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学案 2023-2024学年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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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学案 2023-2024学年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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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复习学案
【课前练手 这题我会】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1月6日,湖南省某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的全国第一份《家庭教育令》。2020年8月,胡某与陈某离异后,约定8岁的女儿由母亲陈某抚养。陈某因再婚、搬家致女儿两个星期未能上学。胡某知晓后,通过找全托、请保姆方式照顾女儿,从2021年2月起,女儿一直与保姆居住。2022年3月,胡某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综合案件情况,驳回胡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同时,依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裁定陈某与女儿同住,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上述案例中,法院为什么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请运用法律知识进行简要分析。
【课标要求 核心素养】
课标要求 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核心素养 1.政治立场与理想信念:支持和拥护我国关于家庭中的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方面的法律政策 2.思想品质与道德情操:践行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 3.科学认知与求真务实:明确处理家庭成员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要求;明确继承的形式与继承制度,明确遗嘱继承的形式及具体要求 4.法治思维与法治实践:围绕着家庭和睦而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法治意识素养 5.公共参与与责任担当:树立家庭责任意识,勇于维护家庭正当权益
【体系构建 思维导图】
【必备知识 复习整合】
考点一 家和万事兴
1.家庭关系的法律性质:家庭关系不仅是亲属关系,还是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2.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3.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谅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法律责任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能力 重点突破】
1.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1)父母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2)①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在生活上照管子女等。②教育是指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③父母的抚养教育义务,对未成年子女来说是无条件的,不得任意推卸责任。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有条件的。④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父母双方的义务,应双方共同承担,不应把责任推给一方。⑤父母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⑥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开始于子女出生。
2.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赡养父母,为父母提供物质上、经济上的帮助都是子女不可推卸的义务。所有具有赡养能力的子女都应当赡养父母,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扶助,是指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子女应当尊重、体贴父母,使父母幸福地安度晚年。
方法技巧 表格法区分抚养、扶助与扶养的关系
抚养 扶助 扶养
区 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
适用 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
联系 三者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三者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3.区分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的行为及处罚
行为 含义 处罚
遗弃 指一个人有义务扶养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遗弃未成年人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家庭 暴力 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上的暴力侵犯的行为 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虐待 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给治、强迫体力劳动或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方法,从肉体或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
【火眼金睛 易错辨析】
1.在家庭成员间的关系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最为密切。 ( )
2.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只是父母的义务。 ( )
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
4.为防止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 )
【考点击破 针对训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实施家庭教育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人有性别、身体状况等歧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上述规定的出台意味着作为未成年人的父母( )
①拥有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②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约束和惩戒,会影响其健康成长
③必须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更好发挥家庭教育效能
④面对子女成长中的各种艰难,都要用教育的手段化解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2.下列关于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对等的权利
②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
③对于非婚生子女,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④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对子女既不享有权利,也不承担义务
A.①② B.②④ C.③④ D.②③
3.关于监护以及监护人的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的孩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甲的监护职责全部转移给幼儿园
B.乙今年14岁,在上学期间将同学打伤,乙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只要能够证明已经尽到了监护责任的,则可以免责
C.甲把7岁的儿子小甲委托给乙照看,乙只顾着玩游戏,小甲把人打伤。甲要承担侵权责任,乙可以免责
D.即使能够证明监护人已经尽到了监护义务,监护人都要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4.朱某(男)与李某(女)因感情不和而被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朱丹丹随李某生活,朱某每月负担朱丹丹抚育费800元。后李某经人介绍与本镇男青年赵某结婚。李某便擅自将孩子的姓氏更改为其再婚丈夫赵某的姓,即将“朱丹丹”变更为“赵丹丹”。朱某获悉这一情况后,对其女儿的改姓十分不满,认为李某未经自己同意,擅自更改女儿的姓,侵犯了自己的监护权,要求李某将孩子的姓恢复为原姓,但遭到李某的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朱丹丹虽随李某生活,但李某私改孩子姓氏侵犯了朱某的姓名权
