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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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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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6张PPT)
课前回顾
第二框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课堂训练
1. 李某计划携全家到衡山去度假,提前与旅行社签订了合同。冰雪灾害发生后,旅行社通知原定出团计划取消。李某同意取消,但认为旅行社应该支付违约金,被旅行社拒绝。旅行社的行为( )
①是违约行为 ②应承担违约责任 ③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④不是违约行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第二框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2. 2022年5月,赵某与孙某签订了购买30箱某品牌白酒的合同,双方约定30日内交货,约定定金3万元,违约金5万元。截止2022年7月,赵某共收到20箱该品牌白酒,多次催促未果,双方发生纠纷。本案件中( )
①孙某违背了协助履行原则和诚信原则 ②孙某可以单方变更修改合同,继续履行
③孙某需向赵某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 ④孙某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需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B
课堂训练
第二框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3. 甲与乙之间签订住房买卖协议,在尚未过户的情况下甲与丙又签订协议,将住房以更高的价格卖给丙并过了户,造成甲与乙之间的合同无法履行。甲因没有履行合同,可能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  )
A.继续履行
B.采取补救措施
C.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D.返还定金
C
【解析】因房屋已过户给了丙,合同无法继续履行,A错误;也没有办法采取补救措施,B错误;只返还定金没有体现承担责任, D错误。甲因没有履行合同,可能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C正确。
课堂巩固
4. 某拍卖公司发布拍卖公告,定于一周后拍卖10件玉器藏品。刘先生看到公告后,于指定日期前往该公司参加拍卖会,经过多轮举牌应价,终以7万元价格拍得一件心仪的古玉藏品,但在收货时发现该公司隐瞒了藏品有瑕疵的事实。下列说明正确的是( )
①刘先生的举牌应价属于承诺 ②该拍卖公司的拍卖公告属于要约
③该拍卖公司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 ④该拍卖公司的拍卖公告属于要约邀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解析】①:在拍卖活动中,拍卖公司的公告属于要约邀请;①错误。
②:现场拍卖的报价行为属于要约,多个竟拍者的举牌应价行为属于新的要约,拍卖公司的落槌行为属于承诺;②错误。
③④:全面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该拍卖公司隐藏该藏品有瑕症的事实,违背了全面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拍卖活动中,拍卖公司的公告属于要约邀请。③④正确。
故本题选D。
第二框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课堂巩固
5. 甲公司根据乙公司的布料促销广告信息,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布料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先付定金4万元,4月15日前到货,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6万元。由于该布料比较紧俏乙公司直到4月18日才把货备齐,期间未跟甲公司进行沟通。后在送货途中遇临时交通管制,晚几小时才到达甲公司,被甲公司拒收。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乙公司布料促销广告属于要约邀请,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乙公司违背了全面履行原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③乙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间交货延迟,可以免责
④甲公司有权要回定金,并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6万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第二框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③不属于不可抗力,不免责
①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违约金和定金只能主张一项:
若主张违约金,乙公司需要支付6万元+4万元=10万元
若主张定金,乙公司需要支付双倍定金4万元+4万元=8万元
综上,甲主张违约金。
课堂巩固
6. 陈某到本市的一家家具城购买家具,看中了甲公司生产的一套红木家具。双方达成协议,陈某预付定金5000元,甲公司保证3天内送货到陈某家。次日下午,因员工吸烟导致意外失火,该套家具被烧毁。对于本案的处理,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
A. 合同成立,故由陈某承担损失
B. 由甲公司承担损失,应退还定金5000元
C. 火灾属于不可抗力,双方都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D. 系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甲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D
第二框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课堂导入
小壮和小杰是高一同班同学,在观看学校运动会比赛时,小壮跑过来从身后抱住小杰打闹玩耍间,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小壮赶紧和老师一起将小杰送到医院。经诊断,小杰右腿骨折,小杰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在医保之外还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一万余元。
思考:你认为材料中谁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是什么
(1)小壮的父母
小壮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父母是其监护人,对孩子要承担监护人的责任。
(2)学校
管理不善的责任。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阅读教材P32-33,自主梳理以下问题。
1、为什么承担侵权责任?
2、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哪些?如何适用?
