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共33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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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共33张PPT)

资源简介

(共33张PPT)
法律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知识框架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2024届高考一轮复习
选择性必修一《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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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课标 要求 考情概览
考情预测
年份 试题 类型 考查 考点
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2022浙江高考真题 选择题 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2023江苏、湖南高考真题 选择题 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把握课标 明确考情
高频考点:
1.父母与子女的之间的相互的权利与义务。
2.继承(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难点:
1.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高频常考)
2.抚养、扶养与赡养的区别。(万金油陷阱)
第五课知识体系
要求:平等原则、继承与债务清偿责任
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继承权的丧失
继承的含义
继承权
育小职责大
敬老是义务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家和万事兴
薪火相传有继承
法定继承有顺序
遗嘱继承重意愿
遗嘱继承、遗赠与遗赠抚养协议
遗嘱类型: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和公证遗嘱
遗嘱继承的意义
义务:赡养义务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内涵/优点/缺陷
侵权行为: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义务:抚养、教育、监护职责
权利:教育和保护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需要履行哪些义务?享有哪些权利?
2.成年子女对父母需要履行哪些义务?具体要求是什么?
3.什么是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什么优缺点?
4.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有哪些?
5.什么是继承?继承的意义是什么?如何区分继承人与被继承人?
6.继承时,是否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未偿还的债务?具体要求是何?
7.取得继承权的两种方式分别是?何种情况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8.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什么?
9.有遗嘱就是遗嘱继承吗?如何区分遗嘱继承与遗赠?
10.遗嘱有几种?制定遗嘱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结合教材P42-49,梳理巩固以下问题答案。
易错易混
1.未成年人侵犯他人权益,父母不必担责。(  )
提示:未成年人侵犯他人权益,父母作为监护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 收入条件较差的子女可不履行赡养义务。(  )
提示:无论收入条件如何,子女都要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3. 老人无法变更赡养责任人。(  )
提示:老人可以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确定相关赡养责任人。
4. 子女在继承遗产时享有优先继承权。(  )
提示:父母、子女、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地位是平等的。
5.遗嘱继承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外的人继承遗产。(  )
提示: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外的人继承遗产,属于遗赠。
6.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就没有抚养的义务了。
提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7 .遗嘱人订立遗嘱后不可以变更或撤销。
提示: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之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其所立遗嘱。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8. 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情节严重的要承担民事责任。
提示: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须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5.1 家和万事兴
2024届高考一轮复习
选择性必修一《法律与生活》
核心考点一 家和万事兴
一、育小职责大
内容
处理准则
法律性质
夫妻关系、亲子关系、祖孙关系、兄弟姐妹关系。体现着浓浓的亲情与爱情,但还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
1. 生活中的亲属关系
家庭关系不仅是亲属关系,还是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义务 (1) 抚养义务
(2) 教育义务
(3) 监护职责★
权利
注意: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①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②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③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三不得)
①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②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①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
【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由近亲属承担:(外)祖父母以及兄、姐】
①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②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核心考点一 家和万事兴
一、育小职责大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需要对成年子女承担义务吗?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高中及以下);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父母对子女不履行义务的处理:
(1)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2)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
①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②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突破拓展
中学生小飞在学校与同学打架,把同学打伤,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小飞的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并要求学校承担此次事件全部责任。
你认为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课本P42)
家长的理由无法成立。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为其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受到损害的,学校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是,学校如果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自证。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以案释法
(1)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2)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核心考点一 家和万事兴
二、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即父母的权利)
抚养 赡养(扶助) 扶养(狭义)
区别 定义 父母为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成年子女在经济上、生活上、精神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
适用范围
联系 ①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②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
【注意】:“广义扶养”指一定范围内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没有身份、辈分之分,是抚养、扶养、赡养的统称。
在民法典、刑法具体法律条文中使用“扶养”一词,即采用广义的解释。
突破拓展
提醒:
(1)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这种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
(2)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父母没有对未成年子女尽到抚养义务的,子女成年后可以不尽赡养义务吗?