②子女可随父姓,可随母姓,李某有权私自更改孩子的姓氏
③监护人享有平等的权利,李某不能私自更改孩子的姓氏
④只有朱某与李某协商一致,才可以更改孩子的姓氏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5.林某和妻子张某在离婚诉讼期间,均以各种理由未与婚生子女同住,怠于履行对婚生子女的家庭教育职责,忽视了被监护人的心理、情感需求,导致两未成年子女叛逆早恋、学业无人辅导甚至面临辍学的可能。本案中,林某夫妻的行为( )
①没有尽到对两个未成年子女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②侵犯了家庭成员权利,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
③属于遗弃,公安机关应依照法律予以行政处罚
④侵犯了两个未成年子女接受保护和教育的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必备知识 复习整合】
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1.法定继承有顺序
继承的内涵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继承相关债务问题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继承顺序 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确定法定继承顺序。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协商精神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作为继承人的家庭成员,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2.遗嘱继承重意愿
遗嘱与遗赠 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类型 民法典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继承的意义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个人合法财产日益增多。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关键能力 重点突破】
1.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
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
双方法律行为,采用合同形式 单方法律行为,意思表示采用遗嘱形式
死后生效行为与生前生效行为的结合 属于死后生效的行为
扶养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集体组织 受遗赠人可以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属于有偿行为 是无偿行为
点拨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都是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在生前作出处分,在死后实现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行为。
2.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区别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依据 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 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
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 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
继承人 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若干人,哪些法定继承人能够继承遗产,这要取决于遗嘱的内容
优先 原则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3.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的规则
(1)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2)特殊情形特殊处理:①基于对弱者一贯同情和照顾的立场,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多分;②作为激励机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多分;③作为事后惩罚,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遗产取得人。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火眼金睛 易错辨析】
1.继承人只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 ( )
2.法定继承确定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
3.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 )
4.有遗嘱一定是遗嘱继承。 ( )
【考点击破 针对训练】
6.张某(男)从小被王某依法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张某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自己家中悉心照料。2020年初,张某的生父母和王某相继去世。张某生父母去世前,曾立下遗嘱,去世后其名下的房产留给张某,3万元现金捐赠给当地小学。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财产
B.张某无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财产
C.当地小学接受3万元属于遗嘱继承
D.张某无权接受生父母的房产
7.张乙是张甲的弟弟,张母一直与张甲夫妇共同生活。后张甲早逝,其妻刘某一直尽心赡养张母,张乙只是偶尔探望张母。2020年张母立下遗嘱写明其遗产由刘某一人继承。2021年春,张母病逝,张乙与刘某就遗产继承和赡养费问题产生争议,张乙认为自己才是张母遗产的继承人,刘某则要求张乙补偿其一定的赡养费。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刘某有赡养张母的法定义务,不应再要求赡养费
②刘某无赡养张母的法定义务,要求张乙补偿赡养费是合理的
③张乙是张母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其遗产
④根据张母的遗嘱,刘某有权继承其遗产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
8.2022年2月22日,浙江省老年服务业协会媒体专委会和中国遗嘱库公益项目先行者——浙江遗嘱库公益项目等八家遗嘱库项目负责人进行线上会议,八家遗嘱库项目联合发布了《中国遗嘱库公益项目共同倡议》。订立遗嘱是“生前讲明身后事”,可有效破解老龄社会治理难题。下列关于遗嘱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律尊重遗嘱人意愿,法定继承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②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④遗嘱人所立遗嘱前后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③④
9.财产继承问题是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都可能遇到的问题。期待所有人都能诚实守信、理性面对、依法处理,使遗产不再成为吞噬亲情和善意的猛兽。这句话意在强调( )
①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际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
②正确处理财产继承问题是维系亲情的关键
③继承人之间应当本着和睦团结的精神处理继承问题
④互谅互让的传统美德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10.离异的彭某带着儿子再嫁给孔某,但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两人共同照顾彭某的儿子以及孔某的母亲。次年,孔某在外地工作时意外死亡,此时彭某腹中已怀有孔某的孩子。关于孔某遗产的继承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孔某与大儿子之间具有抚养关系,大儿子享有继承权
②彭某腹中孩子和孔某的母亲都享有继承权
③彭某腹中孩子尚未出生,不享有继承权
④因为彭某与孔某未进行结婚登记,所以彭某不享有继承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朱先和今年13岁,初一学生,父母几年前到深圳打工,只有到春节时才回家,平时其都由爷爷奶奶照顾。由于爷爷奶奶年事已高,没有精力管教他,朱先和养成了逃学、迷恋上网、打架斗殴等坏习惯。最近在校内,因一件小事将同学李小民的胳膊打断。李小民花去了3000多元医药费。李小民的父母向朱先和的父母索要医药费,朱先和的父母却以孩子年纪小、不懂事,自己不知情为由拒不支付医药费。无奈:李小民的父母将朱先和的父母告上法庭,要求朱先和的父母支付医药费。
朱先和父母是否需要给李小民赔偿?假如你是法官,你将如何判决?请说明理由。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复习学案
