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课件(共44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二优质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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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课件(共44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二优质课件

资源简介

(共44张PPT)
第一单元思维导图
民事权利与义务
所有权
他物权
合同含义、分类
合同订立、生效、履行
违约责任、免责情形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
权利行使有界限
在生活中学民法
用民法
认真对待民事
权利与义务
积极维护
人身权利
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
民法基本原则
身份权
人格权
依法有效
保护
财产权
物权
知识产权
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侵权
责任

权利
界限
一般
特殊
人身权
知识产权
相邻关系
2024届高考 一轮复习
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考向分析:
1、从命题内容上看,本课内容是高考中的重难点和高频考点。其中,要约和承诺、要约和要约邀请、合同订立和合同生效、合同无效和部分无效、履行合同的原则、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是高考考查的重点。试题难度中等。
2、从考査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都有可能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
课标要求:
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订立合同
学问大
含义、实质、种类、订立原则、意义
合同: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过程:要约和承诺
有效合同的要求
无效合同的情形
形式: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区分)
违约免责:
违约责任:
第三课思维导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订立合同
含义
原则:全面履行、诚信、协作履行
关键:明确合同内容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合同履行
含义、实质、构成要件、承担方式
约定免责、法定免责
效力
注意区分:
要约与要约邀请
核心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含义
种类
实质
订立 原则
1、合同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①自愿原则 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②平等协商原则 (P24第一段)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才能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债权关系。在大部分合同中,当事人既是权利人,也是义务人
注意:①“合同”是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
“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 ②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则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意思表示需要有表示,要求将内心意思表达于外。)
意思表示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甚至没有语言的直接履行的行为。
拓展——订立合同的原则: 主体有民事行为能力、自愿自由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守法原则。
自愿自由:各方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共识,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体现)
平等原则: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要各方平等协商(因合同主体存在谈判能力与地位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限制。如格式条款。)
公平原则:公平确定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风险合理分配(如格式条款因为限制对方当事人合同自由,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必须遵循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不得欺诈
公序良俗: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守法原则:不得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调性规定
教材中并没有单列合同订立原则,但《民法典合同篇》中有这些原则,教材在P23、P25分散介绍了这些原则。
意 义
法律保障
①交易者角度: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就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②市场、资源、社会财富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③社会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④总之,有利于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维护诚信、健康的市场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运行。(P22导言)
1、合同
①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②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
是否所有的合同都是当事人双方事先约定好的?为什么?
这些“须知”,其实就是合同,叫格式条款。
探究与分享
含义:格式条款是一方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交易条件,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火车站背面关于“乘车须知”的规定。
作用与不足: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P23 相关链接:格式条款
不要搞成“霸王条款”!
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
遇到“霸王条款”这样做:
1、拨打12315投诉电话。
2、向经营者所涉行业机关主管进行投诉。
3、涉及侵权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1)订立合同的两个阶段:要约与承诺
要约
承诺
合同的订立需要平等协商、反复协商、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要约含义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构成条件
①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②要约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③要约一般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有效承诺的条件
①必须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②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作出)
③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含义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生效时间: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不能随意撤销或更改。
2、订立合同
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 要约邀请
含义
举例
内容
对象
效力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超市标明商品的价格,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菜单等为要约邀请。
具体明确,即是合同订立所必需的主要条款。
内容不明确只是表达了行为人愿意订立合同的意图并不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正宗的北京烤鸭,快来尝,快来买!”
“正宗的北京烤鸭,18元一只,快来尝,快来买!”
