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共33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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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共33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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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3张PPT)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2024届高考一轮复习
选择性必修一《法律与生活》
课标要求 考情分析 考情概览
年份 试题类型 考查知识
1.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2.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2023年海南 选择题 一般侵权责任
2023年北京 选择题 无过错侵权责任 举证责任
2023年山东 选择题 侵权责任 举证责任
2023年浙江 选择题 侵权责任
2022年海南 选择题 侵权责任
2022年辽宁 选择题 侵权及侵权责任
2023年北京 非选择题 权利行使注意限制
2023年山东 非选择题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相邻关系人民调解 相邻关系 民法基本原则
把握课标 明确考情
高频考点:
承担侵权责任的几种方式,
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
权利行使的正当界限(很重要!)。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一)法律依据
(二)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三)民事诉讼时效
(四)关于归责
1.分类
(1)一般侵权责任
(2)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3)无过错侵权责任
2.意义
(一)限制权利的原因
(二)限制
权利
的情形
1.对人身权利的限制——对名誉权的限制
2.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对著作权的限制
3.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相邻关系
第四课体系构建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4.1权利保障于法有据
法律依据 【P32.1】
承担方式【P32.1】
侵权责任
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P33.1】
一般侵权责任
⑴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⑵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P33.2】
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P34.1】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作用)【P34.2】
复习问题: 小字体(综合探究、相关链接)熟读
1.侵权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是多样的,这些承担方式往往单独适用。
【解析】这些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比如说赔礼道歉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它可以单独适用,但如果同时还有财产损失时则可以同时适用赔偿损害、赔礼道歉两种民事责任。
2.权利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可在任何时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解析】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法院不再支持其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
3.甲无中生有造谣诽谤其竞争对手乙,致使乙在单位声誉严重受损,乙可以要求恢复原状。
【解析】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乙可以要求甲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而不是要求其恢复原状。
4.行为人如果主观上不是故意的,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5.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无论有无过错,都要承担责任。
【解析】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
易混易错
核心考点一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承担主体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可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①注意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不告不理)
一般情况下,由行为人本人承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承担。
【注意】①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②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可能丧失胜诉权。
侵权行为 承担方式 适用范围
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正在进行或继续状态。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尚未发生实际损害。 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 阳台上的花盆等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的,该财产仍存在。 一般适用于财产所有权。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前提:财产还在,必须是可以恢复的)。 主要适应于财产权的损害。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适应于损害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情形。
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 主要适应于损害人身权益的情形。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情形。
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突破拓展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 侵害他人人格尊严 损害他人财物
承担赔偿等责任 (详见教材第7页) 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责任,并可能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行为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 有损害事实(前提条件)、主观过错、因果联系 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合同当事人违约。
免责条件:法定免责(不可抗力)和约定免责。
承担责任的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区分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既侵权又违约,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选其一)
突破拓展
以案释法
“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这句通俗易懂的广告语,使得核桃乳饮料品牌“养元六个核桃”家喻户晓。澳华食品厂的“大果核桃”的包装与“六个核桃”相似,“大果核桃”产品以蓝白为主色调的包装形式与“六个核桃”基本相同,包装上的“大果核桃”几个白字及围绕这几个白字的图案与色调,与养元公司高度近似。养元公司遂将生产商和经销商诉至法院。
结合《法律与生活》,分析本案法院应如何判决?澳华食品厂应承担什么民事责任?养元公司有权提出哪些诉讼请求?
侵犯了六个核桃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因为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商标法》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澳华食品厂的“大果核桃”的包装形式、图案与色调与“六个核桃”基本相同,与养元公司注册商标的图案近似。“大果核桃”产品构成商标侵权,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养元公司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2.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有损害事实)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有主观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有因果关系)
1.含义: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一)一般侵权责任(过错侵权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核心考点一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故意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的。
过失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
注意:过错侵权,受害人需要举证
方某在小区居民楼电梯内吸烟,邻居吴某劝阻,二人因此发生言语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40余万元。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劝阻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鼓励; 吴某的行为方式理性、平和,并无不当,与方某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要点:
(1)损害事实:
(2)主观过错:
(3)因果关系:
请谈谈你对此案判决的看法?或者说法院这么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方某猝死(生命权丧失)
吴某没有侵权的故意或过失,劝阻行为理性平和,未超必要限度。
劝阻行为与猝死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以案释法
(二)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自证不了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例如高空抛物)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核心考点一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举证责任倒置
2.无过错侵权责任
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只要查明被告的行为与原告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可判决被告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常见

过错
侵权
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二)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核心考点一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两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两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思考:是不是只要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其饲养人、管理人就一定要承担无过错责任呢?
