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6张PPT)《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统编版)精讲课系列精品专辑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梳理与探究 对点训练本节精练考情分析时空定位【唯物史观】运用唯物辩证史观及有关理论,了解先秦到明清时期德治思想和法治思想的背 景、内容和意义,培养学生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分析历史问题的能 力。【时空观念】认识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所处的特定时空环境,抓住其特定时空背景和阶段 特征。【史料实证】通过历史资料提出问题,深刻认识儒家思想逐步融入法典,礼法结合的特点, 提高学生探究分析历史问题的能力。【历史解释】引导学生运用文献资料,了解乡约直接面向底层百姓进行教化的意义,培养有 效解读材料、自主分析归纳知识的能力。【家国情怀】通过教学让学生认识法治与德治的结合是大势所趋,理解传统文化对社会治理 的深远影响,培养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热爱。一、教学目标与核心素养二、时空定位、夏朝 商朝 西周 春秋 战国 秦朝 汉朝 唐朝 宋朝 元朝 明朝 清朝教 礼乐 叔向、孟子 焚书 尊崇 律令 《大唐 《吕氏 乡约讲六 约 乡“主张 化 礼》、 谕》德治 家训 《圣谕广训》和六条谕北朝魏晋南令清律 律大明 大律引唐援令统圣刑天宋量亲尊律秦治非法韩刑九刑汤刑禹治法化 制度 孔子 德治 坑儒 儒术 儒家 开元 乡约》 《六 约 圣“女儿举报父亲违反交通法规”事件因父亲总是在高速路上开车时手持电话接听,家人屡劝不改,女大学生小陈迫于无奈,更出于 生命安全的考虑,通过微博、私信向警方举报了 自己的父亲;警方查实后,依法对老陈进行了教 育和处罚,并将这起举报发在官方微博上。此事 赢得众多网友点赞,也引发一些质疑,经媒体报 道后,激起了更大范围、更多角度的讨论。对于此事,你怎么看?概要阐述你的看法。三、知识梳理与探究导入新课法治——依据法律治理国家的治国思想和治国方式。教化—— 以德治国的重要方式,注重教育和引导。中国古代社会治理的两种方案法治: 中国古代法治有着“法自君出 ”的特点,突出君主的无上权威,皇帝的言行就是法律,所以,法家的“法治 ”是“君权至上 ”、“ 国权至上 ”的法治。教化: 把政教风化、教育感化、环境影响等有形和无形的手段综合运用起来,既有皇帝的宣谕,又有各级官员耳提面命和行为引导,还有立功德碑、树牌坊、传播通 俗读物等多种形式;既向人们正面灌输道理,又注意结合日常活动使人们在不知不 觉中达事明理。自古以来凡有见识的政治家都十分重视教化的作用,把教化当作正 风俗、治国家的重要国策。法律着眼于防范与惩处,教化着眼于 教育与引导,二者相辅相成。法 律教 化1.德治与法治思想的《尚书·酒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尚书·梓材》:欲至于万年惟王,子子孙孙永保民。 《尚书·泰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无逸篇》:治民要“先知稼穑之艰难 ”,“怀保小民,惠鲜(穷人)鳏寡 ”。材料2 夏商周时期颁行的刑书 上只有刑名、刑种的规定,而无 确切的罪名,人民对罪与非罪的 区别只能依据传统的观念及社会 道德、风俗习惯去加以甄别。起源》 法治思想的渊源君王及奴隶主 贵族可以随意 残害奴隶德治思想的渊源:西周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商朝《汤刑》西周《九刑》夏朝《禹刑》习惯法材料3 宗族和姻戚的情谊经过了世代愈 多,便愈疏淡,君臣上下的名分,最初 靠权力造成,名分背后的权力一消失,名分便成了纸老虎,必被戳穿,它的窟 窿愈多,则威严愈减。光靠亲族的情谊 和君臣的名分去维持的组织必不能长久。 何况姬周帝国之外本来就有不受这两种 链索拘束的势力。——张荫麟《中国史纲》春秋战国时期,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周王室礼制社会秩序崩坏;诸侯国君们纷纷寻求治国新思想;文化领域诸子百家争鸣。战国时期,儒家对于“礼 ”的认识不断丰富,儒家分支之一的稷下儒家认为“ 礼 ”是在既定的社会秩序基础上建立的 一套等级制度以及适应于这套等级制度 的伦理规范;国家为了维护既定的“礼 ”,有时必须运用暴力手段强制人们去遵守。这反映了战国时期的儒家 A. 重视基层民众伦理教化DB.放弃重建礼乐制度 C.极力排斥社会阶层流动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2.德治与法治之争的背景思考1 :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分析德治与法治之争的背景。D.受到法治观念影响对点训练材料5 夏商周时期颁行的刑书上只有刑名、刑 种的规定,而无确切的罪名,人民对罪与非罪的 区别只能依据传统的观念及社会道德、风俗习惯 去加以甄别。