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夫妻地位平等 课件(共53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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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夫妻地位平等 课件(共53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53张PPT)
课前回顾系
6.2 夫妻地位平等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目录
02
01
平等的人身关系
平等的财产关系
学习导航
1、夫妻关系的内容有哪些?核心是什么?
2、夫妻平等意味着什么?夫妻平等的实质?
3、怎样理解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
4、夫妻财产有什么特点?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5、哪些是夫妻个人财产?
6、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7、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何确定?
平等的人身关系

平等的财产关系

议题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你对此有什么看法 说说你的理由。
严某是某企业的总经理,温某是另一家企业的业务经理,两人结婚后工作都很忙。温某经常出差,平时应酬亦多,严某为此颇为不悦。严某多次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养活温某为由,劝说温某回家当“全职太太”,均遭到拒绝,一次,严某在家接到温某的男客户打来的电话后,便要求温某马上辞职回家,否则离婚。温某一气之下搬回娘家。对夫妻二人的行为,大家有不同观点。
观点一:严某收入高,男女适当分工好,温某辞职回家是对的。
观点二:男女平等,严某无权要求温某当“全职太太”。

议学提示
议学任务
严某有权要求其妻子温某做“全职太太”吗?为什么?
法律规定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在生活中平等的享有权利和平等的承担义务,都有参加工作的权利,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严某无权要求温某放弃工作,做全职太太。严某以离婚威胁温某辞职的做法是错误的。

1. 夫妻关系 P54-1
(1)确立:登记结婚
(2)内容: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3)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4)平等的表现: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相关连接:——平等的实质
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辨析:俗话说“男主外,女主内”,因此,家庭义务应该由女方履行。
①这一观点是片面的。
②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从这一方面看“男主外,女主内”有一定的合理性。
③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妥善安排家务的分配,不应该借口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而拒绝履行家庭义务。这是避免家庭矛盾、实现家庭和睦的重要保障。因此,家庭义务应该由女方履行的观点是错误的。
议一议:
婚后必须“从夫姓”合理吗 为什么?
夫妻要想建立平等的家庭关系,还需要付出哪些努力?有何意义?
“妻从夫姓”曾是中国的一项传统。女性嫁给男性后,自己姓氏前面会多了丈夫姓氏,比如说女性原本姓王,但嫁给刘姓男人后,人们会称呼她为“刘王氏”。
邻国日本和部分欧美国家,如今也还保留着这样的传统。
我国离婚率已连续15年上涨,而且70%的离婚都是女性提出的。为了缓解这一高离婚率,有专家建议恢复“妻从夫姓”制度。
02
01
03
2.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
含义: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非物质利益)
(1)表现之一: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
①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
② 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注】: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变更子女的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
说一说:
你认为男方有权要求女方为了家庭放弃自己的工作和事业吗?
表现之二:人身自由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2)意义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夫妻人身关系
夫妻的姓名权
夫妻人身自由权
夫妻住所选择权
夫妻的生育权
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和独立
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住所的选择,应由夫妻双方自愿约定。
夫妻双方协商决定生育
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各方面平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互不隶属和支配。
【知识拓展】:夫妻平等的人身关系
夫妻双方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协商确定。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特别提醒】
(1)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2)禁止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对方的身体或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暴力行为。
(3)禁止构成虐待的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
(4)禁止有扶养义务的一方不尽扶养义务的违法行为。
(5)夫妻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夫妻人身关系需要禁止的行为
能力提升 王刚是某建筑公司的经理,与中学教师张燕结婚,婚后生有一对双胞胎。张燕想给男孩取名王龙,女孩取名张凤,结果王刚不同意,坚持两个孩子都姓王。王刚整天忙于公司业务,家务全落在张燕身上。产假结束后,张燕要上班了,想请个保姆帮忙做家务,王刚不同意,坚持要张燕辞掉工作,在家做专职太太。两人意见不一致,导致矛盾激化。
(1)你认为子女应该随父姓还是随母姓?为什么?