3、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为什么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2、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哪些?如何适用?【重点!!!】
(1)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2)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侵权责任(侵犯权利)≠违约责任(合同履行)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责任 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财物受到侵害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财物受到侵害 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阳台上的花盆等、出售具有安全隐患的车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财物受到侵害 一般适用于所有权。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 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另:精神损害赔偿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格权益的情形,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②恢复名誉主要适用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课堂训练
1. 某杂志为追求“吸睛率”扩大杂志销量,精心“炮制”了某著名影星甲某和只有一面之缘的影星乙的一段绯闻,给甲某带来了极大的精神痛苦,为此甲某将该杂志社告到了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该案中杂志社适用的法律责任承担方式是( )
①定金罚则
②恢复名誉
③返还财产
④赔礼道歉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B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课堂训练
2. 姚某旅游途中,前往某玉石市场参观,在唐某经营的摊位上拿起一只翡翠手镯,经唐某同意后试戴,并问价。唐某报价18万元(实际进货价8万元,市价9万元),姚某感觉价格太高,急忙取下,不慎将手镯摔断。关于姚某的赔偿责任,唐某的下列诉求合理的是(  )
A.要求姚某承担违约责任
B.要求姚某恢复原状
C.要求姚某赔偿唐某9万元损失
D.要求姚某赔偿唐某18万元损失
C
【解析】 A混淆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B恢复原状要注意被损害的物是否有恢复到原状的可能性。C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D实际进货价8万元,市价9万元,要求姚某赔偿唐某18万元损失违背了民法公平原则。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案例分析
【情境一】
王某设计的茶叶包装盒获国家外观设计专利。该茶叶包装盒推向市场后,因其外形美观而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产品销量直线上升。但王某在茶叶批发市场发现,W茶叶公司未经许可大量制造、销售、使用王某享有专利权的茶叶包装盒。由于W茶叶公司的仿制品充斥市场,王某的专利产品销量直线下滑。为此,王某收集、保全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结合材料,W茶叶公司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解析】W茶叶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王某享有专利权的茶叶包装盒,并赔偿王某的经济损失。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3、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①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权利人受到侵害时,能否在任何时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民法速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课堂训练
1. 2018年2月,刘某因开设公司资金不够,便向马某借了60万元,约定一年后还款。后因刘某公司经营不善,到期无力偿还债务,马某碍于情面一直没有要求刘某还钱。2022年4月,马某因买房急需用钱,向刘某索要欠款,但刘某以无力偿还为由拒绝还款。马某无奈,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案已过诉讼时效 ②该案没过诉讼时效
③法院会支持马某主张 ④法院不会支持马某主张
A.①② B.②③ C. ①④ D.③④
C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变式训练) 2018年2月,刘某因开设公司资金不够,便向马某借了60万元,约定一年后还款。后因刘某公司经营不善,到期无力偿还债务。在之后,马某分别在2019年的4月、6月向刘某提出还钱之事,但都没有索要成功。2022年4月,马某因买房急需用钱,向刘某索要欠款,但刘某以无力偿还为由拒绝还款。马某无奈,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支持马某的主张吗?
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仲裁、权利人提出请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案例分析
王某和李某是朋友。2018年8月18日,王某因给儿子找工作一时钱不够用,遂向李某借款15 000元,并立字据约定在2021年8月18日前还清。很快三年过去了,王某却一直没有还钱,其间李某虽几次想向王某提出还钱之事,但考虑到和王某是朋友,加上王某经济条件确实不是太好,始终没能把话说出口。不料2022年9月,李某王某二人因其他事情发生纠纷,友谊破裂,李某遂向王某索要借款,王某却称,他的一个律师朋友告诉他欠李某的钱可以不还了。无奈,李某于2022年11月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偿还15 000元欠款。
法院会支持李某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吗?为什么?
【解析】不会。权利人在实现自己的权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中,要注意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民事权利在三年后法律一般不再予以保护。因此,法院不会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探究与分享——狗咬驴,驴踢坏汽车,驴的主人是否该担责?
