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115张PPT)*第七章 药品生产管理*将原料加工制备成能供医疗用的药品的过程.包括原料药的生产药物制剂的生产生药的加工制造药用无机元素和无机化合物的加工制造药用有机化合物的加工制造① 从天然物分离提取制备② 用化学合成法制备药品③ 用生物技术获得的生物材料的生物制品第一节 药品生产管理的特点药品生产*一、药品生产的主要特点1.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要求高;2.生产中使用的仪器设备多,且设备具有 多用性;3.卫生要求严格;4.对生产条件有较高的要求;*5. 产品有严格的质量基线要求;6. 产品的生产及其内在质量检验的专业性较强;7. 生产环节多、生产过程较为复杂;8. 通常产生较多的“三废”;9. 固定成本较高、规模经济性较强;10. 产品的种类、规格、剂型繁多.*二、药品生产企业概念、性质及特点(一)生产企业的性质经济性营利性独立性开放性*(二)药品生产企业的特点(l)药品生产企业在讲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比一般企业更加讲求社会效益;(2)在企业的开办条件及生产要求等方面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督与管理;(3)负有质量自检的责任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药品不得出厂的义务;(4)负有对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进行留样的责任和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的义务。*(三)药品生产管理的特点质量第一、预防为主;企业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相结合;执行强制的质量标准;实行规范化生产.*第二节 国内外药品生产管理概况*一、美国的药品生产管理概况20世纪60年代初期,美国就曾占世界药品生产总量的50%左右,占国际药品贸易的1/3,长期以来,美国的制药工业在新药的研究开发、药品生产管理及产销量等各个方面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美国药品生产管理的成功是多方面因素促成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拥有较好的管理环境和氛围;2.有足够的压力和动力;3.有雄厚的工业基础和经济实力。*二、日本药品生产管理概况日本从1973年开始制定与实施GMP,比美国晚了十多年,比英国、法国、德国、瑞士等国也晚了几年。尽管如此,日本却是世界上第二个实现了GMP法制化的国家。*日本药品生产管理取得成功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1.适宜的政策的实行;2.训练有素的人员;3.较强的质量意识。*三、我国药品生产管理的概况我国制药工业主要经历了三个较好的发展时期:第一个时期:第一个五年计划,贯彻“自力更生为主,引进外援为辅”的方针, 一方面对上海、北京、沈阳、天津、广州、淄博等地药厂进行改造和扩建,另一方面重点建设华北制药厂,从而为制药工业打下了较好基础。*第二个时期:1960年至1979年前。上世纪60年代,国家进行工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试办12个专业公司(托拉斯),医药是其中之一。这一时期,治疗心脑血管疾病和恶性肿瘤的药品成为发展重点;甾体激素和计划生育药品有了较快发展;半合成抗生素开始生产。*第三个时期:医药工业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16.6%)改革开放为制药工业带来了新的巨大活力;兴办了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西安杨森等知名中外合资企业。 三资企业在引进外资的同时,引进了品种、先进技术和装备、先进的管理,成为医药经济新的增长点。*出口增长也较快。90年代以来,发挥原料药比较优势,每年出口原料药10万吨左右。90年代后期,生物工程药物、某些天然药物成为这一时期制药工业发展的热点。******我国近年来医药行业发展情况(2011-2018年)*2019年中国医药行业增长情况类别 产值(亿元) 同比增长率(%)化学原料药 1837.5 13.7化学药品制剂 2758.6 19.0中成药 1998.0 24.0中药饮片 511.7 28.3生物生化制品 887.2 29.1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 950.0 22.9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 520.7 29.0总计 9915.9 21.4*IMS公司 远期预测排名 2011A 2015A 2019E 2011E 2020E1 美国 美国 美国 美国 美国2 日本 日本 日本 日本 中国3 德国 德国 德国 德国 日本4 法国 法国 法国 法国 德国5 意大利 意大利 英国 中国6 英国 英国 意大利7 西班牙 西班牙 中国8 加拿大 加拿大 西班牙9 墨西哥 中国 加拿大10 中国 墨西哥 土耳其*我国药品生产行业存在的问题医药工业大而不强特大型制药企业: 0.13%大型制药企业: 5.4%中型制药企业: 16.83%小型制药企业: 77.64%50家西药领先企业产值只占行业总产值的39%*排名 企业1 哈药集团有限公司2 石药集团有限公司 3 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4 天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5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6 吉林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 广州医药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8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 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原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10 拜耳先灵医药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中国制药工业十强*医药企业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的药品特别是化学药,建国以来生产的3000多种西药99%是仿制药,近几年生产的837种新药中,97.4%是仿制的,而且其中60%还处于专利保护期。