要约邀请
要约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这是一个副标题
新要约——承诺对要约的变更
讨价还价
要约
承诺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内容+超时)
P25相关链接2: 什么是实质性变更?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第一阶段
承诺:是受邀约人同意邀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第二阶段
新要约
新要约: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订立合同的过程结束
订立合同的两个阶段:要约、承诺
新要约
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名词解释:标的(客体)是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大多数是物,也包括行为。如买卖合同的标的是物,劳动合同的标的是行为。
讨价还价
(2022山东·高考) 廖某在甲家具公司的网站上看到“本店所有家具凭优惠券打折30%,当日有效”的弹窗,遂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下单第二天,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廖某表示反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②廖某付清价款时买卖合同成立
③无论廖某是否表示反对,甲公司均有权直接取消订单
④甲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间交货延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②③ D. ②④
B
有效合同: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无效合同:(从严认定)
①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提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有效。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
合同成立≠合同有效
2、订立合同
(2)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无处分权、不具备法定资格、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的主体
( 1 )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是不附任何条件的绝对无效。但是,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无效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存在违约问题,但并非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只是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如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仍可能存在财产返还、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等。
特别提醒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注意: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
可撤销合同: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趁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双方当事人是有效的,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后,合同就是无效的。
王某与李某签订合同,购买李某二手小汽车一辆。汽车使用期间毛病不断,经检测发现李某隐瞒事实,该车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故障车辆。王某要求退还该车,但遭李某拒绝,遂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判断正确的是
①王某与李某的合同已经成立 ②王某与李某的合同有效
③王某与李某的合同没有成立 ④王某与李某的合同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2017浙江·高考)十周岁的小明要去外婆家,他用手机约了一辆出租车,并在电话中对司机讲明了路线,双方约定出租车费为10元。出租车到后,小明刚要上车,司机却以小明年纪太小为由,拒绝搭载。小明的约车行为所产生的合同( )
①已成立 ②须经小明父母追认才成立 ③有效  ④须经小明父母追认才有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3)订立合同的形式——
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直接履行的行为。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含义 口头形式订立,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书面形式订立,它是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
适用范围 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适用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的或重要的合同
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缺点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订立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稍复杂
(1)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网购)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3)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4)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相关链接:特别形态的合同
知识整合:如何订立合同
1、订立原则: 主体有民事行为能力、自愿自由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守法原则。
2、订立过程——要约承诺订合同:
(1)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3)承诺对要约的变更:要约、新要约……新新要约……承诺
3、选择合适的合同形式
(1)特定形式: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约定
(2)直接履行的行为
(3)口头合同:适用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
(4)书面合同:适用金额较大、关系复杂、履行期长
(2022·浙江·高考真题)王某打电话给郭某表示欲购买一车冬枣,要求郭某一周内发货,货到付款。王某在买卖合同上签字后将之快递给郭某,郭某因出差而未能及时签字盖章,但还是指派公司员工根据约定时间向王某发货,王某在签收单上确认收到货物。这一买卖过程中( )
A.郭某没有签字的行为构成违约
B.王某与郭某达成的是口头合同
C.郭某发货的行为构成新的要约
D.王某签收货物确认了承诺到达
D
(2019浙江·高考)初中生小伟和小惠就某一问题发生激烈争论,两人打赌约定:谁错谁就不再上学。两人拉扯着去请教老师,老师回答说,小伟的理解是正确的,但小惠不必离开学校。从法律角度看,小惠不必离开学校的理由可能是( )
①小伟和小惠没有签书面合同,因而不用遵守约定
②两人的约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无效
③小伟和小惠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而约定无效
④小惠没有离开学校的法律义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C
材料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向甲方供应一批上等绸缎礼服,鉴于双方此前多次合作均未出现任何问题,又恰逢乙方正值改制,其生产的绸缎礼服急需出手,于是在还未正式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乙方径直将礼服送往甲方工厂,通过交涉甲方愿意接受。但由于此种礼服供过于求,甲方存货无法正常销售出去,于是甲方希望向乙方退货,乙方一直忙于改制事宜,并没有答应甲方的要求。不得已甲方以低价销售,致使损失100万元。在多次向乙方交涉未果的情况下,甲方向法院起诉称双方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关系不成立,主张合同无效,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1)甲乙双方是否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2)如果双方已经拟定了书面合同,但乙方未来得及在合同上签字便送货且甲方接受,则合同是否成立?