(1)抚养义务与赡养义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虽然相互连带,但要各论各的。
(2)如果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有权向父母主张履行抚养义务或支付抚养费。即便父母离婚后,这种义务也不会改变。
(3)父母是否履行抚养义务不能作为子女是否履行赡养义务的前提,即使父母没有履行抚养义务,子女的赡养义务也不得以此为由解除。但是,子女自身因为智力障碍、重度残疾、严重精神疾病等原因没有劳动能力的,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如果父母实施了严重伤害子女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如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等),原则上也无权要求被害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小林是妈妈生的第三个女儿,爸爸一直想要个男孩,于是在小林出生后第三天,爸爸将小林送给一个山村的一对老年夫妻抚养。小林在了解自己身世后,思考:
(1)小林需要承担对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吗?
(2)小林需要承担对养父母的赡养吗?
①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②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另外要注意】
③由继父母抚养教育成人并独立生活的继子女即使解除了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仍应该承担生活困难或无劳动能力的继父母的生活费。


以案释法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监护人在该成年人(即被监护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制度缺陷: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意定监护制度
目的:
含义:
要求:
优缺点:
核心考点一 家和万事兴
二、敬老是义务
自己选的监护
通俗地说,意定监护就是自己在意识清楚的时候,书面指定一个人,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分自己的财产、权利等。 意定监护优于法定监护。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表现:
(2)追责:
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
核心考点一 家和万事兴
二、敬老是义务
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行为 家庭暴力 虐待 遗弃
含义及 表现 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上的暴力侵犯的行为,这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治、强迫过度劳动或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方法,从身体或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 一个人拒绝扶(抚)养其有义务扶(抚)养的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的行为
一次或短期的殴打、捆绑等行为可以构成家庭暴力,但不一定构成虐待 最基本特征:持续性和经常性
处理
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家和万事兴
育小责任大
亲属关系
权利与义务
赡养义务
敬老是义务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的行为: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监护职责
教育和保护的权利与义务
抚养与教育的义务
知识归纳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2024届高考一轮复习
选择性必修一《法律与生活》
1.认识继承
含义
继承 关系
要求 (先析产,后继承)
继承遗产与债务清偿责任
继承权的取得 方式
①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
②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①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遗产的认定】
②平等原则: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继承权认定】
①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不继承遗产不承担债务)
核心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注: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继承权的认定与丧失
继承权的丧失
继承权的认定
两种方式——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注意: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突破拓展
大壮27岁已结婚成立了自己的小家庭,他还有一个姐姐,已经出嫁,妈妈在一家医院工作,他的爸爸从小是一个孤儿,现在是某市副市长,死于一次交通事故,名下有两套房子和5 000万元存款,经查其中有4 300万元是贪污受贿所得。大壮爸爸去世后,一男孩找上门来,据说是大壮爸爸在外的非婚生子。
提示:大壮有继承其父亲合法财产的权利,贪污受贿所得的4 300万元不是合法财产,不能得到。
大壮认为爸爸名下的合法财产,都应由他一个人继承,你赞同他的观点吗?
提示:不赞同。
(1)大壮的爸爸是被继承人,大壮是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大壮有权继承其父的遗产。
(2)其父留下的遗产是大壮父母的共同财产,应将属于大壮妈妈的那一份财产析出,大壮的妈妈、大壮的姐姐和大壮都是遗产继承人,有继承权。
(3)另外,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所以找上门来的男孩如果证实确是大壮爸爸儿子,也是遗产继承人,有继承权。
大壮有权得到爸爸名下的财产吗?大壮能得到其父贪污受贿所得的4 300万元吗?
以案释法
父母去世后,房子就是小丽的吗?
