责任形式
停止侵害 侵权人要立即停止对原告的权利侵害
排除妨碍 侵权人要立即停止对原告的行为或物件妨碍
消除危险 侵权人应立即改善消除掉所有物可能造成的隐患危险
返还财产 侵权人应立即归还原告人的财产
恢复原状 侵权人要将破坏的财物恢复成原貌
修理、重做、更换 侵权人将损坏的物件进行修理、重做还有更换
赔偿损失 侵权人对原告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
支付违约金 侵权人赔偿违约对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侵权人对原告进行名誉损毁必须澄清事实消除影响,恢复原告的名誉
赔礼道歉 侵权人向原告当面赔礼道歉
以上10条每条都能单独适用,如果存在多种民事侵权的,多条条款同时适用
2.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的相关规定
一般情形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客观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主观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必备条件 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其他情形 过错推定 行为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无过错 侵权责任 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责任
3.无过错承担侵权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的区别
无过错承担侵权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虽然受害人对加害人主观上的过错都不负举证责任,但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过错推定 无过错承担 侵权责任
条件 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因而它仍属于过错责任的范畴,是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的一种特殊形式 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
对行 为人 的要求 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加害人只要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对加害人的抗辩事由没有任何限制 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
【火眼金睛 易错辨析】
1.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是多样的,这些承担方式往往单独适用。( )
提示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没有诉讼时效。 ( )
提示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行为人因过错而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侵权责任的最重要的规定。 ( )
提示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4.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 √ )
【考点击破 针对训练】
1.胡女士在楼下停放自行车时被高空抛下的烟灰缸砸伤头部颅骨。警方虽未能找到肇事方,但实地勘察后,根据烟灰缸抛下的轨迹确定系该居民楼206-706住户所为。据此,胡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六户赔偿自己所受的经济损失8000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1万元。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有( )
①206-706住户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本起伤害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几住户有无过错均应赔偿胡女士损失
③本起伤害属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法院理应支持胡女士诉求
④本起伤害不能确定侵权责任人,故法院不应支持胡女士的诉求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 :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依据题意,206-706住户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①表述正确。
②③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是指在行为人不能证明他们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害责任。实地勘察后,根据烟灰缸抛下的轨迹确定系该居民楼206-706住户所为,如果206-706住户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我们可以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因此法院理应支持老王的诉求,题中伤害行为属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而不是无过错侵权责任),法院理应支持胡女士诉求,③表述正确, ②表述错误。
④ :题中伤害行为虽不能确定侵权责任人,但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法院应支持胡女士的诉求,④表述错误。
故本题选C。
2.4名行人正常经过北方牧场时跌入粪坑。1人获救3人死亡,据查,当地牧民为养草放牧,储存牛羊粪便用于施肥,一家牧场往往挖有三四个粪坑,深者达三四米,之前也发生过同类事故,关于牧场的责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应当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③本案情形己经构成不可抗力
④牧场管理人可通过证明自己尽到管理职责而免责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②④:法律规定了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牧民牧场挖粪坑致人伤害应当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如果牧场管理人证明自己尽到管理职责可以免责,②④符合题意。
①:本题应当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不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排除①。
③: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案中牧民牧场挖粪坑致人伤害不属于不可抗力,是能够预见避免的,排除③。
故本题选D。
3.2017年5月1日,赵某从钱某处借款5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2019年4月26日,钱某要求赵某还款,赵某拒绝。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若钱某于2020年5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肯定不予受理
B.若钱某于2022年4月27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不再支持其诉讼请求
C.若钱某于2022年4月27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D.若钱某于2020年5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不再支持其诉讼请求