武树臣:《中国成文法的起源》铸刑书,公布成文法,开创了古代公布法律的先例,否定 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的秘密法。刑书是国家权力的象 征,同时也有利于法律在全社会范围内得到贯彻执行,对后世 有着非常深远的影响。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 “见不仁者诛之 ”)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金属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 ”。子产“铸刑书” , 习惯法→成文法是中国最早的成文 法,拉开了中华法 系的序幕。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3.德治与法治之争 (春秋)思考2: 贵族阶级为何反对颁行成文法?刑书成,德法争1.公元前536年,代表庄正醇厚的三代理想的叔向反对子产“铸刑书 ”,认为“ 礼 ”的尊严在于其不成文,让人日用而不知,提出“ 国将亡,必多制 ”。子产则 以“吾以救世 ”回应叔向。两人争论的实质是 A. 要不要铸刑书 B B.以何种方式“救世 ” C.“多制 ”是否“ 国亡 ” D.“世 ”需不需要救 2. 先秦著作《尚书》中载: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 ”“ 民之所欲,天 必从之 ”。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说: “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 ”据此可知,先秦时期的思想 A.注重探究自然界规律 C.蕴含一定的人本精神 CB.已具有朴素的辩证观念D.积极为集权政治服务对点训练③鼓励农民通过军功上升为中小地主代表 时代 治国思想 特点 仁和礼以理服人以礼为主(王道)材料6 非礼 道德仁 不决。君 班朝治军, 不诚不庄。 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 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 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 是以君子恭敬搏节退让以明礼 礼不备。分争辨讼, 宦学事师,非礼不 祠祭祀,供给鬼神 。 —— 《礼记·曲礼》 , 亲。 非礼以力服人,以刑为主(霸道)材料7 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 法。 ……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 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故 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miu),绌羡齐非, 一民之轨,莫 如法。属官威民,退淫殆,止诈伪,莫如刑。—— 《韩非子·有度》4.德治与法治之争——儒法之争 (战国)治国思想(实践)法和刑代表特点国别轻代表 时代 治国思想 治国手段特点孔子 春秋 ①为政以德 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主张德治, 通过道德教化民众 “仁者无敌”以理服人以礼为主(王道)孟子 战国 ①性本善 ②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③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韩非 韩国 ①性本恶 ②君主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 ③君主赏罚分明,臣民必守法令。 “ 以法为教 ” “ 以吏为师 ”以力服人,以刑为主(霸道)商鞅 秦国 ①颁行法令,奖励耕战 ②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 ③鼓励农民通过军功上升为中小地主4.德治与法治之争——儒法之争 (战国)治国思想(实践)治国手段代表特点国别轻民为贵,社稷次之,君 为轻。—— 《孟子·尽心下》 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 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 不循其礼。 治世不一道, 便国不法古。—— 《史记·商君列 传》吾说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 “久远,吾不能待。…… ”故吾以彊(强) 国之术说君,君大说之耳。:根据材料并结合时代 背景,分析孟子和商鞅境遇不 同的原因。王何必曰利 亦有仁义而已 矣。叟不远千里而 来,亦将有以 利吾国乎?子何以中吾 君?吾君之 欢甚也。两则历史故事商鞅与秦孝公孟子与梁惠王思考3材料8 秦国商於县有个黑林沟村,该村是秦国变法的模范村,村长黑九因为儿子参军训练坠崖死了,无法为家里立功光耀门庭,变得意志消沉,无心耕作,在村 里开了个酿酒坊,经常拉着后生饮酒大醉。