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复习学案(含解析)-2023-2024学年高三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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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复习学案(含解析)-2023-2024学年高三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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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复习学案
【课标要求】
1.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2.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问题导学】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2.赡养义务的内容和要求
3.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4. 家庭违法行为
5.继承的含义、内容、条件、债务和取得继承权的方式
6.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要求
7.遗嘱、遗赠和遗嘱继承的区别
8.遗嘱继承的效力、形式和意义
珍惜婚姻关系
一、珍惜婚姻
1.什么是婚姻?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是?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及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二、离婚要慎重
1.协议离婚和裁判离婚的程序和区别是什么?
2.什么是离婚冷静期?
三、平等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
1.什么是夫妻平等?
2.如何区分夫妻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
【互动探究】
1.材料一 越来越多的儿童被父母推到镜头前当上网红。打开短视频自媒体平台,时常会刷到一些拥有百万乃至上千万粉丝的“网红儿童”。有专家强调,要通过课程引导,让制片人制作出有教育意义的微视频,同时严格规范演员行为和表演,如因色情、三俗、虚假、抄袭等方面出现舆情,一定严肃处理。
材料二 国务院2023年9月20日审议通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并指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要筑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治支撑,推动各有关方面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责任,进一步强化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主体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责任,规范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
在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的大背景之下,家庭更需要承担起保护未成年人合理使用网络和短视频、防沉迷的主体责任。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此观点加以说明。
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2年,尤某(男)与曾某(女)育有一子小尤。2017年,尤某与曾某协议离婚,约定小尤的抚养权归尤某,曾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并可每周探望小尤一次。2022年,小尤书写了一份《声明》,称难以接受妈妈探望时对其发问、使其陷入父母纷争的尴尬境地的行为,拒绝妈妈探望。尤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曾某探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请求法院判令中止曾某对孩子的探望权。庭审中,曾某辩称,自己从未侵害孩子的合法权益,孩子出现烦躁、敏感、逃避的情绪是父亲尤某对孩子灌输的思想与自我认知错位所致,而不是对母亲探望的抗拒心理。法院经审理,本着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驳回了尤某关于中止曾某探望权的申请。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不予支持尤某关于中止曾某探望权的主张的理由,并给曾某行使其探望权提出合理建议。
【体系构建】
【易混辨析】
1.《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加大并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家庭责任,说明受教育权是未成年人享有的最基础权利,为增强父母的家庭教育意识提供了道德约束。( )
2.夫妻财产仅仅涉及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3.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会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 )
4.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有差别的。( )
5.郑先生对其妻黄女士实施家庭暴力,其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6.夫妻间有相互抚养的权利。( )
7.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在行使继承权时是平等的。( )
8.遗嘱继承是指定继承人范围之外的人继承遗产。( )
9.非婚生子女对养父母没有赡养的义务。( )
10.继承开始后,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有遗嘱的,再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
11.不考虑其他因素,甲的外祖母和丙的祖父是亲兄妹,则甲和丙可以登记结婚。( )
