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素养目标】3.1公民基本权利 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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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素养目标】3.1公民基本权利 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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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课 公民权利
第一框 公民基本权利
【课标要求】
课程标准 1.懂得公民的基本权利,正确行使公民权利。(法治教育) 2.认识民法典对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意义。(法治教育)
【素养目标】
政治认同 1.知道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认识到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的广泛性,进一步感受宪法与每个人的关系。 2.认同宪法,认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法治观念 1.了解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懂得公民享有基本权利的重要性。 2.增强权利意识,学会正确运用各项基本权利,能认识和辨别侵害公民基本权利的违法行为。
责任意识 要增强权利意识,学会珍惜、爱护、依法行使这些权利,同时也要积极同侵犯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为作斗争,依法维护自己的各项权利。
【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公民的基本权利;行使权利有界限。
教学难点:维护权利守程序;增强权利意识。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小云的爸爸妈妈的工资收入在当地属于中等水平,小云的爷爷奶奶每月能领到养老金,妈妈还当选为县人大代表。早餐后,小云去上学,爸爸妈妈去上班,爷爷奶奶相伴去公园锻炼。他们开始了平凡而幸福的一天。从小云一家人的生活可以看出他们享有哪些基本权利?从小云一家人享有的基本权利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基本权利。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第一框《公民基本权利》。
二、探究新知
目标导学一:政治权利
教师讲解: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的统称。依照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
问题探究:阅读教材第35页“探究与分享”小岩爸爸参加了新一届区人大代表的选举事例,探讨:公民享有选举权需要哪些条件?你心目中的人大代表是什么样的?
学生回答、教师分析: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我心目中的人大代表要有较强的法治意识、群众观念和较高的履职能力,能为人民着想、替人民说话、真心为人民服务。
教师归纳总结: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我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享有这些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问题探究:阅读教材P35第二个“探究与分享”,思考以下问题。罗先生实名举报是在行使什么权利?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教师分析:监督权。在举报时应该注意:①对于监督权等政治权利,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正确行使。②公民行使监督权时,应当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如实反映情况,必要时出示证据和各种证明材料。③投诉和检举时,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也不能采用贴大字报、聚众闹事等方式。
教师总结:(1)监督权的主体是公民;对象是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2)监督权的内容: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3)行使监督权的意义:公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民行使监督权的其他途径和形式:①网上评议政府。②向人大代表反映。③通过书信、电话、邮件等进行举报。④通过网络等媒体进行举报。
目标导学二:人身自由
问题探究:阅读教材第37页“探究与分享”,探讨:该厂长及员工的行为是否违法?你认为严某的哪些基本权利受到了侵犯?
教师分析:违法。该厂长及员工强行进入严某家中,侵犯了严某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严某从家中被带走,被“教育”了一整天,他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受到侵犯。
教师归纳总结: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重要性: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目标导学三: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问题探究:阅读教材第39页的第一个“探究与分享”思考:警察征用摩托车的行为涉及公民的哪项基本权利?
教师分析:财产权。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场地和建筑物,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我们的生存和发展及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都离不开财产。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
教师归纳总结:我们的生存和发展及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都离不开财产。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
资料展示:第一个是保基本。保基本主要是保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全覆盖,重点是义务教育。第二个是补短板。补短板包括几个方面:一是补区域不平衡的短板。二是补齐农村地区的教育短板。三是补教育体系当中的短板。第三个是精准扶助困难群体。一是保障贫困、困难群体的孩子们有受教育的权利。二是面向残疾儿童,办好特殊教育。三是要解决好社会关心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思考:国家采取以上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有什么意义?
教师分析: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
教师归纳总结: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制定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问题探究:阅读教材P41“探究与分享”。思考:国家为什么要对公民的科学文化活动给以鼓励和帮助?
教师分析: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公民的科学文化活动给以鼓励和帮助,保障公民实现文化权利。
教师归纳总结:我国公民还享有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三、课堂小结
本节课我们主要学习和了解了公民的政治权利、人身自由、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权利等基本权利。我们要增强权利意识,学会珍惜、爱护、依法行使这些权利,同时也要积极同侵犯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为作斗争,依法维护自己的各项权利。
【板书设计】
【当堂演练】
下列属于八年级学生小安可以行使的政治权利的是( D )
周末到安徽博物院参观学习
B. 把爸爸妈妈给的零花钱捐给动物保护组织
C. 参与当地人大代表的选举
D. 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校门口小贩长期占道经营的问题
2.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下列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有( C )
①医院未经患者王某允许将其姓名和病情发布在网上
②银行工作人员要求储户刘某站在一米线外排队等候
③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马某的照片印发在通缉令上
④商场保安因怀疑李强有偷窃行为而强行搜查其背包
A. ②③ B. ①③ C. ①④ D. ②④
3. (2023苏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B )
A. 人身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
B. 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C. 人格尊严包括姓名权、隐私权和财产权
D. 人格尊严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基础
4. (2023广东)2023年4月,全国工商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启动了“百城万企”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行动,组织民营企业参与校园招聘。这有利于实现公民的( B )
A. 财产权 B. 劳动权 C. 物质帮助权 D. 受教育权
5. (2023安庆宜秀区模拟)《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条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活动。由此可见( B )
①我国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受法律保护
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获取他人个人信息
③该法为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④侵犯他人个人信息安全是犯罪行为
A. ①④ B. ①③ C. ②④ D. ②③
6. 法治观念 没有参加过建筑行业专职安全员考试,也没有从事过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蔡先生,通过某App软件意外发现自己的名下竟然有一份建筑行业的“专职安全员证书”。经过查询,蔡先生确定自己的身份被一家工程公司冒用了。为此,蔡先生起诉了这家工程公司。这家工程公司的行为( D )
①侵犯了蔡先生的劳动权②违反宪法,未做到依法维权
③侵犯了蔡先生的姓名权 ④违反法律,应承担法律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课后反思】
本节课的内容与学生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但有些学生还不能将所学知识与生活实际联系起来。教学应该贴合学生的生活实际,将学生的生活与课本知识紧密相连,引导学生学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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