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 2023版高中政治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学案含解析(5份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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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二一教育资源

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 2023版高中政治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学案含解析(5份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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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总结提升(二)
体 系 构 建
家庭生活 法律守护        
理 论 依 据
1.家庭生活中的家庭成员关系
(1)在家庭成员间的各种关系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最为密切。父母对子女有______________义务,也要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____________。
(2)子女对父母有________义务,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要求子女________、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________自由。
2.家庭生活中的财产继承:继承人可通过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的方式取得继承权。
3.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1)结婚必须符合的条件,必须履行一定的____________。
(2)当事人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________离婚,当事人从取得________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4.家庭关系中夫妻关系平等
(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____________”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夫妻人身关系平等。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________的。
5.民法典对家庭关系的规定
(1)子女成年后尚未结婚,仍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属于家庭的成员。
(2)子女成年后,如果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则父母不再对其有________的义务。
(3)家庭成员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个家庭的亲属。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6.家庭暴力与虐待
(1)我国民法典关于“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的规定是保障妇女、________和________合法权益的必要措施。
(2)对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人,应当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错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____________。
问 题 提 示
探究一:“家庭生活 法律守护”课题研究活动
(1)结合实际,请说一说进行文献研究活动的基本环节。
(2)根据研究内容,参考文献,简要说明文献研究活动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3)阅读并分析文献,撰写一份研究报告。
探究二:婚姻家庭生活的现状
(1)未来人们的婚姻关系、亲属关系可能发生怎样的改变?为应对这些改变,相关法律又该做出怎样的调整?
(2)请结合生活中的实例,运用本单元所学知识,评析以下观点。
拓 展 训 练
1.甲自书遗嘱将所有遗产留给长子乙,并明确次子丙不能继承。乙与丁婚后育有一子戊、一女己。后乙、丁遇车祸,死亡先后时间不能确定。甲悲痛成疾,不久去世。丁母健在。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戊、己有权继承乙的遗产
B.丁母有权继承乙的遗产
C.戊、己、丁母有权继承丁的遗产
D.戊和己有权代位继承甲的遗产
2.孙立与张芳育有二子,长子孙林、次子孙松。孙林娶妻王萍,并于2012年生下一子孙达。孙林于2013年4月病故。孙立因悲痛过度,于同年5月去世。孙立去世时,留有房屋6间。此后,张芳一直同儿媳王萍一起生活,由王萍照顾其生活起居。房屋6间一直由次子孙松使用。2015年,孙松准备结婚,遂欲将该6间房屋出让给邻居黄某,经张芳和王萍同意后,卖得价款90万元。
(1)孙立去世时留下的6间房屋应由哪些人分配?各自应分得多少?
(2)房屋出让后,张芳去世,90万元房款应当由哪些人分配?各自应分得多少?
单元总结提升(二)
【理论依据】
1.(1)抚养教育保护 监护职责 (2)赡养 尊重 婚姻
2.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3.(1)结婚程序 (2)裁判 离婚证
4.(1)地位平等 (2)平等
5.(2)抚养
6.(1)儿童 老人 (2)法律措施
【问题提示】
探究一:提示:(1)
环节 步骤
提出问题 选取关键词;确定主题
确定研究对象和方法 研究对象;研究方法
收集与分析文献 收集文献;分析文献
撰写报告 引言;文献综述;分析和结论;参考文献
(2)略。
(3)略。
探究二:提示:(1)改变:①网络扩展了现实社会的择偶空间,更好地满足了人们的情感需求,也改善了人们的互动行为,在这个意义上网络对良好婚姻关系的结成具有促进作用。
②网络的出现和发展为家庭工作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和现实性,所谓“在家办公”一族以及一些知识型工作者事实上已经在实践这种家庭工作形式;网络还可以使家庭的抚育功能发挥得更加充分、全面。
③网络对夫妻关系的调适提出了挑战,网络可能成为夫妻矛盾的发源地。有的人因为迷恋网络,疏远了与现实生活中家庭成员的交流,从而造成家庭成员情感淡化。
④网络的出现还使家庭关系出现了新的变数。网络的出现呼唤着一种更平等、交流更广泛的新型代际关系。中国传统的代际关系强调下一辈对上一辈的尊重与服从,而面对新的开放性网络,下一辈比上一辈更能获得新的信息与理念,在这种情况下社会自然要求一种更新、更平等的代际关系出现。这对上一辈而言,是一种新的挑战,需要努力才能达到新的调适。
调整:面对可能的改变,相关法律应根据社会发展变化的客观实际,具体作出相应调整。
(2)①百善孝为先,孝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孝确实属于道德范畴。
②现实生活中,如何孝顺父母以及孝顺的程度却没有统一的标准来衡量,致使一些家庭出现了矛盾。2012年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增加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意味着不常回家看望老人将属于违法。用法律来规范“孝”是非常有必要的,有助于进一步增强人们的孝亲意识,保障老年人的权益。
【拓展训练】
1.解析:戊、己分别是乙的子女,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A表述正确;丁是乙的岳母,不属于法定继承人,B表述错误;戊、己是丁的子女,丁母是丁的母亲,均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C表述正确;因为乙作为甲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所以乙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D表述正确。
答案:B
2.答案:(1)由张芳、孙达和孙松分配。6间房屋中有3间属于张芳个人财产,另外3间作为孙立的遗产由其继承人进行继承,因此6间房屋张芳得4间,孙达、孙松各得1间。
(2)90万元房款作为房屋的货币形态,应当由张芳得60万元,孙达、孙松各得15万元。因此,张芳的遗产为60万元,由王萍、孙松、孙达三人分配房款。王萍一共分得20万元,孙松、孙达各分得35万元。课时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课标要求】 1.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2.了解婚姻家庭中的法律责任。
自主学习·新知全解——探新知·助学助记
新知预习
一、珍惜婚姻
1.结婚的含义:是夫妻关系的________,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________和________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我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1)婚姻自由:包括____________和离婚自由。
(2)其他原则:一夫一妻,____________,保护妇女、____________、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3.结婚的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________。
(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________周岁,女不得早于________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
(4)直系血亲或者____________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4.结婚登记的程序
(1)原因
①必要性: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________约束力。
②意义: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____________必经的法律程序。
(2)步骤
①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____________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②审查: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________、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③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____________。
