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课件(共29张PPT+1个内嵌视频)-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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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课件(共29张PPT+1个内嵌视频)-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29张PPT)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一轮复习
第三课
课标要求
1.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
2.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
3.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
4.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必备知识
合同的实质
合同成立的决定因素
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
合同的效力
合同履行的原则
违约责任、法定免责
知识结构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一、合同
订立合同
学问大
1.含义
2.常见类型
3.原则
二、订立的过程及效力
1.要约:含义、特点
2.承诺:含义、条件
三、合同的形式
1.口头合同
2.书面合同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一、合同履行
1.合同履行的原则
2.履行合同的关键:明确合同内容
3.合同的变更
1.违约责任的实质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3.违约行为的免责:(约定免责和法定免责)
二、违约责任和担责方式
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注意:订立合同不等于合同的生效)
①全面履行原则 ②诚信原则
③协作履行原则 ④绿色原则
以案说法
思考:1.平台页面显示的“到店支付”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2.邬女士与平台订立的协议属于有效合同吗?
考点一
订立合同学问大
一、合同的基本知识
1.内涵
: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实质:债权关系。在大部分合同中,当事人既是权利人,也是义务人。
合同双方互为债权债务人
3.类型: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4.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最基本)、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善良风俗原则
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注意】①合同自愿原则是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则。
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
5.订立合同的意义
①交易者角度: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就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②社会财富: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③社会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一、合同的基本知识
6.合同的法律保障
①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②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例如法律对格式条款的规定。
张三和保险公司签订机动车投保合同时,张三拿到了一份打印好的密密麻麻小字的保险合同,张三也没有细看,立刻签名,几个月后,张三的车出了事故,为打官司张三只诉讼费一项就花了9000元。在理赔时张三才注意到合同里有这么一条: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保险人不承担诉讼或仲裁费用。双方对这一条款发生分歧,张三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思考:你觉得张三能胜诉吗?
解析:保险合同因其特殊性而广泛采用格式条款,这是中国保险业的惯例,也是国际惯例。相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投保人和受益人由于专业知识方面的劣势,合同双方的地位明显不平等,对于合同中许多条款因细微差别或理解上的误差可能导致的后果显然是认识不够的。
本案中,保险公司对于该条款显然没有尽到提醒张三注意的义务,没有向张三说明,减轻了自己的责任,加重了张三的责任。法院最终判决:该条款的约定因显失公平,内容完全取决于被告的意志,不应成为合同内容而无效。
以案说法
二、合同订立的过程——要约和承诺
1.要约
(1)含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如超市标明商品的售价)
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超市),
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顾客)。
(2)要求: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的生效时间为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后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
材料一: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电子邮件:“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3月3日,乙公司以电子邮件回复:“ 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甲公司收信后当日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000件。”乙公司在3月5日回复: “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甲公司没有回复。
材料二:小华去超市购物,从货架上拿了两个水杯,然后在收银台结账走人。小华和收银员全程未发一言。
思考:上诉两则材料是否完成了合同的订立?
2.承诺:
(1)含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2)要求: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合同成立)
3.新要约:(内容+超时)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有效承诺的条件:
①是受邀约人作出的 ②在约定的期限 ③承诺内容与要约内容一致
二、合同订立的过程——要约和承诺
甲商场在各个小区电梯内做广告,声称从1月1日到1月9日,商场搞清仓大甩卖,“全场9.9元起一件不留!”。
思考:这个广告是不是要约?为什么?
如果不是要约的话,是什么?
分析:不是要约。因为内容不确定、不具体。没有具体到哪件商品、到底多少钱?只是说9.9元起,也就是最低9.9元。
甲商场的广告是要约邀请。若甲商场在宣传材料上配图并明确规定:酱牛肉20元一袋、猪排骨18元一袋、洗衣液16元一袋,肥皂9.9元一包....因内容具体确定,则属于要约,不得反悔。
以案说法
要约的构成条件:
①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约束;
②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③要约一般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要 约 要约邀请
含义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例子 超市标明其商品的出售价格,就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内容 具体明确, 即是合同订立所必需的主要条款。 含糊、不明确
对象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效力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知识深化
【示例】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正宗的北京烤鸭,快来尝,快来买!”
“正宗的北京烤鸭,18元一只,快来尝,快来买!”