(2)请运用有关法律与生活对王刚的行为进行分析。
提示:(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2)王刚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没有处理好夫妻间的人身关系,没有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义务,侵犯了妻子的权利和自由。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夫妻有了孩子,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王刚坚持两个孩子都姓王,没有尊重妻子给孩子取名的权利。
②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王刚要求妻子辞掉工作,在家做专职太太,侵犯了妻子参加工作的权利。
③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王刚忙于公司业务,不能履行家庭义务,但也不能把所有家务都推给妻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01婚前
财产公证
03家务
承担问题
02孩子
姓氏问题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双方的人格独立,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 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双方应该平等地行使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
对于结婚后妻子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中国有句古语:“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从民法典的规定看,这一古语(  )
①违背“夫妻在家庭地位平等”的规定 
②不符合结婚后夫妻间应遵循男主外女主内的原则 
③不符合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均等的原则 
④违背妇女有参加学习工作及社会活动自由的规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小试牛刀
议题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1. 夫妻财产关系的平等 P55-1
(1)内容: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财产的确定: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
注意:夫妻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个概念,夫妻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
【辨析】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含义:是夫妻双方在财产、扶养和继承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物质利益)
(约定财产制)
(法定财产制)
P55相关链接1:日常家事代理权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同所有房屋的处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代理的事物限于家庭日常事务,诸如一家的食物、衣着等用品的购买,保健、娱乐、医疗,子女的教养,家具及日常用品的购置,保姆、家庭教师的聘用,亲友的馈赠,报纸杂志的订阅皆包含在内。对于这类事物,夫妻间均有代理权,一方不得以不知情而推卸共同的责任。
民 法 知 识 速 递
民法典中有关夫妻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
1、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就是夫妻之间的约定或者一个人不知道一个人做的事情,对除了夫妻之外的第三人不起作用。
此条款实际规定了夫妻的日常家事代理权,即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双方都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只要属家事上的开支,夫妻任何一方都有家事方面的单独处理权。夫妻一方在行使日常家事代理权时,无论对方对该代理行为知晓与否、追认与否,夫妻双方均应对该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但夫妻一方在实施有关民事法律行为时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明确跟相对人说其实施该行为只代表其个人意愿。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相对人的权益,该条还明确规定了善意相对人制度,即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这一规定不仅平衡了夫妻内部的利益,充分保障了夫妻之间的平等权利,保护了夫妻间的合法财产,同时也对保护交易相对人,维护交易稳定和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含义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与第三方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互为代理的权利。
权利主体 夫妻双方同等享有,各自都可以行使。
存续期间 存在于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行使方式 行使时不必明确其代理权,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另一方名义或者双方名义为之。
行使范围 仅限于“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购买食物、衣物等生活用品;正常的娱乐、保健、医疗费用;通常的子女教育费用;交房租、水电费等生活开支。
行使限制 因实际情况,夫妻双方对一方实施的民事行为限制在夫妻之间是有效的,但法律明确规定这种限制不能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律效力 夫妻任何一方行使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都发生效力。
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
知识产权的收益; (婚后发表、婚后取酬)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 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在处理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
含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的个人财产不算
如:夫妻约定的共同财产
【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婚姻发生法律效力的期间,从进行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结束之日(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时)止。结婚前的恋爱期间或订婚期间不能算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刘敏与赵虎在结婚10年后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请判断,下列哪份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A.结婚期间的20万元家庭积蓄