12.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
13.“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 )
14.在我国,父母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
15.婚姻法规定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抚养的义务。
【当堂达标】
16.李某今年80岁,离异后未再婚,父母亲已过世,膝下无子女,也无兄弟姐妹。长期疾病缠身,生病住院期间,一直是保姆张某在照顾。为了感谢她的精心照顾,想在自己过世后将遗产全部赠予张某。你作为律师,可以给李某提出的合理建议是( )
①通过自书遗嘱的形式将个人合法遗产赠与张某
②完善意定监护制度,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③与张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张某尽到扶养义务后可以获得遗产
④在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的见证下,指定张某为遗嘱继承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7.王乙与王丙兄妹均拒绝赡养89岁高龄的父亲王甲。王甲不得已,只好与村委会达成遗赠扶养协议:王甲将其个人所有的价值150万元的房屋遗赠村委会,村委会负责王甲生养死葬。之后村委会负担起扶养王甲的责任,并在王甲去世后妥善处理后事。此时王乙与王丙又以法定继承人的名义力争王甲遗产的继承权。对此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村委会根据遗赠扶养协议可合法继承该房产
②王甲通过遗赠扶养协议使自身生活得到保障
③王乙与王丙因未赡养父亲而丧失遗产继承权
④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要优先于法定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8.《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中,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其使用网络的责任做出了更切实的规定。此规定( )
①说明受教育权是未成年人享有的最基础权利
②旨在规范家庭教育主体要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③为增强父母的家庭教育意识提供了道德约束
④表明父母对未成年人既有抚养又有教育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9.老王夫妇有两儿一女,大女儿已嫁到外地。老王夫妇去世后,留有农村瓦房数间、存款若干。大姐主张平分遗产,两个弟弟却不同意,认为外嫁女不参与继承是村里多年来的习俗,遗产应该全部由他们兄弟俩继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儿子女儿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两个弟弟的诉求不合理
②若老王夫妇的父母在世可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③最好的分配方法是房屋归两个儿子、存款归远嫁的女儿
④大女儿嫁到外地,若未尽赡养义务继承份额应该少一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0.王某妻子早年去世,王某独子小王因工作繁忙无暇照顾王某。王某的邻居小李对王某照顾较多,于是王某与小李达成扶养协议,“由小李照顾王某的生活起居并负担王某的后事,王某将自己的全部遗产赠与小李”,该协议经过了公证。后来,小李在王某生病期间对其不管不问,小王回家照料王某。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因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故小王难以获得王某的遗产
B.遗赠扶养协议是王某真实意思表示并且经过有关部门公证,故该协议有效
C.若小李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中的义务,则小王无权获得王某的遗产
D.小李有能力履行而未履行遗赠扶养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小李无权获得王某的遗产
21.李某与王某是再婚夫妻,王某在去世前留下遗嘱,把他名下的房屋留给其孙子王某乙,但李某有居住权。王某去世后,王某乙委托其父亲把房子卖给张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张某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要求李某腾房被拒后,将李某告上法院,但其诉讼请求最终被法院驳回。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依据遗嘱,王某乙无须登记即可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②该判决保障了李某的居住权,遵循了公序良俗原则
③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的一种,可与房屋所有权分开
④为保障李某的合法权益,王某乙无权私自买卖该房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王某某年轻时有暴力恶习,时常对家庭成员实施暴力,且挣钱所得很少补贴家用。如今王某某年迈,赡养问题随之而来。子女以父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而拒绝赡养,并声称放弃继承权。王某某遂将六名子女诉至法院,要求每位子女给付赡养费和医疗费。关于本案,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继承不是赡养的前提,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③履行赡养义务只需给付老人基本生活费即可,不需要照顾老人的特殊需要
④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父母年轻时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子女有权拒绝赡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3.李大爷与郑老太系夫妻关系,育有二子,即长子李飞、次子李明,李明因患精神疾病,需长期住院治疗,其无配偶,仅育有一女李珍(未成年)。李大爷、郑老太夫妇对李明和李珍的未来生活保障问题感到担忧,便商量共同订立遗嘱。2021年10月,李大爷手书一份《遗嘱》,表示将其与郑老太共有的房产由李明父女共同继承,李大爷与郑老太共同在该《遗嘱》上签名。对此遗嘱认识正确的是( )
