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家和万事兴 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第二单元(共34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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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家和万事兴 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第二单元(共34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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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4张PPT)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5.1 家和万事兴
第五课
知识体系
考情分析(第五课)
课标要求 考情概览 备考策略
年份 试题类型 考查考点 情境 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2023江苏、湖南高考真题 选择题 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财产继承 1.通过学习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明确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培养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共同构建和谐家庭。2.明确法定继承有顺序、遗嘱继承重意愿。培育家庭责任意识,提倡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文明、和谐、友善等原则,全面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22浙江高考真题 选择题 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遗嘱与遗赠 财产继承 第一框
知识体系
【课标要求】
家庭婚姻的重要性
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结合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案例,提高运用法律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能力。
【教学难点】
03
结合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事例,理解家庭、婚姻幸福对社会的重要性。
结合家庭道德模范、楷模的具体事迹,理解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教学重点】
02
政治认同:家庭关系既需要家庭美德的引领,又要落实全面依法治国
科学精神:明确孩子健康成长离不开正常的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法治意识:用法律规范家庭关系与家庭成员的行为追求家庭幸福,在此基础上实现社会和谐
公共参与:学会运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内容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
【教学目标】
01
一、育小职责大
1.生活中的亲属关系
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
内容
体现着浓浓的亲情与爱情,但亲情与爱情的背后,还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体现
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
如何处理亲属关系
2.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 也是父母的权利。
01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02
3.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抚养——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教育——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01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02
保证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03
4.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温馨提醒】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指对未成年子女或者无劳动能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指的是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因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因追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抚养费用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这些近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
父母只生不养违法,父母只生养不教育也违法,父母虐待子女更要担责。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知识拓展】父母对子女不履行义务的处理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知识拓展】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01
尚在校就读的;
02
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03
【典例解析】
1.《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中,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其使用网络的责任做出了更切实的规定。此规定( )
①说明受教育权是未成年人享有的最基础权利
②旨在规范家庭教育主体要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③为增强父母的家庭教育意识提供了道德约束
④表明父母对未成年人既有抚养又有教育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受教育权是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而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①表述错误。
②④: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其使用网络的责任做出了更切实的规定,表明父母对未成年人既有抚养又有教育义务,此规定旨在规范家庭教育主体要正确履行监护职责,②④符合题意。
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的规定为增强父母的家庭教育意识提供法律约束,而不是道德约束,③表述错误。
故本题选D。
【典例解析】
2.为呼应“双减”政策要求,《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下列相关评论正确的是( )
A.将“双减”要求形成法律,为“双减”政策实施提供法律支持
B.对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不符合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C.该法的制定体现了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
D.通过法律明确监护人责任,体现了依靠人民推进司法公正
【答案】A
【详解】A:为呼应“双减”政策要求,国家出台《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双减”要求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有助于为“双减”政策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保障,A符合题意。
B:对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与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并不冲突,B错误。
C:题干强调的是以法治促进“双减”政策的实施,未涉及德治,C不符合题意。
D:题干涉及的是国家通过立法促进“双减”的实施,未涉及司法公正,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典例解析】
3.周某与张某育有二子,因家庭负担过重,次子小邱(85年生)出生后被周某送人,养父母邱某和李某无亲生子女。此后,邱某和李某以收养关系为小邱进行户籍登记。2020年,周某与张某的长子意外去世,遂与邱某联系。邱某征得小邱同意后,让小邱与周某、张某“认亲”。不久后,双方因观念、琐事常发生纠纷,周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小邱支付赡养费。在本案中( )
①小邱与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从被收养时解除
②小邱对亲生父母依法负有赡养和扶助的义务
③小邱无法定或约定赡养周某与张某的义务
④认亲后小邱与周某、张某重续父(母)子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小邱与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从被收养时解除,小邱无法定或约定赡养周某与张某的义务,①③正确。
②④:小邱与生父母周某、张某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解除收养关系须养父母与养子女对此达成一致协议,或经法院判决,周某、张某与小邱的“认亲”行为,显然不具有解除收养关系的效力,不能基于该行为自动恢复法定的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该“认亲”行为亦不意味着周某、张某与小邱自愿达成以赡养为内容的权利义务明确的合同关系,故小邱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和扶助的义务。②④错误。
故本题选B。
二、敬老是义务
父母不辞辛苦养育我们长大成人,这份恩情我们一生都难以报答。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1)原因
①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②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要求
1.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比较: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关系
抚养 赡养 扶养
区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
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
联系 三者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三者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内涵: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优点: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01
缺点: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也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建议选择与老年人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02
