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一 税收基础知识认知 教案(表格式) -《纳税实务》同步教学(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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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税收基础知识认知 教案(表格式) -《纳税实务》同步教学(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资源简介

项目一 税收基础知识认知
项目概要
教学内容 模块一 税法的概念与特征模块二 税法的分类 模块三 税法的构成要素模块四 涉税业务办理
知识目标 1、弄清税法的含义及税收的特征2、掌握税收法律关系及税法构成要素3、熟悉税收征管4、税务登记表的填写
能力目标 1、训练学生领会纳税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能力2、培养学生运用税收基本知识进行纳税申报的能力
素质目标 1、正确理解税收的重要性2、让学生领会依法纳税的重要性
教学资源 教材: “十二五”高职高专规划教材《成本会计实务》,赵曰武,王美田主编,中国铁道出版社(自编主教材);《成本会计实训》,张惠军,徐林颖主编,中国石油大学出版社(自编主教材);“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成本会计学》,于富生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参考教材)。视频资源:教学视频、课后题讲解视频、课外训练讲解视频、动画微课、企业生产视频、实训操作演示视频文本资源:单元设计、学习指南、教学任务单、课件、教案、分章节题库、综合试题库、企业真实案例库、企业凭证图片其他资源:会计准则网络链接、税收法规和各种税收讲座链接
教学手段 网络教学平台、税务实训平台、网络、多媒体、微信、QQ等
教师活动 制作和收集教学资源上传教学平台,安排课前、课中、课后教学任务,以各种教学资源为支撑,借助于各种信息化教学手段进行授课,根据教学平台反馈,调整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
学生活动 课前,根据教学任务单的要求完成课前、课中、课后自主学习任务;课中,在教师指引下完成课堂学习任务;课后,利用教学平台获取教学资源、与教师和同学互动、利用动态题库检测学习情况、利用教学平台上传任务完成结果。
制作人 东营职业学院金梅英
模块一 税收的概念与特征
教学内容 认识税收
任务描述 本任务主要是学习税收的概念、特征
知识目标 1.弄清税法的含义及税收的特征2.掌握税收的特征和作用
能力目标 训练学生领会纳税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能力
【教学安排】教师1.课前:(1)将教学视频、动画微课等教学资源上传教学平台,发布预习要求;(2)通过教学平台检测学生的预习情况,对预习认真的学生进行表扬,对未能预习的同学进行提醒; 2.课中:(1)在学生观看教学视频和动画微课的前提下,要求学生回答一些重要知识点相关的问题;(2)根据学生回答情况,安排本任务知识点讲解的详略,对相关知识点进行讲解;(3)检测学生知识掌握情况,根据学生掌握情况进行动态调整;3.课后:要求学生做实训教材上的相关练习题,查缺补漏。 学生1.课前:(1)观看教学视频、动画微课等,完成预习任务。 2.课中,(1)回答教师的课堂提问,认真听讲;(2)完成课堂训练任务。3.课后,完成课后训练任务。【教学内容】一、税收的概念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及纳税人之间在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税法与税收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因此,了解税收的本质与特征是非常必要的。税收是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而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特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 强制性主要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用法律、法规等形式对征收捐税加以规定,并依照法律强制征税。2. 无偿性主要是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成为财政收入,不再归还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3. 固定性主要是指在征税之前,以法的形式预先规定了课税对象、课税额度和课税方法等。二、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1、权利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以及在华虽然没有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或组织。 2、权利客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征税对象。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国家税务主管机关的权利主要表现在依法进行征税、税务检查以及对违章者进行处罚;其义务主要是向纳税人宣传、咨询、辅导税法,及时把征收的税款解缴国库,依法受理纳税人对税收争议的申诉等。纳税义务人的权利主要有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延期纳税权、依法申请减免税权、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等。其义务主要是按税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进行纳税申报、接受税务检查、依法缴纳税款等。(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这种税收法律事实,一般指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行为和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行为,发生这种行为才能产生、变更或消灭税收法律关系。三、税法的作用1、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2、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3、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4、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利益5、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课后训练任务实训教材相关练习题。
模块二 税收的分类
教学内容 税收的分类
任务描述 本任务主要是学习税收分类的意义及分类标准和具体类别。
知识目标 了解税收的分类标准,熟悉税收分类的意义,掌握税收分类的类别
能力目标 能够正确划分税种的类别
【教学安排】教师1.课前:(1)将教学视频、动画微课等教学资源上传教学平台,发布预习要求;(2)通过教学平台检测学生的预习情况,对预习认真的学生进行表扬,对未能预习的同学进行提醒; 2.课中:(1)在学生观看教学视频和动画微课的前提下,要求学生回答一些重要知识点相关的问题;(2)根据学生回答情况,安排本任务知识点讲解的详略,对相关知识点进行讲解;(3)检测学生知识掌握情况,根据学生掌握情况进行动态调整;3.课后:要求学生做实训教材上的相关练习题,查缺补漏。 学生1.课前:(1)观看教学视频、动画微课等,完成预习任务。 2.课中,(1)回答教师的课堂提问,认真听讲;(2)完成课堂训练任务。3.课后,完成课后训练任务。【教学内容】一、按课税对象1. 流转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15921.htm" \t "_blank ):以商品生产 ( http: / / baike. / view / 988084.htm" \t "_blank )流转额 ( http: / / baike. / view / 3645169.htm" \t "_blank )和非生产流转额为课税对象,是我国税制结构 ( http: / / baike. / view / 556569.htm" \t "_blank )中的主体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107004.htm" \t "_blank ) 类。2. 