5.同居关系
(1)两种情况
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____________同居生活的。
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____________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2)法律后果: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____________处理。
二、离婚要慎重
1.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________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________的除外。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________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离婚的方式
(1)协议离婚
①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________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②当事人从____________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2)裁判离婚(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
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________。
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____________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③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__________________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助学助记
男女双方在结婚时必须均无配偶,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从1994年2月1日起,我国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律的保护。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辨识判断
1.婚姻自由指的是公民有结婚的自由。(  )
2.只要举行了婚礼,就是确定了合法的婚姻关系。(  )
3.结婚登记可以由父母或他人代替。(  )
4.结婚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
5.王某隐瞒了不宜结婚的疾病与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这属于无效婚姻。(  )
6.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均由人民法院判决。(  )
7.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已经达成离婚协议的,应属协议离婚。(  )
8.当事人在离婚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
9.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因此离婚不受限制。(  )
10.男女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即解除夫妻关系。(  )
体系建构
课堂互动·议题探究——提素养·触类旁通
议题一 什么样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
张某与赵某是中学同学,2019年10月两人订婚。订婚后,张某外出打工,打工期间,常与赵某书信往来,感情一直很好。2020年3月,赵某的父亲因欠同村李某巨款,被威胁除非立马还钱或者将女儿嫁过来,否则就让他以命抵债。赵某不得已于同年4月与李某结婚,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张某闻讯,于同年5月回村,陪同赵某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宣布李某与赵某的婚姻无效,并要求确认自己与赵某的婚姻关系有效。
探究1:张某与赵某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
探究2:李某与赵某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
归纳提升
1.结婚的法定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这是我国婚姻制度规定的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是男女形成婚姻关系的首要条件。
(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法定结婚年龄以周岁计算,而不以虚岁计算。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
(3)男女双方必须是均无配偶的结合。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婚姻制度,要求任何人都只能有一个配偶,不能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配偶。任何一方有配偶再结婚就是违背了一夫一妻的法律原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男女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的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的家庭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的家庭成员。
(5)不得违反禁止结婚的规定。民法典明确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就是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出自己和自己生出的上下各代亲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与己身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姊妹(不包括并无血缘联系的异父异母兄弟姊妹),伯、叔与侄女,姑与侄、舅与甥女,堂兄弟姊妹和表兄弟姊妹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不仅有我国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的问题,而且经过科学证明,近亲结婚不利于子孙后代的成长。因此,法律禁止近亲结婚。
[方法技巧] 如何判定某婚姻是不是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法律中常见的无效婚姻主要有:欠缺当事人的结婚合意,违反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不具备结婚的法定方式,未达法定婚龄,重婚等。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婚姻当事人有违反民法典的行为,或在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应宣布该项婚姻无效,收回已骗取的结婚证。
2.有效婚姻、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1)合法的婚姻即有效婚姻,首先要具备结婚的具体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不得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结婚登记。
(2)无效婚姻违反婚姻原则和条件,常见的无效婚姻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
(3)可撤销婚姻是违背当事人意愿,因胁迫而建立的婚姻。主要包括: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等方面造成损害相威胁,而使某人产生恐惧;直接对他人实施不法行为,给某人造成损害,而迫使该人结婚。
对点训练
1.女青年陈某家境贫寒,父母强迫她嫁给个体户王某。陈某被迫与王某结婚登记,婚后,王某经常打骂陈某。陈某不堪忍受,遂与表叔家的儿子张某私奔,二人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开始同居生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某结婚受父母胁迫,其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②陈某结婚受父母胁迫,其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③陈某和张某是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其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④陈某和张某属于重婚,其婚姻是无效婚姻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2.俗话说:“婚姻大事,非同儿戏。”男女确定婚姻关系必须(  )
A.下聘礼有婚约 B.举办婚礼仪式
C.两情相悦并同居 D.进行结婚登记
3.芳芳的哥哥今年33岁,因家里穷,至今没找到对象,全家人非常着急。芳芳已有了自己的意中人,可在父母的劝说下,为了帮哥哥娶媳妇只好嫁给了邻村的王二,领取结婚证,以换来王二的姐姐作为自己的嫂子,这就是所谓的“换亲”。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换亲”违背了当事人意愿和男女平等原则,是基于胁迫形成的婚姻
B.强迫或劝说他人“换亲”是对婚姻自主的干涉,也是不道德的行为
C.“换亲”解除了芳芳的父母及哥哥的后顾之忧,应该适度提倡
D.“换亲”违背了一夫一妻制,是无效婚姻
议题二 感情要珍惜 离婚莫轻率
可可是一名军官,小艾是一名医生,二人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结婚后三年,有了一个一岁的宝宝。但由于可可是军官长期驻扎在军队,小艾独自一人抚养孩子又面临着工作的压力,患上了产后抑郁症。小艾对这段婚姻深感失望,提出离婚。可可劝说无望,自知亏欠妻子,也为了帮助妻子尽快解开心中的郁结,同意离婚。
探究1:可可和小爱符合离婚的条件吗?
探究2:如果符合,他们可以选择哪种离婚方式?
探究3:离婚后可可有探望一岁宝宝的权利吗?
