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学案(无答案)-统编版(2019)历史高中选择性必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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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学案(无答案)-统编版(2019)历史高中选择性必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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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程标准: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基础知识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德治思想的渊源
(1)夏商:统治者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2)西周:以宗法制为核心的礼制,"敬天保民"的思想,有一定的进步性。
2、法治思想的渊源
(1)夏商周:夏《禹刑》,商《汤刑》,周《九刑》。
(2)春秋时期:郑国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3、特点:夏商重刑轻德,西周明德慎刑。
4、德治与法治之争——春秋战国时期
(1)背景:春秋战国时期,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诸侯国君寻求治国新思想。
(2)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子产“铸刑书”而引起
(3)儒家的德治思想
①人性善,主张德治,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
②孔子:为政以德;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不要过度消耗民力
③孟子: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4)法家的法治思想
①人性恶,主张法治
②商鞅:变法保护新兴地主阶级利益(颁行法令,奖励耕战)
③韩非:君主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赏罚分明;“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比较儒家与法家:
角度 儒家 法家
核心观点 认为人性善→主张徳治(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与仁政,重视民生与民意 认为人性恶→主张法治
代表人物 孔子和孟子 商鞅和韩非
主要言行 ⑴孔子提出,统治者要“为政以德”“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不要过度消耗民力;⑵孟子建议统治者“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认为“仁者无敌”⑶孟子宣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⑴商鞅在秦国颁行了一系列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⑵韩非——①提倡君主不要谈礼义,而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②君主赏罚分明,则臣民必能守法奉令,③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以保证法令畅通
社会影响 ⑴儒家思想并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无助于国君实现他们的强国抱负;⑵在重视富国强兵的君主们看来,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 ⑴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⑵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2、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秦汉:
(1)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
(2)汉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
(3)秦汉朝廷发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2、魏晋——律令儒家化
(1)原因: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魏明帝设律博士,专用儒家思想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律令儒家化。
(2)表现:
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作为量刑的重要原则之一,维护三纲五常。3、唐朝
(1)法律:
①唐初:律删繁就简。
②唐高宗永徽年间,在《贞观律》的基础上修订颁布《永徽律》,并逐条解释,撰成《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
a.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b. 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
(2)教化:
①提倡礼治:《大唐开元礼》是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也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②社会层面: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易错提醒:1.《唐律疏议》是我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此后,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
2.《大唐开元礼》分吉、宾、军、嘉、凶五礼,是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也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
(1)宋朝: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
(2)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唐律。
(3)明朝:
①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
②司法实践中重视"例",重修《问刑条例》,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4)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重视例,制定《大清律例》。
2、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教化
(1)理学:
①南宋后期,程朱理学逐步建立统治地位,控制教育与科举,并通过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甚至深入族规、家训之中。
②朱熹的《家礼》和《小学》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2)乡约
①宋朝以后,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北宋《吕氏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②明朝后期,乡约宣讲明太祖的“六谕”,主劝谕,但也有禁约成分,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儒学士人引用《大明律》解释六谕,不遵乡约要受处罚,甚至治罪。
③清朝乡约基本延续明朝的模式,宣讲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常引用《大清律例》。
作用: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有利于发展生产;促进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
课堂练习
1.有先秦思想家认为,“君上之于民也,有难则用其死,安平则尽其力”。据此可知这位思想家强调(  )
A.君主无为而治 B.强化血缘等级
C.推行礼乐仁政 D.实行严刑峻法
2.“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东汉时的这一说法反映出当时(  )
A.礼制观念淡化 B.儒法两家结合加深
C.崇尚法家思想 D.儒学独尊地位动摇
3.朱元璋认为,“礼乐者,治平之膏粱;刑政者,救弊之药石”,“刑政二者,不过辅礼乐为治耳”。这表明他(  )
A.强调严刑峻法的统治方式 B.重视礼乐制度的教化作用
C.宣扬休养生息的政治主张 D.兼采儒法二家为统治思想
4.《唐律疏议》记载:“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这表明
A.德礼是刑罚的本体 B.刑罚是德礼的体现
C.德礼相较于刑罚无足轻重 D.德礼和刑罚对政教皆不可缺
5.宋代,由理学家撰写的乡约是很多士人用儒家思想教化乡民的重要工具。明清时期,地方官广泛推行乡约制度,宣讲皇帝的“圣谕”成为乡约的重要内容。这反映出明清时期(  )
A.皇权借助儒学进一步扩张
B.国家权力全面深入了基层社会
C.理学逐渐成为了官方哲学
D.儒学丧失了社会道德教化功能
6、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公元前536年的“铸刑鼎”——把惩治犯罪的刑律铸在金属鼎上,向全国老百姓公布。这是中国政治史、法制史上的一件大事。春秋时期,上层贵族社会认为刑律越秘密越好,决不能让国人知道。这样才有利于贵族随意处置老百姓,增加专制的恐怖和神秘。子产这个做法,遭到很多贵族反对。晋国大臣叔向专门为此给子产写了一封措词严厉的信。信中说,本来民众怀着恐惧之心,不敢随便乱来。你把法律公布了,民众就会钻法律的空子,争相琢磨怎么做坏事而不至于被制裁,这样就不怕长官了,反而会导致犯法的事情越来越多,腐败贿赂到处泛滥,郑国也会因此而完蛋。子产给叔向回了一封信,表示要坚定不移地公布法律。结果呢?犯罪案件减少了。晋国在子产“铸刑鼎”之后20多年,也把刑法铸在鼎上,向社会公布了。孔子知道后,仰天长叹说:“晋国就要灭亡了!他们不守唐叔和晋文公的旧法,造作刑鼎。老百姓只看鼎上的条文不看贵人面孔了,贵人还能做什么!贵贱没有次序,怎么立国啊!”
——整理自马立诚《子产铸刑鼎》
⑴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说明春秋时期郑国和晋国“铸刑鼎”改革的实质及遭到反对的原因。分析子产“铸刑鼎”改革的影响。
材料二:西汉建立后,“约法三章”不再适应现实需要,新的法令条文不断增加,形成《九章律》。汉武帝时,《九章律》之外的“旁章科条”迅速增至359“章”,仅关于死罪的法律条文便有1 000 多条,“律令烦多,百有余万言”;具有法律意义的案例汇编越编越多,《春秋》一书所记史事在判案时也用作参考。三国魏初,沿用的“秦汉旧律”竟多达906卷,770余万字,东汉以来马融、郑玄等儒学大师对法律的注释也具有法律效力。
魏晋时对法律进行了重大改革。大量行政法规被编辑为“令”,由具体行政部门掌握。改定的新律以刑法为主体,共20篇、620条、27 600字,大大降低了官吏判案时任意引用法令条文的可能性。与汉代明显不同的是,新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同罪而不同罚。
——摘编自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
⑵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概括指出魏晋法律改革的主要特点并分析影响。
答案:DBBDA
6、(1)实质:否定奴隶主贵族的特权。
原因:①公布法律损害了贵族的利益;②守旧大臣担心公布法律会引起社会动荡(社会混乱或违法、腐败贿赂等现象严重);③孔子主张克己复礼,法律的公布与之矛盾。
影响:①使民众有法可依,是中国法制史的一大进步;②打击了奴隶主贵族;③有利于郑国稳定社会秩序;④顺应了历史发展潮流,推动了晋国等其他诸侯国的改革。
(2)特点:①从现实需要出发;②删繁就简;③刑法与行政法规分离;④突出伦理犯罪。
影响:“独尊儒术”后儒家经典开始影响法律实施;东汉时儒家学者深入影响法律条文的解释;魏晋时期儒学理念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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