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6张PPT)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与立法概述学习目标1、了解电子商务法的立法概况2、理解电子商务法的特征3、掌握电子商务法与传统商务法的区别与联系1.1知识点思维导图:引入原有的法律无法满足现代电子商务发展的需求,需要建立系统的电子商务法,以满足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电子商务区别于传统商业环境,这种环境和手段的变化,需要有新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对其进行规制是保证其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当下,我国虽然已经建立了电子商务的初步体系,但是电子商务活动中,如网络交易平台规制、专项领域的立法空缺等方面都存在严重的不足引入:微商入法问题微商平台与传统电商平台不是一回事。微商所在的平台大都属于提供一般网络服务的平台,例如微信、微博、直播等平台,这与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对用户资质审核、信息与金融监控有本质的区别。引入:电子商务的十大问题(一)电子商务如何为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划红线?(二)电子商务中如何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三)电子商务中如何通过合同规则推动平台治理科学化?(四)电子商务如何反对不正当竞争与垄断?(五)电子商务应如何界定平台及压实平台责任?(六)电子商务如何解决“二跳”广告问题?(七)电子商务中的数据迁移权、被遗忘权如何实现?(八)网络交易平台如何切实履行信息告知义务?(九)电子商务中如何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十)电子商务应如何强化监管力度?引入:法律风险类型及防范1、知识产权风险(域名抢注风险、商标抢注风险)2、电子商务税收风险3、竞争法风险4、电子合同风险5、电子支付和电子认证风险收集个人信息的问题很多手机应用软件都要求用户提供各种权限、各种信息,比如地理位置,读取通讯录等等。这种要求非常普遍,如果不同意就无法接受对方服务。去年,某些用户协议被媒体披露后在微信朋友圈刷屏,大家纷纷惊呼:“怎么连我打电话的时长、几分几秒这样的个人信息都要收集?”企业利用这些数据进行大数据研究,搞精准推送,希望获取更大的商业利益。甚至有网络大佬说,暴露个人信息就是用户接受服务的对价。邱宝昌认为,经营者收集消费者信息可以,但要介绍清楚,第一,经营者提供的服务的功能是什么?消费者必须让渡一些信息给经营者,才能实现这种功能。但经营者只能要求消费者让渡必要的信息。此外,经营者在推送APP时,应该向消费者明示,并且向国家相关部门备案。第二,收集必要信息一定要经过消费者的同意,消费者不同意就不能收集。第三,收集有期限。如果用户已经注销了,经营者就应该停止收集,否则正当、必要和合法都只是流于形式。世界各国电子商务法的立法概况1995年犹他州颁布的《数字签名法》是美国、乃至全世界范围的第一部全面确立电子商务运行规范的法律文件。《电子信息自由法案》、《个人隐私保护法》、《公共信息准则》等;以基础设施为主要内容的《1996年电信法》;以计算机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计算机保护法》、《网上电子安全法案》等;以商务实践为主要内容《统一电子交易法》和《国际国内电子签名法》;还有属于政策性文件的《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行动议程》与《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等。2000年6月克林顿签署了《国际国内电子商务签名法》英国的电子商务立法1984年《数据保护法》1996年3月《电子通信法案》1998年10月《电子商务-英国税收政策指南》2000年《电子信息发草案》大洋洲各国的电子商务立法澳大利亚1998年3月《电子商务:法律框架构造》2000年3月《电子交易法案》新西兰1998年《电子商务第一部分:法律与企业社会形象指南》俄罗斯1996年俄国家杜马审议通过了 国际信息交流法 ,2001年通过了 电子数字签名法 ,规定了电子签名的确认、效力、保存期限和管理办法等。德国2001年3月,德国议会通过一项法律,批准“电子签名”合法,旨在推进网上交易。世界各国电子商务法的立法概况韩国的《电子商务基本法》于1999年7月正式生效,该法分为总则、电子通讯住处、电子商务安全、电子商务的促进、消费者保护和附则六章世界各国电子商务法的立法概况1998年颁布的《新加坡电子交易法》是一部综合性的调整电子商务活动的法律,内容比较全面。有的学者评论这是英联邦成员国中制定的第一部成文的电子商务法。世界各国电子商务法的立法概况《欧盟电子签名统一框架指令》(编号1999/93/CE)主要用于指导和协调欧盟各国的电子签名立法。其中较具特色的有:1.电子认证服务的市场准入和电子认证服务管理的国际协调。该《指令》明确规定“成员国不得为证书服务规定任何事先授权”,规定了认证服务管理的客观透明、适当和非歧视的原则。在一定条件下,“成员国应保证第三国认证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和欧盟内其他认证机构办法的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这样基本上确保国际间认证服务互认,为电子商务的国际化铺就通途。世界各国电子商务法的立法概况日本,1996年通产省成立电子商务促进委员会,2000年公布了《电子签名与认证服务法》我国的立法概况我国现在有《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法里也有涉及到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但是相较于欧盟的《数据信息保护条例》,可能还是有一定的差距。欧盟在一般数据保护条例,也就是GDPR里,实际上补充了一些新的扩张性的规定。其中比较重要的有拒绝权还有被遗忘权。这样的一些权利赋予了消费者对自己的数据的控制权。2011年4月12日,商务部颁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电子商务法》草案已经进入了三审阶段,预计还有四审阶段,今年是否会正式发布呢?我国的立法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认可了电子合同的合法性,第三十三条规定了电子合同的生效要件。第十六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了电子合同生效的时间,合同成立的地点等。我国的立法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数字签名法》,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动作做一做:使用百度搜索引擎查找国际组织电子商务立法的情况1、联合国贸易法律委员会的电子商务立法2、世界贸易组织的电子商务立法3、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电子商务立法4、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电子商务立法5、国际商会的电子商务立法6、其他国际组织与电子商务立法二、法律、法规的关系三、电子商务法的特征1、国际性。电子商务法具有国际性2、技术性。3、安全性。电子商务法通过对电子商务安全性问题进行规定,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计算机犯罪,保障电子商务安全运行。课堂练习一、填空1、世界范围内第一部全面确立电子商务运行的法律文件是__________________2、我国最早关于电子商务的立法是__________________二、选择题1、我国电子商务第一部真正意义的法律是( )A.电子签名法 B.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C.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 D.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美国《数字签名法》1999年的《合同法》A课堂练习三、问题1、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什么?是指电子商务的各方参与者,是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1)电子商务交易者(2)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3)电子商务认证机构;(4)电子商务监管者。本课小结1、各国(美国、欧盟、亚太、大洋洲各国)的电子商务立法的时间、特点比较2、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的时间、特点。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