A.李飞因该遗嘱而丧失继承权 B.李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该遗嘱因无见证人在场而无效 D.李珍因此获得的遗产属于遗赠
24.盛某与老伴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老伴过世后,盛某两个儿子签订了分家赡养协议,约定哥哥放弃未来继承母亲盛某的三间北房,弟弟将其所有的两间西房转归哥哥,盛某自此由兄弟二人轮流赡养。协议签订后,兄弟二人履行协议时发生分歧,导致盛某的赡养问题一直悬而未决。本案中( )
A.分家赡养协议违背了公序良俗,是无效的
B.兄弟二人遗弃老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分家协议因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效力待定
D.盛某能以口头形式确定女儿为自己的监护人
25.王大爷膝下有三位子女,大儿子在本地经营一家汽车维修店,女儿因一场车祸导致高位截肢,跟着老两口生活,小儿子长期定居国外,对老人不闻不问。老两口曾公证了一份遗嘱,遗产由三兄妹平分。近年来,老两口一直住在大儿子家,大儿子对父母悉心照料,于是老两口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一半财产分给大儿子。2021年3月,王大爷因病逝世,小儿子对遗产分配提出异议,坚称这份自书遗嘱无效,一气之下放弃继承遗产,也不再承担母亲的赡养义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证遗嘱因经过公证仍具有法律效力
②分割遗产时应为老伴和女儿保留适当份额
③小儿子放弃继承遗产,不必再赡养母亲
④两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以自书遗嘱为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6.小姜系12岁的学生。由于父母工作忙无暇照看,小姜使用母亲姜某的手机并以母亲名义注册账号打游戏,短短数周就向游戏充值了7600元。小姜父母发现后,第一时间联系该游戏公司客服人员反映未成年人充值问题,要求全额退款,但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 )
①小姜父母要求全额退款的诉求会得到法院支持
②小姜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父母同意、追认
③小姜父母因监管缺失存在过错,理应承担部分损失
④游戏公司未履行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的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7.家住新疆S县的八旬老人杨某,因为儿子(长期在重庆P区工作)没有尽孝,在重病期间,将自己的房产口头赠与了像亲人一样无微不至照顾自己多年的邻居张某,并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老人去世后,儿子前来要求继承老人房产,引起遗产继承纠纷,邻居张某一纸诉状将老人的儿子告上了法庭。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杨某的儿子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老人的房产
B.杨某口头赠与口说无凭,张某无法获得老人的房产
C.杨某所立口头赠与有效,张某有权获得老人的房产
D.张某和杨某没有血缘关系,无权继承老人的房产
28.被继承人李某于2022年死亡,留有婚前住房1套、个人存款100万元。李某在2018年所立第一份自书遗嘱中表示全部遗产由长子李大继承。2020年又立下打印遗嘱一份,确定遗产归三个子女所有,立遗嘱人处有李某的签字,证明人处有护工耿某及次子李二的签名。李大在未办理李某遗留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与孙某订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李某的妻子认为两份遗嘱均无效,相关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李某的第一份遗嘱失效 B.李某的第二份遗嘱有效
C.李某的妻子不能继承李某的遗产 D.李大与孙某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29.张三与李四离婚后,某日,王五来找李四称:“你们没离婚前张三从我这借了35万元,现在我联系不上他,这笔钱你来还吧。”李四郁闷地说:“钱是张三借的,我并不知情,我们已经离婚了,你找他还吧。”协商无效后,王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如果王五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张三和李四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经营商店,则李四有义务还
②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无义务还
③如果王五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张三和李四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生活,则李四有义务还
④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欠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李四有义务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0.翟某、吴某夫妇共同经营一家店铺。2018年,为升级店面,翟某出面向好友钱某借款8万元,口头约定3年后归还。2021年,翟某与吴某协议离婚,该店铺由翟某所有。2023年,钱某要求翟某归还5年前的借款,翟某以该借款为与吴某的共同债务为由拒绝还清债款。对此( )
①由于借款没有证据,钱某可能难以要回借款
②因借款已过诉讼期,翟某可以不承担还款义务
③如有充分合法证据,吴某可以不承担还款义务
④店铺归翟某所有,翟某应当承担全部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夫妻关系平等
梅某与肖某相识后结婚,因梅某工资不高,结婚后丈夫肖某让梅某辞掉工作,于是梅某专心在家相夫教子。肖某在外创业事业有成,成为一家私营企业老板。肖某在没有告诉妻子梅某的情况下,于2020年5月给大学毕业的弟弟全款买房,梅某知道后质问肖某,肖某却说:“你一分钱也不赚,每天吃的喝的花的都是我的钱,你有什么资格质问我。钱都是我赚来的,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结合材料,运用婚姻关系的有关知识,对肖某的言行作出恰当评论。