村里人变得越来越懒惰,荒芜了田庄, 村里由此没落。县令是个儒家士子,讲究仁政爱民,不忍看到黑林沟人忍饥挨饿, 便救济他们。村民一直吃救济粮,不再耕作。商鞅知道后,依法处死了村长和县 令,重申新法主张、明确奖惩,让村民重新自励,恢复了往昔斗志。——整理自孙皓晖《大秦帝国》法家思想强调重刑治理国家,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相反,儒家思想不适用于列强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展示你的风采!儒家VS法家,仁治VS法治思考4: 这个故事说明了什么?1.(2021天津)孔子认为“身正 ”是为政者的重要品质, “不能正其身,如正人 何? ”韩非子主张立法者“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 ”。他们这是倡导 统治者 A.推行仁政 C B.以法治国 C.规范行为 D.监督民众 2.韩非子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 巩固;西塞罗在《论共和国》中论述: “既然法律是公民联盟的纽带,由法律确 定的权利是平等的, ……作为同一个国家的公民起码应该在权利方面是相互平等 的……社会才能安定。 ”材料说明 A.中国法律体系比西方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B.西方法律对近代法治社会产生重大影响 C.中西方法律都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要目的 D.中国法律十分严苛并且极力维护君主专制D对点训练秦代“ 以吏为师 ”,《法律问答》可能就是当时培训官吏时使用的教材。案例一:甲盗取财物价值千钱,乙在知情的情况下分赃一钱,则二人同罪。 ......案例四:两人持剑相斗, 一人削掉了一人发髻,则应被处以城旦(筑城的苦役)徒刑。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1.秦朝时期商鞅在魏国李悝《法经》基础上, “ 改法为律” 。秦朝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 此后,历朝法典多以“律”命名。秦汉朝廷还颁布法律文告,称“令 ”。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材料9 律,法也。——《尔雅》 材料10 令者教也,所以 教民人;法者刑罚也,所 以禁强暴也。——《盐铁论》严刑峻法云梦睡虎地秦简材料12 时有疑”狱。曰:甲无子,拾道旁弃儿乙,养之为子。及乙长,有罪杀人,以状语甲,甲藏之。甲当何论?仲舒断曰:甲无子,振活养子,虽非所生,谁 与易之。圣人之道,不能独以威势成政,必有教化。《春秋》之义,父为子隐, 甲宜匿乙。诏:不当坐。 —— (西汉)董仲舒撰:《春秋决狱》材料11 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其事异域,其用一也,不可不以相顺,故君子重之也。《春秋繁露·精华》汉朝初年,袭秦律,制成《九章律》, 张家山汉墓《二年律令》 。儒家知识分子“ 以经注律(引礼入法) ”。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称“ 以经注律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2.汉朝时期《春秋》: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春秋决狱重教化 以经注律思考5: 据材料理解“春秋决狱 ”。等纳入法律条文或制度; (纳礼入律) 是最重要的变化。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3.魏晋时期特点:以经注律,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为量刑原则之一,目的是维护儒家的三纲五常。情况: 魏明帝减省律令,司马昭时对《魏律》进一步减省;魏晋时期, “十恶 ”材料13 后人生意,各为章句(许多的学者 根据儒家经典之中的章句,各自理解法律的 意思,并且著书立传)。叔孙宣、郭令卿、马融、郑玄诸儒章句十有余家,家数十万言。 凡断罪所当由用者,合二万六千二百七十二 条,七百七十三万二千二百余言。—— 《晋书》材料14 ……诸犯死,若祖父母、父母七十以上,无成人子 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上请, 流者鞭笞,留养其亲,终则从 流,不在原赦(she豁免、减 轻)之例。——《北魏律·名例》材料15 《晋律》首先确立“准五服以制罪 ”的定罪量刑原则,把“五服 ”制度与 法律相结合,凡亲属之间犯罪,在刑法方面的适用原则是:亲属相犯(如杀、伤 等),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西晋时期,法律规定“竣礼教之防, 准五服以制罪 ”,处理亲属相犯的刑 事案件时,需要按照“五服 ”之内的 血缘关系,依据当事人之间的尊卑、 长幼、亲疏定罪。