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课件-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共35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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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课件-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共35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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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5张PPT)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家和万事兴 父母 义务 抚养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教育 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监护 父母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权利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 也是父母的权利。 (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子女 赡养 (1)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2)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3)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
说明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5.1 知识回顾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课堂导入
独生子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吗?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没有继承权吗?“娶进门的儿媳是家人”儿媳能继承婆婆的遗产吗?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阅读教材P46-47,自主梳理以下问题。
1、什么是继承?继承制度有什么意义?
2、什么是被继承人和遗产?什么是继承人和继承权?
3、继承的要求?
4、如何对待被继承人的债务?(继承人债务清偿责任)
5、取得继承权的根据有哪些?(继承方式有哪些)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什么是继承?继承制度有什么意义?
(1)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继承制度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2、什么是被继承人和遗产?什么是继承人和继承权?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被继承人(死者)
遗产(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人(继承权)
【相关链接P46】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3、遗产继承的要求?(先析产,后继承)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4、继承人债务清偿责任: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法律当中是否存在“父债子还”?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4、继承权的分类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1)法定继承(又称无遗嘱继承)
①含义: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条件: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P47第一段)
③特点: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P47第一段)
④范围和顺序:A、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B、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C、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考法注意及解读:
第一顺序:
(1)配偶:必须是正在进行时,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
(2)子女:法定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四类:婚生、非婚生(私生子女)、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P47)
(3)父母: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P47)
第二顺序:
第二顺序继承人中没有孙子女、外孙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只会出现在代位继承中。
【特别提醒】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第二顺序的人就不发生继承。
(1)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没有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继承份额应当均等。
(2)比如:甲死亡之前没有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处分,在甲的妻子、甲的儿子、甲的爷爷、甲的弟弟中,只有甲的妻子和甲的儿子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当有第一顺位的人时,第二顺位的人不能继承。妻子和儿子属于同一顺位,一般情况下继承份额应当均等。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第一顺序
第二顺序
配偶
子女
父母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私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前妻、前夫不属于法定继承人;
对配偶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特别提醒】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地位平等。
知识拓展:代位继承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补充到课本P47空白处
爷爷
爸爸
儿子
大伯
爸爸
侄子
考法注意及解读:
代位继承: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第一顺序)
(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第二顺序)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主要发生在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情况)
如图(一)所示:
(1)正常情况下,爷爷去世了,爸爸是继承人,因为爸爸是爷爷的儿子,可以继承。但孙子不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因为法定继承人里,无论是第一顺序还是第二顺序,都没有孙子女、外孙子女。
本来爷爷死后,遗产给爸爸,但是爸爸先死亡,此时孙子取代爸爸的地位继承了爷爷的遗产。比如小王的爸爸是2019年死亡,爷爷是2020年死亡,即孙子继承了爷爷本来应该给爸爸的财产。
图(一)
图(二)
知识拓展:代位继承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补充到课本P47空白处
爷爷
爸爸
儿子
大伯
爸爸
侄子
考法注意及解读:
代位继承: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第一顺序)
(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第二顺序)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主要发生在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情况)
如图(二)所示:
(1)正常情况下,大伯一辈子未婚,在他70岁时死亡。正常情况下,第一顺位继承人时配偶、子女、父母,大伯未结婚,所以无配偶、无子女,父母死亡,只有一个弟弟。但是弟弟比大伯先死亡,此时本来给弟弟继承的遗产由侄子继承。
如果侄子不能继承,则无人继承。按我国法律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接受遗赠的财产归国家所有。如果时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就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图(一)
图(二)
课堂训练
1. 甲和乙离婚时,将二人共同居住的房子判给了乙,一年后乙因车祸死亡,由于乙没孩子也没再婚,乙唯一哥哥英年早逝,留下一个儿子。房产该由________继承。
①前夫甲 ②乙父母
③乙哥哥的儿子 ④甲父母及兄弟姐妹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③④
B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2. 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了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的存款,未立遗嘱。案例中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③④
C
(1)未成年子女与继父母有抚养关系,有继承权;
(2)成年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分两种情况:
①如果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那么没有继承权;
②如果父母再婚后,继子女已经成年,并长期对继父母进行了赡养扶助,也视为有抚养关系,有继承权。
课堂训练
3. 甲(男)与乙(女)结婚,其子小明20周岁时,甲与乙离婚。后甲与丙(女)再婚,丙子小亮8周岁,随甲、丙共同生活。小亮成年成家后,甲与丙甚感孤寂,收养孤儿小光为养子,视同己出,未办理收养手续。丙去世,下列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  )