3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男)与吴某(女)原系夫妻关系,共生育二子二女。1961年,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王某从A省返回J省工作生活,四个子女从未探望、赡养过王某。2003年,在王某弟弟妹妹的见证下,王某与居委会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载明由于历史等原因,王某一直独身,虽有兄弟姐妹,但由于工作忙、距离远,照顾不便,由居委会按“五保户”待遇负责王某的日常生活、养老至寿终,王某的财产在其寿终后由居委会处置。协议签订后,居委会一直安排专人照顾王某起居和就医陪护,直到王某94岁去世,并为其操办了丧事。王某的四个子女在得知王某去世的消息后,从外地赶回要求继承遗产,与居委会产生争议。
有人认为,只要协议人与居委会签订了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其子女就不能继承其遗产。运用《逻辑与思维》的知识分析该观点。
3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女青年小赵和男青年小苏在2022年10月1日领取了结婚证,准备在2023年元旦摆酒席,在此期间,两人将各自的钱凑起来买了一套房和家电等用品。但不幸的事情发生了,12月小苏因车祸去世。之后,小赵要求继承小苏财产,而小苏的父母不同意,认为东西是儿子的,小赵未过门,不能继承,双方发生争执。小赵逐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处理。
如果你是法官,应该如何确定财产继承的份额?为什么?
参考答案
【互动探究】
1.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良好的家庭环境,在家庭成员间的各种关系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最为亲密,父母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②法律规定,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父母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与引导。③家庭教育指导令,有利于督促父母切实承担家庭教育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护航。
【分析】背景素材:《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通过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观点说明类主观题,需要获取材料关键词,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强化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主体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责任→可联系父母对子女的监护责任。
关键词②:要通过课程引导,让制片人制作出有教育意义的微视频,同时严格规范演员行为和表演→可联系父母对子女教育、抚养义务等。
关键词③:国务院2023年9月20日审议通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对未成年人保护提出具体要求→可联系法律护航未成年成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角度并将教材知识、材料等有机结合。
2.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探望权的撤销需要有法定事由,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应辩证的看待,不能仅仅因为孩子不同意就撤销母亲的探望权。本案中,曾某并不存在有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事实。根据小尤的声明以及法院对小尤的询问,小尤只是不愿意参与父母之间的纷争,不希望曾某每次探望时总让其对父母纷争发表意见、回答问题,并非是不希望母亲探望。因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本着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驳回了尤某关于中止曾某探望权的申请。。
建议:曾某应该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今后不强行探望,待孩子有意愿时再探望,同时也注意与孩子沟通交流的方式,科学育儿。(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分析】背景素材:一则离婚案例
考点考查:家和万事兴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法院不予支持尤某关于中止曾某探望权的主张的理由,并给曾某行使其探望权提出合理建议,注意作答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原因、措施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第1小问:
关键词①:2017年,尤某与曾某协议离婚,约定小尤的抚养权归尤某,曾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并可每周探望小尤一次→可联系教材知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关键词②:小尤书写了一份《声明》,称难以接受妈妈探望时对其发问、使其陷入父母纷争的尴尬境地的行为,拒绝妈妈探望→可联系教材知识探望权的撤销需要有法定事由,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应辩证的看待,不能仅仅因为孩子不同意就撤销母亲的探望权。本案中,曾某并不存在有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事实。根据小尤的声明以及法院对小尤的询问,小尤只是不愿意参与父母之间的纷争,不希望曾某每次探望时总让其对父母纷争发表意见、回答问题,并非是不希望母亲探望;
第2小问:
关键词:小尤书写了一份《声明》,称难以接受妈妈探望时对其发问、使其陷入父母纷争的尴尬境地的行为,拒绝妈妈探望→可联系教材知识曾某应该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今后不强行探望,待孩子有意愿时再探望,同时也注意与孩子沟通交流的方式,科学育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易混辨析】
