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课件(共29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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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课件(共29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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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该案例体现了哪些诉讼知识?
情境导入
提示:该诉讼类型为刑事诉讼,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等。
2023年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2023年11月28日,该案二审开庭。庭审后,公安机关发现余华英新的犯罪事实,遂在近日被贵州省高院发回重审。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一框: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第一目:诉讼权利面面观
第二目:寻求法律援助
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
政治认同:知道公民的主要诉讼权利,理解国家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的必要性、内容。
科学精神:全面理解诉讼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法治意识:明确关于法律援助制度的申请、审查和办理方面的规定。
核心素养
1、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2、上诉的时效是多久?
3、法律援助的必要性、含义和内容?
4、法律援助的申请(适用情形)
5、法律援助的程序与要求
结合书本p.88-p.91,自主预习以下内容
1、保障诉讼权利的必要性
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
【相关链接】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办理任何案件均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响,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以重要宪法原则在诉讼领域的体现。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情境一:老王有3个子女,但是他们都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赡养的义务。无奈之下老王决定诉至法院。老王由于住院无暇参与诉讼,就聘请了一名律师作为自己的诉讼代理人。
情境二:在某盗窃案件的侦查中,王某被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王某聘请的律师称,王并不具备作案时间,将为其做无罪辩护。
思考:什么是诉讼代理人?什么是辩护人?
情境探究
2、诉讼权利的内容
(1) 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①适用情况: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
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实体性权利是指实体法所确认的权利,如经济法中的经营权,商事法中的股权、消费者权益法中的知情权等。
程序性权利是指程序法所确认的权利,如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权、上诉权和辩护权、代理权、申请回避权等。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知识拓展】
哪些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注意: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委托诉讼代理人。只有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才能委托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事诉讼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事诉讼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易混易错: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易混易错】
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不同点 对象不同 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设立的 是针对自诉人、被害人或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 ①因委托进入诉讼, ②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 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
地位不同 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 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
相 同 点 二者的主要职责: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
【判断】以下观点是否正确?
(1)律师在参与诉讼时称谓是一样的。
(2)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律师不必为其辩护。
(3)接受法人聘请,担任法律顾问,是律师的诉讼业务。
在刑事案件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责任当事人进行诉讼称诉讼代理人;在民事案件中帮当事人诉讼称诉讼代理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律师只有参与诉讼过程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是才是诉讼业务。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①含义: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②意义: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注意:1.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等。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决定延期审理。
2、诉讼权利的内容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相关链接:回避制度
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四)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
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刑事诉讼中,除以上情形外,审判、检察或侦查人员如果在本案中曾担任过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应当依法回避。
孙某与赵某发生借贷纠纷,赵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孙某偿还借款。在开庭准备阶段,赵某申请人民陪审员王某回避,理由是孙某是王某的学生,老师可能偏袒学生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经调查,王某曾是某中学的教师,孙某是该中学的毕业生。但孙某进校时,王某已经退休,二人并不认识。于是人民法院作出决定,驳回赵某的申请。赵某不服,申请复议。人民法院经复议,维持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
思考:(1)本案法院驳回赵某的回避申请是否正确?为什么?
(2)法庭上孙某的表哥担任孙某的诉讼代理人,原告赵某能否申请孙某表哥回避?
案例分析
提示:(1)正确。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然而本案中因为王某与孙某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关系,因此赵某的回避申请并不符合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提示:(2)不能。回避制度指出,在民事诉讼中,回避对象是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诉讼活动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而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旁听的近亲属等。
张亮与何芳系邻居,2022年11月两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亮把自己的一套100平方米的楼房以40万元的价格卖给何芳,房款分两次付清。在何芳交了第一次房款后不久,张亮提出房价过低,要求解除合同,但遭到了何芳的拒绝,双方最终走上了法庭。
2023年10月,案件经过审理,最终裁定张亮要履行合同的约定。张亮对此表示不服,但这时正好张亮有一桩生意要做就匆忙到外地去了。两个月以后,他想再请求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时,才发现判决已生效,对此他追悔莫及。
思考:张亮因忙于生意而失去了他在本案中的哪项基本权利
情境探究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①两审终审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②上诉自由
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有权自由处分上诉权)。
想一想:公民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任何时期都可以提起上诉吗?