所得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632099.htm" \t "_blank ):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包括企业所得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291.htm" \t "_blank )、个人所得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118.htm" \t "_blank )等税种 ( http: / / baike. / view / 326040.htm" \t "_blank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 ( http: / / baike. / view / 4483247.htm" \t "_blank )统一为25%。另外,国家 ( http: / / baike. / view / 8426.htm" \t "_blank )给予了两档优惠税率 ( http: / / baike. / view / 100669.htm" \t "_blank ):一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 http: / / baike. / view / 1336230.htm" \t "_blank ),按20%的税率征收;二是国家需要 ( http: / / baike. / view / 2409429.htm" \t "_blank )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 http: / / baike. / view / 917256.htm" \t "_blank ),按15%的税率征收。3. 财产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1025912.htm" \t "_blank ):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4. 行为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646114.htm" \t "_blank ):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税。我国现行税制中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259.htm" \t "_blank )、屠宰税和筵席税都属于行为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646114.htm" \t "_blank )。5. 资源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42620.htm" \t "_blank ):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 ( http: / / baike. / view / 1625786.htm" \t "_blank )的单位和个人 ( http: / / baike. / view / 85269.htm" \t "_blank )征收。我国现行税制中资源税、土地增值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58986.htm" \t "_blank )、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42591.htm" \t "_blank )都属于资源税 二、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法律术语称为课税客体。征税对象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每一种税都必须明确规定对什么征税,体现着税收范围的广度。二、按计税依据1. 从量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70943.htm" \t "_blank ):以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面积、件数)为依据,按固定税额计征。从量税实行定额税率 ( http: / / baike. / view / 141685.htm" \t "_blank ),具有计算简便等优点。如我国现行的资源税、车船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等。2. 从价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70928.htm" \t "_blank ):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征的一类税。从价税实行比例税率 ( http: / / baike. / view / 164674.htm" \t "_blank )和累进税率 ( http: / / baike. / view / 100100.htm" \t "_blank ),税收负担 ( http: / / baike. / view / 634798.htm" \t "_blank )比较合理。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249.htm" \t "_blank )、关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30526.htm" \t "_blank )和各种所得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632099.htm" \t "_blank )等税种。三、按与价格的关系1、价内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107220.htm" \t "_blank ): 税款 ( http: / / baike. / view / 1103385.htm" \t "_blank )在应税商品价格内,作为商品价格一个组成部分。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278.htm" \t "_blank )、营业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249.htm" \t "_blank )和关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30526.htm" \t "_blank )等税种。2、价外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634792.htm" \t "_blank ):税款不在商品价格之内,不作为商品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四、按是否独立征收1、正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836232.htm" \t "_blank ):与其他税种 ( http: / / baike. / view / 326040.htm" \t "_blank )没有连带关系,有特定的课税对象,并按照规定 ( http: / / baike. / view / 60883.htm" \t "_blank )税率 ( http: / / baike. / view / 107031.htm" \t "_blank )独立征收的税。征收附加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107046.htm" \t "_blank )或地方附加,要以正税为依据。我国现行各个税种 ( http: / / baike. / view / 326040.htm" \t "_blank ),如增值税、营业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249.htm" \t "_blank )、农业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36332.htm" \t "_blank )等都是正税。2 、附加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107046.htm" \t "_blank ):是指随某种税收按一定比例加征的税。例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229541.htm" \t "_blank )规定 ( http: / / baike. / view / 60883.htm" \t "_blank ),企业在按照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率 ( http: / / baike. / view / 107031.htm" \t "_blank )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同时,应当另按应纳税所得额 ( http: / / baike. / view / 621401.htm" \t "_blank )的3%缴纳地方所得税。该项缴纳的地方所得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632099.htm" \t "_blank ),就是附加税。五、按管理和使用权限1、中央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43830.htm" \t "_blank ):由中央政府 ( http: / / baike. / view / 122740.htm" \t "_blank )征收和管理使用或由地方政府 ( http: / / baike. / view / 310405.htm" \t "_blank )征收后全部划解中央政府所有并支配使用。