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课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 学案(含答案)-统编版(2019)历史高中选择性必修一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第17课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 学案(含答案)-统编版(2019)历史高中选择性必修一

资源简介

第六单元 基层治理与社会保障
第17课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
学习目标:
本单元课标 1.6.基层治理与社会保障 ⑴了解中国古代以赋役征发为首要目的的户籍制度,以及有代表性的基层管理组织; ⑵知道中国古代王朝在社会救济和优抚方面的重要措施; ⑶知道西方主要国家基层治理的特点及其由来; ⑷了解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及其实行情况。
要点 学纲 学习重点
一、历代户籍制度演变(参见表1) (一)战国秦汉:编户制度(编户齐民)、分类户籍制度 (二)两晋南朝:黄籍和白籍、“土断” (三)隋唐:“大索貌阅” (四)宋元:主户与客户、“诸色户计” (五)明清:黄册 1.历代户籍制度的演变; 2.历代基层社会治理; 3.历代社会救济政策
二、历代基层组织与社会治理(参见表2) (一)历代基层组织(乡里→保甲制度) (二)历代基层社会治理
三、历代社会救济与优抚政策 (一)实施原因 (二)概况与特点 1.概况:救济力量、救济对象与救济形式等 2.特点 (三)实施的作用
基础知识
一、历代户籍制度演变(表1)
历史时期 户籍制度演变的情况
战国秦汉 战国 国家大规模编排民户,制定户籍,始于战国时期。公元前375年,秦献公“为户籍相伍”。《商君书》说:“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
秦朝 实行分类登记制度,除一般百姓的户籍外,还有宗亲贵族的宗室籍、官吏的宦籍、商贾的市籍等
汉朝 ⑴管理人员:丞相主管全国户籍工作,各级地方政府均有专门人员主管户籍; ⑵户籍登记与人口调查:百姓被政府编入户籍后,便成了封建国家的“编户齐民”。政府为掌握人口数,会定期进行人口调查; ⑶东汉末年,户籍散乱(原因:①战事频繁,人口流动加剧,②豪强地主与国家争夺人口)
两晋南朝 西晋 统一中国,重建户籍,以黄纸登记户主姓名、年龄、家庭情况,装订成册,称为“黄籍”
东晋 南朝 ⑴对南方土著居民仍然以黄籍进行登记; ⑵对从北方南渡而来侨居的州、郡、县人口以“白籍”进行登记,不向白籍人口征收赋役; ⑶东晋后期和南朝,政府不时实行“土断”,使白籍人口土著化,承担赋役
隋唐 隋朝 隋建立后,命州县官“大索貌阅”,重新核定户籍
唐朝 唐承隋制,管理更严,户籍三年一造
宋元 宋朝 户籍分主户与客户。主户指拥有土地、缴纳赋税的税户,客户指没有土地的佃户
元朝 ⑴以职业定户籍:户口类型比较复杂,按职业可以分为军户、民户、匠户、站户等,统称为“诸色户计”; ⑵固定户籍:一旦定籍,世代相袭,不得变动
明清 明朝 ⑴明朝建立后,朱元璋命全国调查户口,推行户帖制度; ⑵明承元制,仍以职业定户籍,户籍分民籍、军籍、匠籍等; ⑶户籍册称“黄册”,以里甲制为基础,每里一册,详列各户人口、田土、房屋
清朝 ⑴普通户籍基本沿袭明制,但户籍管理相对松弛; ⑵清前期赋役制度改革后,户籍地作用朋为削弱。乾隆年间,朝廷谕令户籍永停编审,此后政府只是按照一定的组织制度登记人口数量
[思考点1]历代王朝建造与管理户籍的根本目的是什么?东晋和宋朝的户籍变化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根本目的:掌握人口变动情况,以便征发赋役。
东晋户籍变化原因:⑴政治中心南移;⑵政府重视开发江南;⑶北方人口大量南迁。
