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素养目标】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学案(含解析)  2024年高考政治部编版一轮复习 选择性必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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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素养目标】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学案(含解析)  2024年高考政治部编版一轮复习 选择性必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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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二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知能坐标】
课标要求 素养目标
1.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2.【解析】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特点和程序。 3.熟悉不同诉讼中的举证原则,树立证据意识 法治意识: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了解诉讼程序;树立证据意识,知道举证责任和举证原则
科学精神:正确理解诉讼权利,明确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的意义,正确理解起诉与应诉、审理与判决、二审程序,正确理解诉讼证据的含义、种类和举证原则
基础课
考点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核心提炼】
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1.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1)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2)申请回避的权利。
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
(3)上诉的权利。
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2.上诉时限和诉讼时效
(1)上诉和审判时限
  判决 裁定
上诉时限 民事和行政诉讼 15日 10日
刑事诉讼 10日 5日
审判时限 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2)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法律援助制度
1.适用的情形
民事 和行 政纠 纷 经济困难的公民 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
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
未成年人 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刑事 诉讼 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 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
  2.程序与要求
(1)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
(2)符合条件的,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
(3)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易错明辨】
1.当事人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上诉的。
提示: 正确。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但上诉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当事人就会丧失上诉权。
2.辩护人要积极维护当事人的一切权利。
提示: 错误。辩护人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而不是一切权利。
【考向演练】
考向1 诉讼权利面面观
【样题1】(2022·山东·模拟)洪某与村委会签订承包水稻田合同,次年,洪某在承包地中种植的水稻出现明显减产的情况。经鉴定,水稻田土壤含粉煤灰比例超过正常情况。洪某遂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与该承包地毗邻的电力公司赔偿水稻损失。对于该案(  )。
①可以进行诉讼调解,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②“谁主张,谁举证”,洪某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③若含粉煤灰排放与水稻减产存在因果关系,电力公司的排放即使符合标准也应承担责任 ④若洪某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法院可直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A.①④ B.②③ C.①③ D.②④
  【答案】 C
【解析】 人民法院调解的性质决定调解书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诉讼调解,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①正确。“谁主张,谁举证”,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由对方负责举证,本案中,电力公司负有举证责任,②错误。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本案中,若含粉煤灰排放与水稻减产存在因果关系,电力公司的排放即使符合标准也应承担责任,③正确。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④错误。
【方法技巧】
排错:本案中,电力公司负有举证责任。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直选: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诉讼调解,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案中,若含粉煤灰排放与水稻减产存在因果关系,电力公司的排放即使符合标准也应承担责任。
【类题1】2021年4月,律师张明受李某委托处理了一起有关债务问题的诉讼案件。2021年9月,张明又受李某委托,为在一起恶意伤人事件中作为被告即李某的弟弟进行诉讼活动。律师张明在这两个诉讼活动中分别担当了(  )。
A.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B.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C.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  D.辩护人 辩护人
  【答案】 B
【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B正确。
考向2 寻求法律援助
【样题2】(2022·山东潍坊·二模)根据《司法救助申请书》,下列对司法救助的推断中正确的是(  )。
司法救助申请书
救助申请人: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址及联系方式、身份证号)。
法定代理人:

(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该写明法定代理人基本情况以及与救助申请人关系)。
我因        (原审案由)一案,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现申请司法救助金    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下略)。                     