*世界制药工业概况总量约10,000家25家最大跨国公司销售额占41.1%25家最大跨国公司处方药销售额占59.3%普遍推行GMP、GLP创新开发不遗余力药品市场份额中处方药大约占85%,OTC占15%左右,处方药中以专利期中的新药比例最大*药品的生产及其监督管理第二节2017年进入世界500强的制药企业排名排名 企业 总部所在地 主要业务 营业收入(百万美元)112 强生 美国 制药 53,324.00115 辉瑞 美国 制药 52,415.00147 葛兰素史克 英国 制药 42,730.60158 拜耳 德国 化工、制药 39,899.20168 诺华 瑞士 制药 37,020.00169 赛诺菲安万特 法国 制药 36,998.40188 罗氏 瑞士 制药 34,702.80252 阿斯利康 英国 制药 26,475.00308 默克(默沙东) 美国 制药 22,636.00312 雅培 美国 制药 22,476.30346 惠氏 美国 制药 20,350.70406 百时美施贵宝 美国 制药 17,914.00481 礼来 美国 制药 15,691.00*各地区在世界药品市场上所占份额(%)地区年份北美 西欧 日本 东欧 拉丁美洲 非洲 亚洲 (不含日本)199431 30 21 7 其他国家 11201251 22 12 3 4 8201447.8 27.8 11.1 1.8 3.8 7.7*第四节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认证管理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简介GMP全称“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GMP是在药品生产全过程实施质量管理,保证生产出优质药品的一整套系统、科学的管理规范,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一)GMP的产生及发展GMP的产生美国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在1906年的诞生1938年对FDCA进行修改1962年FDCA重大修改20世纪初,美国社会上出现的食品和药品生产的不良行径被新闻界曝光,导致食品、药品、化妆品法案(Food, Drug, andCosmetic Act)产生1937年田纳西州,磺胺酏剂事件300多人肾衰107人死亡20世纪50年代后期,“反应停”事件六年间,先后在28个国家发现海豹肢畸形胎儿12010余例一系列重大药难事件是GMP的催生剂*GMP的产生1962年美国FDCA修正案明显加强药品法的作用:要求制药企业不仅要证明药品是有效的,而且要证明药品是安全的要求制药企业要向FDA报告药品的不良反应要求制药企业实施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规范根据修正案的要求,美国国会于1963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GMP*世界卫生组织(WHO)的GMP1969年第22届世界卫生大会WHO建议各成员国的药品生产采用GMP制度,以确保药品质量和参加“国际贸易药品质量签证体制”1975年11月WHO正式公布GMP1977年第28届世界卫生大会时WHO再次向成员国推荐GMP,并确定为WHO的法规.GMP经过修订后,收载于《世界卫生组织正式记录》第226号附件12中。GMP的发展*1972年,欧共体公布了《GMP总则》指导欧共体国家药品生产,1983年进行了较大的修订,1992年又公布了欧洲共同体药品生产管理规范新版本。1974年日本政府颁布GMP,进行指导推行,1980年日本决定正式实施GMP。1988年,东南亚国家联盟GMP准则发布。此外,德国、法国、瑞士、澳大利亚、韩国、新西兰、马来西亚及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也先后制订了GMP,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地区实施了GMP或准备实施GMP。GMP的发展*GMP在我国的发展1982年,中国医药工业公司和中国药材公司分别制定《药品生产管理规范(试行)》和《中成药生产质量管理办法》──我国制药工业组织制定的GMP,我国最早的GMP1984年,《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应实行GMP从法律上确认了GMP1988年,卫生部颁布我国第一部法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2年,卫生部修订颁布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修订颁布GMP,即现行GMP。*(二)GMP的类型1.按适用的范围分:具有国际性质的GMP 国家权力机构颁布的GMP 工业组织制订的GMP适用于多个国家或地区 适用于某个国家 仅适用于行业或组织内部WHO的GMP;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制定的《GMP》;东南亚国家联盟的GMP我国SDA颁布的GMP;美国FDA颁布的GMP;英国卫生和社会保险部制定的GMP 《橙色指南》;日本厚生省制订的GMP美国制药工业联合会制订的GMP;瑞典工业协会制订的GMP;化妆品GMP食品GMP医疗器械GMP*(二)按法定性质分: 1、法规性的GMP:作为法典,具有法律效应的GMP 如美国、日本、中国等国有政府或立法机关颁布的GMP。2、指导性的:将GMP作为建议性的规定,有些GMP起到对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指导作用,如WHO的GMP、我国医药工业公司于1982年制定的GMP。