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37张PPT)项目二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1)了解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的变更。(2)熟悉劳动争议的解决方法、工伤保险、失业保险。(3)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知识目标能力目标能够识别各类就业陷阱,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学习目标素质目标遵守职业规范、法律法规,培养良好的职业品德,强化维权意识。任务一 熟悉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任务二 了解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任务二 了解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任务导入2020年12月1日,彭某到某塑料公司面试会计职位,公司要求他第二天就开始上班。12月2日,彭某到塑料公司工作。意外的是,彭某在工作了数小时后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根据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记载,彭某为猝死,死亡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16时16分。思考:彭某第一天上班猝死,是否属于工伤?法律课堂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依法建立的,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建立基金,使个人在年老(退休)、患病、工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项目如下图所示。法律课堂一、基本养老保险(一)基本养老保险的含义基本养老保险是指缴费达到法定期限并且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因年老而退出劳动领域者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的社会保险制度。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法律课堂(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组成和来源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法律课堂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标准如下图所示。法律课堂职工月平均工资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或支付给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计划,以及生育费用等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法律课堂个人缴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时,应当扣除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甲公司职工孙某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工资15 000元。已知甲公司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 00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 000元。思考:甲公司每月应从孙某工资中扣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是多少?课堂互动法律课堂(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和待遇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法定退休年龄如下表所示。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类别 法定退休年龄 普通岗位 男 年满60周岁 女 干部 年满55周岁工人 年满50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 男 年满55周岁 女 年满45周岁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鉴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男 年满50周岁 女 年满45周岁 法律课堂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小贴士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法律课堂二、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是指参保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医疗保险费,因患病和意外伤害而就医诊疗时,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其一定医疗费用的社会保险制度。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基本医疗保险的含义法律课堂基本医疗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一样,分别设立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具体内容如下图所示。(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个人跨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法律课堂(三)(三)职工基本医疗费用的结算如下图所示,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部分,由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或个人自付;统筹基金起付线以上至封顶线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按一定比例支付,一般为90%;参保人员在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部分,可以通过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或参加商业保险等途径解决。法律课堂举案说法吴某在定点医院做外科手术,共发生医疗费用25万元,其中在规定医疗目录内的费用为22万元,目录以外的费用为3万元。已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3 000元/月,起付标准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最高支付限额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报销比例为90%。分析如下:(1)目录以外的3万元由吴某自理,不符合报销标准。(2)起付标准=3 000元/月×12个月×10%=3 600元。即3 600元以下的部分,由吴某自理。(3)最高支付限额=3 000元/月×12个月×6倍=216 000元。超过限额的部分220 000 216 000=4 000元,由吴某自理。(4)可以从统筹账户中报销的金额=(216 000 3 600)×90%=191 160元。剩余由吴某自理的金额=(216 000 3 600)×10%=21 240元。法律课堂医疗期是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四)医疗期1.医疗期的计算医疗期的计算规定如下表所示。小贴士计算医疗期时,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法律课堂实际工作年限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医疗期 医疗期的计算方法10年以下 5年以下 3个月 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5年以上 6个月 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0年以上 5年以下 6个月 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5年至10年 9个月 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0年至15年 12个月 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5年至20年 18个月 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0年以上 24个月 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法律课堂2.医疗期内的待遇医疗期内工资标准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医疗期内,除劳动者有以下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课堂如医疗期内遇合同期满,合同必须延续至医疗期满,职工在此期间仍然享受医疗期内待遇。对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规定给予其经济补偿。三、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职业工作中或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遇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一)工伤保险的含义法律课堂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二)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1.工伤认定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视同工伤的情形及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如下表所示。法律课堂类别 内容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①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②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④ 患职业病的;⑤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⑥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视同工伤的情形 ①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②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③ 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① 故意犯罪的;② 醉酒或者吸毒的;③ 自残或者自杀的;④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课堂劳动者发生伤亡的下列情形中,视同工伤的有( )。A.吴某在车间工作期间因醉酒导致自身受伤B.赵某在外地出差期间登山游玩时摔伤C.张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D.李某在抢险救灾活动中因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而受伤课堂互动法律课堂2.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法律课堂工伤保险待遇的主要规定如下图所示。(三)工伤保险待遇小贴士(1)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如果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法律课堂法律课堂工伤保险待遇负担的主要规定如下表所示。(四)工伤保险待遇负担负担方 具体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①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② 住院伙食补助费;③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④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⑤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⑥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⑦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⑧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⑨ 劳动能力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① 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②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③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课堂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四、失业保险失业是指处于法定劳动年龄阶段的劳动者,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愿望,但却没有劳动岗位的一种状态。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社会保险制度。(一)失业保险的含义法律课堂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二)失业保险待遇1.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法律课堂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申领失业保险金,可不提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最长领取期限如下表所示。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自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2.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法律课堂累计缴费年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满1年不足5年 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 18个月10年以上 24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也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法律课堂4.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法律课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三)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任务实训通过实训,强化学生对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相关知识的理解,使学生能够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实训目标阅读案例并讨论教师布置的问题。二、实训内容(1)提交案例讨论记录:学生以3~5人为一组,设组长1名、记录员1名,每组必须有小组讨论、工作分工的详细记录,以此作为评定考核成绩的依据。(2)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的讨论,撰写文字小结。三、实训要求任务实训第一步:由教师介绍实训的目标、内容、要求,调动学生实训的积极性。第二步:学生自由分组,确定各小组的组长和人员分工,制订小组实施计划,明确团队要做什么,要达到什么目的。第三步:由教师介绍相关案例及讨论的话题。第四步:各小组对教师布置的问题展开讨论,并记录小组成员的发言。第五步:根据小组讨论记录撰写讨论小结。第六步:各小组相互评议,教师点评、总结。四、实训流程任务考核任务结束后,教师根据学生平时的课堂表现、过关检测成绩及任务实训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并将结果填入下表中。项目名称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分数个人素养考核项目(20%) 日常考勤 5分 仪容仪表 5分 课堂纪律和学习态度 10分 专业能力考核项目(80%) 过关检测题目的正确率 30分 任务实训的完成情况 50分 合计分数 100分 综合评语 教师(签名):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