归纳提升
1.离婚要慎重
(1)离婚的条件
一般条件 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限制条件 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得军人同意。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些都是离婚自主权受到限制的体现。
(2)离婚的方式
协议 离婚 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裁判 离婚 含义 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
方式 (1)调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节。 (2)调节无效,判决离婚。在判决生效前,禁止另行结婚,否则构成重婚。
2.正确理解离婚冷静期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冷静期。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时,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3)任何一方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不能当场拿到离婚证。
对点训练
4.李某和赵某2018年结婚,2022年两人因感情不和发生纠纷。以下关于他们离婚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假设李某正在怀孕,法院不得不受理双方的离婚申请 ②假设赵某是现役军人,只要他不同意,双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离婚 ③如果双方已分居两年,法院调解无效,可以准予离婚 ④如果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对子女和财产无争议,可不必向法院申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甲与乙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之后甲后悔与乙结婚,他们需要进行下列哪种行为后,婚姻关系才能解除(  )
A.分居
B.宣布婚姻无效
C.离婚
D.撤销婚姻登记
6.张某已婚,但与妻子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女青年王某家境贫寒,其父母强迫她嫁给张某。张某编造与妻子已离婚的谎言,承诺与王某结婚,并与王某同居。王某的父母收取了张某彩礼五万元。对此分析合理的是(  )
①王某的父母干涉了王某的婚姻自由 ②张某的行为是违法的 ③张某和王某已同居,是合法婚姻 ④张某妻子可以向法院提出与张某协议离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①④
随堂检测·课时达标——重落实·一步到位
1.某男青年与某女青年相爱多年,直至准备结婚双方父母相见时才意外发现,男青年的母亲与女青年的母亲是失散多年的同胞姐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男青年与女青年是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 ②男青年与女青年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③二人不能办理结婚登记 ④只要两人真心相爱,可办理登记
A.①③ B.①②
C.②③ D.③④
2.关于结婚,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②要“门当户对” ③是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起点 ④只要男女双方同意,即可组成家庭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我国的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  )
A.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B.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结婚登记
C.可以用结婚仪式代替结婚登记
D.只需要举行结婚仪式
4.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女方有下列________情形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A.患病期间
B.子女未成年期间
C.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D.丧失生育能力后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的设立(  )
①可以有效避免夫妻双方发生矛盾,促进家庭和谐 ②有利于引导夫妻双方理性对待婚姻,减少轻率离婚 ③是对婚姻自主的限制之一,有助于维护家庭稳定 ④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可以申领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课时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自主学习·新知全解
【新知预习】
一、1.起点 条件 程序
2.(1)结婚自由 (2)男女平等 未成年人
3.(1)自愿 (2)二十二 二十 (4)三代以内
4.(1)强制 权利义务 (2)婚姻登记 合法 说明理由
5.(1)夫妻名义 复婚登记 (2)个人财产
二、1.(1)六 (2)重大过错 (3)六
2.(1)三十 取得离婚证 (2)调解 调解无效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辨识判断】
1.提示:×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提示:× 只有依法登记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3.提示:× 结婚登记必须本人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不可由父母或他人代替。
4.提示:× 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5.提示:× 因王某隐瞒了不宜结婚的疾病而与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张某可以在一年期限内起诉,法院应依法撤销该婚姻。
6.提示:×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7.提示:× 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
8.提示:√ 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9.提示:×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在特定情形中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
10.提示:× 当事人通过协议离婚,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课堂互动·议题探究
议题一
探究1:提示:张某与赵某不存在婚姻关系。因为两人并未按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虽订立了婚约,但婚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且订婚不等于结婚。
探究2:提示: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基于胁迫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本案中,赵某与李某结婚并非出于自愿,是在胁迫下才同意的,可以按相关程序申请撤销。
对点训练
1.解析:陈某结婚受父母胁迫,被迫与王某结婚登记,违反了当事人的意愿,属于可撤销婚姻,①正确,②错误;陈某与张某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③错误;有配偶者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构成重婚,其婚姻关系无效,④正确。故答案选D。
答案:D
2.解析:婚约不是成立婚姻关系的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具有法律约束力,A错误;结婚一方面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另一方面还要履行结婚程序,进行结婚登记,才能确立合法的婚姻关系,B、C错误,D符合题意。
答案:D
3.解析:强迫或劝说他人“换亲”是对婚姻自主的干涉,也是不道德的行为,B正确。“换亲”不一定是胁迫形成的婚姻,A排除;“适度提倡”说法错误,C排除;“换亲”如果按法定程序办理了结婚,就是有效婚姻,D错误。
答案:B
议题二
探究1:提示:符合。因为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得军人同意。对于小艾的离婚要求,可可也同意,因此二人可以离婚。
探究2:提示:离婚的方式分为协议离婚和裁判离婚。由于可可和小艾是自愿离婚,所以二人可以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夫妻关系。
探究3:提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可可是可以探望宝宝的。
对点训练
4.解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①错误;②中“双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离婚”说法错误。③④说法符合离婚的条件要求,正确。
答案:D
5.解析:进行结婚登记是确认夫妻关系合法有效、巩固和确认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必经的法律程序,双方一旦结婚登记,法律即承认其夫妻关系,所以要解除婚姻关系必须通过离婚。
答案:C
6.解析:王某父母强迫其嫁给张某,干涉了王某的婚姻自由,①符合题意。法律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张某隐瞒事实与王某同居,违反法律规定,②正确。结婚需要符合法定条件,通过法定程序,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③错误。协议离婚不需要向法院提出,④错误。
答案:A
随堂检测·课时达标
1.解析:由于男青年的母亲与女青年的母亲是失散多年的同胞姐妹,故男青年与女青年是表兄妹关系,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因此,男青年与女青年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故②③正确,①④错误。
答案:C
2.解析:结婚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重要民事法律行为,是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起点,故①③正确,②④错误。
答案:A
3.解析:我国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不能委托他人或用结婚形式代替结婚登记。
答案:A
4.解析:根据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答案:C
5.解析:设立“离婚冷静期”有利于避免冲动离婚,促进社会和谐,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可以申领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②④符合题意;设立“离婚冷静期”有助于促进家庭和谐,但无法避免夫妻双方发生矛盾,①排除;“离婚冷静期”不是对离婚自由的限制,③排除。答案选C。
答案:C课时2 夫妻地位平等
【课标要求】 1.明确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培育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2.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自主学习·新知全解——探新知·助学助记
新知预习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1)地位:是夫妻关系的________。
(2)要求: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________、平等履行________、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
(1)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________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
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2)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____________的自由。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1.内容
(1)夫妻共同财产
①范围:工资、奖金、____________;生产、经营、投资的________;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②原则: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________的。
(2)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________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____________,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
(1)关键:相互坦荡,____________。
(2)方式
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________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________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②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3)法律后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________,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助学助记
围绕“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这一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关系分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平等≠均等。
为了与物权法规定的财产归属保持一致,夫妻婚前所有的个人财产,如房屋、车辆等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延续自动化转为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也不是共同财产。
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可以在婚前进行,也可以在婚后进行,还可以变更,甚至附条件或附期限。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夫妻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于夫妻法定财产制适用的效力。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辨识判断
1.互敬互爱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
2.夫妻关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家庭关系中权利义务是对等的。(  )
3.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是夫妻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
4.夫妻关系就是人身关系。(  )
5.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只能随父姓。(  )
6.婚前的个人财产会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
7.适用“离婚分一半”的财产包括夫妇各自的日常生活用品。(  )
8.夫妻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
9.对于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进行合同约定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
10.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属于共同财产,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体系建构
课堂互动·议题探究——提素养·触类旁通
议题一 平等的人身关系
2018年10月,覃某与陈某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共同劳动,在市区购买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屋,并到市区从事旅游工艺品销售。2019年9月,妻子覃某到市区后,经常和同学们聚会,引起陈某不快。于是陈某要求覃某在家守店,不准其外出,尤其不能与同学交往。覃某偶尔与同学交往,陈某轻则吵闹,重则对覃某进行殴打,覃某深感痛苦。2022年10月,覃某协商与陈某离婚。
探究1:夫妻间平等的人身关系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探究2:请运用有关法律常识对陈某的行为进行分析。
归纳提升
夫妻人身关系的内容
(1)夫妻姓名权: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未成年子女的姓氏,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
(2)夫妻人身自由权: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3)夫妻住所选定权:民法典规定,登记结婚后,对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住所的选择,应由夫妻双方自愿约定。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4)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和独立: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各个方面都平等地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互不隶属与支配。
对点训练
1.对于结婚后妻子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中国有句古语:“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从民法典的规定看,这一古语(  )
①违背“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规定 ②不符合结婚后夫妻间应遵循男主外女主内的原则
③不符合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同等的原则 ④违背妇女有参加学习工作及社会活动自由的规定
A.①③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2.人身关系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表现在(  )
①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③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④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①③ D.②③
3.朱某(男)与李某(女)因夫妻感情不和而被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朱丹随李某生活,朱某每月负担朱丹抚育费800元。2022年8月,李某经人介绍与本镇男青年赵某结婚,李某便擅自给孩子的姓氏更改为其再婚丈夫赵某的姓氏,即将“朱丹”变更为“赵丹”。当朱某获悉这一情况后,对其女儿的改姓十分不满,认为李某未经自己同意,擅自更改女儿的姓氏,侵犯了自己的权利,要求李某将孩子的姓氏恢复为原姓氏,但遭到李某的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为婚生女朱丹随李某生活,所以李某有权利私自改孩子姓名 ②因为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所以李某有权利私自改孩子姓氏 ③因为监护人享有平等的权利,所以李某不能私自改孩子姓氏 ④只有朱某与李某协商一致,才可以更改孩子的姓氏
A.①② B.②④
C.①④ D.③④
议题二 怎样依法分割家庭财产?