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是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上的暴力侵犯的行为,向来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
家庭暴力
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从身体或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
虐待
是指有义务扶(抚)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而拒绝扶(抚)养的行为。其刑事责任。
遗弃
(2)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家长不得遗弃未成年人;遗弃未成年人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公安机关有权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比较家庭违法行为
比较 虐待 家庭暴力 遗弃
区别 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手段,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折磨的行为。 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一个人有义务扶(抚)养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而拒绝扶(抚)养的行为。
联系 都是侵犯家庭成员权利和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知识拓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需要遵循的原则
依法及时、有效干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对已发现的家庭暴力,应当依法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妥善处理,不能以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或者属于家务事为由而置之不理,互相推诿。
保护被害人安全和隐私。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应当首先保护被害人的安全,通过对被害人进行紧急救治、临时安置等措施,制止家庭暴力并防止再次发生,消除家庭暴力的现实侵害和潜在危险。对与案件有关的个人隐私,应当保密,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尊重被害人意愿。在立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提起公诉、判处刑罚、减刑、假释时,应当充分听取被害人意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出合情、合理的处理。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哺乳期妇女、重病患者特殊保护。
【知识拓展】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家长不得遗弃未成年人;遗弃未成年人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01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公安机关有权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02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是非法的。但只有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才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尚未构成犯罪的,则应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03
【典例解析】
4.老李中年丧偶,在将合法收养的养子小李抚养至成年后准备与陈某结婚,此事遭到小李的极力反对。无奈之下老李与小李签订书面协议,老李再婚后小李不需要尽赡养义务。几年后,老李病重,生活困难,小李以签订过协议为由对老李不管不问,老李遂将小李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协议有效,且二人无血缘关系,小李可不履行赡养义务
②小李极力反对老李再婚不符合成年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要求
③协议无效,养子女对养父母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④小李对陈某具有赡养义务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答案】D
【详解】①:老李和小李之间是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适用民法典对父母与子女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规定,该协议因免除了小李的法定赡养义务而无效,①说法错误。
②:赡养父母要求成年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小李极力反对老李再婚不符合成年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要求,②说法正确。
③:老李和小李之间是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适用民法典对父母与子女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规定,该协议因免除了小李的法定赡养义务而无效,③说法正确。
④:陈某没有抚养小李,小李对陈某没有赡养义务,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D。
【典例解析】
5.某法院公开受理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原告在其子女年幼时,与妻子离婚后并未尽到抚养义务,现年近古稀,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长期居住养老院,故请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用。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赡养费用。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成年子女的义务
②这起案件涉及双方当事人的隐私,不应该公开审理
③法院的判决保护了老年人等被扶养人的合法权益
④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赡养费用,因为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成年子女的义务,①符合题意。
②:这起案件并不涉及双方当事人的隐私,应该公开审理,②说法错误。
③:法院的判决保护了老年人等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③排除。
④:法院的判决使被赡养人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的体现,亦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典例解析】
6.周某(女)与张某(男)于2017年3月3日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子,现年仅2周岁。婚后两人矛盾日深,经常吵闹,张某甚至动手殴打过周某,最终两人离婚。法院判其子归周某抚养,张某每月承担抚养费10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时止,后被执行人张某拒不履行。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张某的行为已构成虐待,应承担刑事责任
②张某的行为构成遗弃,周某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③张某应当执行法院判决,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
④张某不直接抚养孩子,可减轻其抚养责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张某在家庭纠纷中动手殴打周某属于家暴,不是虐待,①说法错误。
②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这一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给付抚养费是父母履行义务的重要形式,因而被执行人张某拒不履行父母对子女的法定义务,其行为构成遗弃,周某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②③说法正确。
④: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子女仍有抚养责任,这种责任并不因直接抚养而减轻,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易混易错】
1.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就没有抚养的义务了。(×)
【解析】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抚养的义务,应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解析】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的义务。
3.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情节严重的要承担民事责任。(×)
【解析】有赡养能力,而拒不赡养的子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需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4.无赡养能力的子女可以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解析】所有的子女都应该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5.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
【解析】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而不是抚养费。
【答题模板】
例题:张大爷中年丧妻,自己一人既当爹又当娘将儿子张某抚养成人。张某结婚后,媳妇经常虐待张大爷,可儿子不闻不问。张大爷年老体弱,孤苦伶仃,他要求儿子尽赡养义务,反遭儿媳一顿臭骂,张某也不管。假如你是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你可以这样说服张某夫妇(  )
①从道德上讲,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权利 
②“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父母把我们带到这个世界上,不辞辛苦地养育我们长大成人,这份感情我们一生都难以报答 
③遗弃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④告诉张某夫妇,对有赡养能力而拒不赡养的子女,如情节恶劣,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③
审设问 1.从“你可以这样说服张某夫妇”可知此处要求具备公共参与素养。
2.此处的主体是“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不属于以个人行为,需要特定的法律素养。3.题型为措施类选择题。
审材料 1.“虐待”属于破坏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不同于遗弃行为。
2.“儿子不闻不问”“张某也不管”体现了张某未尽子女的法定义务。
析选项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是义务、不是权利,
①不选;此处是虐待行为、不是遗弃行为,③不选。
定答案 C
课堂小结
谢谢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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