【答案】B
【详解】ACBD: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本案中钱某2019年4月26日知道权利受侵,B正确,排除ACD。
故本题选B。
4.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是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项必备条件。法律规定了过错推定与无过错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下列属于过错推定情形的是( )
①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②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③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④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只要动物园不能证明其尽到了管理职责,就可推定其存在过错,必须承担侵权责任。故①符合题意。
②:民法典规定,林木折断损害责任属于过错推定责任,即林木致害后,法律推定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除非所有人或管理人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②符合题意。
③④: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故③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5.小学生甲与乙假期结伴玩耍,甲对乙说:“我不敢经过王家的门前,因为他家养了一条狼狗。”乙答:“不要怕,你若被狗咬了,由我负责!”结果,甲、乙经过王家门前时同时被该狼狗咬伤。本案中( )
A.甲、乙明知有狼狗而不绕道,应自己承担责任
B.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
C.王家应承担对甲的全部赔偿责任
D.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应共同承担责任
【答案】C
【详解】C: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本案中,王家应承担对甲的全部赔偿责任,C正确。
ABD: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甲、乙和乙的家长均不需承担责任,ABD错误。
故本题选C。
【必备知识 复习整合】
考点二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考点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1.民事权利有限制
含义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对不同民事权利的限制 名誉权的限制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需承担民事责任
著作权的限制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必不必支付使用费 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③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2.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含义 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主要类型 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处理原则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处理依据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承担责任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提醒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关键能力 重点突破】
1.权利行使有界限
(1)对不动产权的保护作出限制
不动产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应当注意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利益,否则就可能侵犯他人的正当权益。(“相邻关系”的规则)
(2)对有关人身权的保护作出限制
目的:解决人身权与公众知情权、消费者批评监督权等之间的冲突。
(3)对知识产权也规定了一定的限制
不是在任何情况下,使用作品、发明创造等都必须经过权利人同意,都必须付费。
2.全面理解相邻关系
(1)相邻关系是指土地、土地上的自然物或建筑物的相邻所有人在使用或经营这些相邻的不动产时,相互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相邻关系的主要类型包括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3)在相邻关系中,一方在使用或经营自己的不动产时,负有不得妨碍对方合理行使权利的义务,同时也有权要求对方不妨碍和侵犯自己权利的合理行使。在相邻关系中的这种权利称相邻权。相邻权的实质既表现为相邻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使财产权的一种限制,也同时表现为相邻不动产所有人的财产权的一种扩大。
3.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
(1)有利生产。有利生产就是要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生产的发展。如果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冲突阻碍了生产的发展,就违背了社会发展的基本原则。所以相邻权利人应该从有利生产的角度处理相互之间的权利冲突。如果双方协商、调解不成,而不得已进行仲裁和诉讼时,仲裁机构和审判机关裁判相邻关系的权利冲突时,将会按照有利生产原则进行处理。
(2)方便生活。方便生活是相邻权利人生活便利的基本权利,即一方权利人在行使物权时原则上不能造成相邻权利人的生活不便。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而发生仲裁和诉讼,裁决机关会按照方便生活的原则处理纠纷。
(3)团结互助。团结互助是我国民间长期倡导的相邻关系处理原则,基于这样一个社会道德要求,对于因相邻关系发生的权利冲突,有关部门的处理原则是通过调解促进相邻权利人实现团结互助。
(4)公平合理。公平合理是解决一切民事纠纷的基本原则,相邻权利冲突的处理也应该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无论是民间调解组织、有关行政机关,还是仲裁和审判机关,在处理和解决相邻权利冲突和纠纷时,都必须做到公平合理,只有公平合理,才能真正实现平息争诉,促进相邻关系的和谐解决。
【火眼金睛 易错辨析】
1.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 √ )
2.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可以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 )
提示 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3.相邻关系是对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 )
提示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4.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 √ )
【考点击破 针对训练】