王某(男)与李某(女)系夫妻,有一子小王,婚前无任何关于财产的约定。婚后,王某为让妻子高兴,提议将二人的工资全部存入妻子名下的银行账户里,李某欣然同意。为庆祝二人的结婚纪念日,双方从存款中取出一笔钱,为李某购买了一枚钻石戒指,价值人民币1万元。王某有一叔父在海外经商,膝下无子,遂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王某之子小王,供其出国留学。不久,老人去世。随后,王某与李某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但在财产归属问题上两人有不同的看法。
探究1:李某认为全部存款在其名下,应归她一人所有,是否正确?
探究2:双方都认为小王继承的遗产应归双方共同所有,但为比例发生了争执。请问这笔遗产的归属是怎样的?
归纳提升
1.夫妻约定财产制
(1)含义: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地位:具有优先于法定财产制适用的效力。
(4)要件
①要求夫妻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③内容明确合法。
④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特别提醒] 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约定,可以在婚前进行,也可以在婚后进行,还可以变更,甚至附条件或附期限。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2.夫妻财产的主要内容及其处置方法
内容 内涵和范围 处置
夫妻共 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个 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的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
夫妻约 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如果夫妻有了约定,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对点训练
4.2018年10月,甲乙双方自由恋爱结为夫妻。婚前,甲名下有一套小房子。婚后,为改善居住环境将小房子换成了大房子。2022年10月,因性格不合夫妻关系恶化,乙提出离婚。但在用小房子换来的大房子的财产归属上,双方产生分歧。关于大房子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登记在甲名下,但因其是婚后购买,仍属夫妻共同财产
B.若以出售小房子所得价款为首付款,则属甲的个人财产
C.如双方曾有口头约定,就可不适用夫妻法定财产的规定
D.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未有其他约定,那么一定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5.蒋某夫妇婚后开了一家小型工厂,后因感情破裂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中应处分的财产包括(  )
①蒋某婚前购买的汽车 ②蒋某婚后的经营所得 ③蒋某夫妇各自的生活用品 ④蒋某婚后独自购买彩票所得奖金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小杨是家中的独生女,在她结婚之前,母亲在她银行账户里存了50万元作为她的嫁妆。小杨与小李登记结婚后不久,丈夫小李以生意上需要周转资金为由向小杨索要这50万元,小杨则坚持这是母亲给自己的嫁妆,丈夫小李不能擅自使用。这50万元属于(  )
①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二人已经登记结婚 ②小杨的个人财产,因为嫁妆只能是个人财产 ③小杨的个人财产,因为是婚前所得财产 ④小杨的个人财产,但可以通过协议约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随堂检测·课时达标——重落实·一步到位
1.某电视剧中女主人公因与陌生男人说话而受到丈夫殴打的遭遇在现实生活中仍不时上演。丈夫的行为(  )
①违背了“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原则 ②如果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将要承担民事责任 ③违背了“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的法律规定 ④可能会破坏家庭和睦团结,但不违反法律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2.李芳在怀孕期间与丈夫商量,若生女孩随母姓,若生男孩随父姓。最后生了女孩,到派出所户口登记时就写了李姓,为此遭到公婆的强烈反对。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女孩随母姓打乱了直系血亲关系 ②夫妻双方在家庭中享有人格、身份、地位的平等权,但只有女孩可随母姓 ③公婆侵犯了李芳使用自己的姓名的权利 ④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3.按照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①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入 ②双方或一方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且未规定只归一方所有
③双方或一方的工资收入 ④约定归属的财产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④
4.在夫妻财产问题上,“离婚分一半”适用于(  )
A.婚前个人财产
B.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
C.夫妻双方约定的财产
D.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的只归一方所有的赠予财产
5.唐男与陈女于2016年6月登记结婚,同年8月双方自愿签订一份《协议书》,明确约定唐男婚前按揭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属夫妻共同财产,但未变更产权登记。2021年10月,陈女以与唐男感情破裂为由,诉请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同时提出唐男婚前按揭所购房屋按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约定按照夫妻共同共有分割。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以上涉案房屋仅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③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口头约定与书面约定效力一致 ④涉案房屋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唐男与陈女士对此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课时2 夫妻地位平等
自主学习·新知全解
【新知预习】
一、1.(1)核心 (2)权利 义务
2.(1)姓名 (2)社会活动
二、1.(1)劳务报酬 收益 平等 (2)赔偿 生活用品
2.(1)遇事商量 (2)约定 书面 (3)债务
【辨识判断】
1.提示:×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2.提示:× 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
3.提示:× 夫妻双方的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4.提示:× 夫妻关系分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5.提示:× 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6.提示:× 民法典规定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7.提示:× “离婚分一半”是说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置,日常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
8.提示:× 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两者不是一回事。
9.提示:× 对于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进行合同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10.提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等。
课堂互动·议题探究
议题一
探究1:提示:人身关系主要体现在,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均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探究2:提示:陈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没有处理好夫妻间的人身关系,侵犯了妻子的权利和自由。①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陈某要求覃某在家守店,不准其外出,不能与同学交往,侵犯了妻子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②陈某对覃某进行殴打,侵犯了覃某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对点训练
1.解析:“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违背“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规定,①正确;男主外女主内并不是法定原则,②错误;“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不是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同等,③错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违背妇女有参加学习工作及社会活动自由的规定,④正确。
答案:D
2.解析:③④是指夫妻间的财产关系,不是人身关系,故排除,答案选A项。
答案:A
3.解析: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李某未经朱某的同意,擅自给女儿更姓的行为是缺少法律依据的。因此,①②说法错误。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应协商一致,③④正确。
答案:D
议题二
探究1:提示:李某的认识是错误的。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可见,存款虽在李某名下,但其性质仍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探究2:提示:这笔遗产是属于小王个人的,王某和李某均没有所有权。在小王未成年时,这笔财产应由王某和李某代为保管。如果他们离婚,应由抚养小王的一方代为保管。
对点训练
4.解析:如登记在甲名下,虽是婚后购买,但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则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可能是约定归甲,排除A;以出售小房子所得价款为首付款,由于所购房屋为婚后行为,不一定属于甲的个人财产,排除B;夫妻约定财产应采用书面形式,排除C;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未有其他约定,那么一定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D符合题意。
