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课件(共17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课件(共17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

资源简介

(共17张PPT)
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亡,宗教随着人们随着人们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其著作《罗马法精神》
【导入新课】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植根传统——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1
永恒价值——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2
意识管理——宗教伦理与教化
3
【课程标准】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学习目标
1.让学生梳理近代西方法律和宗教伦理发展的时序,帮助学生树立时空观念。
2.让学生分析材料及图片,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知道
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培养学生历史解释和史料实证的能
力素养。
植根传统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1


一、植根传统——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BC8世纪罗马建城
克里特岛上的一处遗址
在我们的城市初建之时,人民最初的活动,没有任何固定的法律和权利,一切由国王专横决断。 ——古罗马法学家赛克斯图斯 庞甫尼乌斯
法律是调解社会关系的强制性规范,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机关保证执行。早在原始社会,氏族部落组织就有约束氏族部落成员的严格禁忌与习惯法。氏族部落转化成国家之后,成文法逐渐取代习惯法,成为各国统治者维系自身统治的有力武器,其中以罗马法最为完备,历史影响最为深远。
——岳麓版必修I《政治文明》第30页
【习惯法】是指独立于国家制定法之外,依据某种社会权威和社会组织,未经政府承认,具有一定强制性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习惯与法律没有明显的界限。(具有随意性)
【成文法】指制定法。制定法又称成文法,指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的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表现为条文形式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BC6世纪末贵族共和制
BC6452-450年
《十二铜表法》
BC27年元首制
第3表 第二条 债权人有权拘禁不能按期还债的债务人。
第5表 第四-五条 死者未立遗嘱;又无当然继承人,其遗产由最近的族亲继承。 如无族亲时,由宗亲继承。
第8表 第二条 凡毁伤他人肢体而不能和解的,他人亦得以同态复仇而“毁伤其肢体”。
第9表 第一条 不得为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第11表 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BC8世纪罗马建城
BC6世纪末贵族共和制
BC6452-450年
《十二铜表法》
BC27年元首制
476年日耳曼人入侵西罗马灭亡
395年
罗马帝国分裂
习惯法
成文法
1453年东罗马帝国灭亡
查士丁尼法典
《查士丁尼法典》
汇编罗马帝国仍生效的法律
《查士丁尼学说汇编》
历代法学家对罗马法的学说和解释
《查士丁尼新律》
535年后所颁布的法律
《查士丁尼法学总论》
供当时学习法律之用的基本教材
公民法
万民法
用以调整罗马公民关系的法律,只适用于罗马公民。包括部分习惯法,《十二铜表法》以及随后制定的法律。
适用于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用来调整罗马公民和异邦人及异邦人和异邦人之间的民事关系。【疆域扩大,民族矛盾,巩固统治,商品经济发展】
《罗马民法大全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渊源
查士丁尼
1.保护私有财产;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注重程序;无罪推定
4.自由人和奴隶不平等;
5.男女不平等;
6.阶级性,维护统治者的权力;
一、植根传统——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大宪章》的规定:
第14条 为了得到王国议会对协助金或免服兵役税数量的共识……在所定的日期,按照在场者之建议进行议事。
第39条 除非经过同等人的合法审判,否则不得任意逮捕拘禁、放逐或剥夺自由人法律上的保护,或以任何手段摧残自由人。
476年日耳曼人入侵西罗马灭亡
1453年东罗马帝国灭亡
日耳曼人以部落习惯法为基础, 编纂的一批成文法,等级色彩浓厚。作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
以基督教神学为思想基础,吸收了若干罗马法原则而形成的法律。是对古罗马法制文明的传承。
中古时期
12世纪,实现法律统一,取消封建特权和等级制度的束缚,实现人的权利平等、契约自由,成为新的社会经济环境的迫切要求,而当时西欧各国现有法律都不能适应这种客观需要。西欧由此兴起了一个研究和采用罗马法的热潮,史称罗马法复兴。 ——摘编自何勤华主编《外国法制史》
11世纪,诺曼底公爵征服英国,诺曼王朝建立,加强控制,王室设立法院,法官巡回审判
11世纪以后,欧洲国家出现研究和宣传罗马法运动,促进罗马法传播。
12世纪前后,习惯法之上的普通法
13世纪英国《大宪章》:法律至上,王权有限原则
1688年光荣革命,英国确立君主立宪制
一、植根传统——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13世纪以后,法国王权加强,统一加快,罗马法为基础的法律体系日益成熟。
19世纪,罗马法为基础、《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称为大陆法系或罗马法系或民法系。
1789年,法国大革命,启蒙思想和大革命的影响下,制定一系列法律。
1804年,拿破仑颁布《法国民法典》
1808年《刑事诉讼法典》
1807年《商业法典》
1806年《民事诉讼法典》
1810年《刑法典》
拿破仑法典
【思考点】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法国大革命对法律建设有什么重要贡献
1.法国大革命是一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维护资产阶级利益;
2.法国大革命推翻封建制度,建立资产阶级统治,使启蒙运动中资产阶级思想得以实现;
3.法国大革命颁布的一系列法律,体现自由、平等、理性和人民主权、社会契约等启蒙思想;
4.拿破仑捍卫资产阶级革命成果,对资产阶级法律总结,最终确立法国资产阶级法律体系;
5.法国大革命所建立的法律体系为欧洲其它国家法律建设提供蓝本,推动“大陆法系”建设。
一、植根传统——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都是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法律;
都借鉴罗马法,受到中古时期日耳曼法、教会法的影响;
都受到启蒙思想的深刻影响;
都是促进资本主义发展,资产阶级的统治工具,维护资产阶级利益;
都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体现;
相同
不 同 角 度 大陆法系 英美法系
法的渊源 成文法为主 判例法为主
立法与司法关系 立法绝对中心地位,司法从属地位
法官地位突出,司法绝对中心地位
受罗马法影响程度 以罗马法为基础 更多继承日耳曼人习惯法
法官地位 法官必须按照法律条文审判 有遵循的先例,注重法官经验判例
涵盖的范围 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 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等国家和地区
一、植根传统——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永恒价值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2