1.错误
【详解】《条例》的上述规定旨在规范家庭教育主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为增强父母的家庭教育意识提供法律约束,而不是道德约束;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权利。故本题观点错误。
2.错误
【详解】本题是判断题,根据教材内容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故该判断错误。
3.错误
【详解】本题是判断题,根据教材内容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故该判断错误。
4.错误
【详解】本题是判断题,根据教材内容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故该判断错误。
5.错误
【详解】本题是判断题,根据教材内容,实施家庭暴力有造成严重情节,且达到刑法规定的才能构成犯罪,才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本题说法错误。
6.错误
【详解】本题是判断题,根据教材内容,扶养是指夫妻双方、兄弟姐妹等同辈之间在物质和生活上的相互帮助; 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故题中观点错误。
7.正确
【详解】本题是判断题,根据教材内容,民法典强调继承权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故题中观点正确。
8.错误
【详解】本题是判断题,根据教材内容,指定继承人范围之外的人继承遗产,属于遗赠。故题中观点错误。
9.错误
【详解】非婚生子女对养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通过有关部门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故题中观点错误。
10.错误
【详解】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有遗嘱的,先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故本题错误。
11.正确
【详解】本题是判断题,根据教材内容与法律内容,可知《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通婚。本题中,甲和丙的同源直系血亲是甲的外曾祖父母,故甲与丙属于四代旁系血亲,甲和丙可以登记结婚,故该观点正确。
12.错误
【详解】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故本观点错误。
13.正确
【详解】“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学习与婚姻相关的法律能让我们了解婚姻中的底线与禁区。婚姻是一门包罗万象、关涉人生幸福的大学问,需要我们用心去追寻与探索。故题目观点正确。
14.正确
【详解】在我国,父母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故本题说法正确。
15.正确
【详解】婚姻法规定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抚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故本题说法正确。
【当堂达标】
16.B
【详解】①③:张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因此李某只能通过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遗产赠给张某,张某可以通过自书遗嘱将自己的和法财产赠与张某属于遗赠,还可以与张某签到遗赠抚养协议,张某尽到扶养义务后可以获得遗产,①③符合题意。
②:意定监护制度不涉及遗产处理,因此不能将李某在过世后将自己的遗产全部赠送给张某,②不符合题意。
④: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张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因此不能成为遗嘱继承人,④错误。
故本题选B。
17.C
【详解】①:村委会根据遗赠扶养协议,享有遗赠的权利从而获得该房产,但不是通过合法继承获得的,遗赠扶养协议是在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①说法错误。
②④:王甲通过遗赠扶养协议使自身生活得到保障,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要优先于法定继承,②④说法正确。
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权不是因为未赡养父亲而丧失,③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18.D
【详解】①:受教育权是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而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①表述错误。
②④: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其使用网络的责任做出了更切实的规定,表明父母对未成年人既有抚养又有教育义务,此规定旨在规范家庭教育主体要正确履行监护职责,②④符合题意。
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的规定为增强父母的家庭教育意识提供法律约束,而不是道德约束,③表述错误。
故本题选D。
19.B
【详解】①④:我国民法典规定儿子与女儿平等享有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对于未能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适当少一些份额,①④符合题意。
②:被继承人的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②说法错误。
③:材料没有涉及房屋与存款的具体价值,“房屋归两个儿子、存款归远嫁的女儿”说法缺乏依据,③排除。
故本题选B。
20.A
【详解】本题为逆向选择题
A: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王某的邻居小李对王某照顾较多,于是王某与小李达成扶养协议,不属于遗嘱继承,A说法错误但符合题意。
BCD:遗赠扶养协议是王某真实意思表示并且经过有关部门公证,故该协议有效,若小李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中的义务,则小王无权获得王某的遗产,小李有能力履行而未履行遗赠扶养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小李无权获得王某的遗产,BCD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21.C