*(三)GMP的主要内容及特点GMP的主导思想任何药品质量形成是设计和生产出来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解释:因此必须强调预防为主,在生产过程中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实行全面质量保证,确保药品质量。*GMP的特点1、仅指明要求的目标;2、具有时效性,定期修订;3、GMP强调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法律责任;4、GMP强调生产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5、重视为用户提供全方位,及时的服务。*从专业性管理的角度看GMP的基本内容质量管理(质量监督系统,QC)──对原材料、中间品、产品的系统质量控制生产管理(质量保证系统,QA)──对影响药品质量的人、机、料、法、环五因素等进行系统严格管理*2.GMP的主要内容我国现行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主要内容(1998年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共十四章,88条:第一章 总则(1-2);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3-7):第三章 厂房与设施(8-30);第四章 设备(31-37);第五章 物料(38-47);第六章 卫生(48-56);第七章 验证(57-60);第八章 文件(61-65);第九章 生产管理(66-73);第十章 质量管理(74-76);第十一章 产品销售与收回(77-79);第十二章 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80-82);第十三章 自检(83-84);第十四章 附则(85-88)。*第一章“总则”共2条。1、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特制定规范。2、规范的作用:GMP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3、适用范围:①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②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精制、烘干、包装*第二章“机构与人员”共5条。从药品生产过程质量保证和质量监督角度,对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提出要求。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各级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应明确。***人员:1、人员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2、人员的培训对从事药品生产的各级人员应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企业主管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对本规范的实施和产品质量负责。药品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药品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第三章“厂房与设施”共23条。对厂址选择、厂区规划布局、厂房建筑要求和工艺布局、各类厂房的要求及车间布局,厂房设施、空气洁净技术等作了要求。*(一)厂房的总体设计与要求1、厂址选择2、厂区规划布置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得妨碍。厂房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所要求的洁净级别合理布局。同一厂房和邻近厂房进行的各项生产操作不得相互妨碍(1)在建厂或改造时,应将厂区总平面按建筑物的使用性质进行全厂性的归类分区布置(2)厂区规划要考虑主、辅车间分开,人流、物流分开(3)工艺布局遵循“人流物流协调、工艺流程协调、洁净级别协调”的原则(4)洁净厂房周围应绿化,尽量减少厂区的露土面积。*3、厂房建筑要求工艺布局(1)厂房应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行的设施;(2)厂房在设计和施工时,应考虑便于进行清洁工作;(3)生产区和储存区就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无锡华瑞制药企业生产基地*厂房的洁净级别的划分以及洁净厂房的要求厂房必须按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的要求划分洁净级别。*GMP洁净室(区)空气洁净度级别表洁净度级别尘粒最大允许数/立方米微生物最大允许数≥0.5μm≥5μm浮游菌/米3沉降菌/皿100级3,50005110,000级350,0002,0001003100,000级3,500,00020,00050010300,000级10,500,00060,0001,00015**洁净室(区)的要求①建筑布局:内表面、窗户、天花板、管线等②气压:洁净室与级别不同的相邻厂房间应保持>5帕的静压差,与室外大气静压差应>10帕;并有指示压差的装置③温度、湿度:洁净厂房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与其生产及工艺要求相适应;温度:18-26°C;相对湿度:45-65%。④照度:应根据生产要求提供足够的照明;主要工作室的照度宜为300勒克斯;可设局部照明;应有应急照明设施。*GMP附 录---洁净室内人数应严格控制;洁净室与非洁净室间设缓冲设施;100级不得设地漏;不得裸手操作;10000级(一万级)传输设备不得穿越低级别区域;十万级以上的洁净工作服应在相应的洁净室内洗涤、干燥、整理,必要时灭菌;*不同空气洁净级别的洁净室区之间人员及物料出入,应有防止交叉污染措施。