提示:
(1)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在国外旅游时,带回一部崭新的某品牌手机。回国后,甲于2023年2月14日给乙发了封电子邮件,表示愿以5400元人民币的价格把该手机转让给乙,并要求乙在2日内给予答复。2月18日乙打开邮箱才发现甲的邮件,立即发短信表示同意,并让甲赶快把手机通过快递公司送达。不料,甲已于前一天把手机转让给了他人,乙很生气,要求甲给予违约赔偿。
(1)从合同角度看,本案中的要约和承诺分别是什么
(2)从订立合同的过程看,乙要求甲给予违约赔偿是否恰当 为什么
(1)①要约是甲发给乙的邮件。②承诺是乙发给甲的短信。
(2)乙要求甲给予违约赔偿不恰当。
①因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应该由受要约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其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②本案中,受要约人乙没有在要约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甲作出承诺,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关系并没有成立,甲没有违约,不存在违约责任。
核心考点二: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含义
原则
关键
1、合同履行
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履行合同的关键是明确合同内容。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①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即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②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③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④公平合理原则: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按交易习惯确定
注意:履行合同的核心是履行合同义务。
注意: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
知识拓展:诚信原则
通知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有必要在某些情况下向对方告知、报告有关信息。 例如: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又如:当时人一方依法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
协助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有必要在某些情况下为对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如:约定期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却迟迟不办理,违背协助义务。
保密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如: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获得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当事人的隐私;医生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
2、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变更要求: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注意: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但不可以随意变更。
含义
实质
构成要件
承担方式
3、违约责任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①有违约行为 ;②有损害事实; ③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④无免责事由
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承担方式。
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只能选其一)
注意:订金≠定金
订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交易需要而向另一方当事人交纳的金钱,不具有担保的功能,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
知识拓展:违约的种类
实际违约 预期违约
不能履行 债务人在客观上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有关债务的履行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延迟履行 履行义务期限届满后才履行
不完全履行 只履行部分合同约定,或者履行义务不完全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
拒绝履行 通常说的恶意毁约
承担方式 表现
继续履行 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他方法代替履行
赔偿损失 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具有典型的补偿性。赔偿损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P30【相关链接1】
采取补救措施 比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支付 违约金 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适用 定金罚则 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定金按担保法规定执行,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
知识拓展: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知识拓展
1、定金罚则:
给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但守约方交付定金的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
2、三金关系:定金、违约金、赔偿金
①违约金与定金的关系:二者不能并用(因二者都有惩罚性),守约方可择其有利的。
②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关系:不能并用。但当事人如有特别约定或法律有特殊规定(通常是一方存在恶意欺诈或恶意毁约),守约方因对方违约遭受损失的,守约方请求支付违约金外仍可请求赔偿损失。
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是: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要求:增加违约金;
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要求:适当减少违约金,最多按
实际损失的130%进行赔偿。
③定金与赔偿金的关系:可以并用,但二者总和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总额。
④没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的,直接赔偿损失。
思考:合同违约,任何情况下都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3、违约免责的情形
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②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
火灾、战争等。
可以≠应当
约定免责
法定免责
注意: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注意:免责≠免除义务
火灾的免责
遭遇火灾是否免责,要看火灾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必须同时具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三个条件。如果火灾是违约人自身过错导致的,则不符合不可抗力条件,不能免责;如果火灾是雷击或邻居家失火等因素引发的,则可以援引不可抗力主张免责。
商事证明机构
【判断】以下情形,如果违约能免责吗?
1、小华在送货途中,突遇大风吹断路边树木,砸伤小华,而延误送货。
2、某货运公司因暴雨延迟交货。
3、小明事急坐出租车去西城,双方约定,车价加倍且安全事故司机概不负责。
4、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而无法按时交货。
5、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该公司应当免除交货义务。
法定免责
可预见,不免责
约定免责
法定免责
免责≠免除义务
①合同是否成立(类型、形式、订立过程——要约和承诺)
②合同是否有效(有效合同的要求;无效合同的情形)
③是否有违约行为(履行原则、义务、变更等)
④有无免责事由(如有,是约定免责事由还是不可抗力)
⑤违约承担方式(具体到哪种方式)
知识整合: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的研判过程(重点掌握)