答案:D
5.解析:“协议离婚中应处分的”财产分割适用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这种行为我国民法典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依据规定可判定②④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③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答案:C
6.解析:本题中的50万元是小杨婚前所得,属于其个人财产,故③正确,①错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可以通过婚前协议或婚后协议约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故④正确。嫁妆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依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来说,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前女方父母给予女儿的嫁妆,应视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登记以后女方父母给予女儿的嫁妆,以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为原则,特殊情况除外,②中的理由不准确,不选。
答案:D
随堂检测·课时达标
1.解析:②错误,如果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将要承担刑事责任;④错误,该行为不仅破坏家庭和睦团结,也违反法律。
答案:C
2.解析:①、②认识不正确,故选B项。
答案:B
3.解析:本题考查学生对夫妻共同财产知识的掌握。④属于约定财产,其归属要看约定,不一定是共同财产。
答案:A
4.解析:根据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A、D两项属于个人财产,要归个人所有。C项属于约定财产,要按约定处理。B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平均分割。
答案:B
5.解析:唐男与陈女士已明确约定唐男婚前按揭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属夫妻共同财产,①说法错误;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③说法错误。
答案:C课时1 家和万事兴
【课标要求】 1.理解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了解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2.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自主学习·新知全解——探新知·助学助记
新知预习
一、育小职责大
1.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1)父母对子女不仅有________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①父母不得虐待、________未成年子女,不得________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②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____________,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________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________。
②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____________。
2.父母的权利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________,也是父母的权利。
(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____________。
二、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1)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________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2)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____________,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1)含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____________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2)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____________。
(3)必要性: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________________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1)表现:____________、虐待和________等。
(2)处理: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____________。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助学助记
婚姻法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婚姻法为调整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无论未成年子女由父亲还是母亲直接抚养,父母双方都是子女的监护人。
孝敬父母,传承美德。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意定监护公证,如何养老自己说了算。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辨识判断
1.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背后,存在着亲属关系。(  )
2.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就没有抚养的义务了。(  )
3.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适用于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之间。(  )
4.父母对自己的子女只生不养、只生养不教育及虐待子女不违法。(  )
5.民法典家庭编只调整夫妻关系,不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  )
6.父母对子女只有抚养义务。(  )
7.子女对父母的义务主要是提供物质上的帮助。(  )
8.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
9.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抚养义务,应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
10.无赡养能力的子女可以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
体系建构
课堂互动·议题探究——提素养·触类旁通
议题一 父母对子女应尽哪些义务?
小莲12岁时父母离婚,她被判给母亲张某,第二年母亲张某与贾某结婚,婚后一年生下一男孩小亮。继父贾某觉得小莲不是自己的亲生子女,就不让小莲去上学,还让小莲到镇上的一家餐馆帮工。家里的脏活累活都让小莲干,小莲稍有不满,贾某非打即骂,还经常不让小莲吃饱穿暖,有时还把小莲关在家里,不让小莲出去,母亲张某慑于贾某的暴力,不敢制止贾某的所作所为,一家人几乎没有和睦的一天。
探究1:贾某以小莲不是自己的亲生子女为由不让小莲去上学,错在哪里?
探究2:怎样看待贾某把家里的脏活累活都让小莲干,小莲稍有不满,贾某非打即骂,还经常不让小莲吃饱穿暖,有时还把小莲关在家里,不让小莲出去的这种行为的性质?有何法律后果?这种行为的危害有哪些?
归纳提升
1.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1)父母对子女最重要的义务是抚养和教育。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即使父母已经离婚,对未成年子女仍应依法履行抚养的义务。父母应当尊重未成年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的未成年子女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父母应当保护其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预防和排除来自外界的危害;对其未成年子女进行约束和引导,并对其错误行为进行批评和管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特别提醒]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年子女,父母又有能力负担的,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②尚在校就读的;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2.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1)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2)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直到子女独立生活为止。
(3)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对点训练
1.7岁的刚刚因撒谎被爸爸罚站;11岁的梅梅生病了,妈妈领她到卫生室打针。以上两则事例分别体现了家长对孩子的(  )
A.抚养 教育 B.监护 教育
C.监护 抚养 D.教育 监护
2.对漫画认识正确的是(  )
A.父亲是在为子女前途着想,因为他知道上学无法发家致富
B.子女要遵从家长意愿,因为他无权要求上学
C.父亲的观点错误,这样做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
D.父亲的观点与社会上绝大多数人的观点是一致的
3.小军随改嫁的母亲到继父家生活,因家庭困难继父让正读初二的小军退学外出打工贴补家用。小军继父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  )
①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②父母有教育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③继父母与受其抚养的继子女关系适用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 ④父母不得遗弃未成年子女,否则要担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③
议题二 子女有义务赡养不尽责的父母吗?