2、诉讼权利的内容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诉讼
一审


上诉

二审
(二审结果:① 依法改判 ② 驳回上诉 ③ 维持原判等)
知识衔接
①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是:
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它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
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
专门人民法院
③上诉期限 P89-2 判决(实体) 裁定(程序)
民事诉讼 15日 10日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10日 5日
判决 裁定
解决问题 案件的实体问题 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
目的 判决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和义务问题,解决纠纷 有效指挥诉讼、推动诉讼进程
形式 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
数量 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 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比如因为疫情或其他原因,而改变做出新的裁定)
作出 阶段 只能在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 可在诉讼过程的任何阶段作出
知识拓展:判决和裁定
判断1:小张16周岁,涉嫌偷盗、抢劫,被提起公诉。小张父母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其诉讼。
判断2:小强在幼儿园将小朋友晨晨打伤,晨晨的家长将小强告上法院,进行上诉。
诉讼代理人是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或者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辩护人是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本案属刑事诉讼,故应委托辩护人而不是诉讼代理人。
当事人和其他相关诉讼主体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才能提起上诉,不能直接上诉。
×
×
观点辨析
小孙到某商场购买商品,因超市地面太滑而摔倒,导致右脚骨折,因此花费了大量的医药费。小孙提起诉讼,要求超市赔偿损失。那么小孙依法可享有的诉讼权利有(  )
①申请回避的权利 ②上诉的权利
③充当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④赔偿损失的权利
A.①③ B.①② C.②③ D.②④
【解析】公民依法享有的基本诉讼权利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上诉的权利等,①②符合题意;公民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在此案中,小孙是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而不是充当诉讼代理人的权利,③错误;④不是诉讼权利且与题意不符。故答案选B。
B
课堂练习
1.法律援助制度
(1)原因:必要性
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2)含义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二、寻求法律援助
2、法律援助适用的情形
(1)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2)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3)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二、寻求法律援助
(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
①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②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③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人民法院均应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我国《律师法》规定:
④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知识整合:法律援助的对象
3.法律援助的程序和要求
(1)程序: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2)要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二、寻求法律援助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我国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诉讼权利面面观
法律援助
设立原因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申请回避的权利
上诉的权利
适用情形
工作要求
知识小结
1.小马在幼儿园将小朋友小麦打伤,小麦的家长将小马告上法庭。小马的父母在农村,无法律知识,对打官司两眼一抹黑,于是委托律师陈某帮助小马进行诉讼。陈某在诉讼中是( )
A.法定代理人
B.诉讼代理人
C.辩护人
D.原告
B
【解析】本案原告为小麦,被告为小马,小马的父母和小麦的家长均为法定代理人,律师陈某为诉讼代理人, B符合题意。A、C、D均与题意不符。
课堂练习
2. 某造纸厂未正常启用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水排入李某承包的鱼塘,致使大量鱼虾死亡,给李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可以(  )
①直接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②独自选择仲裁机构请求裁决造纸厂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③委托代理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④委托辩护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李某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或委托代理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①③符合法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仲裁应该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李某不能独自选择仲裁机构请求裁决造纸厂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②说法错误。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上述案例属于民事诉讼,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④说法不符合题意。
B
课堂练习
3.韩某因伙同他人入室抢劫并杀死女主人而被捕,他自知罪恶深重,必死无疑,因此决定不委托辩护人。法院遂指定律师为其辩护人。这样做是因为(  )
A.犯罪嫌疑人罪不当诛
B.使犯罪分子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C.可以帮助罪犯减轻罪行
D.有助于法官正确运用法律
D
课堂练习
感谢聆听,下节课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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