洁净室区内的人员数量要严格控制,仅限于该区域生产操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进入;洁净室区内不得化妆和佩带饰物,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备料室和仓储室的取样室,空气洁净级别应与生产要求一致;*其他有关厂房设施的要求:1、生产青霉素类等高致敏性药品必须使用独立的厂房与设施,分装室应保持相对负压。生产 -内酰胺结构类药品必须使用专用设备和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并与其它药品生产区域严格分开。2、避孕药品的生产厂房应与其他药品生产厂房分开,独立的专用空气净化系统。激素类、抗肿瘤类化学药品生产应避免与其它药品使用同一设备和空气净化系统。*3、强毒微生物及芽孢菌制品的区域与相邻区域保持相对负压,并有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4、中药材和脏器制剂的制剂生产,必须与其前处理、提取、浓缩或脏器组织的洗涤处理,严格分开。*各类药品生产环境空气洁净度级别要求*无菌药品及生物制品生产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别表药品种类 洁净级别可灭菌小容量注射液( <50ml ) 浓配、粗滤:100000级稀配、精滤、灌封:10000级可灭菌大容量注射剂(>50ml) 浓配:100000级稀配滤过 非密闭系统:10000级密闭系统:100000级灌封:局部100级非最终灭菌的无菌药品及生物制品 配液 不需除菌滤过:局部100级需除菌滤过:10000级灌封、分装,冻干、压塞:局部100级轧盖:100000级*非无菌药品及原料药生产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别表药品种类 洁净级别栓剂 除直肠用药外的腔道用药 暴露工序:10万级直肠用药 暴露工序:30万级口服液体药品 非最终灭菌 暴露工序:10万级最终灭菌 暴露工序:30万级外用药品 深部组织创伤和大面积体表创面用药 暴露工序:10万级表皮用药 暴露工序:30万级眼用药品 供角膜创伤或手术用滴眼剂 暴露工序:10000级一般眼用药品 暴露工序:10万级口服固体药品 暴露工序:30万级原料药 药品标准中有无菌检查要求 局部100级其他原料药 30万级*第四章“设备”共7条。提出了对药品生产所用设备的要求,以及用于生产和检验用的设备、仪器、仪表、量器、衡器等的维修、保养、检定、验证、记录、建档管理等的要求。*设备的设计、选型与安装1、应与生产相适应,便于彻底清洗、消毒或灭菌;2、凡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均应光洁、平整、耐腐蚀,不得与所加工的药品发生化学变化或吸附所生产药品;3、所使用的润滑剂等应不污染物料与容器。4、与设备连接的主要固定管道应标明管内物料名称、流向;管道设计与安装就避免死角、盲管。5、用于生产和检验的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等,其适用范围和精密度应符合生产和检验要求,有明显合格标志,并定期校验。*乳剂生产关键设备IL乳化***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生产设备应有明显的状态标志,并定期维修、保养和验证。制药企业应制订设备保养、检修规程,定期检查、清洁、保养与维修设备。设备的管理制度生产、检验设备均应有使用维修、保养记录,并由专人管理。1、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建立相应的设备管理制度。2、建立设备档案。***第五章“物料”共10条,对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等作了规定。*(一)物料管理制度药品生产所用物料的购入、储存、发放、使用等应制定管理制度。(二)物料质量标准药品生产所用物料,应符合药品标准、包装材料标准、生物制品规程或其他有关标准,不得对药品的质量产生不良影响。*(三)物料的购、存规定1、物料的购进(1)药品生产所用物料应从符合规定的单位购进,按规定入库(2)中药材应按质量标准购入,其产地应保持相对稳定。2、储存(1)待验、合格、不合格物料要严格管理,不合格物料要专区存放,有明显标志,及时处理;(2)对湿度、温度等有特殊要求的物料等,按规定条件储存;(3)固、液体原料分开储存;挥发性物料注意避免污染;(4)加工后的净药材与未加工的药材严格分开。(5)按规定的使用期限储存,无规定期限者,储存不超过3年;*(四)标签、说明书1、内容药品标签、说明书必须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式样、文字相一致2、保管、使用由专人保管、领用:(1)专柜、专库存放,凭指令发放,按所需领取;(2)计数发放,领用人要核对、签名,使用前后核对数量;(3)标签发放、使用、销毁应有记录。*第六章“卫生”共9条。规定了生产环境、生产人员、生产工艺的卫生要求和卫生管理制度。*(一)卫生管理制度药品生产企业应有防止污染的卫生措施,制定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二)生产环境制定厂房、设备、容器等清洁规程。更衣室、浴室及厕所的设置不得对洁净室产生不良影响。*(三)生产工艺卫生1、生产区不得存放非生产物品;2、及时处理生产中的废弃物;3、洁净区仅限该区域生产操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进入;4、洁净区应定期消毒。5、洁净厂房物流人流进入的方式应遵循洁净厂房的卫生管理制度。***(四)生产人员卫生1、工作服应与生产操作和洁净级别的要求相适应,不得混用;并应分别清洗、整理,制定清洗周期,必要时消毒或灭菌;2、药品生产人员穿戴与所从事作业相适应的服装;3、药品生产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一定标准;并应建立健康档案;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人员每年至少体检一次。**第七章“验证”(共4条)(一)验证的含义验证(Validation):证明任何程序、生产过程、设备、物料、活动或系统确实能达到预期结果的有文件证明的一系列活动。(二)药品生产验证的内容1、验证:(1)药品生产验证包括厂房、设施及设备安装确认、运行确认、性能确认和产品验证。 (2)产品的生产工艺及关键设施、设备就按验证方案进行验证。