如我国现行的关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30526.htm" \t "_blank )和消费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278.htm" \t "_blank )等。这类税一般收入较大,征收范围广泛。2、地方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247798.htm" \t "_blank ):由地方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如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632099.htm" \t "_blank )、屠宰税和筵席税等(严格来讲,我国的地方税只有屠宰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89552.htm" \t "_blank )和筵席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646109.htm" \t "_blank ))。这类税一般收入稳定,并与地方经济利益关系密切。3、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106840.htm" \t "_blank ):税收的管理权和使用权 ( http: / / baike. / view / 425391.htm" \t "_blank )属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拥有。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和资源税等。这类税直接涉及到中央与地方的共同利益 ( http: / / baike. / view / 8373561.htm" \t "_blank )。六、按税率的形式1、比例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106920.htm" \t "_blank ):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数额多少,均按同一比例征税。2、累进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107035.htm" \t "_blank ):随着课税对象数额的增加而逐级提高税率 ( http: / / baike. / view / 107031.htm" \t "_blank )的税种 ( http: / / baike. / view / 326040.htm" \t "_blank ),包括全额累进税率 ( http: / / baike. / view / 100091.htm" \t "_blank )、超额累进税率 ( http: / / baike. / view / 95725.htm" \t "_blank )、超率累进税率 ( http: / / baike. / view / 229547.htm" \t "_blank )。3、定额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107069.htm" \t "_blank ):对每一单位的课税对象按固定税额征税。七、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1、直接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107286.htm" \t "_blank ):纳税人本身承担税负,不发生税负转嫁 ( http: / / baike. / view / 164717.htm" \t "_blank )关系,如所得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632099.htm" \t "_blank )和财产税等。2、间接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106896.htm" \t "_blank ):纳税人本身不是负税人 ( http: / / baike. / view / 705490.htm" \t "_blank ),可将税负转嫁与他人,如流转税 ( http: / / baike. / view / 15921.htm" \t "_blank )和资源税等。课后训练任务实训教材相关练习题。
模块三 税收的构成要素
教学内容 税收构成要素
任务描述 本任务主要是学习税收的要素及各要素的关系
知识目标 了解税收的要素,熟悉要素之间的关系,三个基本要素
能力目标 能够正确判断要素,正确判断税收的基本要素策
【教学安排】教师1.课前:(1)将教学视频、动画微课等教学资源上传教学平台,发布预习要求;(2)通过教学平台检测学生的预习情况,对预习认真的学生进行表扬,对未能预习的同学进行提醒; 2.课中:(1)在学生观看教学视频和动画微课的前提下,要求学生回答一些重要知识点相关的问题;(2)根据学生回答情况,安排本任务知识点讲解的详略,对相关知识点进行讲解;(3)检测学生知识掌握情况,根据学生掌握情况进行动态调整;3.课后:要求学生做实训教材上的相关练习题,查缺补漏。 学生1.课前:(1)观看教学视频、动画微课等,完成预习任务。 2.课中,(1)回答教师的课堂提问,认真听讲;(2)完成课堂训练任务。3.课后,完成课后训练任务。【教学内容】一、纳税人纳税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主体包括两类: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是按照税种确定的。在中国,纳税人包括:①全民所有制企业;②城乡各类集体 ( http: / / baike. / view / 545070.htm" \t "_blank )所有制企业;③中外合资 ( http: / / baike. / view / 64447.htm" \t "_blank )、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④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⑤私营企业;⑥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户、承包户;⑦依税法规定应纳个人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的个人。纳税人的权利包括:有享受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的权利;有依法申请收回多缴纳税款的权利;在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困难时,依法享有申请分期、延期缴纳税款或申请减税、免税的权利;对税务机关不正确的决定有申诉权;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不法行为有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及国家监督、检查二、税收法律关系机关检举、揭发的权利。纳税人的义务包括:按税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税法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办理纳税申报,并按期交纳税款;向税务机关及时提供会计、财务报表;接受税务检查,并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二、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法律术语称为课税客体。  征税对象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每一种税都必须明确规定对什么征税,体现着税收范围的广度。三、税率税率是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例关系,是指课税的尺度。即对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的征收比例和征收额度。税率是税法的核心要素,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体现税收负担的深度,是税制建设的中心环节。(一)比例税率实行比例税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  1.行业比例税率:即按不同行业规定不同的税率,同一行业采用同一税率。  2.产品比例税率:即对不同产品规定不同税率,同一产品采用同一税率。  3.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即对不同地区实行不同税率。  4.幅度比例税率:即中央只规定一个幅度税率,各地可在此幅度内,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选择、确定一个比例作为本地适用税率。