要约邀请
要约
注意:订立合同≠合同的生效,合同成立不一定合同有效。
(1)有效合同: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2)无效合同:(从严认定)
①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追认无效)
可撤销的合同
【注意】(1)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无效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存在违约问题,但并非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如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仍可能存在财产返还、赔偿责任、追缴财产等。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判断下列合同的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
◇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
◇甲年满9周岁,经过讨价还价,将自家手机卖给邻居乙。
◇为了扩大生产规模,甲公司与原材料供货商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甲公司以扣押人事档案相要挟,与吴某续签劳动合同。
◇甲以较低价格购买李某生产的盗版书籍,有书面合同。
无效
无效
效力待定
有效
可撤销
无效
【注意】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有以下情形合同可撤销或可变更: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③因欺诈订立的合同;④因胁迫订立的合同;⑤乘人之危的合同,效力未定的合同。
与无效合同中欺诈胁迫情形不同,可撤销合同损害的是当事人利益,而无效合同损害的是国家利益,在做题时分清楚情形。
牛刀小试
合同的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形式、直接履行的行为
四、合同的形式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含义 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特点 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对简单 缺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法责任。
意义 充分适应了当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1.(2022·辽宁)“双减”政策实施后,小玲妈妈为高一的小玲报名寒假兴趣班,微信记录如图所示。小玲去上课时被要求在报名表上签字,其上记载:课费不退。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9次课程,小玲妈妈向兴趣班主张退费被拒,遂诉诸法院。本案中( )
①销售人员发送价目表的行为是要约邀请,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不作为合同内容
③合同自小玲签字时生效,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
④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详解】销售人员发送价目表的行为是要约,要约邀请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①排除。
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课程,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③排除。
2.(2022·山东)廖某在甲家具公司的网站上看到“本店所有家具凭优惠券打折30%,当日有效”的弹窗,遂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下单第二天,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廖某表示反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②廖某付清价款时买卖合同成立
③无论廖某是否表示反对,甲公司均有权直接取消订单
④甲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间交货延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详解】案例中,廖某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时买卖合同就成立,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属于新要约下的新合同,②错误;
案例中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并且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属于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故甲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④正确。
3.(2022·浙江)王某打电话给郭某表示欲购买一车冬枣,要求郭某一周内发货,货到付款。王某在买卖合同上签字后将之快递给郭某,郭某因出差而未能及时签字盖章,但还是指派公司员工根据约定时间向王某发货,王某在签收单上确认收到货物。这一买卖过程中( )
A.郭某没有签字的行为构成违约
B.王某与郭某达成的是口头合同
C.郭某发货的行为构成新的要约
D.王某签收货物确认了承诺到达
D
【详解】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没有签字或者盖章的一方已经按照合同履行了主要义务的,该合同有效。现实中,确实存在一方当事人由于路途遥远或者如本案中负责签字盖章的人员不在等,合同又不得不马上履行;对方当事人则由于某些原因,以履行合同一方没有签字或盖章为由提出解约或不承认合同成立。在此情况下,法律本着公正与鼓励交易的原则,采取了保护已履行主要义务一方合法权益的做法,认定此种情形下合同有效,当王某在签收单上签字确认收到货物后,意味着确认了承诺到达。由以上分析可知,D应选。
4.(2023·浙江)2023年2月1日,红星酒店向大华渔场订购鳜鱼200千克,单价100元/千克,要求1周内将鳜鱼送到红星酒店,大华渔场当日回复红星酒店:单价变更为103元/千克,分两批交货,第一批100千克鳜鱼,1周内送达酒店;第二批100千克鳜鱼,1周后2周内由酒店到大华渔场自行提取。因连日大雨,2月10日晚上,附近的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溢,污染了大华渔场,导致渔场内鳜鱼大量死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9分)
(1)指出红星酒店与大华渔场之间是否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说明理由。(3分)
答:①没有。
②大华渔场对红星酒店的回复做出了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而红星酒店未做出承诺回复,二者没有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单价、交货方式发生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
红星酒店未作出承诺,所以双方未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考点二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一、合同的履行
含义 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要求
关键
变更
【名词解释】标的(客体)是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大多数是物,也包括行为。如买卖合同的标的是物,劳动合同的标的是行为。
①全面履行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
②诚信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③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④绿色原则: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做题时,容易混淆的是全面履行和协作履行两个原则,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强调正确履行义务,后者强调向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明确合同的内容。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特别提醒】(1)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2)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3)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
1、违约责任的内涵: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违约责任和担责方式
2.违约责任的实质:
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1)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2)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只能选其一)
3.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提醒: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侵权行为的侵害人和受害人之间并不存在合同法律关系,只有在存在有效合同且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产生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①有违约行为 ;②有损害事实; ③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④无免责事由
担责方式 表现
继续履行 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他方法代替履行
赔偿损失 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具有典型的补偿性。赔偿损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采取补救措施 比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
②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关系:不能并用
但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是:
①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要求:增加违约金;
②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要求:适当减少违约金,最多按实际损失的130%进行赔偿。

乙(交货)
违约
约定违约金1000万
◆甲实际损失1090万——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
◆甲实际损失990万——违约金适当略高于实际损失:
◆甲的实际损失只有90万——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
③定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关系:可以并用,但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总额。

乙(交货)
定金50万
违约
实际损失80万
50x2 ↓ (80+50)=130万↓
惩罚50万
50万定金本来是甲原有的+80万是补偿损失的
④没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的,直接赔偿损失。
①违约金与定金的关系:二者不能并用(∵二者都有惩罚性),但守约方交付定金的有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本来就属于给付定金一方)

乙(交货)
定金4万
违约
约定违约金5万
合同价款30万
4x2+5=13万——违约金与定金并用,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的。
如果选择违约金赔偿:
如果选定金赔偿(双倍):
★三金关系:定金、违约金、赔偿金
4X2=8万【适用定金罚则——实质上对乙的惩罚只有4万】
5+4=9万【实质上对乙的惩罚只有5万】
违在1000元违约金基础上,应增加90万的赔偿金作为补偿。
这时按违约金1000万赔偿。
90x1.3=117万

甲实际得到多少元的赔偿?