2、再验证:当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工艺、质量控制方法、主要原辅料、主要生产设备等)发生改变时,以及生产一定周期后,应进行再验证。*第八章“文件”共5条。规定了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文件及制度等的要求。*(一)药品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制度的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应有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记录。1、厂房、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检修等制度和记录;2、物料验收、生产操作、检验、发放、成品销售和用户投诉等制度和记录;3、不合格品管理、物料退库和报废、紧急情况处理等制度和记录;4、环境、厂房、设备、人员等卫生管理制度和记录;5、GMP规范和专业技术培训等制度和记录。*(二)产品生产管理文件1、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标准操作规程(1)生产工艺规程:是产品设计、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质量管理的标准化汇总。包括:品名,剂型,处方,生产工艺的操作要求,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及储存注意事项,物料平衡的计算方法,成品容器、包装材料的要求等。*(2)岗位操作法:是对各具体生产操作岗位的生产操作、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进一步详细要求。包括:生产操作方法和要点,重点操作的复核、复查,中间产品质量标准及控制,安全和劳动保护,设备维修、清洗,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等。(3)标准操作规程即岗位SOP。包括:题目、编号、制定人及制定日期、审核人及审核日期、批准人及批准日期、颁发部门、生效日期、分发部门、标题及正文。*2、批生产记录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操作者、复核者的签名,有关操作与设备、相关生产阶段的产品数量、物料平衡的计算、生产过程的控制记录及特殊问题记录。*(三)产品质量管理文件1、药品的申请和审批文件;2、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质量标准及其检验操作规程;3、产品质量稳定性考察;4、批检验记录。(四)文件管理制度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批准、撤销、印制及保管的管理制度。**5W(What、How、Who、Where、When )做我所写的,写我所做的*第九章“生产管理”1.防止药品生产随意性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标准操作规程不得任意更改2.防止生产中药品被污染和混淆的措施生产前应确认无上次生产遗留物。防止尘埃产生和扩散不同产品品种、规格的生产操作不得在同一生产操作间同时进行防止物料、产品所产生的气体等引起的交叉污染。生产操作间、设备、容器应有状态标志。加强药材前处理管理。*3、批生产规定(1)批产品检查每批产品应按产量和数量的物料平衡进行检查。(2)批和批号在规定限度内具有同一性质和质量,并在同一连续生产周期中生产出来的一定数量的药品为一批。每批药品均应编制生产批号。*4、生产用水的规定根据产品工艺规程选用工艺用水。工艺用水应符合质量标准,并定期检验,检验有记录。应根据验证结果,规定检验周期。工艺用水包括:饮用水、纯化水、注射用水*第十章“质量管理”共3条。规定了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的设置,以及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和权限。*(一)质量管理部门的地位及作用1、地位: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受企业负责人直接领导。2、作用:负责药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检验。*(二)任务和权限1、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检验标准;2、决定物料和中间产品的使用,成品的发放;3、对物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取样、检验、留样,作检验报告;4、评价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质量稳定性,为确定物料贮存期、药品有效期提供数据;5、监测洁净室(区)对要求的符合;6、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质量体系进行评估。*(三)质量管理部门的人员与设施要求质量管理部门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并有与药品生产规模、品种、检验要求相适应的场所、仪器、设备*十二、第十一章“产品的销售与回收”共3条。规定了药品生产企业产品销售记录与退货、收回的要求。*(一)销售记录1、销售记录的要求每批成品均应有销售记录。根据销售记录能追查每批药品的售出情况,必要时应能及时全部追回。2、销售记录的内容品名、剂型、批号、规格、数量、收货单位和地址、发货日期。3、保存期: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不少于三年。*(二)退货和收回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药品退货和收回的书面程序,并有记录。内容包括:品名、批号、规格、数量、退货和收回单位及地址、退货和收回原因及日期、处理意见。*十三、第十二章“投诉和不良反应报告”3条。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要求。