①小明 
②小亮 
③甲 
④小光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B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1)未成年子女与继父母有抚养关系,有继承权;
(2)成年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分两种情况:
①如果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那么没有继承权;
②如果父母再婚后,继子女已经成年,并长期对继父母进行了赡养扶助,也视为有抚养关系,有继承权。
知识拓展:遗产分配原则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相关链接P47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4、继承权的分类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1)法定继承(又称无遗嘱继承)
⑤继承权的丧失:P46相关链接
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5、继承的做法与意义
(1)做法: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2)协商处理继承问题的意义: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案例分析
【解析】不认同。第一、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的只能是被继承人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本案的房产是小明父母共有财产,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亲所有的房产的一半,其母亲还健在,她的一半房产不能用来继承,小明提出的方案不合法。第二、按照民法典规定,小明姐弟三人、小明母亲以及小明爷爷奶奶对其父亲的遗产均有继承权,所有,小明提出的姐弟三人均分的方案不合法。
小明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都在县城工作,他的父母虽然在县城某小区有有套140平的房子,但常年和小明的爷爷奶奶住在农村老宅。2020年9月小明父亲因病去世,小明就召集姐姐和哥哥,提出将县城这套房子卖掉,三人平分房款。
请结合所学的《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你认同小明的做法吗?说出理由。
案例
分析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案例分析
周某5岁时,父母离异。此后,母亲王某与李某再婚,周某也跟随继父李某一起生活。周某7岁时,母亲王某与继父李某生下了周某同父异母的弟弟。尽管有了亲生儿子,但继父李某一直对周某视同己出,从不区别看待。之后周某也一直尽心赡养继父李某。继父去世后,同母异父的弟弟就表示要把周某赶出家门,声称自己才是亲生儿子,只有自己才能继承父亲的房产。
思考:你认为可以参加其遗产继承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人?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不赞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况且本案中周某对养父也尽到了赡养的义务,理应继承父亲的房产,同父异母的弟弟单独继承遗产是不合法的,李某的遗产应该由母亲王某、周某和周某的弟弟三人共同继承。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阅读教材P48-49,自主梳理以下问题。
1、什么是遗嘱?
2、比较遗嘱继承与遗赠、遗赠抚养协议
3、遗嘱有哪些种类?
4、遗嘱怎样才有效?
5、遗嘱有什么意义?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1、什么是遗嘱?
(1)含义: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自然人设立遗嘱不需征得继承人或遗赠受领人的同意,只要本人通过一定形式作出意思表示,即发生法律效力。
01
02
设立遗嘱必须由本人独立进行,而不能代理。因此,必须由遗嘱人本人直接作出意思表示。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2、通过遗嘱处理遗产的方式?
(1)遗赠: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2)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必定是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但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不一定是遗嘱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目的是是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P48相关链接)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特别提醒】:
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
法律效力: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重点!!!】
知识拓展:遗赠、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不同点 相同点 相同点
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都通过遗嘱处理遗产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抚养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课堂训练
1. 梁某已八十多岁,老伴和子女都已过世,年老体弱,生活拮据,欲立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死后将三间房屋送给在生活和经济上照顾自己的人。梁某的外孙子女、侄子、侄女及干儿子等都争着要做扶养人。这些人中不应当作为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的是(  )
A.外孙子女 B.侄子
C.侄女 D.干儿子
A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解析】A。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这里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包含的有被继承人的外孙子女,外孙子女是其三代直系血亲,遗赠扶养协议适宜无利害关系人,A入选。侄子、侄女及干儿子不属于其三代直系血亲,可以当作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
课堂训练
2. 张乙是张甲的弟弟,张母一直与张甲夫妇共同生活。后张甲早逝,其妻刘某一直尽心赡养张母,张乙只是偶尔探望张母。2021年张母与刘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死后将唯一财产三间房屋送给在生活和经济上照顾自己的刘某。听说此事后,张母的侄子、侄女及张乙等都争着要做扶养人。对上述材料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张乙可以做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
②刘某无赡养张母的法定义务,可要求张乙补偿赡养费
③儿媳刘某可以做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
④张乙是张母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其房产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
C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丈夫死后媳妇没有义务赡养公婆,法律规定只有老人的直系亲属如亲生子女才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3、遗嘱的形式?
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③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
④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⑤公证遗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如要变更公证遗嘱,必须到国家公证机关再行变更,否则无效。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4、遗嘱有什么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课堂训练
1. 甲有乙、丙和丁三个女儿。甲于2018年1月1日亲笔书写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乙继承,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同年3月2日,甲又请张律师代书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丙继承。同年5月3日,甲因病被丁送至医院急救,甲又立口头遗嘱一份,内容是其全部遗产由丁继承,在场的赵医生见证。甲病好转后出院休养,未立新遗嘱。如甲死亡,下列哪一选项是甲遗产的继承权人( )
A.乙 B.丙
C.丁 D.乙、丙、丁
A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课堂训练
2. 钱某和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和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与吴某先后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胡某和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②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③甲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④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D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知识框架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薪火相传有继承
法定继承有继承
继承制度
继承权的
取得与丧失
法定继承
顺序和范围
继承与债务
做法与意义
遗嘱继承重意愿
意义
遗嘱继承
遗赠
遗嘱
课堂训练
老王与媳妇王婆,共有两个儿子,大王和小王(收养),老王由于突发疾病而离世,留下个人房产一套,存款20万元,曾在离世前跟大王小王说,我走后房子归小王,存款给大王。两个儿子为了照顾老王情绪,没有提出异议,老王死后,大王提出要平分所有遗产,包括房产。
(1)本案能不能依照遗嘱继承财产?