房某育有一子,2018年,70岁的房某因车祸导致高位截瘫,生活无法自理,要求成年的儿子进行赡养和照顾。但儿子认为父亲在他13岁的时候就逼迫他辍学去外地打工,还经常毒打自己,导致自己留下了不少病根,因此拒绝赡养。房某则认为当初是由于家境困难,逼迫儿子辍学是迫不得已。因此,双方就赡养问题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该案件后作出判决,房某的儿子每月支付2 000元赡养费。
探究1:指出法院作出判决的依据。
探究2:房某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归纳提升
1.区分抚养、赡养和扶养
抚养 赡养 扶养
区 别 定义 长辈对晚辈在物质上的养育和精神生活上的照料 晚辈对长辈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和生活上的帮助和理解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互相扶助
适用 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
联系 ①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②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方法技巧] 总结父母与子女的双向权利义务关系: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和教育义务,对子女来说就是被抚养权和受教育权;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对父母来说就是被赡养的权利。
2.正确区分虐待与家庭暴力
虐待 家庭暴力
区别 最基本的特征是持续性和经常性 一次或短期的殴打、捆绑等行为可以构成家庭暴力,但不一定构成虐待
在表现方式上主要是进行肉体上的摧残或精神上的折磨 在表现方式上主要是肉体上的摧残
联系 两者都是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都给家庭成员造成伤害,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对点训练
4.有一位老人,靠捡破烂维持生计,实在揭不开锅时,老人来到儿子家,希望儿子能接济一点。但儿子儿媳以老人照顾不了孙子为由,将其锁在门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老人对儿子有教育的义务
B.老人对孙子有抚养的义务
C.儿子对老人有赡养的义务
D.儿子对老人没有保护的义务
5.“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出自《孝经·三才》,意思是说,孝道犹如天上日月星辰的运行,地上万物的自然生长,天经地义,是人类最为根本的品行。我国民法典中也有相关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由此可见(  )
A.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只会受到道德谴责
B.我国法律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C.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规范的要求,也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
D.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遗弃老人应依法承担责任
6.2018年6月,李某合法收养表妹张某之子谢某。2022年3月21日晚,李某因认为谢某撒谎,在其家中先后使用竹制“抓痒耙”和塑料制“跳绳”对谢某进行抽打,造成谢某体表150处挫伤。经法医鉴定,谢某所受损伤已构成轻伤一级。案发后,谢某的生父母与李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对李某的行为表示谅解。本案中,李某的行为(  )
A.属于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B.属于家庭暴力行为,应受到行政处罚
C.属于家庭暴力行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D.属于正常的教育管理行为,不应受到任何处罚
随堂检测·课时达标——重落实·一步到位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意味着(  )
①父母为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 ②父母要为未成年子女创造优越的成长环境 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这一义务是有条件的 ④父母若不履行这一义务是违法的
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③
2.父母对子女最重要的义务是抚养和教育义务。下面的理解正确的是(  )
①抚养,是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②教育,是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③抚养和教育,一个侧重物质方面,一个侧重精神方面
④抚养和教育其实是一回事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3.张大爷中年丧妻,自己一人既当爹又当娘将儿子张某抚养成人。张某结婚后,媳妇经常虐待张大爷,可儿子不闻不问。张大爷年老体弱,孤苦伶仃,他要求儿子尽赡养义务,反遭儿媳一顿臭骂,张某也不管。假如你是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你可以这样说服张某夫妇(  )
①从道德上讲,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权利 ②“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父母把我们带到这个世界上,不辞辛苦地养育我们长大成人,这份感情我们一生都难以报答 ③遗弃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④告诉张某夫妇,对有赡养能力而拒不赡养的子女,如情节恶劣,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③
4.“有儿有女的,老人被安置在敬老院就没人交钱了。”长春市张女士说,80多岁的张老太住在这里两年多了,护理费每月1 500元,但现在已经欠了两万多元。在这里,张老太的子女(  )
A.履行了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B.遗弃老人,张老太有权提请法院判决
C.虐待老人,要追究刑事责任
D.只违背道德而不违背法律
5.90岁的刘老汉曾与儿子签订协议,写明其由儿子、儿媳负责养老。但几年后,刘老汉与儿子产生矛盾,赌气出走一个人居住生活。之后,儿子对刘老汉不闻不问。为此,刘老汉一怒之下将儿子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判决刘老汉儿子必须常常去看望刘老汉并尽快接刘老汉回家照顾。法院判决的依据是(  )
①子女对父母有扶助的义务 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③子女对父母有抚养的义务 ④子女对父母有保护的义务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课时1 家和万事兴
自主学习·新知全解
【新知预习】
一、1.(1)抚养 遗弃 歧视 义务教育 离婚 (2)健康 民事责任
2.(1)义务 (2)合理惩戒
二、1.(1)慰藉 (2)婚姻自由
2.(1)书面形式 (2)监护职责 (3)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3.(1)家庭暴力 遗弃 (2)法律责任
【辨识判断】
1.提示:× 在亲属关系背后,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2.提示:×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3.提示:× 根据法律,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适用于法律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4.提示:× 父母对自己的子女只生不养违法,父母只生养不教育也违法,父母虐待子女更要担责。
5.提示:× 民法典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
6.提示:× 父母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还有教育义务。
7.提示:× 民法典规定,赡养老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8.提示:×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9.提示:×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的义务。
10.提示:× 所有的子女都应该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课堂互动·议题探究
议题一
探究1:提示:父母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地位一样。
探究2:提示:①这是一种家庭暴力和虐待行为。②要承担法律责任,甚至要追究刑事责任。③这种行为会破坏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不利于构建和谐关系,不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对点训练
1.解析:刚刚因撒谎被爸爸罚站,是爸爸对刚刚的教育;妈妈领梅梅看病,体现家长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D正确。
答案:D
2.解析: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只抚养不教育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是错误的,因此,选C。
答案:C
3.解析:父母有教育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要让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而继父母与受其抚养的继子女关系适用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②③正确。题意不是反映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问题,①不符合题意。不是反映遗弃未成年子女,且遗弃子女的不一定都承担刑事责任,④错误。
答案:D
议题二
探究1:提示: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为父母提供物质上、经济上的帮助是子女不可推卸的义务,所有具有赡养能力的成年子女都应当赡养父母,支付一定的赡养费用。房某由于高位截瘫导致生活无法自理,作为子女理应尽到赡养义务。
探究2:提示:房某的观点错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和教育义务。房某以家境困难为由迫使儿子辍学打工的行为违反了义务教育法规定的父母必须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规定。
对点训练
4.解析:成年子女对老人有赡养的义务,与老人是否能照顾孙子没有直接关系,故C符合题意;A与题意不符;B、D说法均错误。
答案:C
5.解析:本题考查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材料引用《孝经·三才》,我国相关法律来强调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规范的要求,也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C正确。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不仅会受到道德谴责,还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A错误。B、D表述正确,但与材料无直接关系。
答案:C
6.解析: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李某抽打谢某的行为,属于家庭暴力行为,造成轻伤,说明已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已不适用行政处罚,C正确。A、B、D说法错误。