1、企业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察报告制度,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管理。2、对用户的药品质量投诉和药品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和调查处理。3、对药品不良反应,及药品生产中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十四、第十三章“自检”共2条。1、药品生产企业应定期组织自检。自检就有记录。2、自检应按预定的程序,对人员、厂房、设备、文件、生产、质量控制、药品销售、用户投诉和产品收回的处理等项目定期进行检查,以证实与GMP的一致性。***十五、第十四章“附则”共3条。对《规范》中的一些术语作了定义和解释,并规定了《规范》的修订和解释权。以及其施行日期。(一)GMP的解释与实施GMP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自1999年8月1日起施行。*(二)有关用语、术语1、物料: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2、批号:用于识别“批”的一组数字或字母加数字。用以追溯和审查该批药品的生产历史。3、批生产记录:一个批次的待包装品或成品的所有生产记录。批生产记录能提供该批产品的生产历史、以及与质量有关的情况。4、标准操作规程:经批准用以指示操作的通用性文件或管理办法。5、生产工艺规程:规定为生产一定数量成品所需起始原料和包装材料的数量,以及工艺、加工说明、注意事项,包括生产过程中控制的一个或一套文件。6、验证:证明任何程序、生产过程、设备、物料、活动或系统确实能达到预期结果的有文件证明的一系列活动。*二、GMP认证管理2011年10月12日,SDA下发了448号文件“关于全面加快监督实施药品GMP工作进程的决定”。2011年12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首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了药品生产企业必须符合GMP的要求。最后期限:2014年6月30日*药品GMP认证认证后监督检查——飞行检查飞行检查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督管理需要随时对药品生产企业所实施的现场检查。《药品GMP飞行检查暂行规定》(2016.04.24)检查特点专项整治期间行动的保密性检查的突然性接待的绝缘性现场的灵活性记录的即时性依法收回GMP证书157张;关停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近300家;组织开展了高风险品种的专项检查;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1300多人*(一)我国药品GMP认证的组织机构1.SFDA主管全国药品GMP认证工作 :制定、修订药品GMP,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设立国家药品GMP认证检查员库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生产注射剂、放射性药品、规定的生物制品的企业认证工作;负责进口药品GMP认证和国际药品贸易中药品GMP互认工作。*2.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权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注射剂、放射性药品、规定的生物制品的企业药品GMP认证的初审工作。负责除上述品种、剂型的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GMP认证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GMP认证日常监督管理及跟踪检查工作。*药品GMP认证GMP认证的程序提出申请进行初审形式审查技术审查现场检查审批与发证*药品GMP认证GMP认证的程序——现场检查首次会议现场取证综合评议末次会议检查过程***GMP认证的程序——审批发证《药品GMP证书》有效期为5年;《药品GMP证书》由SFDA统一印制。SFDA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GMP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药品GMP证书》认证范围应按照《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定的生产范围填写。*第六节 国际标准化组织及ISO9000族标准1.GMP与ISO9000的相同点GMP与ISO9000的目的都是保证产品质量,确保产品质量达到一定要求;①通过对产品质量的因素实施控制来达到确保产品质量的目的;②强调从事后把关变为预防为主,实施工序控制,变管结果为管因素;③对生产的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而且标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生产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和完善的。*二.GMP与IS09000不同点(1)性质不同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GMP具有法律效力,而IS09000则是推荐性的技术标准。但随着竞争的不断加剧,ISO9000也可能演变成强制性标准。(2)适用范围不同ISO9000标准适用于各行各业,而GMP只适于药品生产企业,从全球产品质量认证的总体情况来看,绝大多数产品的生产企业均实行ISO9000认证,但国际对药品生产企业却依然采用GMP作为质量认证标准。*GMP与ISO9000不是对立的,而是密切相关的:ISO9000标准系列是对各行各业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指导性标准;GMP是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用性标准。两者的指导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