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20张ppt)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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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20张ppt)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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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0张PPT)
【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2024届高考一轮政治——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一轮复习课件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法律与
生活
民法
劳动

诉讼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本课脉络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认识调解与仲裁
多元纠纷解决方式
调解
含义
种类
人民调解
(1)组织(2)性质(3)原则(4)效力
仲裁
机构与种类
商事仲裁
仲裁的特点
解析三大诉讼
诉讼
诉讼法
(1)含义(2)我国的诉讼法
诉讼三大类型
差异表现
诉讼主要差异
【重点突破一】 解决纠纷的方式及其特点
(1)发生纠纷时,人们往往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
(2) 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诉讼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伤和气。
相比之下,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1. 解决纠纷的方式:
2.特点
【重点突破二】 调解——以和为贵
1.调解的含义: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2.调解的类型(我国的调解制度):
分类 主持
诉讼调解 人民法院
诉讼外调解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行政调解 国家行政机关
仲裁调解 仲裁机构
注意:
调解是通过第三方达成的。
和解是当事人双方。
(1)含义
(2)原则
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①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
②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③不收取任何费用。
(3)性质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节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3.人民调解 (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人民调解在国内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与被称为“最后一道防线”的诉讼相互对应。
(4)效力
(4)效力
①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②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类型 适用纠纷 作用 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诉讼 调解
诉 讼 外 调 解 人民 调解
行政调解
仲裁调解
4.正确认识“四类调解的具体知识”
民事纠纷、行政赔偿、补偿,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行使争议
民间纠纷
民事纠纷或
轻微刑事案件
商事纠纷、
劳动争议等
以和谐方式结案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不占用行政与司法资源的情况下有效化解大量民间纠纷
在行政管理中及时处理各类平等主体间的纠纷
以和谐方式结案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①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②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能力。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知识拓展】调解不同于和解
调解 和解
法律地位
适用范围
法律效力
是指在有关组织、机关、机构、个人或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具有民事诉讼原则的法律地位
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不具有与判决书、调解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般发生在民事诉讼中
一般适用于民事纠纷
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属于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不具有民事诉讼原则的法律地位;
1.正确认识“仲裁的含义、类型
(1)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
我国的仲裁机构是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
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商事仲裁。
(2)仲裁的类型:
【重点突破三】 便捷经济选仲裁
2 . 商事仲裁:
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相关链接】不能仲裁的纠纷情形:
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判断1:夫妻离婚过程中因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发生争执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
判断2:王某因工作与同事发生纠纷打架,对公安局的处罚不服,可以向市公安局申请仲裁。
×
协议解决和诉讼解决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商事仲裁制度
一裁终局
协议仲裁
或裁或审
不公开审理
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同一纠纷,申请商事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
注意:劳动争议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商事仲裁制度:
【注意】:
商事仲裁中,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裁终局”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仲裁特点:
02
01
仲裁机构不是政府机构,实行一裁终局,与诉讼两审终审制相比,有利于纠纷快速解决。
更加便捷、经济,对外影响小
如: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
拓展:商事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的区别
商事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
适应范围
与诉讼的关系
申请
解决的是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
解决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
在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诉讼不经仲裁程序,不得向法院起诉。
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需要双方都同意)
劳动仲裁的申请不需要事先订立仲裁协议(不需双方都同意)
含义
地位
特点
诉讼法
诉讼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①公权性: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②程序性: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③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④终局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考向1:诉讼及其特点
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
知识拓展
⑴实体法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主要包括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事法等。
⑵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的法律,主要包括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等。
⑶关系:程序法是正确实施实体法的保障。审判活动
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综合运用。
注意:民法典≠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机关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权益受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自诉: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名词点击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案件 性质 民事案件 行政案件 刑事案件
诉讼 目的
诉讼 主体
举证 原则
适用 法律
2.诉讼的主要类型: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民告官)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诉讼
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诉讼,其余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谁主张谁举证
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
公诉案件中由公诉人(人民检察院)举证;
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承担
主要适用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
主要适用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诉讼法
主要适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诉讼 仲裁(商事)
管辖方式
仲裁庭或审判庭组成方式 
审理方式
审判制度 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或者申诉 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存在上诉或再审,也不得向法院起诉
诉讼与仲裁的区别
强制管辖
协议管辖
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和审判员
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自主选定或者委托指定仲裁员
除特殊情形外,诉讼实行公开审理
一般不公开审理
——本节课到此结束——
下节课再见
课后:1.完成课后巩固训练
2.回扣基础知识,查漏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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