①能够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②救助申请人应当保证所述事实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③旨在帮助经济困难的公民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④未成年人救助由其法定代理人提出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司法救助的目的在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①符合题意。材料“写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址及联系方式、身份证号”说明救助申请人应当就申请书的内容保证其真实性,②正确。司法救助的目的是促进社会公平,③是法律援助的目的,排除。未成年人救助由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并不属于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④排除。
【方法技巧】
排错:司法救助的目的是促进社会公平,帮助经济困难的公民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是法律援助的目的。未成年人救助由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并不属于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直选:司法救助的目的在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材料“写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址及联系方式、身份证号”说明救助申请人应当就申请书的内容保证其真实性。
【类题2】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对于这样的公民,合理的建议是(  )。
A.自己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B.寻求国家的法律援助
C.不惜一切代价聘请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D.一切听从人民法院的判决
  【答案】 B
【解析】 由于一些公民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我国为此建立了法律援助制度,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B符合题意。A、C、D不符合实际且不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选。
【新情境 新视角】
  张某因偷盗岳母家的几头牛,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开庭审理案件前,张某申请其岳父、岳母回避。对此,法院会(  )。
A.同意张某的请求,因为案件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B.同意张某的请求,因为案件当事人双方有特殊的关系
C.不同意张某的请求,张某的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
D.不同意张某的请求,因为张某是罪犯
  【答案】 C
【解析】 张某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但是其岳父、岳母是受害者,要求岳父、岳母回避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回避制度,所以法院不会同意张某的请求,C符合题意,A、B、D排除。
考点二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核心提炼】
起诉 与应 诉 立案登 记制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应诉 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审理 与判 决 开庭 审理 含义: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
阶段: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二审与 审判监 督程序 ①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②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深度分析】
区分一审、二审、再审和终审
1.一审: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我国,普通的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的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就是终审。
2.二审:上级法院按上诉程序对下级法院的一审案件所作的审理。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就是终审。
3.再审: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4.终审: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审判。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也是终审。
【易错明辨】
1.可以向任何法院提起诉讼。
提示: 错误。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而不是任意选择。
2.立案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提示: 错误。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考向演练】
考向1 起诉与应诉
【样题1】(2022·全国·一模)2017年11月,王某院子里的洗衣机被砸坏,监控显示系张某阳台上的花盆未固定,被野猫撞倒坠落所致。张某在外地工作,王某多次联系未果。2019年12月,张某回家休假,王某找到他,要求赔偿。张某以野猫撞倒属不可抗力,且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愿赔偿。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张某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②王某有权向法院起诉 ③王某有权申请仲裁 ④张某应当给予赔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因为张某阳台上的花盆未固定,被野猫撞倒砸坏了王某的洗衣机,所以张某应当给予赔偿,王某有权向法院起诉,②④符合题意。张某应当给予赔偿,不是补偿,①说法错误。申请仲裁需要有双方达成的协议,③错误。
【方法技巧】
排错:张某应当给予赔偿,不是补偿。申请仲裁需要有双方达成的协议。
直选:依题意可知,张某应当给予赔偿,王某有权向法院起诉。
【类题1】2021年5月,罗某未经允许到王某的养殖场发饲料宣传单,其间被王某的狗咬伤,罗某因要求王某赔偿入院治疗费6000元而产生纠纷,经派出所调解无果,罗某便将王某诉至人民法院。经承办法官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起诉应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②和解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法定要求和程序 ③王某应对其狗造成的他人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④协议的达成发挥了诉讼外调解的有效作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管辖权是指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或权限,①正确。平等主体间的民事纠纷,可以使用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和解是指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不属于法律程序,②错误。因狗造成他人损害的,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③正确。人民法院主持进行的调解属于诉讼调解,④错误。