B.结婚期间赵虎单位分发的一套住房
C.婚礼上朋友赠与赵虎的一部摄像机
D.赵虎在复员时所得的复员费
【解析】民法典进一步明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财产的规定。以下五种情况的财产均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A、B、C三项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D项属于个人财产,故D项符合题意。
D
课堂训练
平等的财产关系
1993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沿用了这一规则。
上述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发生了什么变化 请你分析变化的原因。
这种变化会对夫妻关系产生什么影响
⑴ ① 2001年以前我国夫妻名下的财产会随着夫妻共同生活年限的增加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200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后夫妻婚前个人财产的所有权性质不会因婚姻关系延续转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沿用这一规则。
②因为这项规定极大地增加了婚姻的风险性,导致了大量的婚姻在结婚之初其目的就是不单纯的。为了扭转、改变这种不良的社会风气,我国《婚姻法》于2001年进行修正。一方婚前财产不再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⑵这种转化有利于降低婚姻风险,减少因财产问题产生的矛盾也使离婚和继承时的财产分割更加清晰,减少家庭纠纷,有利于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① 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③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 夫妻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
如:夫妻约定的个人财产
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1.婚前创作发表,婚后取得稿费——共同财产
2.婚后创作发表,但未取得,离婚后取得,属于明确可取得——共同财产
3.婚后创作,离婚后发表所得——个人财产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进行拆迁所得的补偿款,属于——个人财产。(这是对房屋价值的变现)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所得,属于——共同财产。(这是一种对房屋的投资行为)
婚前个人存款:
1.婚后取得的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
2.婚后国债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
3.婚后买股票收益——共同财产(投资)
【知识拓展】
财产来源 财产归属
婚后,张某用婚前个人积蓄20万元购买股票,获利6万元
他用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
婚后,张某和妻子李某用共同积蓄购得一套价值80万的房子,仅以张某的名字登记。
婚姻期间由于小张工作突出,公司奖给其的一辆价值8万元的一辆小汽车。
婚内小张为小李购买的价值2万元的钻戒。
小李在送孩子上学途中由于车祸而获得的当事人医疗赔偿6万元
小李为小张购买的一套高档西服2000元。
小张向小李婚前承诺,婚后如果提出离婚,就一次性支付“分手费”20万元。
20万归张某,
6万为共有
夫妻共有
夫妻共有
小李所有
小张所有
小李所有
夫妻共有
夫妻共有
实际演练:
1.夫妻双方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看买房的货币来源。
2.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财产购买房屋,就算登记在一方名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买房,要区分婚前婚后,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为双方共有;登记在一人名下,该不动产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归个人所有,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则为该方个人财产;未确定只归一方的,则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注意: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子产权属于房产登记人,离婚时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
夫妻双方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 2016年10月,甲乙双方自由恋爱结为夫妻。婚前,甲名下有一套小房子。婚后,为改善居住环境将小房子换成了大房子。2018年8月,因性格不合夫妻关系恶化,乙提出离婚。但在用小房子换来的大房子的财产归属上,双方产生分歧。关于大房子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登记在甲名下,但因其是婚后购买,仍属夫妻共同财产
B.若以出售小房子所得价款为首付款,则属甲的个人财产
C.如双方曾有口头约定,就可不适用夫妻法定财产的规定
D.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未有其他约定,那么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D
甲乙是夫妻,甲在婚前发表小说《昨天》,婚后获得稿费。乙在婚姻存续期间发表了小说《今天》,离婚后第二天获得稿费。甲在婚姻存续期间创作小说《明天》,离婚后发表并获得稿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昨天》的稿费属于甲婚前个人财产
B.《今天》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明天》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昨天》、《今天》和《明天》的稿费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
婚前投稿,婚后发表;婚前发表,婚后取酬;婚姻存续期间发表,离婚后取得稿酬 婚前取得的稿酬或离婚后才发表并取得的稿酬;创作但未定稿的作品
1.杨某结婚前,其父赠予他一套住房。结婚后不久,杨某与张某签订合同,将该房卖给张某,但尚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就在此时,其妻知道了此事,当即表示反对。在这种情况下,该套住房所有权归
A、杨某所有 B、杨某与其妻共有
C、张某所有 D、杨某之父所有
A
2.婚后,宋某用婚前个人积蓄20万元购买股票,获利6万元;同时,他用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上述全部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A.8万元 B.58万元 C.32万元 D.38万元
D