【课前练手 这题我会】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1月6日,湖南省某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的全国第一份《家庭教育令》。2020年8月,胡某与陈某离异后,约定8岁的女儿由母亲陈某抚养。陈某因再婚、搬家致女儿两个星期未能上学。胡某知晓后,通过找全托、请保姆方式照顾女儿,从2021年2月起,女儿一直与保姆居住。2022年3月,胡某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综合案件情况,驳回胡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同时,依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裁定陈某与女儿同住,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上述案例中,法院为什么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请运用法律知识进行简要分析。
【答案】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必须履行监护职责。胡某和陈某均未依法履行好教育和保护子女的义务。法院遵循平等、自愿原则,按照女儿的意思不予变更抚养权,并对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分析】背景素材: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
考点考查:父母的义务、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 描述与阐释事物、论证与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科学精神、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主体为法院,要求结合案例,运用法律知识分析法院为什么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要把教材知识和案例相结合。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 案例中,胡某和陈某均未依法履行好教育和保护子女的义务→可联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必须履行监护职责。
关键词②: 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综合案件情况,驳回胡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裁定陈某与女儿同住→可联系法院遵循平等、自愿原则,按照女儿的意思不予变更抚养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组织答案时要符合一定的逻辑、层次感、段落化,并且注重使用学科术语。
【课标要求 核心素养】
课标要求 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核心素养 1.政治立场与理想信念:支持和拥护我国关于家庭中的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方面的法律政策 2.思想品质与道德情操:践行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 3.科学认知与求真务实:明确处理家庭成员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要求;明确继承的形式与继承制度,明确遗嘱继承的形式及具体要求 4.法治思维与法治实践:围绕着家庭和睦而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法治意识素养 5.公共参与与责任担当:树立家庭责任意识,勇于维护家庭正当权益
【体系构建 思维导图】
【必备知识 复习整合】
考点一 家和万事兴
1.家庭关系的法律性质:家庭关系不仅是亲属关系,还是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2.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3.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谅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法律责任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能力 重点突破】
1.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1)父母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2)①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在生活上照管子女等。②教育是指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③父母的抚养教育义务,对未成年子女来说是无条件的,不得任意推卸责任。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有条件的。④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父母双方的义务,应双方共同承担,不应把责任推给一方。⑤父母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⑥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开始于子女出生。
2.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赡养父母,为父母提供物质上、经济上的帮助都是子女不可推卸的义务。所有具有赡养能力的子女都应当赡养父母,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扶助,是指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子女应当尊重、体贴父母,使父母幸福地安度晚年。
方法技巧 表格法区分抚养、扶助与扶养的关系
抚养 扶助 扶养
区 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
适用 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
联系 三者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三者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3.区分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的行为及处罚
行为 含义 处罚
遗弃 指一个人有义务扶养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遗弃未成年人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家庭 暴力 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上的暴力侵犯的行为 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虐待 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给治、强迫体力劳动或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方法,从肉体或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
【火眼金睛 易错辨析】
1.在家庭成员间的关系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最为密切。 ( √ )
2.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只是父母的义务。 ( )
提示 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
提示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4.为防止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 )
提示 为防止老年人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考点击破 针对训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实施家庭教育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人有性别、身体状况等歧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上述规定的出台意味着作为未成年人的父母( )
①拥有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②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约束和惩戒,会影响其健康成长
③必须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更好发挥家庭教育效能
④面对子女成长中的各种艰难,都要用教育的手段化解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③: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实施家庭教育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人有性别、身体状况等歧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上述规定的出台意味着,作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拥有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更好发挥家庭教育效能,①③正确。
