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课件(共22张PPT+1个内嵌视频)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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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课件(共22张PPT+1个内嵌视频)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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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2张PPT)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1、结婚的含义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1)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注意:一夫一妻,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法律禁止重婚,也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一、珍惜婚姻
相关链接:同居关系
(1)两种情况
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2)法律后果:
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特别提醒】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同居会构成重婚行为,将受到法律惩罚。
注意:1994年2月1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而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的关系被确定为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则按同居关系处理。
一、珍惜婚姻
3、正确对待婚姻(义务)
(1)对婚姻的要求:
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2)对婚姻的态度:
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一、珍惜婚姻
4、结婚的法定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
(4)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5)男女一方或双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记处也不予以登记。
直系血亲
祖父母
外祖父母
父、母
伯、叔、姑
舅、姨
伯叔姑的子女
伯叔姑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伯叔姑的曾孙子女
或外曾孙子女
旁系血亲
自己
子女
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子女
兄弟姐妹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子女
舅姨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曾孙子女
或曾外孙子女
旁系血亲
旁系血亲
相关链接:亲等计算
知识拓展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撤销婚姻
胁迫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离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
重 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未到法定婚龄
相关链接:结婚登记程序
03
02
01
申请
登记
审查
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案例一: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
案例二:男青年小张与同村女青年小梅恋爱。两人在村里举办婚礼后,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案例三:男青年小罗19周岁,经人介绍认识同龄女青年小英。两人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由于小罗的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于是小罗伪造证件,与小英登记结婚。
思考:上述情形中,当事人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为什么?
第四代旁系血亲,允许结婚,婚姻有效
未进行结婚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伪造证件,婚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一、珍惜婚姻
5、结婚登记:
(1)为什么要进行结婚登记
①必要性:
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
②重要性: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2)结婚登记的程序:申请、审查、登记
女青年李某(19岁)家境贫寒,其父母强迫其嫁给邻村个体户陈某。李某本人不同意该婚事,但其父母威胁道:“如果你不嫁给陈某,便赶你出家门。”李某无奈,只得应允。2020年8月,李某父母一手操办了她的婚事,并宴请了亲朋好友,宣布李某与陈某成为夫妻 李家收取陈家彩礼10万元,但李某 与陈某并未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不久,李某发现陈某性情暴躁,有赌博恶习,且经常打骂自己。李某万般无奈,提出与陈某离婚,李家与陈家均不同意,李某遂离家出走。
结合案例和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李某与陈某婚姻的看法。
答案:
①法律规定,结婚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本案中李某是在父母的威胁逼迫下与陈某结婚的,违背了“完全自愿”这一结婚条件要求。
②绪婚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即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本案中李某的年龄只有19岁,没有达到结婚的法定年龄,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
③结婚必须依法登论。本案中李某与陈某的婚事只是在父母的操办下进行的,且他们并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因此该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二、离婚要慎重
二、离婚要慎重
1、离婚自由:(离婚自由,反对轻率)
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离婚冷静期:结婚要慎重,如果婚姻存在问题,离婚也应慎重。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规定中的“三十日”在实践中被成为“离婚冷静期”。
【注意】 “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实践中一般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而起诉离婚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
二、离婚要慎重
2、离婚限制:
在下列情形中,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
(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提别提醒】以下两种情况不适用《民法典》军婚的保护条款。
①双方都是现役军人。
②现役军人向非军人主动提出离婚的。
想一想
该公告透露出二人可能采取了怎样的方式离婚?
当事人应在哪些问题上达成了协议?
协议离婚
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
2.离婚方式:
(1)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①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问题达成协议;
②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③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离婚要慎重
(2)裁判离婚(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
基本程序:法院调解→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判决离婚
注意:协议离婚的,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但是由人民法院裁判离婚的,宣判离婚时,并没有解除夫妻关系,离婚判决生效时,才解除夫妻关系。一审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几种感情破裂的情况: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②重婚,违反一夫一妻制原则的;③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④一方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⑤婚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⑥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婚内出轨——违反一夫一妻制原则
因不听妻子顾佳早前劝阻执意生产保存条件极为苛刻的蓝色烟花,后因烟花厂区连续大雨导致气温湿度变大,存放的蓝色烟花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的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①重婚;②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③实施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相关链接:子女抚养与探视
离婚后关于抚养和探望孩子的权利
第1086条规定: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知识拓展:离婚协议财产分割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诉至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的情形,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例题
2019年9月,袁某向县法院起诉要求与妻子卢某离婚,因卢某下落不明,法院以公告方式向卢某送达应诉文书,当年12月,卢某缺席开庭,法院判决准予袁某与卢某离婚。12月19日,法院向袁某送达离婚判决书。不料在判决书生效前,袁某就与罗某登记结婚了。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袁某与罗某登记结婚的行为构成了重婚
②法院已准予袁某与卢某离婚,罗某与袁某可以登记结婚
③袁某与卢某的离婚是裁判离婚
④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解析】:一审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袁某在离婚判决书生效前与罗某登记结婚,构成重婚,①正确。法院已准予袁某与卢某离婚,但是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②错误.袁某与卢某的离婚由人民法院处理,是裁判离婚,③说法正确。“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说法正确但与材料无关,④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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