【详解】①: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而不是根据遗嘱取得房屋所有权,①错误。
②③:该判决保障了李某的居住权,遵循了公序良俗原则;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的一种,可与房屋所有权分开,②③正确。
④:王某乙取得该房屋所有权之后,有权私自买卖该房屋,但是要保障李某的居住权,④错误。
故本题选C。
22.A
【详解】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子女以父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而拒绝赡养,并声称放弃继承权是错误的,继承不是赡养的前提,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①正确。
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因此,六名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王某某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②正确。
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履行赡养义务不仅仅是给付老人基本生活费,还需要照顾老人的特殊需要,③排除。
④:抚养不是赡养的前提,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虽然父母年轻时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但子女也没有权利拒绝赡养,④排除。
故本题选A。
23.D
【详解】A:李飞作为李大爷与郑老太的儿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是杀害被继承人和其他继承人的行为,法定继承人有遗弃、虐待被继承人的行为,且情节比较严重,最新的规定是如果用欺诈或胁迫的手段让被继承人变更或撤回遗嘱的,这样的行为也会失去继承权,李飞没有因遗嘱而丧失继承权,A说法错误。
B:李明因患精神疾病,需长期住院治疗,这段时间属于完全精神病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不符合题意。
C:李大爷手书一份《遗嘱》,表示将其与郑老太共有的房产由李明父女共同继承,李大爷与郑老太共同在该《遗嘱》上签名。该遗嘱属于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C不符合题意。
D: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属于遗赠。李珍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李珍因此获得的遗产属于遗赠,D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24.A
【详解】A: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分家赡养协议违背了公序良俗,是无效的,A正确。
B:兄弟二人遗弃老人,应依法追究民事责任,B错误。
C:分家赡养协议是因为其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C不符合题意。
D:盛某需以书面形式确定女儿为自己的监护人,D错误。
故本题选A。
25.D
【详解】①④: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案中的遗产继承应以自书遗嘱为准,①错误,④正确。
②:遗嘱继承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本案遗产分配既要尊重王大爷意愿,还要考虑老伴以及女儿的实际情况,给其老伴和女儿保留适当份额。②正确。
③:小儿子没有尽到应尽的赡养义务,应当不分或少分,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当事人可以放弃遗产继承,但仍需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③错误。
故本题选D。
26.C
【详解】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①③:本案中小姜父母工作忙无暇照看小姜,母亲姜某也未看管好自己的手机,导致小姜成功充值,说明小姜父母存在监管缺失,应承担相应责任,小姜父母要求全额退款的诉求没有理由,不会得到法院支持,③符合题意,①排除。
②:小姜系12岁学生,其向游戏充值的行为应由其父母同意、追认。小姜父母明确拒绝追认的,应该按照无效合同处理,双方互负返还义务,②符合题意。
④:本案中小姜是以母亲名义注册账号并充值的,游戏公司是在不知道对方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提供消费的,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27.C
【详解】A:杨某因为儿子没有尽孝,在重病期间将自己的房产口头赠予了像亲人一样无微不至照顾自己多年的邻居张某,并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据此可以判定杨某的儿子不能继承杨某的房产,A错误。
BC:杨某将自己的房产口头赠与了像亲人一样无微不至照顾自己多年的邻居张某,并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因此杨某的口头赠与是有效的,张某有权继承老人的房产,B错误,C正确。
D:张某和杨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是杨某通过遗赠将房产赠与给了张某,张某有权取得房产,D错误。
故本题选C。
28.C
【详解】A: 对于同一份遗产,存在有多份遗嘱的情形,一般会按照公证过的遗嘱的内容处理。若是都没有进行过公证,那么此时就需要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断各遗嘱的效力。本案中第二份遗嘱中证明人处有护工耿某及次子李二的签名,李二是继承人,不可以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字。因此第二份遗嘱无效,第一份遗嘱没有失效,A错误。
B:继承人作为遗嘱的见证人,遗嘱是无效的,B错误。
C:本案中,第一份遗嘱有效,李某的全部遗产由长子李大继承,李某的妻子不能继承李某的遗产,C正确。
D:本案中,第一份遗嘱有效,李某的全部遗产由长子李大继承,李大与孙某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D错误。
故本题选C。