宋朝户籍变化原因:⑴土地制度变化;⑵商品经济发展,城市兴盛;⑶社会贫富分化加剧。
[史料阅读与解析1]
材料:元代为了便于强制征调工匠服劳役,将工匠编入专门的“匠籍”。明代沿袭了元代的匠籍制度,手工业者一律编入匠籍,隶属于官府。分为轮班匠和住坐匠,皆父死子继,永充匠役。轮班匠要定期到京师手工业作坊无偿服役3个月,称“一班”,其周期因行业而异,一年至五年不等。住坐匠主要是京师附近的工匠,每月上工10日,有一定报酬。这种匠籍制度限制了工匠独立自主的经营。
轮班匠的劳动是无偿的,工匠以怠工、隐冒、逃亡等手段进行反抗。1485年,明政府允许轮班匠以银代役。从1562年起,轮班匠一律征银,政府则以银雇工。这样,轮班匠实际名存实亡。到了清代顺治二年(1645年),清政府决定废除这一制度,“各省俱除匠籍为民”,免征京班匠价。持续了4个半世纪的匠户制度正式终结,匠人获得了自由身份。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
⑴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分析明朝对轮班匠一律征银的背景。
背景:①匠籍制度挫伤工匠的生产积极性;②工匠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反抗;③商品经济发展,资本主义萌芽产生;④白银成为普遍流通中的货币。
⑵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指出清朝废除匠籍制度的历史作用。
作用:①调动了工匠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手工业的发展;②有利于人口的自由流动;③有利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
二、历代基层组织与社会治理(表2)
时期 历代基层组织(乡里制度) 历代基层社会治理
秦汉 县下设乡和里: ⑴乡设三老,掌教化;设啬夫,掌狱讼、赋税;设游徼,掌捕盗; ⑵里设里正; ⑶乡里之外有亭,设亭长,负责传递政令和维护治安 建立什伍组织,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百家为里,互相监督
唐朝 以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城内设坊,郊外设村,设里正、坊正、村正 实行邻保制度,以四家为邻,五邻为保,彼此之间相互监督
宋朝 王安石变法实施保甲制
明朝 ⑴实行里甲制,十户为一甲,一百一十户为一里,设甲长、里长; ⑵王阳明任南赣巡抚时推行十家牌法,要求十家总编为一牌 十家牌法中,每牌并列各户姓名,由十家轮流收掌,每日沿门牌察看动静,发现有面生可疑之人,就向官府举报
清朝 清初实行里甲制,后来改而推行编制严密的保甲制:从城市到乡村,以十户为牌,设牌长;十牌为甲,设甲长;十甲为保,设保长 保长、甲长、牌长每天傍晚稽查各户
封建时代基层组织的任务是征发赋役和维护稳定。历代政府注重在基层组织建立民众的自我管理与相互监督机制。
[史料阅读与解析2]
材料:(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更定保甲之法:一、顺天府五城所属村庄暨直省各州县乡村,每户岁给门牌。十户为牌(奇零散处,通融编列),立牌长;十牌为甲,立甲长;三年更代。十甲为保,立保长,一年更代。士民公举诚实识字及有身家之人报官点充。……凡甲内有盗窃、邪教、赌博……聚会等事,及面生可疑、形迹诡秘之徒,责令专司查报。户口迁移登耗,责令随时报明,于门牌内改换填给。
——《清朝文献通考》卷十九《户口一》
根据材料,概括清代基层治理的特点。
特点:⑴组织严密(层级分明);⑵职责清晰;⑶乡绅发挥较大作用(公举有名望的乡绅出任“三长”);⑷ “三长”(基层管理人员)定期更换;⑸乡里制与保甲制合一。
三、历代社会救济与优抚政策
学习要求:阅读本目相关内容,归纳概括以下几个问题:
(一)封建时代实施社会救济与优抚政策的原因有哪些?