二、永恒价值——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基础梳理】依据教材P50—P51,总结概括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国家结构层面:权力制衡,三权分立
法律内容上:注重保护个人权利
司法实践过程: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和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
——法国《人权宣言》
律师制度
陪审团制度
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 ——【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
阶级性: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私有财产制度:财产决定法律地位高低;
权利认定缺陷:黑人、原住居民、妇女等;
局限性
马丁·路德·金(1929-1968)
意识管理——宗教伦理与教化
3


三、意识管理——宗教伦理与教化
392年,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
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日耳曼人为巩固统治,接受基督教
中古时期
教士们搜集和抄录经典,保存了一些宝贵的古典文化,并宣讲教义。
开办宗教学校和世俗学校:宗教内容和古希腊罗马时期传承下来的文化课“七艺(“三科”:文法、修辞、辩证法。“四学”:算术、几何、天文、音乐)”。
基督教会介入人们的生老病死、婚丧嫁娶,影响了中古时期欧洲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
基督教教化
中古时期的婚礼
宗教法庭
1.为欧洲封建主阶级提供了现实的统治思想,是欧洲中世纪封建制度的精神支柱;
2.在客观上起到了一定的保留古典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传播的作用;
3.基督教的宗教伦理和教化深刻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文化、生活习俗和日常行为;
4.宗教开办的学校虽然都以宗教为目的,但一定程度推动教育和文化方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5.基督教奠定着西方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对维护当时社会的安定有积极作用;
6.基督教教义为司法实践提供了理论和案例依据;
7.随着欧洲商品经济的发展,逐渐阻碍资本主义发展;
【学思之窗】中世纪完全是从野蛮状态发展而来的……在僧侣手中,政治和法学同其他一切科学一样,不过是神学的分支,一切都按照神学中适用的原则来处理。教会的教条同时就是政治信条,圣经词句在各个法庭都具有法律效力。
——【德】恩格斯《德国农民战争》
宗教改革:1517年马丁·路德提出《九十五条论纲》
1540年加尔文宗教改革
先定论
信仰得救
原始积累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诉求?
路德战胜了虔信造成的奴役制,是因为他用信念造成的奴役制代替了它。他破除了对权威的信仰,是因为他恢复了信仰的权威。他把僧侣变成了世俗人,是因为他把世俗人变成了僧侣。他把人从外在的宗教笃诚解放出来,是因为他把宗教笃诚变成了人的内在世界。他把肉体从锁链中解放出来,是因为他给人的心灵套上了锁链。
——[德]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
仍坚持基督教基本教义,束缚人们的行为,麻醉人们的思想。
新教排斥其他教派引起多次宗教冲突,造成巨大损失。
迫害对教义持有不同意见的“异端”。
17世纪的宗教冲突
1553年,西班牙科学家塞尔维特在日内瓦被加尔文派判处火刑。
一些对教义持不同意见的人被斥为“异端”,遭到迫害。
三、意识管理——宗教伦理与教化
本课思维导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法律
教化
渊源
发展
特征
宗教改革前
宗教改革后
《十二铜表法》《罗马民法大全》
“英美法系”“大陆法系”
权力制衡、三权分立;注重保护个人权利;程序公正及无罪推定原则
告诫人们孝敬父母,逆来顺受
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
法律是规则,宗教是信条;
法律意味着秩序,宗教意味着信仰;
法律给予宗教社会性,宗教赋予法律神圣性;
没有法律,人类便无法维系当下的社会;
失去信仰,人类则无以面对未来的世界。
结 束 语
法治与德治是辩证统一的两种国家治理手段。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