一般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构成条件 同时具备过错、损害行为;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受害人负举证责任) 法律直接推定侵权人存在过错由其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侵权人负责举证);
不需要以过错要件为要件(不管侵权人是否具有过错,都须承担相应责任)
承担方式 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 承担方式主要为赔偿损失
适用范围 没有范围限制 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
法律规定侵权 责任的意义
【知识整合】全面理解侵权责任
个人角度: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社会角度: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有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P32探究与分享 案例中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以案释法
1.实施侵害行为的小壮,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P33第2段首句“过错责任原则”,①②③
2.但小壮是高一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父母承担侵权责任。
无过错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注意:是父母而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侵权责任。
3.学校要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1200条:【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3·海南高考真题)小赵跑步时撞倒老张,两人关于责任承担产生争执。根据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①小赵主观上存在故意
②老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
③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④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小赵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或者过失。
(2023·北京高考真题)某化工公司发生管道泄漏事故,之后,附近的草莓采摘园主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今年草莓歉收系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请求赔偿。经查,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土壤层下沉,管道底部缺乏支撑出现裂缝,化学原料泄漏,从而污染了周围土壤。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化学原料泄漏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化工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草莓采摘园主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C
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不意味着草莓采摘园主不提供任何证据,主要证据由化工公司提供。
(2023·山东高考真题)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配件,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批配件迟延两个月才交货,且用该批配件生产的甲公司产品造成了数起伤人事故。甲公司召回产品检验后,意外发现配件内部设计使用了自己的发明专利,因此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则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针对配件迟延交货之事,甲公司无权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②针对甲公司产品造成的伤人事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
③若主管部门作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且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即使乙公司申请失败,仍可通过证明自己系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来实现免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解析】③错误,甲公司起诉行政主管部门,属于行政诉讼,应当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而不是由甲公司承担主要举证责任;④错误,发明人取得专利,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
(2023·浙江高考真题)2023年2月1日,红星酒店向大华渔场订购鳜鱼200千克,单价100元/千克,要求1周内将鳜鱼送到红星酒店,大华渔场当日回复红星酒店:单价变更为103元/千克,分两批交货,第一批100千克鳜鱼,1周内送达酒店;第二批100千克鳜鱼,1周后2周内由酒店到大华渔场自行提取,因连日大雨,2月10日晚上,附近的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溢,污染了大华渔场,导致渔场内鳜鱼大量死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红星酒店与大华渔场之间是否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说明理由。
(2)大华渔场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针对鳜鱼死因,指出应由谁负责举证,并说明理由。
(3)指出向阳化工厂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说明理由。
(1)没有。大华渔场对红星酒店的回复做出了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而红星酒店未做出承诺回复,二者没有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采意给分,未写出承诺,但是有答出符合前文法理的材料即可)
(2)向阳化工厂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本案是由环境污染引发的侵权责任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于大华渔场缺乏化工的相关专业知识,处于弱势地位,向阳化工厂应承担举证责任。(采意给分,放宽要求,只要写出符合前文法理的材料即可)
(3)应当。环境污染责任遵循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泄,损害了大华渔场的利益,无论其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4.1权利保障于法有据
4.2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民法对名誉权(人身权)设定的界限【P35.2】
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P36.1】
相邻关系(对相邻权的限制)
实质:【P37.1】
主要类型:【P37.2】
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P38.1】
(1)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2)法律依据:
(3)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的意义(作用)【P38.2】
法律依据 【P32.1】
承担方式【P32.1】
侵权责任
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P33.1】
一般侵权责任
⑴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⑵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P33.2】
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P34.1】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作用)【P34.2】
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P35.1】
6.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解析】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但是,人们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7.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解析】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8.相邻关系是对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解析】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9.某小区业主张三将其位于一楼的住宅用于办茶馆,楼上的业主无权要求他停办。
【解析】若影响楼上业主休息,楼上的业主可要求他停办,应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10.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必须按照律规定处理。
【解析】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易混易错
云某通过网络在某店铺订购了一条某品牌的裤子。收到货品后,云某发现货品与网页宣传不符,就发表了买家评论并给予差评。之后,双方为此产生争议,云某又追加评论,谈了自身感受。卖家对此大为不满,以云某恶意差评,侵犯该店名誉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云某侵害名誉权。
你认为云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云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本案中,云某作为消费者,基于客观事实对购买的商品作出评价、没有任何侮辱、诽谤的行为,主观上没有诋毁卖家的商业信誉的故意,是正确行使权利的表现。
因此,云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以案释法
限制内容
对不同民事权利的限制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需承担民事责任。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必不必支付使用费。
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③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名誉权(人身权)的限制
著作权的限制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核心考点二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核心考点突破
区别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主要表现 具体情形
合理使用 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③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④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等等
法定许可使用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①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已经刊登的作品
②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等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突破拓展
对著作权的限制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1.区别:
(1)合理使用不能以营利为目的。这出于对公平原则的考虑。
(2)合理使用不需支付使用费,而法定许可需支付使用费。法定许可与合理使用的使用方式不同。
2.相同点: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均应说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并且应尊重作者享有的其他权利。
作品的合理使用
民法为不同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
对名誉权设定的界限
民事权利有限制
归纳总结
情景一:甲老师在期中考试题目中引用某乙的一幅漫画,某乙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甲老师构成对某乙侵权。法院审判的依据可能是什么?