答案:C
随堂检测·课时达标
1.解析: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即父母要为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不履行这一义务是违法的,①④正确;父母为子女创造的成长环境不一定是优越的,②说法绝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免除,即使父母离婚,这种义务依然存在,③错误。
答案:B
2.解析:④说法不正确,排除,故选A项。
答案:A
3.解析: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是义务,不是权利,①不选;此处是虐待行为,不是遗弃行为,③不选;②④观点正确且符合题意,故选C。
答案:C
4.解析: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家庭成员有义务扶(抚)养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而拒绝扶(抚)养的,构成遗弃行为,被遗弃者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该依法作出支付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B项正确。A、D两项错误。C项“虐待”不合题意,且“虐待”未必都要担刑事责任。
答案:B
5.解析:③混淆了抚养与赡养的区别。题目中,法院依法判决刘老汉儿子必须常常去看刘老汉并尽快接刘老汉回家照顾。法院判决的依据是子女对父母有扶助、赡养以及保护的义务,故①②④入选。
答案:D课时2 薪火相传有继承
【课标要求】 1.了解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2.熟知继承的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自主学习·新知全解——探新知·助学助记
新知预习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的含义: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________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继承关系
(1)被继承人与遗产: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________财产是遗产。
(2)继承人与继承权: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____________称为继承权。
3.继承权
(1)贯彻平等原则:民法典强调继承权____________、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2)债务清偿责任: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____________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3)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①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含义 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特点 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
范围和 顺序 配偶、________、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________继承人
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只能在____________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
(1)含义: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________意思表示。
(2)形式:有________、代书遗嘱、打印遗嘱、________________、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3)效力
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________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____________为准。
③遗嘱继承是在____________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________法定继承。
(4)作用: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____________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2.非继承遗产处理形式
(1)遗赠: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____________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____________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目的:使____________的生活得到保障。
助学助记
我国的继承法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改变了以往女性、非婚生子女无法继承遗产的歧视性做法。
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不得取消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遗产份额,应为其保留适当的遗产。
只有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遗嘱继承人,才属于遗嘱继承。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称为遗赠,不属于继承。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强,证据效力最高。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书。
遗赠扶养协议必须书面形式。
继承顺序:遗赠优先于遗嘱,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
辨识判断
1.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对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
2.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就是房屋和钱财。(  )
3.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以年龄大小为依据。(  )
4.继承就是子女对父母合法财产的继承。(  )
5.继承制度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际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  )
6.王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20万元,属于基于血缘关系获得继承权。(  )
7.根据法律规定,丧偶的儿媳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
8.以遗嘱的方式转移被继承人个人合法财产的称为遗嘱继承。(  )
9.遗嘱人订立遗嘱后不可以变更或者撤销。(  )
10.法定继承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
11.继承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赠。(  )
体系建构
课堂互动·议题探究——提素养·触类旁通
议题一 未留遗嘱,遗产该如何继承?
同学小李的奶奶王女士育有一子(小李父亲)一女(小李姑姑),其还有一个弟弟王某。王女士与小李一家生活在自己名下的一套四合院中,小李的姑姑两年前因车祸去世了,小李的姑父一直生活在另一个城市。两天前,王女士因病过世,留下60万存款和一间租用的店面(近半年的租金2万元还未付)。为此,一家人有着不少疑惑。
探究1:小李爸爸认为自己一直和母亲生活在一起,早就继承了这套四合院,这想法对吗?为什么?
探究2:店面是王女士租的,现在人都死了,这2万元租金还要不要付?
探究3:王某和小李的姑父觉得自己也该多少继承一点儿。你是如何认为的?
归纳提升
1.法定继承的特征
(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各国法律虽都承认遗嘱继承的优先效力,但也无不对遗嘱继承予以一定的限制。
(3)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法律基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
(4)法定继承中法律关于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的规定是强行性的。
(5)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并存。
2.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4)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特别提醒]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的是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代位继承权。当今世界各国继承法中一般都有代位继承的规定,但具体规定却有所不同。
3.“父债子还”是否有法律依据
(1)“父债子还”没有法律依据,只是民间的一种说法。只要父母健在,子女不会因为父母的民事行为而承担连带责任,父债无须子偿。但如果父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作为代理人的子女,如果父母所负的债务是用于家庭支出,共同生活的子女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3)因此,从法律角度出发,民间流传的“父债子还”带有一定的片面性,是不准确的。“父债”可能由子女偿还,子女也可能不用偿还,关键是看其父亲留下遗产的价值大小和其子女的还款意愿。
对点训练
1.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黄丙对黄甲的存款没有继承权
B.黄丙通过遗嘱继承获得黄甲存款
C.黄乙作为法定继承人应该获得存款
D.黄乙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护继承权
2.近年来,因财产继承问题而发生的纠纷、诉讼呈现与日俱增的趋势,尤其是房产继承,更成为继承纠纷、诉讼的多发领域。针对遗产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也不能参与遗产分割 ②收养的子女和继子女没有继承养父母、继父母遗产的权利 ③继承人之间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进行遗产分割 ④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甲(男)与乙(女)结婚,其子小明20周岁时,甲与乙离婚。后甲与丙(女)再婚,丙子小亮8周岁,随甲、丙共同生活。小亮成年成家后,甲与丙甚感孤寂,收养孤儿小光为养子,视同己出,未办理收养手续。若丙去世,下列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  )
①小明 ②小亮 ③甲 ④小光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议题二 多份遗嘱,应以哪份为准?
李大爷丧妻后再婚,再婚时有婚前房产一套。婚后,李大爷中风,老伴一直尽心照顾,为了感谢老伴,他写了一份自书遗嘱,声明自己去世后房子和存款都归老伴所有。此后,由于李大爷久病在床,老伴变了态度。李大爷的儿子得知后,便把他接到自己家里照顾。为了感谢儿子,李大爷又决定把财产都留给儿子,便做了公证遗嘱。好景不长,李大爷因不喜欢儿媳的态度,又给女儿打电话要求住到医院疗养。住院期间,女儿每日看望照顾。弥留之际,李大爷在两个医生面前做了口头遗嘱,将财产全部留给女儿。
探究1:李大爷处分财产的方式属于遗嘱继承吗,为什么?