2018年8月11日,在沈阳铁西区西部汽配城附近发生一起令人哭笑不得的交通事故。
现场目击者称:“事发时一辆驴车停在了路边,驴主人正在卖水果,路边突然冲出来一条法国斗牛犬,一口就咬到了驴唇上,随后又钻到了驴子的身下,咬住就不撒嘴,最后还是狗主人用棍子把狗给敲了下来。”
据了解,驴子被狗咬的时候,驴在挣脱时把一辆停在路边的奥迪A8给碰到了,造成奥迪车左侧尾部,后杠及尾灯等部位损坏严重,已经完全裂开;附近修理厂工作人员称修理费大约在10万元左右。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思考:你认为驴主人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为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一般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原则)【通常由受害人证明行为人有错】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a.形式:故意或者过失。
b.影响: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构成要件
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的。
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
损害事实+主观过错+因果关系
课堂训练
1. 王女士乘坐公交车去上班,车价2元,车至半路,该司机突然紧急刹车,导致王女士失去平衡摔倒,腿骨骨折,花去治疗费用2万元。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司机不是故意刹车,在主观上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 
②公交公司认可侵权,但拒绝王女士同时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要求 
③紧急刹车与王女士的损害有因果关系,公交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公交公司没有全面履行合同,王女士可以选择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D
【解析】故意与过失都是主观过错的表现,司机存在过错,排除①。侵权责任可以合并使用,排除②。侵权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③入选。合同履行要坚持全面诚信原则,④入选。故选D。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探究与分享:电梯内被劝阻吸烟者猝死案
【解析】方某劝阻吴某在电梯内吸烟的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属于正当劝阻行为。方某没有侵害吴某生命健康的故意或过失。其劝阻吴某吸烟的行为本身不会造成吴某死亡的结果。方某的劝阻和吴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方某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方某在小区居民楼电梯内吸烟,邻居吴某劝阻,
二人因此发生言语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死,方某
之妻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四十余万元。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劝阻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鼓励。吴某的行为方式理性、平和、并无不当,与方某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故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
结合法律知识与生活常识,谈谈你对此案判决的看法。
案例
分析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2020年10月17日,上海野生动物园一名工作人员在猛兽区实施作业时,遭到棕熊攻击不幸身亡。
上海野生动物园景观建设部安排外包单位金艺公司到猛兽区(熊区)翻土除草。因为挖掘机司机不了解园区的规定,司机在园区下车想要修理坏了的挖掘机。饲养员朱某某深知司机这样的做法很危险,于是下车叫其上车,在回程过程中被棕熊扑倒撕咬,等到施救人员赶到后驱赶熊群,朱某某已遭遇不幸。日前,这一事件调查结果公布,9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理。
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过错推定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2、什么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什么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特殊
侵权
过错推定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即: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
即: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知识拓展: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知识拓展: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判断下列案例中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情境①:李某在住宅小区楼房电梯内被宠物大咬伤,受伤后李某前往医院就诊,支出多项医药费用。李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宠物犬饲养人黄某承担赔偿责任。
情境②:于某在公园参加风答比赛,并将自家饲养的宠物犬拴于公园绿化带的防护栅栏上。比赛中途,石某故意向该宠物犬投掷石块,并踢打宠物犬,最终被该宠物犬咬伤。石某认为饲养人于某未看管好宠物,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于某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
情境③:张某看到邻居王某家门口拴着一条狗,张某用鞭炮去吓这条狗,想看看狗的反应,结果狗受到鞭炮声的惊吓挣脱了链子,咬伤了在附近玩耍的赵某。赵某找到张某要求其赔偿因治疗支出的相关费用,遭到拒绝,无奈将狗的主人夏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因治疗支出的相关费用。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情境①中的黄某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则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情境②中的石某,其被宠物犬咬伤是其故意向宠物犬投掷石块、踢打宠物犬导致的,故宠物犬的饲养人于某可因此免除或减轻侵权责任。
情境③中,张某用鞭炮吓狗,导致狗挣脱链子并咬伤他人,是导致损害发生的原因,张某作为肇事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赵某将狗的饲养人夏某作为被告,夏某在依法赔偿赵某后,有权向张某追偿。
饲养动物
①家养宠物→无过错责任
②动物园的动物→过错推定责任
③第三人过错→被侵权人可以向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可追偿
教育机构
①无人上学受到侵害→过错推定责任
②限人上学受到侵害→过错责任
③校外第三人侵权→侵权人承担责任,
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可追偿
知识整合:全面理解侵权责任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一般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构成条件 同时具备过错、损害行为;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直接推定侵权人存在过错由其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
承担方式 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 承担方式主要为赔偿损失
适用范围 没有范围限制 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
课堂训练
1. 甲路过乙家时,看见乙家门口拴着一条狗,甲用石头砸去,狗挣断绳子,将路过的丙咬伤。侵犯丙的健康权并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A.丙 B.甲与乙 C.乙 D.甲
D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2. 李先生养了一只宠物狗,某日牵狗绳遛狗时,行人王先生不小心踩到狗爪,宠物狗受惊咬伤王先生。在本案中( )
A.李先生在遛狗时主观上存在过错,承担侵权责任
B.李先生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C.李先生不论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责任
D.王先生行为使宠物受惊咬伤自己,李先生不承担侵权责任
C
课堂训练
3. (2022·广东肇庆·高二期末)张女士在小区楼下被高空抛下的砖头砸伤头部颅骨。虽然警方未能找到肇事方,但实地勘察后,根据砖头抛下的轨迹确定系该居民楼203-603住户所为。据此,张女士诉至法院,要求203-603五家住户赔偿自己所受的经济损失1万元以及精神损害8000元。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有( )
①203-603住户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本起伤害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住户无论有无过错均应赔偿
③本起伤害属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法院理应支持张女士诉求
④本起伤害不能确定侵权责任人,故法院不应支持张女士的诉求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是什么?