考向2 审理与判决
【样题2】(2022·山东烟台·模拟)胡某和陈某于2010年4月结婚,婚后第二年生育一女。后二人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陈某抚养,胡某拥有定期探望权。2021年7月,胡某出国归来,在探望女儿时得知,陈某因事务多,已多日未将女儿送去上学。胡某为了给女儿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在与陈某沟通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变更女儿的抚养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胡某向人民法院起诉,开启了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②胡某和陈某自签署离婚协议之时起,就解除了夫妻关系 ③原告胡某也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关于抚养权的纠纷 ④应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尊重女儿的真实意愿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答案】 C
【解析】 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该案中胡某向人民法院起诉,开启了诉讼程序的第一步,①入选。夫妻关系解除以法院判决生效时间或者是离婚证生效时间为准,②不选。可以通过调解,而不是仲裁,③不选。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④正确。
【方法技巧】
排错:夫妻关系解除以法院判决生效时间或者是离婚证生效时间为准,可以通过“调解”而不是“仲裁”。
直选: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本案中胡某向人民法院起诉,开启的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本案中女儿已满八周岁,应该尊重其真实意愿。
【类题2】余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捕,委托李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当地法院一审判处余某死刑,后检察官发现证据不足,申诉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省高院以证据不足宣判余某无罪释放。其后,余某委托李律师申请国家损害赔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可判定本案中(  )。
①二审裁判不是终审裁判 ②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属于审判监督 ③证据是开庭审理的核心 ④李律师既是诉讼代理人又是辩护人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本案不涉及二审,且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①排除。该案件中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属于审判监督,②入选。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核心,③错误。在刑事诉讼中,李律师是辩护人;在申请国家赔偿的行政诉讼中,李律师是诉讼代理人,④正确。
【新情境 新视角】
  2022年9月,A市B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组织开展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时,发现甲厂商的口罩不符合质量规定,遂将不符合质量规定的产品全部扣押并处甲厂商10万元罚款。甲厂商对处罚不满,遂诉至B区基层人民法院,该院经依法审理维持B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甲厂商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甲厂商可以在法庭辩论阶段提交证据 ②甲厂商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 ③甲厂商可以对判决结果向A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行政复议 ④甲厂商若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可以申请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提交证据应在法庭调查阶段,而不是在法庭辩论阶段,①错误。甲厂商对处罚不满,诉至B区基层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以维护自身权利,②正确。甲厂商可以对判决结果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是向A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行政复议,③错误。甲厂商若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可以依法申请上诉,④正确。
考点三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核心提炼】
证据的 收集 (留证) 证据的种类 ①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②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③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的作用 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证据的 运用 (举证) 举证的具体 要求或原则 民事诉讼 ①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②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
行政诉讼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其原因在于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举证的总体 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知识拓展】
关于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易错明辨】
1.“谁主张,谁举证”适用于行政诉讼。
提示: 错误。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2.民事诉讼当事人应该为自已的主张提供证据。
提示: 正确。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考向演练】
考向1 处处留心皆证据
【样题1】(2023·山东·山东师大附中高三开学考试)伴随着电子消费和信用消费的快速发展,预付式消费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消费方式。多数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很容易忽视与商家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多采取口头形式约定,商家收取钱款和结算时也不会提供相应的票据和消费明细,因缺乏详细、明确的书面约定,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往往因缺乏有力证据而处于“空口无凭”的尴尬境地。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口头形式约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忌用 ②订立合同能促使市场交易者共同维护履约机制 