探究2:分析李大爷去世后,财产应该由谁继承。
归纳提升
1.遗嘱的有效条件
(1)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否则不能有效。
(2)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人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应属无效遗嘱。
(3)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4)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6)遗嘱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区别
(1)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一般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均分;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
(3)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效力。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遗赠是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遗赠人不仅可以单方面订立遗嘱,而且还可以随时变更遗嘱的内容,或者撤销原遗嘱,另立新遗嘱。
(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以受遗赠人为其尽扶养义务为条件。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而遗赠必须是无偿的,是财产所有人生前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行为。
对点训练
4.张乙是张甲的弟弟,张母一直与张甲夫妇共同生活。后张甲早逝,其妻刘某一直尽心赡养张母,张乙只是偶尔探望张母。2021年张母立下遗嘱写明其遗产由刘某一人继承。2022年春,张母病逝,张乙与刘某就遗产继承和赡养费问题产生争议,张乙认为自己才是张母遗产的继承人,刘某则要求张乙补偿其一定的赡养费。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刘某有赡养张母的法定义务,不应再要求赡养费 ②刘某无赡养张母的法定义务,要求张乙补偿赡养费是合理的 ③张乙是张母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其遗产 ④根据张母的遗嘱,刘某有权继承其遗产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
5.为避免子女因遗产起纠纷,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生前立下遗嘱。在我国,存在六种遗嘱类型,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以及口头遗嘱。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六种遗嘱类型的证明力是相同的 ②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有利于家庭的和谐稳定 ③遗嘱内容打印后由遗嘱人亲自签名的属于自书遗嘱 ④若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6.甲有乙、丙和丁三个女儿。甲于2022年1月1日亲笔书写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乙继承,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同年3月2日,甲又请张律师代书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丙继承。同年5月3日,甲因病被丁送至医院急救,甲又立口头遗嘱一份,内容是其全部遗产由丁继承,在场的赵医生见证。甲病好转后出院休养,未立新遗嘱。如甲死亡,下列哪一选项是甲遗产的继承人(  )
A.乙 B.丙
C.丁 D.乙、丙、丁
随堂检测·课时达标——重落实·一步到位
1.黄某父亲去世时没留下任何遗产,只留下60万元的债务。父亲临终前希望黄某想办法把债还上。此后,黄某没日没夜地挣钱还债。黄某的还债行为(  )
A.是应尽的义务 B.属于自愿偿还
C.完全没有必要 D.缘于父债子还
2.余某和辛某领取结婚证后,在回家的途中发生车祸,辛某死亡。可以参加其遗产继承的法定继承人有(  )
①辛某父母 ②辛某兄弟姐妹 ③余某 ④余某与前夫的儿子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3.李大伯有一个弟弟,一个儿子,一个孙子,生前一直念叨要把自己名下的一套100平方米的商品房捐给国家,但没有立下遗嘱。其死后,这套房子归(  )
A.弟弟 B.儿子
C.孙子 D.国家
4.刘大妈有两个儿子,大儿子英年早逝,但儿媳一直在生活上照顾自己。小儿子整日游手好闲,有家不回。刘大妈死后留下20万元存款。对于这笔钱(  )
A.应该由儿媳和小儿子共同继承
B.儿媳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
C.小儿子有家不回没有资格继承
D.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全继承
5.在遗嘱继承中,证明力最强的是(  )
A.自书遗嘱 B.录音录像遗嘱
C.代书遗嘱 D.公证遗嘱
课时2 薪火相传有继承
自主学习·新知全解
【新知预习】
一、1.个人合法
2.(1)个人合法 (2)财产性权利
3.(1)男女平等 (2)继承的遗产 (3)子女 第一顺序 法定继承人
二、1.(1)单方 (2)自书遗嘱 录音录像遗嘱 (3)两 最后的遗嘱 法定继承人 优先于 (4)遗嘱人意愿
2.(1)法定继承人 (2)生养死葬 孤寡老人
【辨识判断】
1.提示:× 对于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2.提示:× 继承人继承的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合法财产。
3.提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4.提示:×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这里的继承人可以是子女,也可以是其他身份;被继承人,可以是父母,也可以是其他身份。
5.提示:√ 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6.提示:√ 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
7.提示:× 根据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8.提示:× 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9.提示:× 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之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者撤销其所立遗嘱。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10.提示:× 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11.提示:×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是取得继承权的两种根据;遗赠不属于继承。
课堂互动·议题探究
议题一
探究1:提示: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因此,小李爸爸认为他早就继承了这套四合院的想法是错误的。
探究2:提示:对被继承人死亡时未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之内承担清偿责任。被继承人没有遗产或者债务超过遗产的部分,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但自愿偿还的除外。因此,王女士所欠的这2万元租金应该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
探究3:提示: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时,应该适用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是: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王女士的弟弟王某,没有继承权。王女士的女婿因其生前,没有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因此也没有继承权。
对点训练
1.解析: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黄丙作为黄甲的侄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没有继承权,不是通过遗嘱继承,而是通过遗赠获得黄甲存款,A项正确,B项错误。遗嘱的法律效力大于法定继承的效力,C、D错误。因此答案选A。
答案:A
2.解析: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①错误;收养的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养父母、继父母遗产的权利,②错误。
答案:D
3.解析:小亮是丙的儿子,所以享有继承权,②正确;甲与丙是夫妻关系,故甲有权继承丙的遗产,③正确。甲与丙结婚时,小明20周岁,与丙之间不存在抚养关系,小明不能以继子女身份参与继承,①排除;甲与丙收养孤儿小光,未办理收养手续,因此,收养关系不成立,小光不能以养子的身份参与继承,④排除。
答案:B
议题二
探究1:提示:属于遗嘱继承。因为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李大爷的老伴、儿子、女儿均为其法定继承人,李大爷通过遗嘱处分财产的方式属于遗嘱继承。
探究2:提示: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李大爷的遗产应该由其女儿继承。
对点训练
4.解析:张甲早逝,其妻刘某无赡养张母的法定义务,①错误;刘某一直尽心赡养张母,张乙只是偶尔探望张母,刘某要求张乙补偿赡养费是合理的,②入选;张母立下遗嘱写明其遗产由刘某一人继承,说明刘某有权继承其遗产,④正确;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③排除。
答案:B
5.答案:D
6.解析: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甲于2022年1月1日亲笔书写的以乙作为唯一继承人的遗嘱有效,A正确。代书遗嘱和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甲所立代书遗嘱和口头遗嘱,因只有一名见证人,不符合形式要求而无效。B、C、D错误。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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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析:继承人对超过继承遗产部分的债务,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A错误,B正确。黄某替父还债的行为,是诚信的表现,不是完全没有必要;父债子还属于封建社会的思想,CD错误。因此答案选B。
答案:B
2.解析:①③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②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选;余某前夫的儿子与辛某未形成抚养关系,无继承权,④不选。
答案:C
3.解析:被继承人李大伯没有立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李大伯的儿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答案选B。
答案:B
4.解析: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BC项错误;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小儿子有家不回,儿媳可适当多分,D项错误。因此答案选A。
答案:A
5.解析: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强,证据效力最高。因此答案选D。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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