(二)定额税率定额税率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不是按照课税对象规定征收比例,而是按照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所以又称为固定税额,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定额税率定额税率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不是按照课税对象规定征收比例,而是按照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所以又称为固定税额,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三)累进税率累进税率指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数额越小税率越低。  1.全额累进税率:即对征税对象的金额按照与之相适应等级的税率计算税额。在征税对象提高到一个级距时,对征税对象金额都按高一级的税率征税。  2.全率累进税率:它与全额累进税率的原理相同,只是税率累进的依据不同。全额累进税率的依据是征税对象的数额,而全率累进税率的依据是征税对象的某种比率,如销售利润率、资金利润率等。  3.超额累进税率:即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每个等级分别按该级的税率计税。  4.超率累进税率:它与超额累进税率的原理相同,只是税率累进的依据不是征税对象的数额而是征税对象的某种比率。 四、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是课税客体在运动过程的诸环节中依税法规定应该纳税的环节。纳税环节的存在,取决于课税客体即征税对象的运动属性。五、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六、纳税地点纳税地点主要是指根据各个税种纳税对象的纳税环节和有利于对税款的源泉控制而规定的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七、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是指国家在税收方面给予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各种优待的总称。是政府通过税收制度,按照预定目的,减除或减轻纳税义务人税收负担的一种形式八、减免税减免税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给予纳税人的减税、免税。九、税目税目亦称“课税品目”或“征税品目”。税法中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范围对课税对象进行划分从而确定的具体征税品种或项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它反映了具体的征收范围,代表了征税广度,是一个税种课征制度组成的一个要素。十、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是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是课税对象的量的表现。计税依据的数额同税额成正比例,计税依据的数额越多,应纳税额也越多。十一、违章处理 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所采取的教育处罚措施。它体现了税收的强制性,是保证税法正确贯彻执行、严肃纳税纪律的重要手段。课后训练任务实训教材相关练习题。
模块四 涉税业务办理
教学内容 税收登记表的种类、内容
任务描述 本任务主要是学习税收登记表的种类、填写。
知识目标 了解税务登记的种类、税务登记的流程、税务登记表的填写
能力目标 能够正确进行税务登记
【教学安排】教师1.课前:(1)将教学视频、动画微课等教学资源上传教学平台,发布预习要求;(2)通过教学平台检测学生的预习情况,对预习认真的学生进行表扬,对未能预习的同学进行提醒; 2.课中:(1)在学生观看教学视频和动画微课的前提下,要求学生回答一些重要知识点相关的问题;(2)根据学生回答情况,安排本任务知识点讲解的详略,对相关知识点进行讲解;(3)检测学生知识掌握情况,根据学生掌握情况进行动态调整;3.课后:要求学生做实训教材上的相关练习题,查缺补漏。 学生1.课前:(1)观看教学视频、动画微课等,完成预习任务。 2.课中,(1)回答教师的课堂提问,认真听讲;(2)完成课堂训练任务。3.课后,完成课后训练任务。【教学内容】一、税务登记与法律责任(一) 税务登记纳税人要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之前,按照税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特点核定企业税种,一方面,可以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涉税问题,如领购发票、税务咨询、申请减免税等;另一方面,便于税务机关掌握辖区内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和税源分布情况,以便制定合理的税收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有效地组织征收管理活动。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税务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证照管理,非正常户处理等。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所谓“五证合一”,就是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统一整合在营业执照上。“五证合一”以后,原有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无须再单独办理,而是在办理工商注册、变更及注销登记时通过全流程网上登记系统一并办理。以新开业企业为例,其设立登记流程如下:(1)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登记部门申请新设立企业名称预先核准。(2)企业名称预核准后,企业通过全流程网上登记系统填写“五证”联合申请书,并准备齐相关材料提交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登记部门,由登记部门统一受理,实现“一表申请”“一门受理”。(3)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登记部门受理企业提交的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由专人将企业材料进行统一扫描,和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联办流转申请表一起传递到所在质检、税务、社保、统计四个部门,由四个部门分别完成后台的信息录入。(4)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登记部门办理完成后,企业即可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窗口一次性领取营业执照。(5)企业携带新营业执照去公安机关备案后刻章,包括企业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6)企业携带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相关印鉴(企业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去当地银行开立基本账户。(7)纳税人在办理并领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携带“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办税大厅办理有关的信息采集和营业前涉税准备工作。案例导入中山东宝盛石油装备有限公司成立后,取得“五证”后必须做的工作:在30日内,到东营市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公司涉税信息补充采集、公司税种认定登记和领购发票。1.停业、复业登记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采用定期定额方式缴纳税款的,如果在经营过程中因某种因素需要暂停营业,或暂停后需要恢复生产经营活动的,须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停业、复业登记。2.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果需要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发放《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资料: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外管证》。纳税人在《外管证》注明地销售货物的,除提交以上证件、资料外,应如实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申报查验货物。