③合同当事人未履行合同约定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④要增强证据意识,平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口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忌用”说法不对,口头合同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①错误。材料说明订立合同能促使市场交易者共同维护履约机制,②符合题意。当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③错误。消费者收集和保存好证据,能够有效避免“空口无凭”的尴尬,④符合题意。
【方法技巧】
排错:口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忌用”说法不对,口头合同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当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直选:材料说明订立合同能促使市场交易者共同维护履约机制。消费者收集和保存好证据,能够有效避免“空口无凭”的尴尬。
【类题1】王某自丈夫去世后便一直独居,儿子对其不管不问。2015年,王某身患重病卧床,找保姆照顾自己。为感激保姆的悉心照顾,2018年8月,王某立下书面遗嘱,将自己与丈夫一起购买的住房赠与保姆。2020年3月,王某去世后,儿子将保姆从房子里赶走,保姆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王某儿子未尽赡养义务,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②保姆必须委托诉讼代理人为其辩护,否则不能胜诉 ③该住房属于王某与丈夫的共同财产,保姆不能全部获得 ④保姆作为民事诉讼原告应该出具书面遗嘱作为诉讼证据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按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王某儿子未尽赡养义务,要根据情节的轻重,判断追究责任的类型;能不能胜诉,是依据事实,而不是取决于是否委托诉讼代理人,①②排除。王某立下书面遗嘱,将自己与丈夫一起购买的住房赠与保姆,但该住房属于王某与丈夫的共同财产,依据法律规定,保姆作为民事诉讼原告应该出具书面遗嘱作为诉讼证据,但不能全部获得房产,③④正确。
考向2 主张权利靠举证
【样题2】(2022·山东济南·三模)乙市张先生名下有一套办公用房,其隔壁是宇宙公司的经营场所。由于宇宙公司的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发出噪声且全天候不间断运行,致使张先生的承租人与其解除了房屋租赁合同。因噪声问题,张先生的房屋一直未能出租,张先生遂将宇宙公司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宇宙公司侵害了张先生的健康权和财产权,应采取降噪措施排除妨碍 ②张先生可将噪声的司法鉴定作为书证,并在法庭调查阶段出示维权 ③宇宙公司可就噪声与张先生房屋未能出租不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 ④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宇宙公司须在15日内向乙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本案中,宇宙公司可就噪声与张先生房屋未能出租不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宇宙公司须在15日内向乙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③④入选。本案中,宇宙公司并没有侵害张先生的健康权,①不选。司法鉴定作为鉴定中心的鉴定报告属于鉴定意见,书证属于物证的一种,鉴定机构只能针对物证提出鉴定意见而不是直接拿出一份物证,所以鉴定中心的鉴定报告不能作为书证,②不选。
【方法技巧】
排错:宇宙公司并没有侵害张先生的健康权。鉴定中心的鉴定报告不能作为书证。
  直选:宇宙公司可就噪声与张先生房屋未能出租不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宇宙公司须在15日内向乙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类题2】B公司拖欠A公司货款10万元。B公司提出自己已支付其中的5万元,但A公司否认B公司已支付5万元的事实。于是A公司把B公司诉至法庭。下列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说法正确的有(  )。
①A公司应承担B公司拖欠货款10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②B公司应承担自己已支付货款5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③A公司应承担B公司未支付货款5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④B公司应承担自己未拖欠货款10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本案属于民事诉讼范畴,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原告A公司主张被告B公司拖欠其货款10万元,故其应对该事实承担举证责任,①正确,④错误。在本案中,被告B公司提出自己已支付货款5万元的主张,因此,B公司应对这一主张承担举证责任,②正确,③错误。
【新情境 新视角】
  某犯罪分子用一种新型的H毒剂致人死亡。这种毒剂无色无味,投放后会立刻挥发为气体,融入空气中,后经专家专业测查才辨认出现场空气中残留的H气体。在本案中,H气体属于(  )。
A.物证 B.书证
C.视听资料 D.鉴定意见
  【答案】 A
【解析】 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物品属性、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本案中H气体的属性能证明案件事实,故应属于物证,A正确。
培优课 课题——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时政热点
①黄某从A地乘汽车去B地,但车到中途车主便以车坏了为由让黄某下车,黄某被扔在半路且车主未退还车费。黄某一气之下,向人民法院起诉车主并要求赔偿损失,但黄某最后因证据不足而败诉。
刘某替女儿刘某苑(未满18周岁)与恒某公司签订《EAP课程客户协议书》,课程800学时,共支付6.8万元。②协议约定“该课程一旦开始上课,甲方有权不予退款”。上了318学时后,刘某苑因个人原因向恒某公司提出长期请假。请假后,刘某、刘某苑认为与恒某公司签订的是半工半读留学合同,但该公司从未办理出国留学事宜,是以留学为诱饵进行诈骗,故向人民法院起诉并要求该公司退还6.8万元。恒某公司辩称,双方之间签订的是学术英语培训合同。①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恒某公司实施了欺诈,判决刘某、刘某苑承担违约费6 800元,结合剩余482学时的情况,判决恒某公司返还34 170元。
信息提取:①依法收集运用证据。②合同履行的原则。
思考作答
主题一: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1.模拟高考角度一:结合材料,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黄某为什么败诉。从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什么启示
主题二:合同履行的原则
2.模拟高考角度二:材料中,刘某及其女儿和恒某公司谁应承担举证责任 请说明理由。
  【答案】 1.①败诉原因:黄某败诉的原因在于没有提供证明案件事实的有效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②启示: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证据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是诉讼的灵魂。作为普通公民,我们要树立法律意识,养成保存证据的好习惯。
2.刘某、刘某苑和恒某公司均负有举证责任。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中刘某、刘某苑应为其主张与恒某公司签订的是半工半读留学合同及恒某公司实施了欺诈提供证据;恒某公司则应为其签订的是学术英语培训合同的主张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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