个人角度: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社会角度:①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②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添加标题
知识框架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一般侵权责任:过错责任
2、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1、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
2、侵权责任和承担方式
3、诉讼时效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课后巩固
2020年2月10日, 顾某欲将祖传的青花瓷瓶以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赵某。两人在合同中约定,3日后赵某付清余款并取走青花瓷瓶,同时赵某支付了2万元的定金给顾某作为担保。次日,顾某的朋友李某不慎将该瓷器摔碎,顾某因此向赵某提出解除合同并归还定金,赵某不同意,要求顾某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顾某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支付,双方诉至法院。
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本案中李某对其行为要承担何种民事责任,并写出承担的具体方式。
(2)法院会支持谁的主张?并说明理由。
【解析】(1)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2)法院会支持赵某主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本案中因朋友摔碎不属于该种情况,故不能免责。为了保障合同履行,赵某支付了顾某2万元定金,故当顾某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易错易混:侵权责任VS违约责任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易错易混:侵权责任VS违约责任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行为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 有损害事实(前提条件) 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合同当事人违约。
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承担责任的方式 【重点!!!】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案例分析
【情境二】
2020年5月9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函称:“我公司因庆典需要200套西服,如果贵公司有能力在6月1日做出并送达,请回函。”5月10日,乙公司回函称:“我公司有能力做,每套1 000元,如贵公司愿意接受此价格,会在6月1日之前运抵贵公司,速回函。”5月11日,甲公司回函确认,5月12日乙公司收到回函,并于5月31日发货。但直到6月3日西服才运抵甲公司,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乙公司则称逾期交货是因为恰逢梅雨季,连绵阴雨耽搁了货运行程,因而拒绝承担违约责任。
结合材料,乙公司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解析】本案中,阴雨天气虽然对货运产生影响,但不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天气状况是计算交货日期时事先必须考虑的因素,故不符合法定免责情形。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课后巩固
安徽某公司营销部经理杨某分三次将102.44吨废碱液,以每吨1300元的价格交给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李某等人处置,李某等人又以每吨500元、600元不等的价格转交给无资质的孙某、丁某等人。上述废碱液未经处置,排入长江水系,严重污染环境。其中,排入长江的20吨废碱液,导致江苏省靖江市城区集中式引用水源中断取水40多个小时;排入新通扬运河的53.34吨废碱液,导致江苏省兴化市城区集中式饮水源中断取水超过14个小时。靖江市、兴化市有关部门分别采取了应急处置措施。杨某、李某等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评估,三次水污染事件共造成环境损害1731.26万元。
(1)杨某、李某等人污染环境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什么原则?
(2)分析杨某、李某等人污染环境行为的构成要件。
(3)杨某、李某等人认为自己主观上不是故意污染环境,请求免除责任。如果你是法官,怎么认识杨某、李某免除责任的请求?
【解析】(1)绿色原则
(2)损害的事实(严重污染环境,江苏省靖江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中断取水、江苏省兴化市城区集中式饮水源中断取水),主观过错(以低价把危险废物交给无资质人员),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
(3)环境污染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有无过错不影响其是否承担责任。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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