1.古代社会生产力水平低,自然灾害频发,人民生活缺少保障,这就需要国家和社会提供必要的、及时的救助。
2.传统思想文化的影响:⑴孟子尖锐批评了统治者“途有饿莩而不知发”的行为;⑵《墨子 七患》说“仓无备粟,不可以待凶饥”;⑶中国有尊老养老的传统;⑷宗法社会结构的作用。
3.统治者为争取民心(促进政权认同),维护统治的政治需要。
(二)封建时代的社会救济与优抚政策有哪些特点?并举例说明。
1.历代社会救济的主体是(掌握大量资源的)政府,民间社会处于辅助地位。
3.政府制定相关法律和制度,并设立专门机构实施救助,体现一定的社会文明。如汉朝建立常平仓制度,积谷备仓,调节粮价;明朝《大明律》对救助鳏寡孤独有专门的律条规定;政府设有收容贫老、孤儿和乞讨流浪人员的专门机构,如唐朝的养病坊、宋朝的福田院、元朝的众济院、明清的养济院。
2.社会救济方式多种多样:有⑴积储备荒,⑵政府设专门机构实施救助,⑶宗族内部救济;⑷慈善机构实施救济;⑸以富济贫,等等。
4.封建时代的社会救济主要由政府实施。宋朝以后,宗族、慈善组织的作用逐渐增大。
5.政府救济的重点在救灾,核心在于保证粮食供应;社会力量的救济活动侧重于日常生活中的赈济。
……
(三)说明封建时代实施社会救济与优抚政策的作用。
1.社会救济为民众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以保证人口繁衍和正常生产活动的进行;
2.客观上有利于维护封建统治。
[史料阅读与解析3]
材料一:《礼记 王制》论国家备荒的必要性时说:
国无九年之蓄,曰不足;无六年之蓄,曰急;无三年之蓄,曰国非其国也。
《周礼 地官 遗人》中有各级机构储蓄和备荒的设计:
邦之委积,以待施惠;乡里之委积,以恤民之艰阨;门关之委积,以养老孤;郊里之委积,以待宾客;野鄙之委积,以待羁旅;县都之委积,以待凶荒。
⑴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储蓄和备荒的特点,并结合所学分析古代重视储蓄备荒的原因。
特点:①储蓄和备荒意识较强;②政府是储蓄备荒的主体;③形成相对完善的储蓄备荒体系。
原因:①古代社会生产力水平低,自然灾害频发;②小农经济的脆弱性,使人民生活缺少保障;③保证人口繁衍和正常生产活动进行的需要;④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统治的需要。
材料二:“养老”在中国古代的礼制中有着重要的地位。据《礼记 王制》记载:“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周人养国老于东胶,养庶老于虞庠。”汉代,统治者强调以孝道治理天下。《王杖诏书》中规定:70岁以上的老人,朝廷赐给手杖。凭此杖,老人可享受600石俸禄的官吏待遇。同时在乡里设三老,选地方年长且德高望重者任职,负责教化地方,解决民间纠纷。唐宋以后,保持了由皇帝宴请老人的习俗,称为“观酺”。如康熙六十大寿时,举办“千叟宴”,宴请天下老人。同时在全社会旌表高寿老人,对于年过百岁者,“照例给予建坊银,赠‘升平人瑞’匾额”。
——摘编自刘松林《古代中国的养老制度》
⑵根据材料二,概括中国古代养老制度的特点。
特点:①具有鲜明的等级差别;②与儒家伦理道德密切相关;③突出政治宣传功能。
材料三:范文正公,苏人也,平生好施与,择其亲而贫,疏而贤者,咸施之。方贵显时,置负郭常稔之田千亩,号曰义田,以养济群族。族之人日有食,岁有衣,嫁娶凶葬,皆有赡。择族之长而贤者一人主其计,而时其出纳焉。以其所入,给其所聚,沛然有余而无穷。屏而家居俟代者预焉;仕而之官者罢其给。
——钱公辅《义田记》
⑶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分析义田设立的背景及其特点。
设立背景:①宋代土地制度演变,主户客户区分、贫富差异明显;②宗法社会结构的延续,聚族而居(宋代宗族和宗族制度在民间兴起);③受“治国、齐家、平天下”儒家理念的影响;④宋朝廷重视社会救济的影响;⑤民间慈善、救济活动的兴起。
特点:①明确救济对象(“亲而贫,疏而贤”);②明确救济范围(族人“嫁娶凶葬”“屏而家居俟代”);③有规范管理(“择族之长而贤者……主其计”,“时其出纳”)。
核心素养:
一、历代户籍制度的演变
材料一:中国传统户籍制度源远流长,发展于春秋,定型于秦汉,以后各朝各代历经变化。传统户籍制度是与中国王朝体制相联系的一项基本制度。这种以家庭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体现了维护社会治安、教化乡里、规定身份等级、稳定宗族组织、限制人口自由迁徙等诸项社会整合功能。科举考试也往往与户籍联系在一起,考生必须要有籍贯,这是参加科举考试的首要条件。在唐代初期,士人是由户籍所在地举送。宋朝时期,政府有明确的规定,士子只能在本籍应试。此后,科举制与户籍制度的结合渐趋加强,清朝更是按省划分科举名额,并为官籍、商籍等设立科举名额,创立宗室科举制度。为了贯彻分省取士制度,清政府还要严查考生的户籍。