②:父母有权对未成年子女进行必要约束和惩戒,只要把握适度原则,不会影响其健康成长,②错误。
④:面对子女成长中的各种艰难,除了靠教育的手段化解,还可以通过其他的手段,教育不是唯一的手段,④错误。
故本题选C。
2.下列关于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对等的权利
②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
③对于非婚生子女,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④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对子女既不享有权利,也不承担义务
A.①② B.②④ C.③④ D.②③
【答案】D
【详解】②③: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对于非婚生子女,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据此可判定②③正确。
①: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不是对等的权利,①错误。
④:不直接抚养的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对子女既享有权利,也承担义务,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D。
3.关于监护以及监护人的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的孩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甲的监护职责全部转移给幼儿园
B.乙今年14岁,在上学期间将同学打伤,乙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只要能够证明已经尽到了监护责任的,则可以免责
C.甲把7岁的儿子小甲委托给乙照看,乙只顾着玩游戏,小甲把人打伤。甲要承担侵权责任,乙可以免责
D.即使能够证明监护人已经尽到了监护义务,监护人都要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答案】D
【详解】A:把孩子送至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父母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其监护职责不能全部转移给幼儿园,A错误。
B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乙满14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其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只可以减轻但无法完全免除民事责任,B错误。即便监护人已经尽到了监护义务,监护人也要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D正确。
C: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未尽到监护责任的乙不可以免责,C错误。
故本题选D。
4.朱某(男)与李某(女)因感情不和而被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朱丹丹随李某生活,朱某每月负担朱丹丹抚育费800元。后李某经人介绍与本镇男青年赵某结婚。李某便擅自将孩子的姓氏更改为其再婚丈夫赵某的姓,即将“朱丹丹”变更为“赵丹丹”。朱某获悉这一情况后,对其女儿的改姓十分不满,认为李某未经自己同意,擅自更改女儿的姓,侵犯了自己的监护权,要求李某将孩子的姓恢复为原姓,但遭到李某的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朱丹丹虽随李某生活,但李某私改孩子姓氏侵犯了朱某的姓名权
②子女可随父姓,可随母姓,李某有权私自更改孩子的姓氏
③监护人享有平等的权利,李某不能私自更改孩子的姓氏
④只有朱某与李某协商一致,才可以更改孩子的姓氏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朱丹丹随李某生活,李某无权单方面更改孩子的姓,但这并没有侵犯朱丹丹父亲朱某的姓名权,①不选。
②:子女可随父姓,可随母姓,但是李某无权在未经过朱丹丹父亲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更改孩子的姓氏,②不选。
③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朱某与李某虽然离婚了,但是二人对朱丹丹享有平等的权利,李某无权私自更改孩子的姓氏,只有朱某与李某协商一致,才可以更改孩子的姓氏,③④入选。
故本题选D。
5.林某和妻子张某在离婚诉讼期间,均以各种理由未与婚生子女同住,怠于履行对婚生子女的家庭教育职责,忽视了被监护人的心理、情感需求,导致两未成年子女叛逆早恋、学业无人辅导甚至面临辍学的可能。本案中,林某夫妻的行为( )
①没有尽到对两个未成年子女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②侵犯了家庭成员权利,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
③属于遗弃,公安机关应依照法律予以行政处罚
④侵犯了两个未成年子女接受保护和教育的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④:林某与张某怠于履行对婚生子女的家庭教育职责,导致两名未成年子女叛逆早恋,学业无人辅导,这显然没有尽到对两个未成年子女抚养和教育的义务,侵犯了两个未成年子女接受保护和教育的权利,①④符合题意。
②:家庭暴力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②错误。
③: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材料中林某夫妻的行为并不属于遗弃,③错误。
故本题选B。
【必备知识 复习整合】
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1.法定继承有顺序
继承的内涵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继承相关债务问题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继承顺序 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确定法定继承顺序。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协商精神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作为继承人的家庭成员,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2.遗嘱继承重意愿
遗嘱与遗赠 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类型 民法典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继承的意义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个人合法财产日益增多。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关键能力 重点突破】
1.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
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
双方法律行为,采用合同形式 单方法律行为,意思表示采用遗嘱形式
死后生效行为与生前生效行为的结合 属于死后生效的行为
扶养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集体组织 受遗赠人可以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属于有偿行为 是无偿行为
点拨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都是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在生前作出处分,在死后实现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行为。
2.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区别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依据 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 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
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 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
继承人 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若干人,哪些法定继承人能够继承遗产,这要取决于遗嘱的内容
优先 原则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3.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的规则
(1)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2)特殊情形特殊处理:①基于对弱者一贯同情和照顾的立场,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多分;②作为激励机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多分;③作为事后惩罚,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遗产取得人。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火眼金睛 易错辨析】