(2)老王的遗产该怎么分?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提示:(1)公民可以通过口头遗嘱继承财产,但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本案中老王口头分割自己财产时,只有大王小王在场,二者是继承利害关系人,所以口头遗嘱无效,故不能按照遗嘱继承财产。
(2)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老王的遗产(一套房产和20万元)应当由王婆、大王、小王按法定继承平分。
案例分析(一)
杭州姑娘小丽是家中的独生女,小丽爸妈为了给小丽创造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在杭州买了一套127平、价值300万的房产,此房产登记在小丽父亲名下,后来小丽爸妈先后去世(此时小丽祖母和外祖母在世)。小丽想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可以吗?
父母去世后,房子就是小丽的吗?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小丽爸妈先后去世(此时小丽祖母和外祖母在世)
300万父母共有财产
小丽父亲 150万
小丽母亲 150万
小丽
50万
小丽母亲
50万
小丽祖母
50万
小丽
75万
小丽外祖母
75万
小丽
25万
小丽外祖母
25万
小丽:150万
小丽祖母:50万
小丽外祖母:100万
案例分析(二)
曹国终身未娶,小有积蓄,并收养了一子曹东。1998年曹东赴美留学,从此很少与曹国联系。1999年5月,曹国与村委会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双方商定:村委会负责曹国的生养死葬,曹国的全部财产在其死后归村委会所有。同年8月,曹国觉得自己的财产较多,不想全部给村委会,于是,自书遗嘱一份,将遗产的一半赠给恩人牛老汉。2001年,曹国死亡。村委会办完丧事后,牛老汉拿着遗嘱要求接受曹国的遗产,曹东回家后也要求继承养父的遗产,村委会对牛老汉和曹东的要求均予以拒绝。
(1)曹东能否继承曹国的遗产?
(2)牛老汉能否获得曹国的遗产?
(3)曹国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提示:
(1)曹东虽是法定继承人,但不能继承遗产。
(2)由于曹国与村委会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因而,曹国将一半财产遗赠给牛老汉是与遗赠扶养协议相抵触的,是无效的。牛老汉不能继承遗产。
(3)曹国的全部遗产应由村委会获得。
案例分析(三)
桑某(男)与田某(女)有桑小花、桑小翠、桑小莲三个女儿。2014年,桑某亲笔遗嘱写明全部遗产由桑小花继承,签名和注明年月日。2016年,桑某又请张某代书一份遗嘱,写明全部财产由桑小翠继承。2017年,桑某因病被桑小莲送至医院急救,桑某又订立了口头遗嘱一份,内容是全部遗产由桑小莲继承,在场的病友与护士见证。桑某病好后出院休养,没有订立新遗嘱。2019年3月,桑某去世。
(1)代书遗嘱、口头遗嘱生效的要件是什么?
(2)桑某在2016年订立的代书遗嘱、2017年订立的口头遗嘱是否有效?
(3)妻子田某对桑某遗产是否有继承权?对他的遗产有继承权利的是( )
A.田某 B.桑小花 C桑小翠 D桑小莲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提示:
(1)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适用紧急时刻,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危急状态过去后。遺嘱人能订立新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2)无效。其代书遗嘱没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所以无效。口头遗嘱因在其病情好转后能订立而未订立新遗嘱而无效。
(3)遗嘱继承高于法定继承。妻子是法定继承人。但桑某的全部遗产都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由其女儿桑小花继承,因此,田某不能继承桑某的遗产。
[答案] B
案例分析(四)
童某与田某婚后育有一子童大力、一女童小妹。2018年5月,童某因病去世,留有住房两套、存款60万元、名人字画及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等遗产。2015年,童某订立一份自书遗嘱,表示全部遗产由其长子童大力继承。2016年,童某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表示其死后公司股权、名人字画留给8岁的外孙女媛媛。2017年6月,童某住院期间,女儿童小妹照料甚多,董某在临终之际,在当时一位护士、一位医生在场的情况下订立口头遗嘱,表示60万元存款交由女儿童小妹继承。
⑴遗嘱有哪些类型?
⑵童某几份遗嘱中哪一份有效?
⑶外孙女媛媛能通过遗嘱继承童某的遗产吗?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提示:
(1)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2)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童某2016年订立的遗嘱,是对2015年订立的遗嘱的撤销。2017年订立的遗嘱与2016年订立的遗嘱的内容不相抵触,所以2017年遗嘱有效,2016年的遗嘱也有效。2016年的遗嘱,在法律上称为遗赠。
(3)不能。因为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中指定。外孙女不是法定继承人,因此,媛媛实际是通过遗赠获得童某的遗留的财产。
知识拓展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下遗嘱继承是否有效要从两个方面来判断:
一是在内容上看四点:立遗嘱人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形式合法;遵循养老育幼的原则。二是在形式上看两点:时间上最后一份有效,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均需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注意1: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且只能在情况紧急来不及订立其他遗嘱时才能使用,紧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其他形式订立遗嘱的(不管有没有再去订立),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注意2: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若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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