29.B
【详解】①③: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王五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张三与李四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生活,则李四有义务还,①③正确。
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②错误。
④: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④错误。
故本题选B。
30.B
【详解】①:由于钱某借钱给翟某的合同只是口头约定,没有纸质凭证,钱某面临着得不到法院支持而要不回借款的风险,①说法正确。
②:民事法律纠纷的诉讼期一般为3年,诉讼期是从被侵权人知道自己被侵权日起计算,这里应该从翟某与钱某约定的3年期满即2021年起,到2023年未满3年,仍在诉讼期内,②说法错误。
③:借款发生在翟某、吴某婚姻存续期内,且用于共同经营的店铺升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存在翟某借款时主张为自己个人债务、二人离婚时有明确约定吴某不承担该债务的证据时,吴某则不用承担还款义务,③说法正确。
④:从店铺归翟某所有不能肯定地判断出债务也由翟某承担,除非其与吴某离婚时有明确的约定,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31.肖某的说法错误。(1)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处理。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2)材料中肖某生产经营所得的收入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征得梅某的同意。(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分析】背景素材:梅某与肖某的家庭矛盾
考点考查:夫妻地位平等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为评析类,要运用婚姻关系的有关知识,找出肖某言行的合理或不合理之处,并用法律依据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梅某与肖某相识后结婚,婚后,肖某在外创业事业有成,成为一家私营企业老板,梅某专心在家相夫教子→可联系肖某生产经营所得的收入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关键词②:肖某在没有告诉妻子梅某的情况下,于2020年5月给大学毕业的弟弟全款买房。梅某知道后质问肖某,肖某却说:“你一分钱也不赚,每天吃的喝的花的都是我的钱,你有什么资格质问我。钱都是我赚来的,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可联系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处理。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32.该观点是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肯定了前件就必然能肯定后件。但如果有居委会未承担遗赠扶养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协议人子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等情况,协议人子女还是有可能继承或部分继承协议人的遗产。可见,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不是协议人子女不能继承其遗产的充分条件,该观点错误。
【分析】背景素材:假言推理在法律中的应用
考点考查:家合万事兴、复合判断的演绎推理方法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为“分析‘只要协议人与居委会签订了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其子女就不能继承其遗产’”,属于观点评析类题型,需要调用《逻辑与思维》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提供的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只要协议人与居委会签订了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其子女就不能继承其遗产→可联系充分条件假言判断,正确的推理规则是“肯定前件式”“否定后件式”,结合关于“遗赠扶养”的相关内容可知,签订了有效的遗赠抚养协议,居委会如果未承担遗赠扶养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协议人子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等情况,协议人子女还是有可能继承或部分继承协议人的遗产,该观点错误。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等相结合。
33.
小赵占三分之二,小苏父母占三分之一。
理由:
①小赵和小苏已经进行了婚姻登记,确立了夫妻关系。
②小苏与小赵购置的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小赵占有其中的二分之一财产。
③小赵和小苏的父母均为小苏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属于小苏遗产的部分,由小赵和小苏的父母各自按三分之一的份额分配,即所有财产的六分之一。
【分析】背景素材:财产继承纠纷
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回答应该如何分割小苏的遗产并说明理由,需要调用“家庭与婚姻”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小赵和小苏已领取了结婚证→可联系依法进行结婚登记,夫妻关系确立。
关键词②:两人将各自的钱凑起来买了一套房和家电等用品→可联系购置的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小赵占有其中的二分之一财产。
关键词③:小赵和小苏的父母→可联系均为小苏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属于小苏遗产的部分,由小赵和小苏的父母各自按三分之一的份额分配。
关键词④:结论→可联系小赵占三分之二,小苏父母占三分之一。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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