6.张先生与梁女士是楼上楼下的邻居。梁女士称,张先生家经常制造噪音,特别是早上六七点左右小孩多次敲砸地板、跑动,有时晚上十一点后往地上扔东西,存在超出正常相邻关系的噪音,致使其不堪其扰,并诊断为焦虑障碍。张先生则认为自家声音并不大,是梁女士自己的问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支持梁女士观点,应该对张先生家产生噪音的行为进行法律制裁
②张先生因制造噪音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梁女士应根据相关法律,证明张家行为与自己相邻妨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④相邻关系一方在行使自己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张先生家产生噪音的行为,侵害了梁女士的合法权利,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法律制裁,①排除。
②:张先生因制造噪音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②排除。
③④:张先生与梁女士属于相邻关系,梁女士应根据相关法律,证明张家行为与自己相邻妨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行使自己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③④正确。
故本题选D。
7.何老师计划上一节公开课,从网上多人的文章中截取并下载了与教学内容的相关资料,设置了若干教学问题,印发40份供学生和听课老师使用。何老师的这一做法( )
①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是一种侵权行为
②不必经著作权人的同意,属于合理使用
③应按规定支付相应费用,属于法定许可
④应注明作者和作品出处,不需要支付费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包括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其中,作品的合理使用指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作品的合理使用包括: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等等。
①②③④:题中行为属于第四种情况,供教学使用,故②④符合题意,①③表述有误。
故本题选C。
8.民事权利行使,要注意边界,否则就会造成权利滥用,损害相应主体的合法权益。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滥用民事权利的是 ( )
A.甲将自己废弃不用的汽车置于马路中央的行为
B.乙拒绝接受丁馈赠给其一台洗衣机的行为
C.某小区居民丙在自家唱卡拉OK直到凌晨的行为
D.丁在自己承包耕地上建造坟墓的行为
【答案】B
【详解】B: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乙拒绝接受丁馈赠给其一台洗衣机的行为不属于滥用民事权利,B符合题意。
ACD: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甲将自己废弃不用的汽车置于马路中央的行为、某小区居民丙在自家唱卡拉OK直到凌晨的行为、丁在自己承包耕地上建造坟墓的行为,这均属于滥用民事权利,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ACD不合题意。
故本题选B。
9.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下列选项中属于这种情形的是( )
A.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作品片段
B.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短小的文字作品
C.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音乐作品
D.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他人作品,供教学科研人员使用
【答案】D
【详解】ABC: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可见,A、B、C都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而非作品的合理使用,应予以排除。
D: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他人作品,供教学科研人员使用,这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D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0.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范围的是( )
①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
②以个人学习为目的使用他人作品
③在为实施义务教育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短小的文字作品
④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③: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在为实施义务教育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短小的文字作品,属于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形,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①③符合题意。
②④:以个人学习为目的使用他人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而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的情形,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②④不合题意。
故本题选B。
1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2年5月14日,刘某经人介绍为姚某装修商店,并达成口头协议:刘某为姚某安装塑料扣板,每平方米8元,面积约1 00平方米。同年5月17日晚,姚某为不影响其商店白天经营,要求刘某晚上作业,并在安装扣板过程中拆除旧卷闸门遗留的挂件。刘某在拆除挂件前,因店内货架的摆设妨碍人字梯的架设,曾向姚某提出货架碍事,姚某称“不好弄,就这样将就着干”,刘某于是一脚蹬在人字梯上,一脚踏在货架上,身体悬空作业,挂件钢板突然断裂,刘某从高处摔倒在地,经诊断为右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姚某是否该对刘某的损伤后果承担责任。
【答案】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刘某与姚某达成的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刘某提醒姚某店内货架的摆设妨碍人字梯的架设,但姚某没有理会,存在主观上的过失,其行为与刘某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民事纠纷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口头协议是否合法,谁应该承担侵权责任,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指出考查的法律问题,并根据具体法条或法理,结合案例进行分析。
本题考查民事纠纷的相关法律问题,可调用法条依据为:依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例中刘某与姚某达成的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刘某提醒姚某店内货架的摆设妨碍人字梯的架设,但姚某没有理会,存在主观上的过失,其行为与刘某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相关知识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