(2023北京·高考)某化工公司发生管道泄漏事故,之后,附近的草莓采摘园主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今年草莓歉收系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请求赔偿。经查,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土壤层下沉,管道底部缺乏支撑出现裂缝,化学原料泄漏,从而污染了周围土壤。
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 化学原料泄漏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化工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 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 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 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草莓采摘园主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C
(2023海南·高考)某电脑商城做开学季促销宣传,预付200元订金即可享受本年度8月18日特惠活动,以现价8.8折购买某热销款电脑1台。小李当即预付了200元订金。活动当日,小李去该店选电脑时被告知因厂家产能不足,该款电脑暂时无货,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电脑商城应向小李支付违约金
②小李有权请求电脑商城继续履行合同
③小李无权要求电脑商城双倍返还订金
④厂家产能不足属于不可抗力,电脑商城可以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C
(2022辽宁·高考)“双减”政策实施后,小玲妈妈为高一的小玲报名寒假兴趣班,微信记录如图所示。小玲去上课时被要求在报名表上签字,其上记载:课费不退。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9次课程,小玲妈妈向兴趣班主张退费被拒,遂诉诸法院。本案中( )
①销售人员发送价目表的行为是要约邀请,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不作为合同内容
③合同自小玲签字时生效,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
④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C
(2021浙江·高考)刘星在校门口找到一辆共享单车,扫码并点击确认了App向其推送的费用标准和超区规则。他骑行至目的地,锁车时被提示“因该处为服务区外,故需收取调度费10元”。刘星付款后又将该车扫码骑回服务区内,但10元调度费并没有退给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刘星自行将车骑回服务区内,单车所属公司未作调度,应当退还调度费
②单车所属公司划定服务区的规定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③10元调度费属于双方事先约定的具有惩罚性质的违约金
④如果刘星主张返还调度费,必须证明双方存在骑回服务区内退还调度费的约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2020浙江·高考)赵某向唐某购买了200万元的酒店装修材料,约定货款在六个月内付清,违约金为10%,定金20万元。三天后,赵某又以该酒店抵押,向某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为六个月,并办理抵押权登记。三个月后,因发生疫情,赵某的酒店依法停止营业,导致赵某到期无力偿还欠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因不可抗力应当免除赵某还款义务
B.唐某可不返还定金并要求赵某支付违约金
C.假如拍卖赵某的酒店,银行可优先受偿
D.不能免除赵某因履行迟延而承担的违约责任
C
(2021·浙江·高考真题)夏冬在某商场购买一套茶具,服务员发现夏冬要的款式没有现货,需从仓库调取,与夏冬协商后约定:夏冬先付款,当日下午商场会指示仓库将茶具快递给夏冬。夏冬付款并留下寄件信息后离开。第二天,夏冬了解到,本市一辆快递运输车因驾驶员疲劳驾驶侧翻,自己的快件在该车内且已被损坏。
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夏冬有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2)请说明本案中商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
(1)没有。理由:茶具属于动产,一般是通过交付实现动产所有权的转让。本案中商场没有将茶具交付给夏冬占有,故夏冬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
(2)本案中茶具买卖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是有效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商场没有依约将茶具交付给夏冬,违反了合同义务,致对方受损,在没有免责情形的情况下,商场应承担违约责任。
2023年某市遭遇特大暴雨袭击,A商场遭遇洪水倒灌。洪灾发生时,正值商场购物高峰期,许多人未付款就带着选购商品紧急出逃。洪灾结束后,A商场立即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希望未付款的顾客在规定期限内主动付款,否则将不排除运用法律手段挽回损失。
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未付款顾客与A商场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 请说明理由。
(2)未付款顾客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请说明理由。
答案:(1)存在合同关系。顾客在商场选择商品并付款,完成了要约与承诺,已经和商场形成购物合同关系。
(2)洪灾属于不可抗力,洪灾发生时的紧急出逃行为属于法定免责情形,可以免除违约责任,但不能免除合同义务。洪灾结束后,可抗力因素消失,未付款顾客应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若超出规定期限,则违背诚信原则,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
(2022·辽宁·高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6分)
沈某大学毕业后与周某共同投资设立“某市创美创意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恰逢全国“两会”,沈某了解到神舟十五号将在年底前与神舟十四号在太空“会师”,于是决定以“神舟美绘”为主题,采用抽象画的方式呈现会师美景,并应用于创意解压系列产品。客户对此颇为青睐,遂与创美公司签订《独家许可使用合同》。创美公司要求全体员工对产品研创严格保密。两个月后产品研创成功,在准备履行合同时,发现市面上出现画样几近相同的抱枕。经调查:员工徐某在朋友圈发工作照片时带入该画样,朋友孙某点赞转发后,被A公司发现并用于自己的产品。客户遂主张违约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创美公司是否有权向A公司、孙某、徐某请求承担责任;若创美公司全部财产不足以承担违约责任,沈某和周某是否承担清偿责任。请分别说明理由。
各方的行为
转移该图样的著作使用权,客户享有该图样的使用权。未经允许,其他人不能使用该作品,否则构成侵权,故客户主张违约责任。
客户对此颇为青睐,遂与创美公司签订《独家许可使用合同》。
被A公司发现并用于自己的产品。发现市面上出现画样几近相同的抱枕。
创美公司要求全体员工对产品研创严格保密。经调查:员工徐某在朋友圈发工作照片时带入该画样,朋友孙某点赞转发后。
A公司未经允许,将该图样用于自己的产品,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徐某却在朋友圈发工作照时带入该画样,导致画样外流,根据民法典和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有保密义务,徐某应承担相应责任。朋友孙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转发该信息,属于善意第三人,但转发行为造成了严重影响,应立即删除该信息,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①客户与创美公司签订《独家许可使用合同》,转移该图样的著作使用权,客户享有该图样的使用权。未经允许,其他人不能使用该作品,否则构成侵权,故客户主张违约责任。A公司未经允许,将该图样用于自己的产品,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创美公司要求全体员工对产品研创严格保密,徐某却在朋友圈发工作照时带入该画样,导致画样外流,根据民法典和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有保密义务,徐某应承担相应责任。朋友孙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转发该信息,属于善意第三人,但转发行为造成了严重影响,应立即删除该信息,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②沈某与周某共同投资设立“某市创美创意有限责任公司”,创美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承担有限责任,所以,创美公司全部财产不足以承担违约责任,沈某和周某不承担清偿责任。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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