李某与王某于2016年登记,两人住进了李某2015年在市区单独出资购买的一套商品房中,并一同经营一家小店。结婚后,王某经常和同学聚会,引起李某不快,于是李某要求王某在家看店不准外出,尤其不能与同学交往。此后两人轻则吵闹,重则大打出手,王某深感痛苦。2018年6月,王某与李某协商离婚,要求平分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李某同意离婚,但以生意主要是自己经营为由,不同意分割财产。王某起诉至人民法院,主张与李某离婚,并要求对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
(1)王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其法律依据。








提示:①对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会得到法院支持。依据: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②对市区商品房进行分割,得不到法院支持。依据:商品房是李某2015年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是个人婚前财产。
张某与王某是夫妻,有一子小王。婚前无任何关于财产的约定,婚后王某为让妻子高兴,提议将二人的工资全部存入妻子名下的银行账户里,张某欣然同意。王某有一叔父在海外经商,膝下无子,遂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王某之子小王,供其出国留学,不久后老人去世。随后,王某与张某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但在财产归属上两人有不同看法,产生争执。
思考:张某认为全部存款都在其名下,应归她一人所有,是否正确?为什么?








提示:张某的认识是错误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存款虽在张某名下,但其性质仍是夫妻共同所有的;
民法典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为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小王所得遗产属于个人财产,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可由法定监护人代为保管,监护人不能占为己有。
李靓蕾曝光王力宏时,提到除孩子的生活费之外,自己一分钱都没拿。
事后王力宏晒出离婚协议,称李靓蕾要了两亿,最后签订给了1.5亿,其中包括房产、股票、房屋使用权,以及每个月21万的生活费等。
关于王力宏的解释,让李靓蕾十分愤怒,再度强调一分钱都没要,在文中斥责王力宏混淆视听,她解释房产和股票本就有一半在自己名下,而王力宏所说的分给自己的一半,本来就是她自己的。
20日,王力宏正式道歉,并且宣布暂停工作,多陪父母和孩子,承诺将会把李靓蕾现在住的房子过户到其名下,孩子的抚养教育费用也会一并承担,最后再次向大家道歉。
说一说: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何确定?
4. 夫妻处理财产的方式:约定财产制 P56一段
(1)内容: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债务处理: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提醒】: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可以在婚前进行,也可以在婚后进行,还可以变更,甚至附条件或附期限。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补充:约定财产效力优先于法定财产。
相关链接:夫妻债务 P56
【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个人债务】
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 法 知 识 速 递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5. 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男女平等。
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分割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范围 处分原则 关键
夫妻个人财产 ①婚前财产②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 (1)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2)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⑶要件①要求夫妻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平等自愿、协商一致。③内容明确合法。④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知识整合】夫妻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夫妻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个人所有
约定财产优先于法定财产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
知识梳理
夫妻地位平等
夫妻关系
表现之一:人格独立
表现之二:人身自由
意义
1.确立
2.内容
3.核心
4.表现
平等的人身关系
平等的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关系
内容
财产确定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
2.约定财产制
内容
形式
债务问题处理
3.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小试牛刀
(2022·浙江·高三阶段练习)婚后,王某用婚前个人积蓄50万元投资理财,获利11万元,另外王某展览其画作取得报酬30万元。徐某将婚后从其父处继承的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出租,收取租金10万元。上述全部财产中,属于夫妻共有的是( )
A.261万元 B.251万元 C.51万元 D.250万元
个人积蓄50万元是王某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王某婚后理财获利11万元,徐某从其父处继承的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出租房子所得租金10万元及王某展览画作取得的报酬30万元,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上述全部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261万,BCD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
A
孙先生婚前股票资金80万元归他个人所有,婚后赚取的2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得10万元。
孙先生分得90万元,其妻分得10万元。
【案例分析】孙先生一直热衷于炒股,婚前其股票资金已经达80万元。婚后,他继续投资股市,又赚取了20万元。此时股市行情开始下滑,孙先生把股票出清,共获得资金100万元。他想将大部分钱存起来,待市场好转再“杀”入,孙先生的妻子却觉得股市风险太大,想将这笔钱用来购置房产,两人发生争执。孙先生认为,这是婚前个人资产的投资,只有自己才有权支配。孙先生的妻子则认为,他们已经结婚,这笔钱是两人的共同财产。两人僵持不下。
请你支招:应如何分割这100万元资金?