杭州姑娘小丽是家中的独生女,小丽爸妈为了给小丽创造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在杭州买了一套127平、价值300万的房产,此房产登记在小丽父亲名下,后来小丽爸妈先后去世(此时小丽祖母和外祖母在世)。小丽想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可以吗?
析产——房产为小丽父母的共有财产
继承——小丽的父亲去世后,小丽、小丽的母亲、小丽的奶奶对小丽父亲遗产均有继承权;
小丽的母亲去世,小丽、小丽的外祖母是小丽母亲遗产的继承人。
所以,在无遗嘱的情况下,小丽并非房产的唯一继承人。
以案释法
小丽父亲
小丽母亲
(妻)小丽母亲、(女)小丽、小丽奶奶(母)
(女)小丽、 (母)小丽外祖母
1/4
1/2
1/4
1/6
1/6
1/6
1/2
小丽、 小丽外祖母
1/12
1/12
小丽:1/6+1/4+1/12=6/12 150万
300万父母共有财产
小丽奶奶:1/6 50万
小丽外祖母:1/4+1/12 100万
小丽爸妈先后去世(此时小丽祖母和外祖母在世)
含义
特点
范围和 顺序
原则
①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②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③维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①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意义: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协商同意可以不均等);
③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④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核心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2.法定继承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第一顺序)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第二顺序)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突破拓展
1.遗嘱
含义
形式
意义
(1)形式:民法典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2)效力: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核心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所立遗嘱无需经别人同意,是个人独立行为)
2.遗嘱继承
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有遗嘱就是遗嘱继承吗?
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含义 相同点
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遗赠
遗赠扶养协议
①含义: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书面形式),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3.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
法律效力: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核心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扶弱: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方能成立
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应于法定期间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明示的意思表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注】有未成年子女的不允许把遗产遗赠给国家。
成年意定监护——近亲属、其他人、组织(负有监护职责,书面形式)
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可能是遗赠。(要根据取得遗产的人的身份区分)
案例一: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
黄乙和黄丙在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上有什么区别?
(1)黄乙接受遗产的身份是继承人;接受遗产的条件是法定继承,他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2)黄丙接受遗产的身份是受遗赠人;接受遗产的条件是遗赠,依据黄甲生前所立遗嘱将遗产赠与黄丙,黄丙才获得。
案例二:谢某生有两子一女,置房五间。2018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22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
谢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提示: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立有前后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因此,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有效,按遗嘱处理遗产,东边两间房和北边一间房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归小儿子继承。
以案释法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家和万事兴
薪火相传有继承
育小职责大
敬老是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1.义务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3.侵权行为
4.法律责任
法定继承有顺序
遗嘱继承重意愿
继承的含义
继承制度
继承关系
继承权
行使法定继承权的要求
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
1.遗嘱的含义、特点、类型
2.遗嘱的效力、作用
3.非继承遗产处理形式
1.义务:抚养、教育、监护职责
2.权利:教育和保护
【体系构建】
(2023·江苏·统考高考真题)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D
A: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B: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CD: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
(2023年6月浙江卷)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安排,①错误。②:因张甲残疾且失业,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正确。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③正确。④:仲裁程序要解决的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然而遗产继承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不在仲裁法调整的范围内,④错误。故本题选C。
(2022·浙江高考真题)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①③:题中,钱某未立遗嘱,因此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钱某的再婚妻子刘某和自己女儿小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①③符合题意。
②: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不符合题意。
④: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与钱某没有扶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④不符合题意。
(2023年·新课标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0分)
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张见小张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张还款。小张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老张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中请调解。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国标答案:不当之处:当事人应当按照承诺履行合同义务,小张借款到期后拒绝还款的做法不当;(2分)父母没有帮助扶持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的说法不当;(2分)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以后不照顾老张生活的说法不当。(2分)
建议:双方应在明确权利义务的基础上友好协商,促进家庭和睦;(2分)坚守契约精神,按照承诺归还借款。(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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