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 (二) 法律责任纳税人未按照税务登记规定的期限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等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或者转借、涂改、毁损、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票的种类与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一) 发票的种类发票是经济活动中收付款的书面证明,是确定企业经营行为发生的法定凭证,是企业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1.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根据是否专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进口货物使用的一种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进口货物等经济活动时,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明确规定不得使用的情形外,都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以此作为销售方收取货款、购买方购入商品或服务的原始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在专用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其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是记账联,是销售方作为销售的记账凭证;第二联是抵扣联,是购买方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第三联是发票联,是购买方付款的记账凭证。手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加一联,即存根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是指将除商业零售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普通发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与管理,这是国家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的一项措施。2.普通发票普通发票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下使用的原始依据。普通发票的基本联次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开票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作为付款的原始凭证;第三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作为记账的原始依据。普通发票分为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行业发票适用于某个行业的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等;专用发票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商品房销售发票等。3.专业发票专业发票包括国有金融企业和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运输部门的客票、货票;国有邮政部门和电信部门的邮票、邮单、话务收据等。4.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是指国家行政事业性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在行使管理职能、提供服务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费用而开具的原始依据。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分为通用票据与专用票据两类,专用票据通常为定额类票据。(二) 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1.发票的领购企业经营需要发票,企业应凭发票领购簿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企业在领购发票前,首先要取得税务机关核发的发票领购簿和办理领购发票票种核定。企业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等相关证件与资料,向税务机关申请发票领购簿,核定领购发票的票种。税务机关核对无误后,发给企业发票领购簿。发票领购簿中应标明企业领购发票的名称、种类、数量、领购方式(批量购领、以旧换新、验旧领新)等内容。企业在申领到发票领购簿后,就可以向税务机关领购发票了。企业在领购普通发票时,应提交税务登记证副本、发票领购簿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前次领购发票的存根联等;税务机关在审核合格并收到企业支付的发票工本费后,发给企业发票。纳税人首次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最高开票限额需要变更的,应在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基础上,向税务机关提出办理领用或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提交税务登记证副本、办税员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办理资料。税务机关核对无误后,发给企业发票领购簿,规定企业领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等。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除需提交税务登记证副本、发票领购簿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前次领购发票的使用清单外,还需提供税控IC卡等资料。2.发票的开具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及其他经营活动而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但在农产品收购、收款方退款等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1)普通发票的开具要求。开具普通发票,应符合以下要求:① 开具发票应按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② 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③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的发票。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用发票的使用范围。⑤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⑥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⑦ 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2)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应符合普通发票的要求外,还要符合以下要求:① 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② 发票联和抵扣联均需加盖发票专用章。③ 按照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3.发票的保管对于企业购置的发票,应做到清晰规范管理,符合内部控制要求。(1)发票的清晰规范管理,要求企业有专人管理发票,建立发票登记簿,制定登记管理制度,详细登记发票的领购、使用、库存与核销情况,有固定、安全的地点保管、存放发票。(2)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要求管理发票,发票领购人、保管人、使用人应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不得由一人兼任。(3)发票启用前应详细检查有无缺号、缺联、串号及有无防伪标识等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将正本退回税务机关。课后训练任务实训教材相关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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