这体现出 A.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B.约法省禁,慎刑慎罚 C.引礼入律,礼法合流 D.律为正文,例为附注C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在民事方面,如财产转让时违反法律,则关系 越亲,处罚越轻。尊,相对减轻。 —— 曾宪义《中国法制史》晋制《晋律》时,第一次将礼中 的“服制 ”列入律典中,作为定罪量刑的原则。“五服 ”,即以丧服为标志表 示亲属间血缘亲疏及尊卑,共分五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律令儒家化对点训练材料17 诸告祖父母、父母者,绞。谓非缘坐之罪及谋叛以上而故告者。议曰:父为子天,有隐无犯。如有违失,理须谏诤,起敬起孝,无令陷 罪。若有忘情弃礼而故告者,绞。注云:“谓非缘坐之罪 ”,缘坐谓谋 反、大逆,及谋叛以上,皆为不臣,故子孙告亦无罪。——《唐律疏议》唐初对律多次删减;唐高宗时期在《贞观律》的基础上修订颁布《永徽律》 ,后又命人对律文逐条解释,撰成《永徽律疏》,即 《唐律疏议》 。是我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 系确立的标志。材料16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两者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 者也。 ——《唐律疏议·名例》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法律儒家化基本完成4.唐朝时期唐朝法律:礼 法 结 合材料19 (唐律)按照民间礼俗, “子不复仇非子也 ”;“ 闻丧即须哭泣 ”;“事亲有隐无犯 ”;身为子孙对其父母、祖父母应当 “ 以其饮食忠养之 ”。……那些本来在民间流传既久的,曾经被儒家经典记载或讨论过的,靠着道德自律和乡里组织调解的各种风俗习惯,都一一披上法律的盛装,闪烁着王法的威严。——武树臣:《中国法律思想史》思考6: 根据材料理解“唐朝教化”提倡礼治:《大唐开元。礼》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集大成。推广家训:在社会层面,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经验,材料18 父母威严而有慈 畏经慎验而生孝矣。 强化基层教《 氏家训》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4.唐朝时期唐朝教化:强化基层教化。元明清朝代 宋朝 宋朝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 963年的《宋刑统》,其条目与《唐律疏议》基本相同,只是有些 内容略有改变。 朝 朝 朝材料20 《问刑条例》是《大明律》的子法律。由于朱元璋制定的《大明律》不可更改,在实行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着法律与现实脱节的情况。为适应社会的需要,矫正《大明律》不可更改的弊端,在明朝中期以后,条例成为一种被广泛运用的法律形式。弘治13年(1500年)整理修订了279条条例,颁行天下, “永为常法 ”,这就是《问刑条例》。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1.法律的沿革 自主活动1: 根据教材,梳理宋元至明清法律的沿革。特点: 多以《唐律》为蓝本;开创了律例合编新体例。思考7: 宋朝以后的法制建设有什么特点?—— 曾代伟主编 《中国法制史》材料21 凡诸卑幼,事无大小,毋得专行。必咨禀于家长。......凡子受父母之命,必籍记而佩之,时省而速行之。事毕,则返命焉。或所命有不可行者,则和色柔声,具是非利害而白之,待父母之许,而后改之。——朱熹《家礼》宋朝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并发展出理学;立统治地位,控制教育与科举,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甚至深入族规、家训、乡约之中;朱熹的《家礼》和《小学》也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宋刑统》的律文内容基本上承 袭了《唐律疏议》 ,但在律之后附 录了敕令,宋朝立法史上出现了敕 律并行和“ 以敕代律 ”的情况。 这主要说明宋代 A.法律内容更加丰富 B.君主专制制度强化 C.立法部门权力削弱 D.执法的随意性加强B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对点训练2.宋元至明清时期的(1)理学教化材料22 吕大钧为了证明儒家思想同样可以为治理乡村社会做出贡献,在辞官回 乡后创制《吕氏乡约》 。它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乡约,对后世影响甚大。 