1.继承人只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 ( )
提示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2.法定继承确定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
提示 法定继承确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此外,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 √ )
4.有遗嘱一定是遗嘱继承。 ( )
提示 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接受遗产,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考点击破 针对训练】
6.张某(男)从小被王某依法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张某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自己家中悉心照料。2020年初,张某的生父母和王某相继去世。张某生父母去世前,曾立下遗嘱,去世后其名下的房产留给张某,3万元现金捐赠给当地小学。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财产
B.张某无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财产
C.当地小学接受3万元属于遗嘱继承
D.张某无权接受生父母的房产
【答案】A
【详解】AB: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民法典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张某作为王某的养子,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财产,A正确,排除B。
C:依据遗嘱,3万元现金捐赠给当地小学属于遗赠,不属于遗产继承,C错误。
D:本案中,遗嘱具有效力,张某有权依据遗嘱接受生父母的房产,D错误。
故本题选A。
7.张乙是张甲的弟弟,张母一直与张甲夫妇共同生活。后张甲早逝,其妻刘某一直尽心赡养张母,张乙只是偶尔探望张母。2020年张母立下遗嘱写明其遗产由刘某一人继承。2021年春,张母病逝,张乙与刘某就遗产继承和赡养费问题产生争议,张乙认为自己才是张母遗产的继承人,刘某则要求张乙补偿其一定的赡养费。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刘某有赡养张母的法定义务,不应再要求赡养费
②刘某无赡养张母的法定义务,要求张乙补偿赡养费是合理的
③张乙是张母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其遗产
④根据张母的遗嘱,刘某有权继承其遗产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
【答案】B
【详解】①:张母之子张甲早逝,其妻刘某无赡养张母的法定义务,①错误。
②:刘某一直尽心赡养张母,张乙只是偶尔探望张母,刘某要求张乙补偿赡养费是合理的,②入选。
③: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张乙已经失去继承权,③排除。
④:张母立下遗嘱写明其遗产由刘某一人继承,说明刘某有权继承其遗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B。
8.2022年2月22日,浙江省老年服务业协会媒体专委会和中国遗嘱库公益项目先行者——浙江遗嘱库公益项目等八家遗嘱库项目负责人进行线上会议,八家遗嘱库项目联合发布了《中国遗嘱库公益项目共同倡议》。订立遗嘱是“生前讲明身后事”,可有效破解老龄社会治理难题。下列关于遗嘱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律尊重遗嘱人意愿,法定继承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②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④遗嘱人所立遗嘱前后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法律尊重遗嘱人意愿,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①错误。
②: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是法定继承顺序,②说法正确但不合题意。
③: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③正确。
④: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④正确。
故本题选D。
9.财产继承问题是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都可能遇到的问题。期待所有人都能诚实守信、理性面对、依法处理,使遗产不再成为吞噬亲情和善意的猛兽。这句话意在强调( )
①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际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
②正确处理财产继承问题是维系亲情的关键
③继承人之间应当本着和睦团结的精神处理继承问题
④互谅互让的传统美德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答案】C
【详解】①:题干中并不体现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际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①不符合题意。
②:正确处理财产继承问题是维系亲情的重要因素,不是关键,②错误。
③④:所有人都能诚实守信、理性面对、依法处理,使遗产不再成为吞噬亲情和善意的猛兽,这说明继承人之间应当本着和睦团结的精神处理继承问题,也说明互谅互让的传统美德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③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10.离异的彭某带着儿子再嫁给孔某,但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两人共同照顾彭某的儿子以及孔某的母亲。次年,孔某在外地工作时意外死亡,此时彭某腹中已怀有孔某的孩子。关于孔某遗产的继承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孔某与大儿子之间具有抚养关系,大儿子享有继承权
②彭某腹中孩子和孔某的母亲都享有继承权
③彭某腹中孩子尚未出生,不享有继承权
④因为彭某与孔某未进行结婚登记,所以彭某不享有继承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④:法定继承是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和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因彭某与孔某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所以彭某和孔某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大儿子不是孔某的继子,因此大儿子不享有继承权,①错误,④正确。
②③:彭某腹中孩子为非婚生子女,根据法律规定,彭某腹中孩子和孔某的母亲享有继承权,②正确,③错误。
故本题选C。
1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朱先和今年13岁,初一学生,父母几年前到深圳打工,只有到春节时才回家,平时其都由爷爷奶奶照顾。由于爷爷奶奶年事已高,没有精力管教他,朱先和养成了逃学、迷恋上网、打架斗殴等坏习惯。最近在校内,因一件小事将同学李小民的胳膊打断。李小民花去了3000多元医药费。李小民的父母向朱先和的父母索要医药费,朱先和的父母却以孩子年纪小、不懂事,自己不知情为由拒不支付医药费。无奈:李小民的父母将朱先和的父母告上法庭,要求朱先和的父母支付医药费。
朱先和父母是否需要给李小民赔偿?假如你是法官,你将如何判决?请说明理由。
【答案】
①判决朱先和父母李小民赔偿。
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题中朱先和将同学李小民的胳膊打断,为此李小民花去了3000多元医药费,而朱先和13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是朱先和的法定监护人,理应支付医药费。
【分析】背景素材:13岁的初一学生朱先和因一件小事将同学李小民的胳膊打断,李小民的父母向朱先和的父母索要医药费。
考点考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从法官的角度回答朱先和父母是否需要给李小民赔偿,并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监护人责任】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①:朱先和今年13岁,初一学生→朱先和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有效信息②:朱先和因一件小事将同学李小民的胳膊打断。李小民花去了3000多元医药费→朱先和父母作为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组织答案时应符合一定的逻辑,层次感、段落化,并且注重使用学科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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