甲老师引用某乙的一幅漫画命题,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一般情况下不构成侵权;但是应该在命题时注明作者的姓名和作品的出处,否则也会构成侵权。
情景二:张某和李某各买了一张音乐CD。张某用来自己欣赏,有时也借给好朋友听;李某经营一家酒吧,他在营业时间播放CD,作为背景音乐。
张某和李某的行为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为什么?
①张某播放CD供自己和朋友欣赏,不构成侵权。因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出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的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属于合理使用。
②李某在营业时间播放CD,作为酒吧的背景音乐,构成侵权。因为用于营业场所播放,具有商业性,不属于合理使用。
以案释法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实质
类型
原因
要求
法律依据
①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 ②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③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核心考点二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徐某在住宅楼三层的自家阳台上搭建了鸽舍,饲养、放飞信鸽。鸽粪给楼下住户造成严重的污染,放飞的信鸽也严重地影响邻居的休息。几户邻居与徐某协商无效后,将他告上人民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赔偿。徐某则认为自己有权在自家阳台养信鸽。
思考:徐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吗?请说明你的判断理由。
(1)徐某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2)理由:①公民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循公平原则、绿色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徐某在自家阳台搭建鸽舍,却给邻居带来了严重污染,并严重影响邻居休息,这违背了公平原则,也不符合社会公德的要求。(民法基本原则)
②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徐某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没有贯彻这一原则,因此徐某应该立即拆除。(相邻关系的原则)
以案释法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
权利界限
权利保障于法有据
1.侵权责任法律依据
2.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3.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时效..三年..及时
1.一般侵权责任
2.特殊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目的及意义 ①目的 ②意义
2.民法对名誉权(人身权)设定的界限
3.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1.相邻关系实质
2.主要类型
4.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3.法律规定相邻关系的意义
(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停止..排除..消除..返还..恢复..赔偿..赔礼道歉、消除..恢复..可单独..也可合并..惩罚性赔偿,依规定。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过错推定
(2)无过错侵权责任
⑴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⑵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权益受损
②主观过错
③因果关系
民事权利有限制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合理界限
(1)法律依据: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2)法律+习惯
(3)相邻关系一方……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保护…..稳定……
核心考点突破
(2023·海南)著作权是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作品,有可能构成侵权。下列属于侵犯著作权的是( )
①小董从网上下载了一首流行歌曲供个人欣赏
②某出版社无偿原文出版了近代学者梁启超的署名文集
③最新版的教辅用书匿名全文收录了当代作家莫某的一篇短文
④小郑的毕业论文未标出处使用了林某已发表文章的大段原文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①:小董从网上下载一首流行歌曲供个人欣赏,这符合作品的合理使用情形,未侵犯著作权,①不合题意。
②: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某出版社无偿原文出版近代学者梁启超(1873-1929年)的署名文集,没有侵犯著作权,②不合题意。
③:最新版的教辅用书匿名全文收录了当代作家莫某的一篇短文,“匿名全文收录”已经侵犯了著作权,③符合题意。
④: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小郑的毕业论文未标出处,属于侵犯著作权,④符合题意。
D
(2023·浙江高考真题)即将参加高考的小白碰到麻烦事:楼上邻居家小学生每晚8点跳绳半小时;学校未经许可将其侧面照片用于招生宣传片,同学议论她爱出风头;妈妈怀疑她早恋,查看她手机上的聊天记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属于行使不动产权利,是正当的
B.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
C.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查阅子女手机不构成侵权
D.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可以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
B
解析: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已经影响到相邻关系的学习和生活,A 错误。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但未经同意查阅子女手机构成侵权,C错误。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最好的方式是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而不是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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