《吕氏乡约》的宗旨在于使乡民能“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 恤 ”,要求乡民按照“长幼有序 ”原则遵守相关礼仪规定。它列举了酗酒、赌博、 斗殴、失信、造谣等不良行为,制定了相关的惩罚措施。《吕氏乡约》规定“约 正一人或二人,众推正直不阿者为之。专主平决赏罚当否”。“每月一聚,具食; 每季一聚,具酒食”。“遇聚会,则书其善恶,行其赏罚”。“若约有不便之事, 共议更易 ”。 “ 吕氏乡约于君政官治之外别立乡人自治之团体,尤为空前之创 制 ”。“且所约四事,偏重道德。经济教育诸要务,均在合作范围之外。 ”——选编自侯少龙《传统乡约与古代乡村治理研究》等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2.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教化 乡里中订立的共同遵守的规约(1)宋朝的乡约宋朝以后,儒学人士以乡约教化乡里;北宋吕大均《吕氏乡约》我国最早的成文乡约,以乡约教化乡里。康熙帝 圣谕十六条(2020天津)有学者认为,在中国古 代社会,官府对县以下的乡村管辖, 基本限于征徭课税和维护治安,对乡 村的其他事务并不过多干涉,乡村基 本实行自治,这种自治社会也是一种 自律社会。可以作为这一观点依据的 是 A. B. C. D. 国家政权的长期稳定A宗法教化形成的文化认同 法律制度的健全完备 乡村社会脱离政府的管控材料23 各州县做竖牌十面:凡不养父母时常忤逆者,牌书“不孝某人 ”。尊长无 礼,牌书“不义某人 ”。偷鸡摸狗,牌书“做贼某人 ”。生事殴人,牌书 “ 凶徒某人 ”。……各用大字钉于本犯门左,每 会跪约听讲,街民不与往来。约长等劝令 同约完成纳粮的任务,劝戒同约维护地方 安定。——山西巡抚、刑部侍郎吕坤《乡甲约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2.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教化(2)明朝的乡约约律融合:乡约宣讲“六谕 ”,带有强制力(3)清朝的 训练》1.历史学界主流观点认为,《左传》记载的春秋时期郑国把刑法浇铸在金属器皿 上,制定了我国最早的成文法并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 ”。这是中国历史 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对此分析正确的是A.“铸刑书 ”强调道德治国的重要性 B.春秋之前的古代中国未能以法治国C. 《左传》的历史记载一定客观1真.实D D.客观上反映了春秋时期的社会变化2.据延汉简显示,在西域屯田的小吏,按照要求必须“能书会计、治官民、颇知律令。文吏还要专门读史书,写2文.件C,练礼仪。汉代郡守设学,县官设校,配备经师,教授春秋,慢慢将不同地区的基层人民整合起来,聚合成一个大文化共同与教化结合 D.以皇权为中心3.中国古代“善书 ”出现于秦汉时期,明清时期善书出版达到高峰阶段。明代官 方敕撰的善书多达56种,包括《女诫》《祖训录》《辨奸录》《孝慈录》《教民 榜文》《古今烈女传》《仁孝皇后劝善书》等。 “善书 ”的编撰发行A.巩固了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地位 B.实现了社会矛盾的化解体。 ”据此可知,当时的地方治3理.A主要特点自治 B.体现宗法纽带 C.管理C 完善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D 阻碍了程朱理学的传播四、本节精练4.(2018年新课标卷Ⅰ)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中国基层社会治理历史悠久。改革开放以后,村民自治成为中国亿万农民的伟大创造。材料一 宋代一些地方实行乡约制度。其功能主要是扬善惩恶,制定规约进行道 德教化,并建立民间组织和相关的赏罚制度,明清时期,宣讲“圣谕 ”成为乡约 最重要的内容。当时,由地方官吏广泛推行乡约制度,设立乡约组织,每月召集 百姓宣讲、教化。康熙九年颁布了乡约组织必须宣讲的《上谕十六条》,内容包 含“重农桑以足衣食 ”“训子弟以禁非为 ”等。——据杨开道《中国乡约制度》等(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概括宋代到明清时期乡约制度的变化,说明乡约制度的积极作用。(12分)(1)变化:宋以道德教化为主,明清增加了宣讲“圣谕 ”的内容;(3分)乡约 组织从民间自发建立到由地方官吏推动设立。(3分)积极作用: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2分)有利于发展生 产;(2分)促进了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2分)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 孟子与商鞅的儒法之辩.mp4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课件)2023-2024学年高二历史.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