——摘编自李文芝《明清科举冒籍研究》等
⑴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括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特点,并分析“科举制与户籍制度的结合渐趋加强”的历史作用。(12分)
特点:①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持续时间长);②同封建政治体制相结合;③以家庭为本位;④社会功能多样;⑤科举制度与之密切结合。(任答3点6分)
作用:①保证了选官的相对公平(体现区域公平);②缓和了社会矛盾,稳定了社会秩序;③巩固了封建专制统治;④强化了儒家伦理观念;⑤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口流动。(任答3点6分)
材料二:传统中国只有完善的“户籍”制度而无明确的“国籍”规定……但是近代以来,随着出国华商、华工的日益增多和西方势力入侵……由于缺失专门处理“国籍”问题的法律,在大一统国家近代转型中,国人逐渐出现对自身“中国”人身份的认同危机。……1907年,荷兰殖民当局以属地主义的原则制定《荷兰新订爪哇殖民籍新律》,规定凡生于荷兰属地的华侨皆为荷属殖民地籍,从而引起国内外华人、华侨的强烈反对,他们纷纷要求清政府迅速制定并颁布一部国籍法。……清政府别无选择,如果不迅速制定国籍法,不仅通过各种努力所形成的华侨的中国认同会出现危机,而且国内也可能为此丧失对清政府的信心。同时更令清政府担心的是,这可能给“排满”的“汉族”民族主义者以借口,最终危及清政府在大一统国家转型中的合法地位。……1909年清政府颁布了《大清国籍条例》。其中明确规定,“生而父为中国人者”“生于父死以后,而父死时为中国人者”“母为中国人,而父无可考或无国籍者”,不论是否生于中国,“均属中国国籍”。从而使国家保护海外华人、华侨有了法律上的依据,加强了海外华人、华侨对大一统中国的认同。
——缪昌武、陆勇《<大清国籍条例>与近代“中国”观念的重塑》
⑵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说明清政府颁布国籍条例的原因及意义。(10分)
原因:①国人出现对自身“中国”人身份的认同危机;②海外华人的强烈要求;③西方法律的影响;④阻止“排满”革命。(任答3点6分)
意义:①有利于保护海外华人、华侨;②加强了海外华人、华侨对大一统中国的认同;③强化了国人近代国籍观念和法律意识。(任答2点4分)
材料三:1955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关于城乡划分标准的规定》,对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做出明确划分,国家解决城镇户口的粮食供应,每月发给相应的柴米油盐,我国城乡二元分离的户口结构由此开始。1984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出《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颁布自理口粮户口,这种户口与城市户口同属于非农业户口。1992年8月,公安部发出《关于实行当地有效城镇居民户口的通知》,决定在小城镇、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当地有效城镇居民户口制度。农民进城自理口粮,到2000年止,我国城镇人口达到45 594万人,占全国人口的36.09%,与1990年相比增加了将近10%。
——摘编自任洁《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户籍制度改革与城市化进程的阶段性分析》
⑶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说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背景和趋势。(6分)
背景:①旧的户籍制度脱胎于计划经济,限制了人口流动;②改革开放后,城市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扩大。(4分)
趋势:对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的限制逐渐放宽。(2分)