违约金 定金 赔偿金 押金 保证金
依据 合同中违约金条款(不需预交)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 实际造成的损失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或第三方
条件 有违约事实 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定金等,没有约定定金的性质,不属于定金 违约造成实际损失
功能 惩罚性 约定责任 补偿性 质押担保 (优先受偿) 保证合同
履行
请求时 守约方不承担举证责任 给付方过错,无权要求返还;收受方过错,双倍返还(定金罚则) 合同履行结束退还 合同履行结束退还
知识拓展
三、违约行为的免责(约定免责和法定免责)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天灾+人祸)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的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注意】①构成违约,由于不可抗力可以免除全部和部分违约责任(可以≠应当)
②若因为履行人延迟履行遭遇不可抗力,不免除责任
③约定免责不能违法,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④不可抗力免除的是责任,并非合同义务。比如:在买卖合同中不可抗力免责仅仅是指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而非供货责任,疫情过后,供货方依然有供货责任。再如,房屋租赁合同中,若有不可抗力,大多是免除迟延交付房租的违约责任,而并非不用交房租。
1.(2023·天津)周某经营的网店开展限时免单活动,公布规则为付款优先者享受。但在张某购买相关商品且符合免单条件时,周某未给张某免单。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商品交付前张某已经取得该商品的所有权
B.周某违约,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C.限时免单规则不属于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D.周某违背诚信原则,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详解】依照法律规定,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取得,材料中张某在交付前并未取得商品所有权,A错误。
B周某经营的网店开展限时免单活动,并公布相关规则,构成了合同约定,在张某购买相关商品且符合免单条件时,周某未给张某免单,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故B正确,C错误。
周某违背了诚信原则,违反了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该案例不涉及侵权责任,D错误。
B
2.(2023·海南)某电脑商城做开学季促销宣传,预付200元订金即可享受本年度8月18日特惠活动。以现价8.8折购买某热销款电脑1台,小李当即预付了200元订金。活动当日,小李去该店选电脑时被告知因厂家产能不足,该款电脑暂时无货,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电脑商城应向小李支付违约金
②小李有权请求电脑商城继续履行合同
③小李无权要求电脑商城双倍返还订金
④厂家产能不足属于不可抗力,电脑商城可以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详解】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的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材料中电脑商城与小李没有相关约定,故电脑商城无需向小李支付违约金,①不符合题意。
材料中随着小李预付订金行为发生,小李与电脑商城之间形成合同关系,但因厂家产能不足原因电脑商城暂不能履行合同,因此小李有权请求电脑商城继续履行合同,②符合题意。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小李交付的订金因没有与电脑城进行约定,不属于定金,③符合题意。
厂家产能不足不属于不可抗力,④表述错误。
C
3.(2023·广东)材料二 2022年12月15日,甲方(××预制菜有限责任公司)与乙方(××商场)签订预制菜买卖合同,合同金额100万元,交货时间为2023年1月5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1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如约向甲方支付了定金10万元。后因临近春节,预制菜价格上涨,2022年12月25日,甲方致电乙方要求提价,乙方不同意,甲方遂要求解除合同,乙方亦拒绝。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A市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请分别说明理由。
①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A市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
②甲乙双方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合同成立并有效,甲方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全面诚信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既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违约金和定金罚则不能同时运用,所以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的要求不合法,可以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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