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25张ppt+1视频) 2023-2024学年高二思想政治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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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25张ppt+1视频) 2023-2024学年高二思想政治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

资源简介

(共25张PPT)
思想政治
选择性必修2
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法律与生活
视频导入
对于民法和民事法律关系你有什么了解吗?
学习目标
1、能简述民法的含义及作用。
2、能阐述民事法律关系内容及民事权利、民事义务的关系。
3、能阐述民法规定的六项基本原则。
学习重点:能阐述民事法律关系内容;阐述民法规定的六项基本原则。
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创业就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
这说明了什么?
(一)民法
一、透视民法和民事法律关系
1.作用:
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企业
公立学校
政府机关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民法典》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法典:
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共分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等7编。
民法典规范了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小赵初中毕业便开始打工,今年已经17岁,每月有3000元收入。不久前,小赵想出资入伙几位成年同事新开的小店。他们说小赵尚未成年,入伙也没用,这个说法对吗?
问题1 怎样评价小赵同事的观点?为什么?
问题2 分析小赵的入伙行为中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课堂活动一】
这个说法不对。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能够自己工作谋生的,是法律“眼中”的成年人,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可以实施相应法律行为并为此承担责任。小赵已经17岁,打工的收入足够小赵的日常生活,出资入伙后,可以和其他成年同事一样成为合伙人,享有相关权利。
民事主体:小赵和合伙同事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共同所有权——大家合伙开的小店
民事法律关系内容:合伙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就在身边
1.含义: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物权、知识产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等人格利益
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等
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2.要素:
(1)民事主体: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因自然人的年龄、智力状态而有所不同: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和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2)民事客体:
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所有权关系 物
债权关系 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专利、著作)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3)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牛刀小试
例 下列哪些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
(1)甲与网友相约在咖啡厅见面
(2)甲男与女乙的婚姻关系
(3)母亲与孩子达成了每天由自己烧饭、孩子洗碗的协议
(4)乙与孤儿院达成了收养一名孤儿的协议
(5)甲赠与其18岁的侄女乙一台电脑
(1)“相约见面”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法律只调整重要的、典型的社会关系)
(2)婚姻关系以男女平等为原则,属于民法调整范围
(3)“烧饭、洗碗”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
(4)“收养协议”属于《收养法》(民法的组成部分)的调整范围
(5)赠与合同的订立过程受民法调整
教材P5-探究与分享
请你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谈谈自己的看法。
①“拾金不昧”既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若据为己有则构成“不当得利”);②明确特定金额作为报酬的寻物启事,在法律上构成“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当事人小林接受或放弃报酬都是行使权利的方式, 小林父母向失主收取500元也是合法的。
【课堂活动二】
《民法典》规定: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的处理】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及有关部门妥善保管遗失物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三)民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民法凸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文明 和谐 平等 诚信
独立人格 平等地位 权利明确
财产稳定 交易安全
小学生童童(7岁)偷偷用压岁钱到某商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了一台游戏机。童童父亲知道后便到商店要求退货,遭到售货员的拒绝,童童父亲将商店告上了法院。
问题1 售货员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什么原则?
提示:
公平原则:售货员无视童童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损害了童童的利益,违反了公平原则。
诚信原则:售货员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卖游戏机给小学生,违反了诚信原则。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售货员在家长不在场的情况下卖游戏机给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学生,会影响孩子的学习和健康成长,违反了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原则。
提示:判定这是一种无效民事行为,商店应退货并返还货款;商店同时违背了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和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应该降低其信用评级。
问题2 如果你是法院的审判人员,你准备怎么裁决这一纠纷?
【课堂活动三】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1.必要性
2.调整范围: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3.具体内容
【易混易错】:
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否则,即使出于善意,可能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父母是否有权自主决定自己孩子的姓名?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要求:
对民事主体滥用权利、违反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必要的限制;保护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张扬社会正义。
【课堂活动四】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起名字首先你要决定姓什么,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民法典》又增加了可以去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比如,起名字可以姓奶奶的姓氏或者姓姥姥的姓氏,这都是可以的。除此以外,如果是你亲生父母以外的抚养人把你抚养大的,还可以选取实际抚养人的姓氏。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在生活中不可或缺
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的意义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主体
客体
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法调整的是( )
①甲买彩票中奖后与税务机关发生的税收关系
②甲经过招标向某政府机关提供设备有偿维修服务
③甲男与乙女的婚姻关系
④甲赠给其18岁侄女乙一台电脑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D
2.下列可以成为我国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
①来中国旅游的外国人 ②某中外合资企业 
③某大学财务科  ④康师傅方便面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A
3.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
A.自愿原则 B.诚信原则
C.绿色原则 D.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B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这体现了我国民法(  )
①强调为了国家利益需要个人利益作出必要的牺牲 
②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 
③坚持平等原则 
④坚持诚信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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