二、历代基层社会治理
中国基层社会治理历史悠久,改革开放以后,村民自治成为中国亿万农民的伟大创造。
材料一:宋代一些地方实行乡约制度,其功能主要是扬善惩恶,制定规约进行道德教化,并建立民间组织和相关的赏罚制度。明清时期,宣讲“圣谕”成为乡约最重要的内容。当时,由地方官吏广泛推行乡约制度,设立乡约组织,每月召集百姓宣讲、教化,康熙九年颁布了乡约组织必须宣讲的《上谕十六条》,内容包含“重农桑以足衣食”“训子弟以禁非为”等。
——据杨开道《中国乡约制度》等
材料二:清末,时人认为“地方自治者,为今世界立国之基础……于救亡之事,至为切要”。1909年,清政府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地方自治大致按行政区划分城镇和乡两级,设立议事会为议决机关,议员由选民互选充任。
——据张海鹏主编《中国近代通史》
材料三:20世纪80年代后,村民自治迅速发展,到1997年底,全国共有91万个村民委员会的村干部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大部分农村有90%以上的选民参加了选举。199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我国农村基层社会的群众自治组织。
——据郭德宏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专题史稿》
⑴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括宋代到明清时期乡约制度的变化,并说明乡约制度的积极作用。(12分)
变化:①宋以道德教化为主,明清增加了宣讲“圣谕”的内容;②乡约组织从民间自发建立到由地方官吏推动设立。(6分)
积极作用:①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②加强基层社会治理;③有利于发展生产;④促进了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任答3点6分)
⑵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概述清末城镇乡地方自治的历史背景。(9分)
背景:①内忧外患;②西方民主思想传播;③清末新政,改革政治制度。
⑶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说明村民自治的意义。(4分)
意义:①乡村治理的创新,国家治理体系的健全;②推动基层民主,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③改革基层社会治理制度,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要求。(任答2点4分)
三、历代社会救济政策
材料一:孟子谈仁政时,强调要优先救济鳏寡孤独。他说: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老而无子曰独,幼而无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文王发政施仁,必先斯四者。
——《孟子 梁惠王下》
材料二(2016 全国Ⅲ卷):社会救济是中国古代历朝实施“仁政”的重要内容,主要依赖于政府财政。明初设养济院收孤苦无靠者,按月发口粮。明律规定:“凡鳏寡孤独及笃废之人,贫穷无亲属依倚,不能自存,所在官司应收养而不收养者,杖六十。”这是正律中首次纳入社会救济保障条款。清代的法律也有关于社会救济的规定,主要有灾荒救济,高龄老人养赡,设栖流所以收养流浪贫民,孝子节妇贫苦者救济,贫穷读书人救济等。
——摘编自邓云特《中国救荒史》等
材料三:《大明律》对救助鳏寡孤独有专门的律条规定:
凡鳏寡孤独及笃疾之人,贫穷无亲属依倚,不能自存,所在官司应收养而不收养者,杖六十;若应给衣粮而官吏尅减者,以监守自盗论。
⑴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分析历代重视社会救济的原因。(6分)
原因:①古代社会生产力水平低,自然灾害频发,人民生活缺少保障,这就需要国家和社会提供必要的、及时的救助;②传统思想文化的影响(孟子、墨子等思想家提倡);③统治者为争取民心(促进政权认同)、维护社会稳定、巩固政权统治的需要。(每点2分共6分)
⑵根据材料二、三,概括明清时期救济制度的特点。(6分)
特点:①政府主导;②设置救济机构;③立法保障;④因类而异;⑤体现传统文化。(任答3点6分)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