3.2016年1月,王某与赵某举行婚礼。2月,王某买了一套公寓并登记在自己名下。3月,王某和赵某登记结婚,赵某的父母随后赠送给赵某一套别墅,于是,王某以公寓入股和朋友合伙经营,至年底获利8万元。翌年初,王某与赵某离婚,之后王某经申请获得发明专利权,并通过专利许可获80万元专利使用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的有
①公寓 ②别墅 ③公寓投资获利的8万元④专利使用费80万元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D
李某与王某于2016年登记,两人住进了李某2015年在市区单独出资购买的一套商品房中,并一同经营一家小店。结婚后,王某经常和同学聚会,引起李某不快,于是李某要求王某在家看店不准外出,尤其不能与同学交往。此后两人轻则吵闹,重则大打出手,王某深感痛苦。2018年6月,王某与李某协商离婚,要求平分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李某同意离婚,但以生意主要是自己经营为由,不同意分割财产。王某起诉至人民法院,主张与李某离婚,并要求对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
(1)王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其法律依据。
提示:①对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会得到法院支持。依据: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20万元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②对市区商品房进行分割,得不到法院支持。依据:商品房是李某2015年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是个人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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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常女士与雷先生在2017年结婚。结婚时夫妻签订书面协议,无论婚前还是婚后以任何形式获得的财产,都归两人共有。
2018年,常女士的父亲离世,立遗嘱把自己的一处房产留给女儿一人所有,强调不与女婿雷先生共有。
今年,雷先生要求常女士卖掉单独在她名下的房产以给儿子筹措学费。常女士不答应,觉得这都是她的个人财产,她有独立支配的权力,而继子也毕竟不是她的亲生儿子。雷先生勃然大怒,甚至大打出手,称婚后常女士一直没有出去工作,所有的家庭开支,都由他支付,也就意味着是他一个人在承担所有的家庭责任,所以家里的财产都应由他支配。常女士非常委屈,因为婚后她并不愿意放弃自己的工作,但雷先生常以离婚要挟,让她在家料理家务,不允许外出工作,而今还要把属于她个人的所有房产卖掉,为继子筹措学费。
如果让你来调解两人的纠纷,你会分别对这两人怎么说?(提示:要有法律依据)
对常女士说……
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这就意味着夫妻要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包括抚养子女(即使是继子),不能以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为由推卸责任。
2.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于法定财产制适用的效力。按照结婚时夫妻签订书面协议,常女士名下的房产应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而非归她独有,夫妻在处理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3.如果因为不能出去工作而一直心存遗憾,可以与雷先生协商。因为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对雷先生说……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以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处理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雷先生认为“婚后常女士一直没有出去工作,所有的家庭开支,都由他支付,所以家里的财产都应由他支配”是错误的。
2.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这就意味着夫妻要共同承担家庭责任。但不只有赚钱养家才是承担责任的唯一表现,常女士在家料理家务同样是承担责任的表现之一,所以不能以此为由,忽视常女士对家庭的贡献。
3.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雷先生不得以离婚要挟,要求常女士在家料理家务,不允许她外出工作。
4.虽然根据书面协议的约定,常女士名下的房产应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但“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房产的处理,仍应与常女士心平气和地商量,不应勃然大怒,甚至大打出手,实施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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